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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汀芷幽兰

无名十三(杀人名医.风云首席坏蛋)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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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5 10: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别离钩


三年了,天涯的每一夜都是在无尽的煎熬中度过,他忘不了明月那幽怨的眼睛。
  春风拂苏江南的时节,千山一夜新绿,有时蒙蒙的细雨扑面,给人清新爽朗的感觉。如画般的风景,天涯却无从观赏,因为他在逃亡。八大门派发了追杀令,目标只有一个,天涯的人头。
  他的衣服已经破烂不堪,虽然残雪早已消融,二月的暖风灌进去还是有些冷,,天涯感受到了杀气。凝结在四方的杀气已经刺穿了肌肤,旧伤隐隐做痛。八大门派的追杀他并不在乎,最多只不过在这副皮囊上再留下几道疤痕。但是来的这个人不同,天涯没有把握在她那招明月共潮生下逃脱。或许死亡就在今夜。
  来的人,就是明月。人如其名,她的身姿,风骨,容貌,无论走到哪里都是最明亮的风景。即使,是在杀人的时候。
  别离钩,天地间最惊艳的兵器,它的美不仅是因为碧玉所铸的如新月的身形,更因为使用它的人。当皎皎无暇的刀光在空中幻化成月轮的时候,它已不再是招式,而是女儿家的幽怨,蚀着离人的心,除非真的忘了情,试问又有谁能够化解。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天涯似乎感受到了潮来的惊悸,他的意识迷朦了。
  三年前的今夜,他的刀刺入风满楼的胸膛的时候,其实他,天涯,已经死了,因为他丝毫没有感受到报仇一瞬应该有的快感,在那一刻烙入他心里的,是仇人女儿那幽怨的眼神。上天为什么如此捉弄得让他和她相恋。为了报仇,天涯忍受了常人无法想象的痛苦,他的左肩膀,因为在天山的千年冰窑中练功而损伤,他的背,在偷取南海派秘籍时被刺中。为了报仇,他接近仇人的女儿,而这一次,他伤的是心。
  每每依栏相依偎,一丝少女的幽香围住了湖水。明月指着天边的燕子告诉天涯,“看它们愉快地比翼双飞,好羡慕它们啊”天涯把明月搂的更紧了些,凝望着远方,许久说道:“如果你是明月,我愿做永远伴随你的星辰,此情此心,亘古不变。”
  是啊,明月星辰,此情此心,亘古不变。。 
  刀光已近眼前,有如伴随潮升而起的明月,天涯无心的举起了剑,剑影幻做点点的星辰,在明亮的月光边一隐一灭。
    或许破解那一招的并非绝情,而是无心中真心,无情后的浓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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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5 10:0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情妇情妇 从楼梯口到办公室的门,刘长风大概是数着走的,每次都是不多不少五十步。即使有什么急事,步子的频率加快,但是步幅永远那么宽。从第一天上班开始,林菲雅就觉得这个同事有种说不出来的怪。不抽烟,不多话。穿戴永远中规中矩,看上一分钟,机器人这个词就立刻浮现在脑海。同一个办公室还有另一个同事王彬,谈吐幽默,也会关心女孩子,只是有些不修边幅。而且抽烟和八卦。7y  林菲雅是个爱干净,有规律的人,但他觉得看王彬要比刘长风顺眼些,但也仅仅是顺眼而已,从骨子里,林菲雅看不起这两个人,这个单位的所有人,她都有些看不起,一个知名大学的高材生,却落到这么个三流杂志社做编辑,林菲雅的郁闷与不屑是合乎常理的。她也不过拿这里做权宜安生的地方,凤凰总有一天是要飞出鸡窝的,林菲雅经常这么鼓励自己。Yd  自从她落到这里工作,原来的男朋友就和她疏远,后来就分手了,和一个副市长的女儿搞到了一块儿,不识货的势利男人,分手未必不是好事,但是这段时间,她一个人的时候,特别是到了夜里,总有些莫名其妙的怅然。翻开电话本,居然找不到一个倾诉对象。她想,是不是随便找个男人打发打发时间。p  然而当她放眼仔细看看,却发觉世界还真是小,除了身边那几块料,满眼竟然看不见一个像样的男人。周末,她参加了同在这个城市工作的小型同学聚会,虽然她依旧是与会人群中亮眼的,但是此刻,她有些嫉妒起知足而挂满幸福的一张张笑靥。她悄悄得让某个好友给她留意有没有好男人。在过了一个多月也没什么消息后,她才懊悔,这个举动实在是幼稚轻浮,如果真有好男人,谁又会先想到她。徒使自己成为笑话的对象。/#  林菲雅的情绪这几天十分的烦躁,毫无理由的乱发脾气,电话里冲着作者也大吵大叫。王彬见了,递给他一杯温温的茶,说:“你先润润嗓子,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濡上一口茶,林菲雅忽然有些感动了。#S  根据动物学的理论,情愫萌动的女性因为荷尔蒙增多,是能产生一种吸引异性的味道的,王彬的鼻子倒是很尖,立刻就觉察了出来,开始大献殷勤,就是刘长风,也有些躁动,明显的特征表现在如果林菲雅和他同时在走廊上走,他的步子不再是规则的五十步,甚至在王彬和林菲雅开玩笑的时候,也开始急不可待得插嘴说一些拙劣的笑话。这些林菲雅都看在眼里。这种感觉在她学生时代是司空见惯的,那时她的追求者多如牛毛。