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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夫妻间的求同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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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6 15: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求同存异,是人与人之间相处的普世法则、基本法则,不二法则。求同存异,是和谐的基础,也是和平的基础。

    求同存异的根本,是一种明智。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善待他人就是善待我们自己。求同容易,存异难。求同存异,是对我们品质的考验,更是对我们心理能力的考验。求同存异,并不全是奉献,收获最大的是我们自己。和谐的人际关系,比什么都重要。

    夫妻之间的求同存异,尤为重要。夫妻关系,是所有人际关系中,最紧密,最久远,最至关重要的关系。只有接触才会有摩擦,才会有矛盾。而夫妻之间的接触,更是无与伦比的全方位的、历经一生的,也是最最重要的接触。当然,夫妻之间的摩擦和矛盾,会更频繁,更集中。为此,我们别无良策,只能依靠求同存异。

    如今社会,被包办的婚姻,应该说快绝迹了吧。我们的配偶,几乎全部是我们在人海茫茫中千挑万选出来的。谁也不会拿自己的终身大事,做游戏。所以,我们的配偶,应该是我们慎重再慎重的选择。我们的选择,最起码是我们主观愿望陪伴一生的人。陪伴一生,就得好好相处,和睦相处,这种努力,是艰巨的,持久的。艰巨持久,制胜的法宝,只有求同存异。

    相信在我们选择的时候,我们的眼睛是睁得足够大的。就像选苹果,我们拿到手的,应该是最满意的那一个。不管是选择的时候,还是永久的持有。我们应该都不会忽略,就像苹果有红绿面一样,人也是万万没有十全十美的。如果,我们的选择,因为忘乎所以,以点带了面,那是我们的罪过,我们不但要为我们的草率付出代价,还要为因此被我们伤害的人受到良心的谴责。

    满意一部分,不满一部分,这正常,也是天经地义的。满意的,我们自然心安理得,自然欢天喜地。满意,是一种愉悦,是一种享受。而对于不满意的部分,或者是接受,或者是抗争。接受是和谐,抗争是纠纷。首先,我们没有权利对别人包括被你称之为爱人的人,进行野蛮改造。否则必然导致反弹,最终只能一拍两散。谁都看得明白,包容与因排斥引发的强制别人改变,前者更接近爱的实质。其次,我们也没有能力去实现这种改造。我们枉费心机,机关算尽,到头来竹篮打水,而且适得其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都有自己的思维模式,都有自己的处事方式,都有自己的价值观念。而这一切,即使算不上与生俱来,也应该说是根深蒂固的。江山易改禀性难移,绝不是说说而已的。蚍蜉撼树,是我们自己的愚蠢。

    有冲突,又在所难免,而且不能改变。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接受,就是包容,就是求同存异。相信我们的选择,是经过斟酌的。我们的求同,应该是求大同的;我们的存异,应该是存小异的。为了大同,承受小异,是值得的,也是天经地义的。

    其实,在夫妻之间,还有着别的人际关系没有的因素,那就是爱情。爱情的能量是巨大的,这种能量驱使我们去包容我们所爱的人。同时,这种能量也会驱使我们调整自己,去适应自己所爱的人。这才是爱情的正解。改变别人,不是爱的特性。首先,强迫不是爱。其次,谁也没有权利把自己定位成正确的标准。不管什么样的人际关系,面对差异,我们仅仅有调整自己的权利,也仅仅有调整自己的能力。任何强加给别人的调整甚至于改造,都是徒劳的,也都是事与愿违的。

    当然,求同存异,绝不是一味地逢迎。夫妻,是最亲近的人,有不同观点,相互交流,是必须的。合理化建议,也是应该的。但是,这种合理化建议,决不能变成指责,更不能变成行政命令。合理化建议,是和风细雨,不能是暴风骤雨,要把握时机,更要把握分寸。

    还有,求同存异,绝不是丧失原则。对于爱情中的背叛,是决不能容忍的。夫妻之间,爱情是基础,是根基。除此之外,就再没有求不了的同,就再没有存不了的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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