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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眼疾婴儿死亡事件调查:医生曾玩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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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3 12: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婴儿死亡”联合调查结果公布

  昨天下午,南京市卫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由专家、网民、记者等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于南京儿童医院患儿死亡事件的最终调查结果,发布会现场内容读者可登录扬子晚报网观看。

  调查组连夜分别向医患双方当事人共33人次调查核实,并调阅了相关录像资料,检查了值班医生使用的计算机等,形成了最终调查结果:患儿家属的投诉情况基本属实。在此次事件前期调查中,值班医生隐瞒事实真相,市儿童医院调查手段简单、调查深度不够、调查结果与事实不符。

  第一次调查的结论与事实不符,上网玩游戏的当事医生被吊照开除,南京儿童医院诊治措施有失职行为,院长书记分别受处分。

  朱善璐批示:

  人民生命问题上不允许半点马虎

  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朱善璐做出批示:这一事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从调查情况看,确有部分医护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医院的管理和服务也确实存在问题和漏洞,对这一事件必须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允许任何对人民生命不负责任、并导致严重后果的现象逍遥于法纪监管和道德谴责之外。

  朱善璐指出,这一事件及后果已经引起极大的社会关注,造成了恶劣影响。除了迅速客观地依据事实和法规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公之于众,给社会、患者以公道之外,更要重视从这一事件中吸取足够教训,举一反三,在整个卫生系统内对医护人员和管理者开展教育和警示。要通过这一事件开展行风自查,凡是存在类似问题,必须严肃批评和处理。在这种事关人民生命的问题上,不允许有半点马虎,更不允许玩忽职守。

  记者会实录

  够彻底:连医生亲戚关系都公开了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南京市卫生局局长陈天明,南京市卫生局纪委书记丁海洋和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许民生处长答记者问。

  问:为什么两次调查有大出入?

  丁海洋:值班医生隐瞒事实真相,市儿童医院调查手段简单、调查深度不够、调查结果不实,轻信当事人的证言,南京市卫生局审核不够严格。

  问:是不是说明儿童医院在调查时有集体包庇和作假呢?卫生行政部门会不会因此道歉?

  陈天明:第一次新闻通气会通报的是一个初步调查的情况。儿童医院在第一次调查过程中,调查方法简单,调查手段粗糙。所以在第二次调查时,分了若干组,用10多个小时,把事情的真实情况全面查实了,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决不姑息。

  问:毛晓?医生是否和医院领导有裙带关系?

  陈天明:据调查,毛晓?与儿童医院一名院长助理有亲戚关系,但这层关系对调查结果和调查过程等都没有影响,在调查时与之有亲戚关系的领导都已经回避。毛晓?还有一名亲戚也是卫生系统的,但是在其他医院。

  问: 根据患儿家长反映,患儿同病区的家属都被转移走了?

  许民生:这是第一次听说,我们将在下一步调查核实。

  问:患儿家属向李旭医生下跪,为什么对李旭仅是警告?

  丁海洋:考虑到李旭医生不是眼科医生,而是耳鼻喉科病区的医生。患儿家属在心情急迫的情况下,无法区分谁是耳鼻喉科医生,谁是眼科医生。而此时李旭医生自然会说,我是耳鼻喉科医生,你找眼科医生。但是作为医生,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应该主动协助患儿家属,所以给予处分。同时考虑到后来李旭也协助护士给ICU打电话抢救患儿,所以处理有区别。

  问:为什么独立的联合调查组中没有徐宝宝家长提供的人员?

  丁海洋:昨晚家长提出,调查组中能不能由他们提供两名记者,我们明确地表示可以。但是上午10:00他才提供了两个记者的名单,但此时我们调查已经基本结束了。

  问:网民代表为何不“海选”?

  丁海洋:因为调查的时间很紧迫,所以来不及在网上海选,所以就请纠风办推荐了人选。

  问:医院赔偿有多少?

  许民生:卫生局已经督促儿童医院积极妥善地做好善后工作,患儿的家属可以选择医患双方协商、行政部门调解、法院民事诉讼、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这四种解决方法中的任何一种。

  问:此次事件会不会对儿童医院医护人员的心理上造成影响?

  陈天明:对儿童医院这样的处理在南京还是第一次,医院行政部门已经采取了善后工作,由2名局领导和5名相关处室负责人,协助儿童医院的工作重新恢复正常轨道,同时对儿童医院医护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儿童医院和全市卫生系统的稳定和秩序的正常。

  问:会不会追究医生刑事责任?