ATE   为了提高杂志的质量,上面决定换个有实力做立体彩印的印刷厂。林菲雅的部门放下了手里的工作着手联系这件事,王彬的八卦这时候体现了作用,八卦的另一个说法就是交流广,路子活,很快,上海一家印刷厂成为了首选,当然刘长风也没有闲着,大量的资料搜索和电邮发出去后,他也联系了一个南京的厂子,一旦这里谈不下来,那么还有另一个选择。3sLS  林菲雅是上海念的大学,所以头头决定叫林和王最后去上海跑一趟,其实也就是签个合同。第二天一早,两人搭上了火车。六个小时的路程里,王彬的嘴就没闲着,开始吹嘘他的大姑妈的儿子的大舅子就是这个厂的老总,算起来还是亲戚。然后就扯到他那个表哥又是某某外企的经理。林菲雅有些烦他,道:“那你怎么不去你表哥那里发展,和我们这里混个什么劲儿呢?”王彬似乎没听出话里的讥讽,说“他那里有什么好混的,毕竟寄人篱下,不出三五年,我自己也能混出个摸样出来。”林菲雅只顾自己找了本杂志看,有一句没一句的答着。临下车了,王彬忽然告诉林菲雅,“听说我那亲戚,那个老总有些好色,不过你放心,有我在,不会叫你被占什么便宜。”林接口到“能占我便宜的人还没生出来。”z&  安顿好后,第二天,那老总为她俩洗尘,一双眼睛就没离开过林的胸脯,林菲雅有些得意,她一直对自己的脸蛋身材非常自得,以前也没少因为自己漂亮,耍得一群男生为他做这做那,所以老总的劝酒,泛黄的玩笑,她表现得很大方,甚至有些风骚。王彬叉开话题,和递给她的眼色她也装做没看见。这时候的林菲雅,有些飘飘然了,她盘算着,如果自己随便笑一笑,能让对方再降低些价格,或者回去不久,总编退休后的位子就是她的了,虽然最终是要跳槽,不过有个总编的履历要吃香的多。她甚至有些觉得王彬现在是嫉妒故意在破坏她的计划。Vy   人一旦飘起来,就容易醉了,那个老总很不老实地对她动手动脚,然后王彬把她拉了回宾馆,还扇了对方一耳光。林菲雅觉得很委屈,便倒在了王彬的怀里哭了,吐了他一身。第二天起来,她才发现自己已经被王彬睡了。从一个无奈,到另一个无奈,由于她自己也记不清楚到底昨天是不是自愿,酒醒之后的她又懊悔和王彬睡还不如和那个老总,至少能拿到满意的合约。现在,她几乎什么也没得到,反惹一身骚。她抛给王彬一句,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自己一个人先坐车回去了。合同自然是没有拿到,王似乎觉得亏欠了林非雅,把所有责任都揽在身上,林菲雅醉酒等事情一字没说,他不说,林自然也没说。于是规规矩矩的刘长风跑了趟南京,总算把事情定了下来。Y`_U  之后的日子,林菲雅看王彬怎么也不顺眼,有这么个定时炸弹,自己的名誉迟早是个威胁,于是她总和他对着干,时常也故意当着王的面对刘买弄风骚。而在背后她则有意没意的和刘散布些王的坏话。很快,林菲雅觉得她的计策得逞了,明显在单位孤立的王彬终于被排挤,自动辞职了。而总编辑的位子很快就空了出来。:`  老实巴交的刘长风既然迷倒在我的石榴裙下,应该不至于和我争吧,林菲雅想,况且她也不相信这个傻气的木头人能有足够的脑子和她斗。她开始不断的往领导办公室里跑,锁着门大半天不出来。这段时间,她也想开了,有美妙的身体不用纯粹是浪费。然而半个月后,消息出来,刘长风坐了主编的位子,据说很快他还要结婚了,对象是市文化局长的女儿。6)  她觉得她被所有人捉弄了,既然前程和名声都没有了,她也只好辞职,在跳槽了几家公司之后,她每每不得志,也越来越堕落,最后她做了职业情妇,偶尔写写文章打发日子,这天她的新顾客约见在月光咖啡厅,走进去时,咖啡厅生意并不热闹,只有一个人背对着坐在一张桌旁,看背影竟然象极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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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5 10: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一个杀手。题记    从来没有这样恐惧过,即使是在当年独闯风云十二楼的时候,那次高手如云,我一样出刀非常稳,连一丝颤抖都没有。我的剑,一剑剑刺入了那些所谓高手的眉心,他们一个个倒下去,就象风吹过芦苇之后,只剩下满目萧条,横七竖八。只是这一次,任何一个杀手同伴的刀都可能刺入我的心脏。一个悲哀的杀手    我是一个杀手,或许天生我就是一个杀手,十岁时,我师傅把我和九十九个同龄的孩子关在了一间屋子里,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来。二十岁的时候,我便在老顽童的杀手排行榜上坐了头号交椅,一直到现在。我知道,我的成名原因只有一个,因为我出刀够准,够稳。    但是我的师傅,他从来就没有说过我是一个够格的杀手,我看得出,他看着我的时候,如雨落池塘,涟漪一圈一圈的扩散,先是清晰可见,接着淡然,最后完全消失。那是一种失落怅然的神态。我有些不知所措,我知道,我还没有领会到杀手真正精髓的那一层。所以我有时会莫名恐惧,我怕我某一天,出剑不再那么稳,那么狠。    新的任务,自然还是杀人,时间明夜子时,地点剑气千幻风云起 红裙百战人断肠的飞渡口。我不知道我的雇主是谁,依稀听说是个漂亮的女人,叫做浅浅。我的母亲曾告诉过我,越是漂亮的女人,越是狠毒善变的角色。所以这个浅浅,其实一点都不浅。她所请的,都是名动江湖的老杀新秀,随便说出一个人的名字,都可以吓破江湖风云人物的胆。杀手的酬劳相当的丰厚,甚至如果最后只留下一个杀手,那个人还有机会一亲芳泽。    我没有想那么多,我是一个杀手,杀手的脑子里应该想的是如何杀人,一旦满脑子都是这些旖旎的声色情迷,那么也预示着他杀手事业的结束,他的结局,要么是死于别人的手,要么是退出江湖。