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9058|回复: 24

关于对“风的人生”抄袭行为的处理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4-20 10: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一段时间,“风的人生”在散文天地发表了几篇文章,经有关人员提醒,并经证实,那几篇文章之前已经在别的论坛出现过,但无法确认是否出自同一个人。  
        散文天地的版主对其发出了提醒公告,并给当事人发了短信,要求其三天内作出合理解释,至今期限已过,当事人“风的人生”在此期间登陆过论坛,但论坛并未收到其任何相关信息。  
         附:“风的人生”在散文天地发表的相关文章在其他论坛的链接:
               
        一派书香做知已:http://www.bbsman.com/viewthread.php?tid=141078
        花溪.飞雪.云梦: http://www.bbsman.com/viewthread.php?tid=145142

经以上调查证实“风的人生”系全文抄袭他人作品,按照《漫天雪论坛“关于保护原创、打击剽窃、抄袭现象的规定”》按照此规定第三条第一点:
(1)、全文抄袭的作品,论坛将公开暴光并屏蔽此帖,同时,剽窃者要主动向原创作者说明情况,并在论坛公开道歉;不能说明情况与原因又不公开道歉的,论坛一律封锁该ID,并限制其登陆访问。

论坛管委会经研究决定决定封锁其ID,并限制其登陆,希望朋友们引以为戒,不得发生此类现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0 10: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论坛的处理决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0 10:5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领导的决定,NND,看到介种人就生气,偶的字字也曾被抄袭过,郁闷至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0 11:28: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好.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0 12: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到挺遗憾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0 14: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难怪那天看到《一派书香做知已》里有人回贴说谢谢代发,还以为是他们是朋友,原来是抄袭!

非常支持这种决定。坚决打击盗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0 17:0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君子爱名,取之亦有道。
事情暴露后,重要的并不在于别人当如何议论,而是作为当事人,换位思考一下,倘他人抄袭君之作品,于君心底当如何感受呢?
自我的盛开,并不能完全的凌驾于网络的虚幻之上的,连虚幻的世界都无法真诚的去面对,还如何去面对现实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1 10: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1 16:3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剽窃别人的东西........公开发表太过了...
江郎才尽也就罢了 写不来不写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1 17: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查清楚才行,这是个严肃的问题,应该等他的答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漫天雪文学论坛 ( 皖ICP备20001937 )

GMT+8, 2024-5-14 14:19 , Processed in 0.087634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