  许民生:已经依法吊销毛晓?医生的医师执业资格证,家属有权进一步追究医生的刑事责任。

  问:网上有很多关于南京各级医院的投诉,卫生行政怎么看待?

  陈天明:网络上发布的信息很多,卫生局也是高度重视。上周五我在北京开会时,就收到短信,说儿童医院事件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影响。我们欢迎网络媒体对卫生系统的工作进行监督。

  问:通过这次事件,今后医院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医患纠纷的处理上有没有更加快捷有效的方法?

  许民生:医患纠纷的解决的主体永远是医患双方,但是一般来说医疗纠纷时,由于双方信息的不对称,还是很难在短时间内达成一致的。

  问:以后在处理医患纠纷的时候,会不会延用“第三方”调查的方式?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新闻媒体提前介入到行政机构调查的过程中,这种方式可以采用。

  本版撰稿 本报记者 于丹丹

  联合调查结论

  患儿家属的投诉情况基本属实。值班医生毛晓?值班期间曾在网上下过两盘围棋,违反了相关工作制度;患儿家属多次到护士站和医生值班室请求医生观察病情,但毛晓?仅3次观察患儿病情,没有发现应该发现的问题,当事医生对病患家属的多次请求,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没有施行相关救助措施阻止病情发展,没有组织相关科室的会诊存在失职行为;在患儿抢救期间,患儿母亲在耳鼻喉科医生值班室门口向耳鼻喉科医生李旭下跪请求帮助。

  南京儿童医院 12人受处分

  南京市儿童医院院长方如平因对此事件负有处置不力、初步调查结果不实等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儿童医院党委书记金福年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毛晓?给予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并行政开除的处分。

  管床医师冯晓津、陈娟因没有对患儿血象异常表现及时请会诊,没有重点向夜班医生交班,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眼科护士周颖、毛婷、徐源媛、夏矜因输液不及时或护理巡视不够,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眼科主任陈志钧、眼科护士长彭明琪因负有科室管理责任而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耳鼻喉科值班医生李旭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两次调查对比医院调查结论

  医生上班期间不可能上网玩游戏,因为医院不允许上班进行炒股、玩游戏等行为,而且患儿家属是站在医生对面的,不可能看到医生那台华硕电脑上的内容的;此外,家属前去敲门时,医生正在电脑上写论文而不是网上“偷菜”。至于跪求医生,则是转移了时间、地点,在早晨7点,医生和父亲谈放弃治疗时,母亲跪下要求抢救,于是又抢救了半小时。医院对患儿的抢救措施都是合理的。

  医院的责任主要是对患儿病情判断上的失误,对病情的凶险性估计不足。而这根本原因是医生水平不过关,说得轻是疏忽大意,说得重就是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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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3 12: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生不负责的情况多了
有时候,恨不得打他们几巴掌,才解恨
多么幼小的生命呀
父母又怎么能承受这样的痛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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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3 14: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玩忽职守的医生可恨,之后草焉定性推脱的单位和主管部门更加可恨!前者就是在后者长期放纵的环境下养成的坏习惯!

很可怜,一个小生命还没有绽放就陨落了,可怜!

NND,很想骂人!骂现实社会中体制、机制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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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3 14:25:31 | 显示全部楼层
玩忽职守导致人命应等同谋杀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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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3 15: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医院出于改制和节省成本,雇佣大量底薪低能的临时工也是造成医疗事故频发的原因。比如大量雇佣护士学校的毕业生充当妇产等等,和约期间只付试用工资,和约期到就不再续用,再招聘新一届毕业生,造成出生儿事故问题多多,我亲身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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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3 16: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汗如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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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3 17: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调查的结论与事实不符...”
为什么总是这样,事实就是事实,“第一次调查的结论与事实不符...”,这句话怎么总是看到。
职业操守,业务技能,这些要求只是流于形式的口头语书面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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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3 20: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6楼(空阶蕉雨) 的帖子

第一次调查和第二次出入很大
还好最后给了公正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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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3 20: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让我渡边淳一的作品<<钝感力>>
.医生虽然在工作环境中麻木,可也不能如此亵渎生命,玩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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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5 22:3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两天手上的扬子晚报,快报,全是徐宝宝事件,或称‘偷菜门’。心痛中,无语中……
为什么真相都是在媒体广泛参与后才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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