我的记忆中有这样一位前辈,曾几何时,提起酒杯的名字,任谁都会闻风变色。而如今人们渐渐把他淡忘。听说是为了一个叫牵牛花的女人。    我是一个杀手,也是一个男人,一个如此名望的男人,身后一定有一个温柔婉约的女人。见到她的第一眼,我感觉到春的气息,放翁有诗:花气袭人知昼暖。凑巧的是,这正是她的名字。    每到杀人夜,我都会独自在后花园里喝上一壶。万事不如杯在手,人生几见月当头。要的正是这份忘我。而今夜。风高无月,我有一番忧愁在心头。    昨天夜里,我做了个奇怪的梦,在这次行动中,所有的杀手都在找他们的杀手同伴,然后手起刀落。是啊,看不见的身边人才最可怕,因为他们手里一样有刀。我死在最后一个人的刀下,我的灵魂不散,看着他拥着浅浅入洞房,一片寒光后,血色染红了罗帷。房里走出来的唯一的人,是那个女人。依旧那么美丽,眼中却不再是一片风情,那是我熟悉的杀手的眼神,我心中一惊,一个名字立刻进入我的脑海“安然”,谁也不知道安然的真面目,只是在短短四个月内,她的名字就进入了风云杀手榜的前九名。而这次参与杀人的人,正是排名前八的高手。这是一个局,巧妙的陷阱,这九个人的下场,最终只会如短短四个月来所死的其他高手一样。可是我却非去不可,因为我是个杀手。    袭人在我的身后环住我,说:“为了我,你不要去,除非你杀了我。”于是我的刀在空中划过一道完美的弧线。刺入了她的眉心。既然谁都可能杀掉我,我为什么却还留下感情在心中,我舔干净剑上的血,还有我成为真正杀手前的最后一滴眼泪,没有任何味道。然后走向了风中。后记   故事的结局不会变,只是我,并不是死在浅浅的刀下,袭人在认识我之前,是江湖上有名的抓杀名捕。她不会让我死在别的女人的刀下。或者甚至任何人的刀下,在那杯酒中,她下了毒。这样的结局是实现早安排好了的,即使再过一千年,也永远不可能改变。 或许验证了母亲说过的那句话,越是漂亮的女人,越是狠毒善变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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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5 10: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华仔。在宿舍的水房,厕所,或者走在校园的马路上,隔着老远,如果你听见有人在哼歌。你回头,看见一个一米八的大个子,冬天穿着风衣,汲着拖鞋,夏天短裤,上身却是长袖衬衫,钮扣还扣错了一格。那么没错了,这个人十有八九是华仔。 有一次,华仔这一身打扮出了校门,被两个警察拦住,盘问了半天。幸亏他带了学生证,那警察盯着学生证上的照片看了很久,又幸亏隔壁宿舍的啊牛正好经过,给他做证,才没把他当盲流抓走。也难怪。那张揉得烂烂的学生证上的照片,模糊得确实很难辨认。有人拿这说事儿,华仔咧嘴一笑,说“现在的警察太不够专业了。盲流都是瘦骨如柴,有我这么红光满面的么?” 华仔的学校多是农村孩子,相比之下,大城市里出来的华仔家算是比较富裕。一个月八百块的生活费,快抵上穷学生三四个月的伙食。华仔自以为花钱并不大手大脚,每月却剩不了几块钱。他平日里不打游戏,不泡妞,除了嘴馋一点。 说他嘴馋却有些冤枉,他不过是特别钟情于学校大食堂的辣子鸡脯,和麻婆豆腐。别人吃饭,半斤米饭,一份蒜苔肉末,三块钱。他吃饭,必然是三两米饭,一份辣子鸡脯,再加一份麻婆豆腐,外加一瓶酸奶。六块钱。有天躺在床上没事,他破天荒得给自己算了算帐。一顿饭六块,两顿饭十二。早饭是不吃的,每天再加一包烟八块,一个月下来就是六百。若赶上凑份子喝酒,买买书什么的。八百块差不多就是这么花下来的。 除了衣衫邋遢,喜欢唱歌,钟情于辣子鸡脯,他还特爱抽烟。而且一律是八块钱的红杉树。月底的时候,偶尔也抽一抽三块半的龙泉。早自习的时候,一个衣服扣子错位,汲着拖鞋的男生,坐在校园长椅上,嘴里叼着根香烟,或者还在边哼着曲子边背英语单词,吸引了无数的回头率。这样的风景虽有些怪异,但却并不难看。因为华仔总是乐呵呵得笑着。笑得很阳光。 大三的那会子,他在宿舍做了个惊天动地的决定,他要戒烟了。然后,他把口袋里刚抽了三根的红杉树狠狠地扔进了垃圾桶。跟着那包烟一块倒霉的,还有口袋里,床头,书本里夹着的四五个打火机。接着他涂抹横飞得做了第二个决定。他要追求隔壁班上的燕子。起因是因为燕子有天对他说,“少抽点烟,对身体不好。”态度亲切,仿佛能把人融化了。华仔这么向他的室友形容着。接下来的那段日子,华仔美极了,唱着歌,汲着拖鞋,每天上下课,去女生宿舍楼前站岗。雨天送伞,热天送冰。啥叫三从四德,看着华仔乐呵呵的忙活,周围的人开始有所体会了。 然而转眼大四毕业,各人分道扬镳,华仔到底和燕子吹了。所以说起大学时代,华仔有什么收获得话,就是他把烟戒掉了。 单位里,华仔不敢穿拖鞋,不过一屁股坐在办公桌前,他就把皮鞋或者球鞋也汲着当拖鞋穿。衣服偶尔也依旧扣错了一个格。一年半后,科长退休,科里要提拔年轻干部。有大学文凭的华仔接班几乎就是铁板钉钉,一准的事儿。 这天,老科长把华仔叫进了办公室,语重心长得对他说:“小伙子,你的工作能力,我很欣赏,上面也知道,不过你的个人生活问题需要提高呀。总不能做了科长出去应酬,一入席,就让人闻到脚臭的味道吧。这次上面另派了个科长接我的班,你好好表现,以后还有机会。”华仔臊红了脸,像猴子屁股,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华仔没当上科长,不久,到底跳了槽,不过,他这回又有了新的收获,无论在什么地方见到他,一律西装革履,头刷得锃亮,以致在街上,旧同学差点不敢认他。 二十五岁转眼就到了。华仔又戒掉了他的第三个毛病---没事喜欢哼歌。因为他又一次谈恋爱了。