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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毒媳妇抠出80岁婆婆眼球致死,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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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11:2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恶毒媳妇抠出80岁婆婆眼球致死,被判无期!
仅因家庭琐事纠纷,媳妇殴打80岁高龄的婆婆,还将其眼球活生生地抠了出来,导致婆婆抢救无效死亡。近日,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该“恶媳”犯有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代妹与其婆婆项巧英分开居住。项巧英今年已有80岁高龄。二人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今年6月7日,张代妹因放在婆婆项巧英家门口的锄头不见了,又与婆婆争吵。婆婆拿起地上的一根树枝欲打张代妹,被张代妹反抢过来。张代妹用树枝殴打婆婆,导致婆婆摔倒在地,随后用手狠狠地朝婆婆眼睛抓去,导致婆婆右眼球脱离于眼眶外,左眼也不同程度受伤。后项巧英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公安部门鉴定,被害人项巧英因颅骨损伤、骨及软组织复合性损伤、失血、疼痛等外部因素引发心脏病发作,心力衰竭死亡。张代妹事发当日外出潜逃,1个多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张代妹因生活琐事与婆婆发生争吵,故意伤害婆婆身体,并导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快哉:80岁婆婆眼球,被判无;

看到以上这个报道,真是令人无以置信,难道这不是舞台剧的而是现实?难道我们社会中的恶劣的“婆媳关系”有这般严重了?事实过于雄辩,这位生抠80岁婆婆眼球的恶媳在潜逃一个多月后终于落入法网,被判处无期徒刑。得到这个结局真是大快人心,它能给那些胆敢对婆婆又抓又打的媳妇一个警钟:媳妇不尊老也会受到严惩、如果害老就将赔上自己!

世间的“婆媳事件”不止是它一个。中国存在繁杂多样的婆媳关系,如同夫妻关系,以各式各样的形式存在。有的媳妇是恭恭敬敬侍奉婆婆和平到老,有的媳妇对婆婆不冷不热保持距离相安无事,有的媳妇和婆婆磕磕碰碰大吵小吵但仍无大碍……最水火不容的婆媳关系是:婆婆将媳妇逐出家门、媳妇将婆婆逐出家门;婆婆纵容儿子再找个“媳妇”、媳妇不当婆婆是婆婆;婆婆殴打媳妇,媳妇殴打婆婆。
可见,新华网报载的这事就是一个恶劣婆媳关系的表现。只是,其它同类型的媳妇至多不奉养老人,将老人驱赶出家门,不给饭吃喝,还没有这么张狂残忍的:争吵就争吵了,偏偏伸出魔爪将婆婆的右眼球活生生抠出来(左眼也受了不同程度的伤),实在是惨绝人寰。

两个女人之间有了“婆媳”关系,是因了同一个男人:婆婆的儿子、媳妇的丈夫。如果婆媳关系亲密或者和平那皆大欢喜,如果关系紧张恶言相向大打出手,那她们的相关人物??这个倒霉的男人将处在水深火热之中。怎么办呢?一边是血脉相连的母亲,一边是同枕共眠的孩子他妈。有些男人是一味忍让左右讨好却里外不是人,做一块可怜的夹心饼干;有些男人一味责罚媳妇,甚至“休”了再娶一个;有些男人是妻管严,有了老婆忘了娘,逃避母亲装楞装傻;当然,还有个别男助纣为虐,帮着媳妇整自己老妈……
说到婆婆媳妇的这个男人身上似乎有些偏题了。不过,她们是因为他而成为“婆媳”的,所以他有逃脱不了的干系,是罪魁祸首。不管,先撇开这块“夹心饼干”不谈。

重磅出击:婆媳大战

婆媳关系成立初期,估计婆婆媳妇俩都没想搞僵关系,燃起战火。开始只是一点鸡毛蒜皮小事,背后发发牢骚,后来就当面直言、指责,再后来大打出手、恶言相向,最后甚至拳脚相踢。在初期,婆婆会占领高地,因为这个时期的婆婆年富力强,是个家庭主管。媳妇还是个青年女子抹不开脸。到了后期,地位逐渐发生了转换,婆婆年迈体弱,媳妇成了家庭主角,婆婆不是媳妇的对手了。咋办呢?婆婆被媳妇活生生抠出眼珠子?

