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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汀芷幽兰

[经典回放]无风带小说《平安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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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4 06: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吴百年迅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缓缓说道:“还有点时间,我们来讨论讨论信仰问题吧。我所以要和你讨论这个问题,正是由你们平安夜之雅集,也就是今晚的聚会而起兴。”他啜了一口茶水,问道,“不知道你有无兴趣和我谈谈?”



“这个?”虞迁支吾着,露出为难的样子,“如果庭长想谈,我倒是愿意倾听。不过我自己实在没什么想谈的。”



“既然是谈,就得有两个以上的人参与,一个人谈不起来。”吴百年说,“记得你以前经常谈起信仰问题来,几乎到了遇事便发的程度,怎么今天忽然没了兴趣呢?你今晚要参加的雅集活动不也是和信仰有关的吗?”



“说实在话,庭长,我不想谈并非我不重视它,而是……而是这个话题过于沉重而又不乏危险。”虞迁说。



“记得听你说过,我们的信仰被捏碎了。是吗?”吴百年问。



“是的,庭长。我说过。”虞迁露出痛苦的神情。“‘姐姐,我看见你眼里的泪水,你想忘掉那个侮辱你的男人到底是谁。’毫无疑问,我们纯洁的自由的信仰已经被可耻地玷污,却没有任何得到救赎的可能和希望。我们站在历史的断崖口,身后,是断裂的传统!脚前,是劫难的深渊!”



“在这个问题上,我和你的看法不同。”吴百年说。“你所以痛苦是因为你认为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可以救赎人类的上帝,而在你所生活的环境里,这个上帝被强权和愚昧粗暴地拒之门外了。”



“是的,我是这样认为的。”虞迁的眼睛里闪烁着光芒。他好辩的个性被重新激发起来了。“而且,我知道庭长是多神论者,就是泛神论者,所以,你认为到处都有人类的上帝,人人都有自己的上帝。”



“你是怎么看出来的?我什么时候跟你说过?”吴百年露出吃惊的样子。



“你没有对我说过,你对所有人说过。只不过只有我懂你说的。”虞迁说。



吴百年看着他,没有吱声。他知道虞迁会继续说下去。



“你在《安慰》里已经说得够清楚了,关于你的泛神论信仰观点。可惜啊,并没有人理解你,因为没有人看懂那篇二万字的小说。”虞迁认真又似不无嘲讽地说。“你自己通过散步时对人类命运的默默关注而获得安慰,郭淮通过代替德荣大婶的儿子来向她尽孝而获得安慰,德荣大婶则通过捻珠念佛而获得安慰。其实,德荣大婶对佛法一无所知,她对佛的印象完全来自于寺庙里的泥金塑像,她不能感受佛的血肉之躯的温暖,更不理解佛说的真谛,然而,她却凭借着她的简单方式而获得来自于佛的安慰。所以,你得出结论说:上帝无所不在,人人心中都有自己的上帝,任何强权都不能拒斥他。”



“天问?你也曾暗自学着屈原的样子一口气向苍天提出很多问题,可得到的解答却是投河的死尸被捏碎,被挤干:一尊没有温暖、没有情感、没有感召的木乃伊。所以,你赞同了刘小枫,放弃了蒋庆。”



“那是因为蒋庆的那篇四十几页的文字除了激情没有别的什么。说服人光靠激情是不够的,远远不够。”虞迁说。



“《虚心的人有福了》不能对抗《拯救与逍遥》,我也有同感。四十几页对付五百多页,从物的体积和重量上也不构成公平有效对抗。而这一重量失衡的原因却在把持重量的人不能承受更多或更少的重量。”吴百年说。



“是的,我同意庭长的看法。”虞迁说。



“那么,我们且来谈谈你那唯一的上帝。”吴百年又点起一支香烟。“你那位全知、全能、全善的上帝果真是那么大而全以至让所有生灵都信服于他吗?事实是:只要有人相信了世上有一个全能、全知、全善的上帝,他就会遭遇恶的苦恼,因为他没有办法解释恶的存在为什么会成为必然甚至合理。且让我们来研究一下这样一个推式:



1,              恶是存在的;



2,              假如上帝对恶无所知,那么他就不是全知的;



3,              假如上帝知道恶的存在,那就意味着他不能阻止恶的发生,那么他就不是全能的;



4,              假如上帝知道恶,也有能力阻止它,但却没有那么做,那么,上帝就不是全善的。



结论是:恶的存在证明世上没有一个全能、全知、全善的上帝。如此,你为什么还要我们去信仰一个全能、全知、全善的世间唯一的上帝呢?你凭什么要我们去相信呢?