姑娘家也是书香门第,和他家还算世交。这回没旁的人提醒,华仔自己觉得没事哼歌像个二流子。于是这个不抽烟,衣衫齐整,说话有教养的公子很快得到了未来岳父的赏识,年底的时候,他就结婚了。婚后,华仔又戒掉了他第四个习惯,爱吃辣。因为他的夫人斩不得一星辣油。所以渐渐得,华仔的口味变得可以淡出鸟来。 如果你在xx   路附近,看到一个西装革履,不抽烟,不哼歌,作息正常,饮食节制的一米八的大个子,那么别怀疑,这个人很可能就是华仔。 听说去年,华仔离婚了,他找了件白衬衫,长袖的那种。在上面写了几个字“此人已死,有事烧纸。” 现在,某公园里,隔着老远,如果你听见有人在哼歌,你回头,看见各一米八的大个子,坐在长椅上抽烟。短裤,汲着拖鞋,上身却是长袖衬衫,衬衫上写着,“此人已死,有事烧纸。”几个大字,钮扣扣错了一格。这个人的眼里黯淡无光的话,那么没错了,这个人十有八九就是华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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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5 10: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胆胡小胆,五十年代,出生于一个小作坊主的家庭。要说他家老爷子胡大胆,本是个钟表手艺师傅,一辈子兢兢业业,终于攒下几十块大洋。有天,老板把大胆叫去,问他愿不愿意盘下自己的铺子。老板的儿子在国民党的部队里干过。后来部队被打花了,他儿子被共产党抓住,又不愿意再打仗,于是发给路费,回了老家。有了这层原因,老板终归是胆战心惊,怕有天翻起旧帐来就对了景,打算回南方老家种地去。说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大胆是老实人,又悲天悯人的。最看不得人哭,且许久年来的心愿便是有个自己的铺子。于是用毕生的积蓄换了这间铺子。那一年,解放军刚进城,他家开张的鞭炮声湮没在欢迎解放军的欢呼中。 小胆出生的那年,大胆划分成分资本家。本来按照规定,大胆老爷子的作坊还不够格。大年初五,老家四叔公的小幺千里迢迢来拜年,大胆一是有炫耀自己当了老板的意思,一是见那孩子确实精明伶俐,于是新收了他做学徒。另给老家回了封信,吹嘘着让小幺子留在他这里吃香的,喝辣的。然而这么着,就够了资本家的雇佣学徒工人数,于是小胆的爹大胆就这么稀里糊涂的当了资本家。说起这两件事,无论是大胆还是小胆,都深以为憾。    留在小胆童年记忆里最深刻的,莫约就是抄家了。依稀记得,抄家里面带头的,就是她的本家胡小幺。乃至后来,她的家几乎没剩下什么东西,除了大字报贴满了墙壁。倒是冬暖夏凉的。   小胆高中毕业下了乡,她的出身,自然分配不到就近的好地方。到了东北的一个屯子。临行前,大胆摸着孩子的脸蛋,说:“你老子糊涂,害了你,孩子,在外面要自己照顾好自己,可别和你老子一样,做错了事,看错了人。”   屯子靠近林区,一下子来了八个知青,四个男的,四个女的。每天不论男女,抗着锄头去队上划给的几亩荒地上耗等着放工,那一天的工分就算是挣了。凡是扎堆的一群人,总有个头儿。李铁便是他们这伙知青的头儿。平日不苟言笑,却透着股大气,大家伙儿愿意听他的。   在这个无聊的地方,无聊的一群青年们做的最有聊的事情,莫过于聚在一处吹牛。闲了的时候,小胆也这么和他们嘻嘻哈哈开玩笑。直到有一天,小胆发现李铁总一个人坐在草剁前,默默不语,想着心事。夕阳下,草剁子,一个安静的男子镀着金光,小胆看着有些痴。她忽然觉得嘻嘻哈哈坐等放工的聊天也是那么得无聊。于是,后来她喜欢默默坐在李铁边上,看他在那里想心事,似乎那是道美丽的风景。只是李铁还是不苟言笑,有时候,两人默默坐上好几个时辰。 屯子靠山,柴火是不成问题,只是粮食不够吃。入夏,离收获还有一个月,分给他们的口粮就吃完了。于是他们张罗着去山里挖野菜,挖蘑菇。女生是不许上山的,那是屯子里的惯例。融雪没几个月,又会大雪漫山,这时候的野兽要养膘,最是饥不择食,最是凶狠。李铁他们跟着屯子里的人上了山。三天后,大伙回来了,李铁却没跟着,据说是走散了。村里再组织了最有经验的猎户去搜索,小胆不知道哪里来的胆量,执意要跟着去。   山上并没有路,晚上宿营,小胆才发现自己手脚都磨破了。夜里围着柴火,她却怎么也睡不着。骨头生疼。她的脑海里总是想着老猎户的话“如果明天还找不到人,那即使不被野兽叼走,也该饿死了。”她这么一直叨念着。夜很静,除了柴火偶尔噼啪得爆裂。她仿佛听见微弱的呼救声,又或许是风声,辨不清楚方向。 她忽然觉得脑袋里充血,满身是劲,摇醒了带队的老猎户。“你听,好像有人在呼救,会不会是李铁?”老猎户竖起耳朵听了半天,什么也没听见。倒下去接着睡了。小胆总觉得呼叫的声音就在耳边,而且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她拿起火把,开始满世界找寻着。老猎户翻个身,看见她起来,只好叫醒了还在美梦中的几个人,陪着她搜索。天微微亮的时候,狗忽然欢喜的叫唤起来。顺着狗奔跑的方向寻去,在一棵歪脖树上,人们发现了昏睡着的李铁。 人们于是都说,李铁是小胆救回来的,这段传奇的故事,也在几个屯子间传开了,李铁和小胆成了不大的名人。 有天坐在草剁边,李铁忽然问起小胆“你是怎么找到我的?”“小胆说,“你每次在这里坐着,脸都朝着家乡,我觉得就在那个方向。你想家么?”沉默了许久,李铁才回答,“恩。”然后又不说话了。以后,每次两人坐在一起,李铁开始和小胆说说话,开始时只是三五句,慢慢开始谈起理想,谈起生活。小胆觉得,和李铁这么说着话,挺舒服的。 这天,屯子里开来几辆卡车,把蘑菇,皮毛,木材运去城里,又给屯子里拖来一车玉米,平原的粮食比这里早熟半个月。