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老齐是我多年的文友,尤其近几年要是两天不见,三天就满世界的找。 他前两年离异,很快交上女友。常在我们面前夸夸耀:温柔贤惠,大个漂亮。尤其那双手,胖乎乎,肉嘟嘟,总是被他吻得印痕累累。 一次聚会,文友老纪说:人与人不同,谈恋爱的方式也真有区别,听说有拥抱的、有接吻的,没听说见面就捧着胖手啃的,当猪蹄子呐!我大笑,问老纪:你那时是什么方式?他答:我的性格多急呀,是隔着锅台就想上炕,还整什么吻哪、啃的、直奔主题。 老齐多才,他诗词歌赋,球棋书画,无所不通。长得发黑肤白,带副金丝眼睛,虽然年近半百,极具品味。诗词和书法是他的最爱,但总是没弄出大动静来。就写联明志:一枕黄粱丹青梦,几分功夫在诗词。装裱成幅,悬挂家室,盎然一片文气。 对于他的再婚,朋友圈持两种意见。我是复婚派,老妻老狗撵都不走,毕竟生活几十年,为你生儿育女,没功劳有苦劳。都年到五十,亲情多于爱情,相互包容没有过不去的坎。我说老齐:“你该知足啦,在外面溜达好几年,象我们今生今世怕都不会有这个机会的。收收心,赶紧回家。” 再婚派们主张,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好马不吃回头草。离婚就是容不下她的毛病,这些年已经不幸福,明知复婚还是不幸福,为啥不从新寻找幸福,复婚派认为老齐这个女友,除了长得漂亮,性格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经常到老齐家洗衣做饭,伺候他80多岁的老母亲。 老齐现在女友婚变之后,男方净身出户。她工资虽然不高,但家产殷实,有两座楼房,几十万元的股票,如今在一家超市当领班,婚后的日子肯定错不了。皇上不急太监急,主张再婚的朋友说:这幸福跟白拣的一样,还成天捧着胖手啃啥呀,“阿米尔,往前冲!” 事情往往是看起来很简单,既然双方都十分满意,带着证件到民政部门领个结婚证,就全齐了。但远非这么顺当,老齐他们的婚事首先遭到了他儿子的激烈反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