“这个推演看似不容辩驳。”虞迁说。“不过,圣奥古斯丁老早就做了回答。其一,恶是人类自由的代价。出于仁慈,上帝想要创造一个没有恶的世界;而出于智慧,上帝又知道人类假如不能自由地生活,就得为自由付出代价。上帝是仁慈的,他想让我们自由自在地生活。于是,这就为两类恶敞开了大门:恶行是由人的选择直接导致的;自然的恶是由人的选择间接导致的。假如我们选择听从上帝警告,上帝是不会让我们碰到恶的。因此,上帝不应该为恶负责。此外,诺斯体的回应也有一定说服力:上帝的智慧超出我们人类的想象,我们认为是恶的东西,在上帝眼里可能根本就不是恶。圣奥古斯丁晚年也采纳了诺斯体的说法。”



“是的。我相信上帝的本善。”吴百年说。“上帝反复考验约伯,使他饱经灾难。约伯最后问上帝:我如此听信上帝,为什么还要用如此灭绝的的办法一而再再而三地考验我?上帝以雷霆作答:我创造世界的时候,你小子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你认为这是荒诞的,所以,你并没有被圣奥古斯丁说服。”虞迁说。



“因为,许多年以后,在另一位圣人出现的时候,这个问题被人用另一种方式再度提出。”吴百年说。“所以,问题不在于奥古斯丁没能说服我,而是没能说服更多的人。”



“你说的圣人是谁?”虞迁问。



“阿奎那。”吴百年说。“在他还是一位多明吾会托钵修士的时候,卡特里派的呼声极高。他们认为:如果世间只有一个全知、全能、全善的上帝,那么就无法解释人类在物质和道德上的腐化堕落。因此,这个教派认为,世间必有一个作为物质王国及其所有恶之本源的邪恶之神及其使者存在。卡特里派的看法固然基于基督教会的神职人员对物质占有的贪欲已经到了无法容忍的境地提出,但归根结底,还是圣奥古斯丁对恶的存在的解释没能服众。”



“卡特里派的看法有什么可怕呢?原因是他们打破了传统基督神父们关于神的一元论看法。”虞迁说。



“是的。传统基督教决不允许有两个以上的上帝,更不容许一个善一个恶。这也是你所坚持的看法。”吴百年说。“我是这样看的:既然卡特里派的看法在常人看来是很在理的,但为什么不为传统基督教徒们所容纳和接受,甚至引起罗马教皇的恐慌呢?因为如果我们承认了在一个至善全能的上帝之外,还有一个作为物质王国及其所有恶之本源的邪恶之神及其使者,那么,就意味着恶的存在是必然的、合理的。那么,世界就会陷入二元对立的混乱之中。而二元即善与恶都将是正确的,无论人类遵从善或是依附恶,都不该受到指责和制止。”



“我的看法是,”虞迁迫切的说,“所谓恶,只能是上帝的善化身千亿,在无数个体的人或是其他自然现象中被体现时出现了偏差:因为上帝的善是通过无数生命的个体来显现的,它本身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非物质实体。而所谓个体显现,正同于所有人吃了同样的药会产生不同的药理反应一样。尽管这种不同反应的面非常广,几乎涵盖了所有用药者,但反应的轻重程度却差异甚大。百分之九十的人有反映,但并不强烈,属于那种药被服用后的正常反应,但还有百分之十的人却出现了抽搐、晕厥、疯狂等重度反应。这些出现重度反应的人就是人类群体中的恶人。就像长江,它发源于大雪山,流入东海,全长六千多公里,它弯弯曲曲,支流甚多,中途尽管有金沙江之名、荆江之名、扬子江之名,但它仍只是一个长江而不是别的什么。我们不能说没有长江,只有托托河,只有金沙江,只有扬子江。”



“这可能是一个永远也不能统一答案的问题。”吴百年说,“所以,我坚持:人人都应当有自己的信仰,有自己的上帝。而你,也尽管坚持信仰你的全能、全知、全善的上帝。换言之:如果有上帝的话,我怎么能够忍受没有上帝的日子?结论是:没有上帝。”



“问题是哪一种信仰更加有利于人民的生活,更加有利于凝聚民心,更加有利于国家在更加民主法制的基础上繁荣富强并能接受容忍公民的不服从权力。否则,任何关于信仰问题的讨论都是没有意义的。”虞迁说。



“信仰问题可以讨论,信仰什么则可以存而不论。”吴百年说。“凡是通过信仰无法获得的东西,我们那可以通过神奇的方法获取。”



“如果这样,就等于向你投降,服从了你的泛神论,甚或是无神论。”虞迁毫不客气地说。



吴百年哈哈大笑。



虞迁也笑。



“算了,算了,还是不谈这个问题吧。”虞迁笑着说。“哦,对了,听说庭长又在写作?要完成一篇宏幅巨制?能否透露一二?”



“哦?你是在哪里听来的?”吴百年愕然而问。



“严格地说我是听冬心先生说的,他在你的博客里提到了片言只语。而我则以其片言只语进行揣度。”虞迁微笑着说。



“可怕的网络时代。”吴百年叹息说。“自人类进入这个时代,神的秘密就荡然无存了。”



“只剩下无数马甲和与之相配的漂亮头像的诱惑。”虞迁说。“关于你的大作……?”