也解救了最是青黄不接的时期。随着卡车开进屯子的,还有个不速之客。当卡车进屯的时候,有人高叫起来,“熊瞎子,就在卡车上, “待望去,好一个庞然大物。这畜生不知道什么时候上的车,估计是饿坏了,上车偷玉米,车开了,它却不敢下来了。 熊瞎子这时也受了惊吓,开始用厚掌猛拍驾驶仓的铁皮顶。司机吓傻了,只好把车停在空场里。那畜生下了车,四处张望了半天,开始往山里的方向跑。半人高的木栅栏呼啦就被它推翻了。山那头的方向,正是知青们的一亩三分地。那几个吹牛的人个个端着锄头叉子,哆嗦成一团,熊却没敢过去,便望李铁,小胆的草剁这里冲来。 小胆吓得挪不动步,李铁去拉她,她干脆摔了个跟头。眼看畜生越来越近,李铁抽出火柴,呼啦一下,把草剁点着了。正是干柴烈火。火势涨得很快,熊瞎子到底怕火,折身往回跑。一个猎户一枪正中了熊眼睛。子弹在脑壳里旋转,早搅成了糨糊。这畜生抽搐了几下,不动弹了。小胆这时才闻到一股骚味,原来两人都吓得尿了裤子。两人相对一笑,谁也没感觉扭捏,不好意思。或许这地方待久了,男女应该有的羞涩,尴尬都已经麻木。这天晚上,一人分了几斤熊肉,作上蘑菇,玉米,野菜,这群饿坏了的孩子,差点吃撑了,直比过年。 漫长的冬天来了,屋外漫天飘雪,世界白芒芒一片。气温也似乎一夜之间变得寒冷异常,即使是晴天,谁也不愿意出门。白天特别得长,人的情绪,也不知是不是单调的白茫茫世界的影响,比起以往,也越来越觉得无聊。男知青门,窝在房间里下棋,女人们不在自己屋里待着,闹哄哄得跟着男人们一起嚷嚷,争吵。虽然她们根本不懂怎么下棋。小胆每次都帮着李铁说话,李铁自己却不喜欢争执。大家拿他俩开玩笑,小胆开始羞红了脸,后来爽性以李铁老婆自居。后来连李铁也老婆,老婆得叫开了,别人倒没了逗趣的机由。 接着过年,小年,屯子里有人结婚。总算还有些意思。眼看着开春,雪化了。半夜里,开始常听见野兽叫唤,有时候白天也有,村里人说,那是野兽发春了。不过小胆却被那些嚎叫弄的夜夜辗转反侧的。 李铁又开始坐在草垛子前,过了冬,草料被牲口吃的差不多,那草垛小得像个坟包。小胆忽然有天问他,“你究竟是个什么主意?” 李铁问“什么是什么主意。”“你别和我装傻,就我们两的事儿。”李铁一把拉过小胆,摸索着,胡乱亲吻着,像发了情的野兽。小胆虽被胡子扎得生疼,不过眼光里流露着饥渴,更刺激了李铁的欲望。两人也不管那草垛藏不藏得住人,就在草剁里办起事儿来。一点也不温柔,小胆的少女时代就在粗暴和激烈中结束了。 春季征兵很快开始了,李铁这两天有点闷闷不乐。小胆看出了他的心思,于是有天背着所有人,走到三十里外的乡招兵办。 进了办公室,屋里满压压得全是四里八村的青年,人人手里,怎么着,也拎着两瓶酒,半篮子鸡蛋。屋子里满是香烟味,呛得她有些晕。她有些后悔退缩了,毕竟李铁若参了军,再见面也不知该是猴年马月。不过既然来了,好歹也试试看。 轮到她的时候,已经是快下班的时分了。主任对后面的人说,这是最后一个,你们都明天再来吧。人群呼拉拉散了。屋子里只剩了小胆和主任俩。小胆有些紧张,词不达意,结结巴巴的说着,主任却似乎丝毫没往心里听,却直勾勾得看着小胆。小胆更觉得紧张,打住不说了。主任忽然一笑,说,“你说的李铁到底是你什么人?前两天他来过,按说条件是够的。只是够条件的人太多了。我也不太好办呀。”于是不说话,点了根烟,还是直勾勾得看着小胆。 “他是我男人。”小胆的声音恐怕小得恐怕只有蚊子才听得见。“男人?”主任到底还是听见了,他的声音变得严厉,“他报名的时候怎么说自己是单身?你们怕是乱搞男女关系吧。就不怕我告诉你门队上?”顿了顿,抽了两口烟,忽然压低了声音。“你若答应陪我睡一觉,他的事就有门儿。你自己回去考虑吧。“晚上,小胆一夜没睡好,晚上老做噩梦,看见主任那色咪咪的眼。 李铁这两天没事就歪在炕上,说是病了,小胆去看他,他也恹恹得说不上几句话。小胆看着心疼,终于咬了咬牙,又去了征兵办。。。。。。。李铁终于如愿以偿当了兵,临行前,小胆哭得跟个泪人似的。他忽然问李铁,“你会忘记我么?“李铁说,”怎么会,你为我做过什么我知道,别胡思乱想了,我会常给你写信。“ 以后的日子,小胆每天都一个人坐在草垛前,脸朝着李铁远去的方向张望。一听见村口的路上有自行车的响动,她就回头,看看是不是李铁又给她来信了。三年过去了,李铁几乎每星期都给她写信,告诉她部队上的事儿。小胆的日子就在幸福的憧憬中度过。 李铁的部队是铁道工程兵,参加了援越任务。小胆挺紧张的,她回头看村口的次数越来越多,后来干脆脸朝着村口张望。 信还是一封一封得来。小胆的心放下了不少。算着月份,李铁的部队应该从越南回来了。 不过从那以后,李铁的信明显变少,一个月才来那么一次,几个月才来那么一次。小胆觉得,李铁是不是变了心。她开始有时候焦躁起来。又过了一年,李铁更是渐渐不再来信。小胆渐渐也淡忘了这个男人。 有天,小胆接到父亲大胆病重的消息。她回城探望,大胆的病有年头了,自从抄家批斗,他一夜白了头发,从此就病魔缠身的。小胆见了父亲最后一面,老人家就去世了。啥也没给小胆留下,不过组织上考虑到小胆的母亲也没有人照顾,同意了她回城。安排了她在一所小学教书。 学校里有个叫李容的姑娘。家住在红桥胡同,小胆依稀记得李铁也是那个胡同里出来的。于是问她,知道不知道有个叫李铁的,在部队。李容说,“那是我叔叔,是个铁道工程兵。参加抗美援越,刚进越南的头一个月就中了地雷,牺牲了。“ 小胆楞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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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5 10: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宅眼前,是个不起眼的老宅子,三面厢房,加上正门墙,围住个四四方方的院落,灰红的滴水门檐满是伤痕累累和锈迹斑斑。