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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微尘

《在四川一年的法律志愿者》(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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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 22:26: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微尘的叙述,很容易想让人感到东部和西部的文化差异
评选出的全国最适宜居住的城市中,就有成都,为什么,我的体会就是它虽然是个现代化城市,但还有农业社会的悠然情调
从办事效率来说,西部地区明显比东部要差得多,时间就是金钱在这里并不适用,这也是它至今落后于东部的原因
想要改变它,就先适应它,这是真理。当别人承认你,认可你时,才能听你的。
微尘的援川之路,任重而道远啊
送花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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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 22: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改变一种观念或理念,相当于撼动一个社会。难啊。。。。

点名?领导对律师的管理看着像管理一般公务员没什么两样了。。。


民二庭的一个庭长丢给我一个异样的眼神:“法院内部的规定怎么能够给你看?”。。。。山东法院也这样回答, 除非关系够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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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 22: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我目前接触的案件来看,保护弱者到了有点过份的地步。比如,民工(弱者)起诉有限公司,法院追加有限公司的股东作为被告(甚至已经转让了股份的股东),查封冻结股东私人财产,然后通知原告补一个追加被告的申请;有的甚至把有限公司的主管单位(比如政府)追加为被告。


感觉经念歪了。这不是在帮助弱者,这样的帮助从长久看对整个社会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不利,对弱者也不利。政府的撑腰只能在法律范围内,而不能以牺牲法律为代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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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 22:52: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微尘老师的帖子中学到不少东西。。。很喜欢看这种来自实际生活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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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 23: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农民”主义害人。
基层是群众没错,可法律是什么?律师是什么?
法律不是所谓“弱势群体”的保护伞,律师也不是心理咨询师。
法律讲的是事实,律师讲的是如何用事实说话,并不是来听别人抱怨,我其实很赞成微尘老师一向的做法。
毕竟术有专功,律师的专业是引导人谈论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如果将时间浪费在无谓的事情上,对本人来说,一来过长的交谈时间有时候反而会阻碍其自我专注回忆事件,二来浪费其本人的时间。而对整个社会来说,这根本就是一种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也是我们中国普遍存在于人群中的现象。如其将时间和精力浪费在非客观的条件环境下,不如帮助更多的人。
要改变一群人的思想,微尘老师的路很艰辛,支持微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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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 23: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53楼(快乐永恒) 的帖子

很久没见过快乐了,不知道快乐近来过得快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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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 11:3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拦江到重庆了,有空联系一下,打电话给我,我告诉你他新号码。他同时也在你QQ上留言了。

这里居然不能发内部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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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3 10:4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56楼(无嗔) 的帖子

可以发内部短信的 在ID边上有个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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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12:33:31 | 显示全部楼层
读了微尘老师8月份的工作小结,竟觉得很心酸。

也许,经济落后必然各方面也都落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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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12: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看来,这该归罪于李冰修的都江堰。’

看似笑谑,却让人感觉难么无奈。想改变影响他们,只能先去适应他们。但是,从一上午接待一个求助者到微尘老师半个小时接待三个求助者,那将是一个怎样的过程?(不单指这事,由此联想到其他)

路漫漫其修远兮,微尘老师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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