笔者有时候和同事聚在一起,言及对方的婆婆或者哪家的婆媳,我们一致认为:聪明的女人在成为婆婆的时候,为了儿子和自己着想,一定不能摆谱(自己好过就是儿子好过,而且儿子未必能罩着母亲一辈子??各种原因);身为媳妇也不可太嚣张,认为此一时彼一时,婆婆尚年轻的时候佯装乖顺,婆婆年老了,就开始处处刁难搞打击报复的小动作,这样的媳妇是面目可憎的。
可惜,并不是所有的中国女人都能明白这个道理。论“婆媳”关系中的恶劣媳妇,有些媳妇是本身素质使然,有些媳妇却说自己明知不对忍无可忍揭竿而起。姑且不论何种原因,我的一个观点是,婆婆已经年老了,失去了对战的“乐趣”和“能力”,是不是应该到此为止?姑且不论婆婆年轻时如何如何看着她年事已高,是否应当礼让?笔者老妈,对丈夫子女和孙子甚至对鸡鸭都十分关爱,却和婆婆就是我奶奶合不来。她的记性非常好,常常记得她结婚后的那段“ 悲惨岁月”,总是祥林嫂般向我倾诉奶奶和她的等等前事,奶奶如何偏心对大伯家好,对我们家不好,分家时大伯家分了桌子我家分了椅子,大伯家分的地好我家的地不好……她对婆婆的“仇恨敌视”不因岁月流逝而逐渐消失,反而像酒愈酿愈醇厚。一根筋不听劝令人无可奈何。
前两年,老妈和奶奶打架,老妈抓掉了奶奶手掌上的一块肉,露出了惨白惨白的手指骨,(我奶奶现在八十有七,算算吧)。还好,我老妈还不算太残忍,她没想到老人的皮肤那么衰弱不经抓,那次也着实把她自己吓坏了,加上我们和两位姑姑的介入,从此以后,她不敢再和奶奶起正面冲突,动手动脚,顶多翻翻白眼、发发牢骚,还好,我奶奶高度近视还耳背,随她去吧。
因此,笔者自认为是恶劣“婆媳关系”的受害者。奶奶因与我妈的关系,幼时的我都是由外婆来带,奶奶在我面前批评我妈,我妈在我面前批评奶奶(我父亲的状况比我更甚)……至今,觉得自己心理还有些不健康,呵呵。
我想说明的是,有些媳妇在丈夫和子女的督促下对婆婆会有所敬重、尊重的。所以,改善婆媳关系,人人有责!对于,恶劣的婆媳关系,笔者有以下建议。
1、主观意识的改变。婆媳并没有骨肉相连,不同的生活习惯不同的人生观世界观使她们性格行为产生一定的摩擦。如果媳妇认为婆婆还没给丈夫“断奶”,婆婆认为媳妇抢走了儿子的心。这就难办了。应该认同一个目标,同是为了这个家为了这个生命中重要的男人,共同努力共同容忍。家和万事兴,团结最重要。
2、分居。实在没办法,笔者认为婆媳“分居”有助于美化婆媳关系,所谓距离产生美嘛。就是这个道理。情人们“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婆媳亦是如此,“分居”绝不会影响到婆媳感情,有益无害,更增强婆媳之间的凝聚力。
3、将***媳妇的婆婆收监!(此处省略一段……)
4、将***婆婆的媳妇收监!将残害婆婆的恶媳“斩立决”!(此处省略一段…
最后,为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叫好!恶胆包天挖出婆婆眼球的媳妇应当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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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11:5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残忍恶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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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13: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人不单要绳之以法,更要接受道德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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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13: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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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14:3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非一日之恨事,积沙成塔。这婆婆都八十了还这等刚强,动手打人,偏遇到个不省油的灯。。。还之以致命。
国民素质待提高,经济状态待提高  一只破锄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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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19:2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是婆媳二人都不是省油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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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7 08: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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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7 12:3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龙大哥说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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