大门外,正对着巷子口,有个茶肆,八毛钱管够的大碗茶。每到黄昏,总聚集了附近几条巷子的八九个闲人在这里品茶。 八毛钱一两的茶叶,来来回回煮上六七浇,那茶水早淡而无味,五毛钱的大海碗,瓷口大都破损,这样的茶,这样的碗,与其说是品,不如说是饮。若论到饮,似乎坐在自己家中还舒服些,至少不必用那些油腻腻,脏兮兮的碗。也不必每天从瞒着老婆的几块私房烟钱里再扣出8毛。 然而老客们依然喜欢用品这个字眼。一是显得自己的身分,不同于那些进城的民工,二是茶虽不经品,自有可品的东西,茶老李的故事,便是这些闲人每天必品的,也是这个小茶肆生意不错的原因。 这些题外话,我是听老周说的,老周住在附近,是这里的常客,我是来拜访老周的,是这里的过客。老周看见日头偏西,对我说,到点了,我领你去品茶。 眼见着三张桌子边坐满了人,茶老李给每人添了浇水,然后咳嗽了一声。顿时,大伙儿就安静了下来。他的故事要开始了。 茶老李说,”看见对面那所老宅子了么?”人们顺着他的手指望去。颤巍巍的屋角一点昏暗,笼罩着一层烟一样。仓皇之中扑腾起几只乌鸦。盘旋不多远,又落在红瓦上,扑楞楞的声音好像屋檐下的滴水。 “金二爷就住在那所老宅子里,” 有人插嘴道, “莫约就是那个驼背的老头儿?总是穿一身白净的灰大褂?” “对,就是他,”茶老李答道.于是有印象的,没印象的人们都纷纷会意的点点头. “难道这个驼背老头还有什么故事?”那人似还要插嘴,却被茶老李的话打断了. “金二爷的祖上,那叫一个有派头,正经的镶黄旗主子.不料想犯了事儿,家道便中落了.加上他爷爷,他爹也没什么营生本事,传到他手里,就只那么一座老宅子了   金二爷强于他爷爷,强于他老子,一不抽大烟,二不逛窑子,而且懂得些生计,便将那宅子的东西厢各租出去了. 东边儿的姓朱,西面的姓李. 姓朱的是个教书先生,姓李的是个跑买卖的.都是光棍儿。而金二爷自己,除了吃租,便是倒腾倒腾古玩,遛遛鸟过日子.那是二十年前的事儿了. “ 茶老李的目光飘向远方,似在回忆自己的往事。 “若说二爷的祖父,父辈没本事,那也是颇有些冤枉.论起古玩,字画,那是这个.”茶老李竖起大拇指,人们顺着他的拇指,一节一节往上望. “传到二爷手里,那也是一门绝技.满琉璃厂的掌柜的,纵使有比他看得准的,却没一个比他眼尖的.任何一件物件儿,他只远远的瞄一眼,什么年代,什么地方出的,便八九不离十. 金二爷养的鸟,那也不是一般的鸟,那是一对凤哥儿。稀罕着呢,不但京片子说得溜溜的。还会说洋文儿。” 众人都瞪大了眼睛,巴巴得听他说下去。 屋子就这么租出去了,一个没落的爷,一个教书的先生,一个跑买卖的,本也闹不出什么事儿,可大抵闹出事儿,必因为红颜祸水,偏偏金二爷却有个天仙般的老婆。” 说到这里,茶老李忽然打住不说了。 每说到香艳的所在,必是听书的人最有兴致的,然而说书先生却总喜欢在此处丢下个包袱打住,茶老李深谙此理。听到这里,我有些相信,他的别的故事也一定很吸引人。 大家伙儿于是端起碗来喝茶。茶老李掏出个烟锅袋子,点上一锅烟,悠闲得抽起来。等到大家的茶喝得七七八八,他的烟也抽完了。于是接着说。 “二爷每日里除了泡在茶楼,便是古玩店里,手上提着他那对鸟的笼子,逢人便夸自己这鸟如何如何。待等到下了蛋,孵出小鸟来,一只就得几百个大洋。 每日太阳还没出来,二爷便去遛鸟,不到天黑,是断不肯回家的。 这天,赶巧二爷看上了把扇子,便兴冲冲回来取银子,却见李老板从自己正厢屋子里出来,鬼鬼祟祟,正撞了个满怀。似贼见了主人般。等进屋,见了自己夫人,也是鬼鬼祟祟,做贼般。二爷便满腹狐疑,欲盘问夫人,又无从开口。狠狠地摔门出去了。 二爷这股邪火没地方发泄,一抬眼,瞅中了院子中那棵红杏树。枝叶稀疏的冲着院子,繁茂的那边,却伸到了墙外。 二爷于是第二天,自己拿着斧子砍树,一边砍,一边还骂骂咧咧‘我让你红杏出墙。我让你红杏出墙。’却惊动了教书的朱先生。朱先生劝道’ 二爷,可使不得二爷于是心里总有个疙瘩,时常假装出门,半途却忽然赶回来,却也再没发现些什么。 他有天,请朱先生喝酒。醉仙楼二楼的角落里,似乎挺神秘兮兮,不过小二刘三子去填酒,依稀听到了句'你帮我盯住了那对奸夫淫妇,只要有了证据,我非让那姓李的赔光了银子吐血.那时候我自然不会亏待了你.' 朱先生于是把他的学堂搬进了那老宅,这是二爷同意的.二爷于是放了一百二十个心,因为朱先生为人精细慎重,而且学问渊博,他是最信得过得. 二爷这两天泡在茶楼,听到些言语,说李老板最近得了好些宝贝,前些天,总是拎着个包袱进了真轩阁,出来时,腰带里便鼓鼓囊囊得,一定是大洋.二爷心里盘算着,怎么能让这些钱,让姓李的乖乖送到自己的腰带里.既然你让我带绿帽子,我就让你倾家荡产."茶老李望地上吐了口吐沫,人们仿佛觉得是金二爷在吐吐沫. "金二爷忽然有了主意,他决定去乡下住几天,自己在家盯紧了,那对狗男女就不好便宜行事,自己也没有了捉奸在床的机会.于是,他嘱咐了朱先生几句之后,出门去了. 二十天后,当他从乡下回来,李老板还在,他漂亮的老婆,居然是和朱先生私通跑路了,家里值钱的细软一扫而空.二爷顿时瘫坐在地上.所幸,他这两年搜刮的几个宝贝还在,他的宝贝鸟还在.若下了蛋,孵出小鸟,那就是几百大洋. 可是二爷发觉情况完全变了,琉璃厂的那些掌柜的虽然依旧笑盈盈得称呼他二爷,看了他拿去典卖的东西,却只是摇头,说'东西是好东西,可我们店却收不起.'二爷又去了真轩阁,掌柜的说'二爷,您还真当您是古玩的行家?那都是那群家伙哄您的,您家里,也就您爷爷,父亲搜罗的那几样宝贝值钱,那些家伙捧您,无非也不过是看上了那几样东西。前些时候,都让您夫人托李老板送我这里卖了。等什么时候有了好东西,您再上我这儿来。'二爷骂一句,不识货,掉头就走,掌柜的后面喊道。‘忘了件事儿,顺道告诉您哪,您那俩鸟,都是公的,也别指望着能生蛋,孵出小鸟来了。' “ 半晌,茶老李都不再开口,陷入沉思一般,暮色黯然,瞧不见他的脸色。