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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杨浦区居民的怒吼:我们不需要高尔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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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7 19: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我们不要高尔夫 提交日期:2009-11-16 10:50:00 访问:10798 回复:77   
????致上海市政府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们是上海市杨浦区营口路789弄(佳泰花园)小区居民,代表266户(附946人名单)向您举报反映上海市杨浦区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不顾群众反对。无视国家权利机前的规定,在国家无偿划拔的绿化用地上建亚洲最大的高尔夫练习场及商业配套会所和大型会议中心,目前正紧锣密鼓地强行施工,企图把不合法的项目变成既成事实的东西。
  具体情况如下:
  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国顺东路(营口路和双阳路中间段)北面,占地260余亩的土地是属于上海市政府无偿划拔的公共绿化用地。这一决定在报纸上作了公布,市、区规划图作了明确标示。
  杨浦区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建体育运动公园名议,不花一分钱获得了该土地的所有权。
  欺骗规划建“棒垒球场”,事实却用了150-160亩地建了一个具有200多个击打位,号称亚洲最大在市中心的高尔夫练习场。高尔夫本身设施4506平方米,原已建成2889平方米3幢房屋,又新建了2118平方米1#楼,又在建的3066平方米大型会议中心2#楼及可停车500辆左右的大型停车场(地下300辆左右)。在无偿划拔绿化土地上大建商业性活动场所。
  占地260余亩的土地,真正用于群众性体育运动项目用地仅占36亩,而230亩土地既不是绿化又与广大群众体育运动无关的项目。
  为了达到既成事实的目的,无审批,无公示,无施工铭牌,围墙大门禁闭,于2007年底顶风冒雪偷偷摸摸强行施工。08年在群众坚决反对进行了举报反映,在市魏、府领导的关怀下,4月区规划局被迫发现停工通知。停工一年后,09年6月故会重演又开始强行施工。
  建高尔夫球场,并不是为绝大多数群众,而只是为了极少数人的利益服务,其代价是牺牲人民群众稀缺的公共绿地,势必会污染环境。建高尔夫练习场,直接违反了国务院“不准建高尔夫”的有关规定,也直接违反了“绿化用地不准改变使用用途”的规定。对此广大群众十分焦虑和愤怒,焦虑的是好端端的共产党给老百姓改变生活质量的绿化用地给糟蹋了,愤怒的是简直无法夫天,明显是对国家权利机关权威性的公开挑战。
  强烈请求领导调查此事,狠杀这种歪风邪气,强化中央的权威性,还民绿化。
  佳泰花园群众
  2009年11月11日
  
  
  咨询记录:
  时间:2008年3月12日上午9:15
  地点:杨浦区规划局规划管理科
  咨询人:孙积玉、沈善福
  接待人:陈浩云(原黄兴体育运动公园项目经办人)电话:55080431
  记录人:孙积玉
  2008年3月6日由我们佳泰花园群众代表签名的给杨浦区规划局领导同志关于”在国家划拔土地--黄兴绿地上建造高尔夫练习场和大型停车场,商业馆所”的九条意见书面咨询,现来听取答复。
  一、问:黄兴公园以及公园北面的260余亩土地是否属于国家划拔土地?
  答:是划拔土地,未交出让金。
  二、问:对该地块市人大常委会是否对土地的使用用途已作出决议?
  答:规划性质为绿化用地。黄兴公园为B块,260余亩为A块主要用于绿化、文化
  体育、娱乐,功能服务于人民,依附于绿化。
  三、问:绿地改成所谓的”体育运动公园“是经哪一级部门批准的?是否仍需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答:公园里适当放一些体育设施有利于人民,主要应该是绿化,绿化局应对绿化有一定的要求,体育项目应由体育部门提出要求……最终方案由我局发证。发改委对立项应有批文,建委发施工许可证。
  四、问:区规划局在”公示图”盖的章是否属实?
  答:属实。
  五、问:规划局有没有权力批建高尔夫练习场及为高尔夫练习场配套设施?现杨浦区城投公司正在建造的“高尔夫练习场”,是经过哪个单位批准的?“公示图”上标的是“棒垒球场及可停放300辆自行车停车场”,申报单位是否有权更改项目?
  答:我们没有审批过“高尔夫练习场”,主体就是公园。(向陈浩云出示了高尔夫照片)
  六、问:若建一个455个车位的大型停车场需经哪级单位批准?区城投公司正在建造的该可停455辆车的大型停车场是经过哪个单位批准的?
  答:公园内不许搞机动车行驶道,除特殊车辆如消防,不准设停车场,只允许沿市政治道路边设置。地下车库没有申报,我们只批了155个停车位,没有指地下停车库,我们已给城投公司发出了“停工通知书”。
  七、问:施工不立铭牌是否属于违规?
  答:施工应立铭牌,具体可去问一下建委是他们发施工许可证。
  八、问:涉及周边群众相关利益的项目是否应该向周边群众征求意见达成一致?
  答:应该征求群众意见,公示图应贴在工地的大门口。
  九、问:对群众举报的违建项目规划部门应采取哪些措施,是令其停建还是任其继续违规施工?
  答:市区规划局对黄光绿地已批总的经济指标1。5万平方米,2号楼没有申报,我们也没有批过。
  证件提供人:孙积玉,沈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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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7 19: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文件明确禁止占用耕地建设高尔夫球场和以建高尔无球场名义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但高尔夫练习场显然不在该禁止类目中””

呵呵,原来高尔夫练习场不是高尔夫球场,所以不在禁止类目中。

我哈哈哈哈四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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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7 19:5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尔夫练习场”---俺们这有一个,叫公众高尔夫球会。50元可击一筐球(约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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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7 20: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n世八戒于2009-11-17 19:56发表的  :
“高尔夫练习场”---俺们这有一个,叫公众高尔夫球会。50元可击一筐球(约30个)。

恩,问题是,不花一毛钱圈用260亩公用绿化地,应该是免费或者低价的,要是还搞什么会员制还禁止游人进入,那就不对了。再则,上海市内的淡水很充足吗?260亩高尔夫场地所需用的淡水比普通绿化地成本可高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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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7 20: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楼(秦王政) 的帖子

这问题真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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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7 20: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尊重民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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