人问“那后来呢?” “后来,那棵红杏到底伤了经脉,死了,那俩鸟被二爷宰了下酒,味道还不错。四四方方的宅子里只剩了一个人儿,就像个囚字。故事完了,散了吧。” 人们觉得这个故事索然无味,喝了口茶,散了。我回头看看,茶老李呆呆坐在那儿望着老宅,好像尊雕像般,一动不动。 从老周家出来,我看见对面走来个人,驼背的老头儿,穿一身白净的灰大褂。我于是喊他,“金二爷,您好啊。”那人楞着看了看我,说“我姓李,那头有个卖茶水的,才是金二爷,他叫金得礼,叫混了,都叫他茶老李。”,“那么,那所老宅子?”我问。那老头看了看我说“二十年前,那宅子是他的,后来她老婆和一个教书的跑了,临走,把这宅子的房契卖给了我。” 老人说完转身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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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5 10: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昨天在月光给驴车的追魂帖子轻柔旖旎的湖水,润濡了我的孤寂,随着浆影释开的涟漪,一晕晕飘散开来。笛笳声入耳中。百顷风潭,渐成回响,擎不住的泪珠,在满是忧郁的脸颊再添一笔淡淡痕迹。远岑如黛,环抱了湖水,环抱了天地,却独独遗留下冰冷的我的心,任他一如纸鸢,没有了方向。     古诗云,长醉后方何碍,不醒时有甚思?于是轻啄一口酒,涩涩的品位孤独是一种别样的乐趣。不料酒入愁肠却更转化为相思。待侧耳去聆听,传来酒和心的对答,酒问心道,你冷么?我愿热烈的拥抱你,怜惜你,心却回答,你不是我的知音。于是我的思在记忆里翻腾,找寻一个影子。问青天,虹霓笑而不语,她在何方。。。。。。    这时湖面泛起一片磷光,如灵鸟扣入我的心扉。淡淡如水,我的知音。苦笑众里寻她的那一番,我忽有所感地问水,你为什么离开我。她静静的凝视着我,波光消逝的地方,是一堵堵赤阑青楼,不难想象,他们的背后是一片车马喧嚣的繁华,那里是我的家。每日的忙碌着,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在污浊的泥丸世界苟延残喘,身边尽是一如我几近麻木的一双双眼。皮鞭,坟墓,牢狱,使你不堪忍受,我的情人,我的知音,你从我踏入它的一刻渐次远离。此刻,忽然羡慕起自由自在的鱼儿。它们是那样的接近你。虽然昨天我还嗤笑的把他们送进腹中。    不由得掬水敷脸,感受你的温柔,试图涤荡心尘,映入眼帘的是熟悉而陌生的面孔,一丝倦殆,几缕银丝。有种残红零落倍添黯然的感觉,我俩的分离实在是太久远了。我甚至不知道如何亲近你,默默闭上眼,风拂过我的唇,满沁着浮萍的清香,安抚着我悸动不安的魂,渐渐融入了湖水,融入了你,融入了梦。    曾记儿时,似乎很喜欢做梦,时梦见自己踏遍青山人未老,时至今日,却害怕做梦,梦中依旧是美好,但梦醒来时的怅然却总那么揪心。正如此刻我拥抱着你,下一秒却要噙着失落迈向人来人往的下一个十字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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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5 10: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时代真身杀帖两篇,    瑟瑟秋暮轻柔暗卷,淡淡笼着寒烟,在几净的窗户玻璃上凝成露珠,仿佛晶莹剔透的离人泪。路边街灯昏弱,喧嚣湮散,路人稀稀落落。天尽头尚余一线暗暗红霞,婉如老去的红颜。我静静坐在窗前,思绪却在记忆的小路徜佯。   流逝的风,流逝的梦,梦似乎太遥远,现实却是这般的残酷。绚丽的光彩只属于明灭闪烁的星光,我贪心地伸手欲摘取,却不知道那只是水中的影子。突如其来的幸福,正如盆中的花,根基太浅,看似妖娆,却无法生长。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你选择逃避,终于有一天,你也如风如梦流逝而去。遗留下的,是我从此无尽的伤感。   那时候,平凡琐碎伴随孤单,几乎日复一日地卷土重来。将入夜时,我喜欢在水乡小镇散步。或许情愫为波光所掇送,我每每往灯火黄昏的桥另一端默默凝视,总见一个男子的身影飘渺而过。不知道为什么,竟似浅浅在我心中划过一抹痕迹,一道一道,渐渐清晰。若有时候错过了,心中也会莫名怅然。   邂逅,总是在不经意间发生。那日也如这般碧虚云笼,我依旧在桥的这端看着你的身影,你却踏上了桥的青石阶,步步向我走来。我当时一定是羞红了脸,或许每日这样失礼地望着你,让你觉得很不舒服,欲责问我。待你走近了,微微冲我一笑,紧张的我居然手里的书稿跌落,随风撒了一地。你停下脚步,弯腰帮我拾起了一页页纸,然后笑了笑,“你每天都在这里散步吗?我总看见你”。“恩,是啊。”。。。。。。   后来我们相恋了,从相逢到相恋现在想来只是一瞬,仿佛在前世,深存于我们记忆中的深情,如心灵的蓓蕾逢春风般刹那绽开。那段如梦的季节我俩牵手盈盈笑着走过,平凡琐碎的日子也似乎有趣起来。再入夜时,灯火黄昏的桥头偎依着我们,看夕阳落去尚余的一线暗暗红霞,婉如老去的红颜。那一刻莫约暗示着,春花绚丽过后,终于会是残红泣血的瑟瑟秋天。   轻舟翩然,却不知是否经历沧海?化身为舟的爱恋,能否飞越那茫茫沧海,幻化为了无痕的春梦在红尘间萦回,织出情思的灵韵,寄去我的相思?这些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三年后的今天。我在一个惨淡的黄昏,独自在窗前坐着,看着一抹残霞,默默念着你。第一贴模仿水盼兰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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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5 10: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呆呆看着人群,试图读懂一张张脸,得到的只是茫然。对于自己,却更难读懂,似乎在逃避什么。周围很是吵杂,我等待夜幕降临,那一刻,对于我来说是最安详的。    我钟情于恬静,养成这样的性格或许缘于父亲。父亲是一个文人,闲暇时喜欢作画。每每家中四壁都挂着完成或者未完的山水。他时常安静坐着,看着墙上的画,我知他已将心思融入那些作品。灵感至时,便取下来添上几笔。这些作品都是他的梦想。每一个梦境,都是从一张白纸上渐次清晰起来,再赋予颜色。看着那些画,不由会产生这样的遐想:    飘渺无人山谷中,结一小庐,无尘俗挂念,斜倚窗前,手捧一卷书,听流莺欢语。房栊门前掩苍苔蛛缕,却不必管它,所追求的正是这一番雍懒。品位连绵细雨中的淡淡春愁,乱红无数的秋风伤感。又或者泛舟湖上,山色倒映湖中与天色相融。那一泓缱绻,荡涤尘埃,远岸垂杨自舞,与心契,放任粼粼波光醉了眼,一时多少甜美的梦,遽如许。在那样的情境里,大自然的一切情绪,更亲近体会,沁入心中。这些就是父亲的画。    小时候坐在他的画桌边上,看着他入定般遐想的神情。除了觉得父亲艺术精妙,于他的梦,却是不能体会。然而日日看着这些画,其间的意趣也在不觉中影响了我。渐渐,我开始懂得了这些作品的内在。我懂得了,夫亲却苍老了。    我没有学会画画,从这些画中,我学到的是我的处世态度。父亲的画追求的是一种安静祥和,于是我也是一个追求安静祥和的人。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我喜欢夜半时分,那时候周围几近无声,没有刺眼的明亮,我可以坐在灯下,泡上茶,享受自己的心情。有时候打开电脑,读一读别人的文章。竟然有许多让我产生共鸣。我试着用欣赏画的方式去理解,发现许多人一样憧憬安宁。想想也是,现实中压力太大。却无可逃避,于笔间就不自然流露这种无奈。或者构筑空想浮屠,或者叹一声,谁为我,唱金缕。    小时候也是爱热闹的,骑着竹马荡着秋千时候,并没有什么烦恼,自然不必去追求隐逸,看一看身边的孩子,一个个笑靥如花,不由羡慕。有句诗浮现,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虽本来说的是爱情,用在此处却也颇恰当。只是这种感觉困顿,寻求安详的情绪莫非是每个人必须走过的路程,又或许是情绪也可以传染?从父辈传给子女,从网络的一端传向另一端。   或许多年以后,我的孩子,也在写着我现在的文字,或者憧憬着一叶湖水中的轻舟,一栋幽谷中的茅庐。第二帖模仿洛水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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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5 10: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个杀帖园丁与花    来的时候,路过一处玫瑰园,满地红的,白的,颇为壮观。我听到她们在低吟浅唱,女人花, 摇曳在红尘中,女人花,随风轻轻摆动.只盼望有一双温柔手,能抚慰我内心的寂寞.     花园里有一个老园丁,每天对着花喃喃自语,他似在找寻一支最娇艳的玫瑰,但每次当他看 上了一支的时候,总觉得不远的周围有一支更美的。他找寻了一辈子,经历过无数次的花开花谢。 而当银丝缠满了头的时候,他却一无所得。苍老驼背的身影在夕阳下长长得拖着,不自觉显露出孤 独。    年轻的时候,他发誓,他这辈子最想要的是华筝。他喜欢一猛子扎进去无怨无悔的女人。而他 却并不是郭靖,他比郭靖聪明,所以他总以为花园里有一支比眼前更娇媚的玫瑰,所以他一直在找 寻。    而花们,每次都是翘首期盼,含苞的娇滴,花枝乱颤,妄图打动他,奔放的为他而红,哀怨 的孤芳自赏最心疼。然而花们都错了,园丁只是园丁,他不是郭靖,而自己更不是黄蓉,花的生命 只有短暂的一季,所以她们很快明白过来,不再等待,于是她们也做不了华筝。    为了等待华筝,他发誓不将感情轻许,这样的男人是这年头比较流行的cool。 不过这个年代 也流行轻蔑,破罐破摔的花儿们似乎都有几份轻蔑,我不是华筝,我嫁给我自己。    路上来来往往的人很多,许多驻足的人都在心中问自己,男人问,我是郭靖,还是园丁,或者 是采花大盗欧阳克。女人问。我会是哪一朵呢.还是我哪朵都不想是。愚笨的和聪明的人,却连看 都没看花园和园丁一眼,直赶着自己的路。    来的时候我一直在回忆那个花园,直到走过去很长一段路,还是对它念念不忘,我想看看那园 丁到底找到自己想要的花没有,于是我掉头,走回去。    天气变的很快,阴霾顿遮天盖日,冷风开始起,越刮越冷,凉飕飕的,忽然砸下冰雹来,扑天 盖地,当我走回了花园,看见园丁颓废的呆立园子当中,所有的花横七竖八,洒落满地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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