“大作?这个时代没有大作。”吴百年一副心灰意冷的样子。“把一篇作品写得略长一些,那不叫大作。”



“你认为,你的那些作品,我是指《安慰》、《隔离》、《野象谷》,还有你正在进行的未竞之大作,你认为那一篇最好?”



“我不很确定,能够确定的是:还没有写出的那一部。我对世上任何尚未出生的东西都怀有一种敬意和期待。”吴百年说。



“你如何评价你正在完成的这部大作……不,是比较长的一部作品呢?”虞迁问。



“现在是,准确地说,今年的现在是暖冬天气,外面充满了暖冬的雾霾。”他和虞迁都同时看了一眼窗外。“人们并不喜欢这些有害于健康的雾霾。但是,当一种凛冽的冷风吹来,吹散充塞世间的雾霾时,人们就开始怀念雾霾的暖意并讨厌这种凛冽的冷风,尽管冷风给他们带来健康的清新气息。我的这部正在完成的书就是这种凛冽的冷风。”吴百年凛然说道。



“如同吸烟,我们明知有害,却不是人人都能戒掉的。”虞迁说着,掏出烟盒,扔出一支给吴百年,自己也点燃一支,津津有味地吸食吐纳着。“那么,你为什么要选择你那种无人眷顾的写作方式去完成作品呢?要知道,你完全可以用讨人喜欢的方式去表达同样的主题。”



“因为这样,我就可以离开象征平庸的坟墓,在死寂里,心智得以复活。”吴百年说。



“那么,你又是如何看待你的作品缺乏读者这件不容忽视也不容回避的事?”虞迁紧逼一步问。



“‘你要我做什么?’我问我的命运。‘你只有一件事可做,’命运回答。”吴百年神道道地,仿佛自语。“我们时代的危机,如果确有危机的话,它已经变成我个人的事情,这是危机的可怕之处。因为它变得可感了。这是我坚持按照自己的方式写作的理由。而且,我不需要涂脂抹粉或浑身汗臭的济济一堂的读者,我只需要少数读者:毁坏和建立这个世界的少数人。而你,当是其中之一。”



“所以,你还没有考虑让出版社来出版你的作品?”虞迁说。



“中国将是要求我自费出版我的所有作品的唯一国度。我感谢。”吴百年淡淡地说,“这是我的同胞对我爱他们同时又轻视他们而进行的甜蜜复仇。”他顿了一顿,接着说,“四十多年过去了,我还剩下什么呢?一颗疲倦与孤独的心;一种不稳定的情绪;一双扑扇着却不能飞翔的翅膀;一根碎裂的脊椎。”



虞迁深深吸呐了一口香烟,接着吴百年的话缓缓说道:“现在,我的生命与我分开着,只剩下一种愤怒:抗议我的生命被分割。”



“你是从什么时候坚信上帝的?”吴百年用一种异乎寻常地慈祥的目光看着他问。



“十四五岁的时候吧。那是可怕的青春期躁动不安的时期,当类似女孩子的月经来临那样的造访使我的生活变得黯淡时,没有老师教导我应该怎么做。于是,在一个夜晚,当我第一次遗精之后,上帝闯入我的心中,并显露他全部的荣光。”虞迁把眼光深藏于某种回忆的迷惘中。他继续说道,“我读到了《圣经》,我最受感动的是《传道书》,它使我的眼睛充满少年纯洁的泪水。上帝是爱我的,然而,如今他就像考验约伯一样,正在遗弃我。”



“其实,你的上帝并非别的,是自由。没有自由与公平,毋宁死。”吴百年用怜悯的眼光审视他。“我说的对吗?”



“是的,庭长。”虞迁懊恼地说。“我蔑视权威,蔑视伟大。因为我只不过想让卑劣的人安静地安顿于他们那不该被剥夺的粪堆里。可是,我们共同的母亲却总是要用一把方便的铁锤,把‘屈从’和‘奴性’敲入她可怜的儿子的脑壳中。”



房间里静默下来。只有两支香烟被人吸呐时发出的吱吱声。



“哎,算了,我们不谈这些了。如你所说,这是个颇有难度还充满危险的话题。”吴百年在片刻静默之后说道。



“好的。尼采认为希腊哲人聪明的地方在于知道开始于什么时候开始,愚蠢的地方在于不知道什么时候该结束。而我们比他们聪明的地方是知道该结束了。”虞迁说。



“吱溜”一声,虚掩的门被推开,一个女人站在门口。她是李静娟,谢秋水的妻子。



“哟,向庭长汇报思想工作啊?你是越来越懂事了。”她不冷不热地对虞迁说。



“有什么事吗?”虞迁问。



“你们今晚是不是要搞聚会啊?”李静娟问。



“是啊,秋水一起参加啊。”虞迁回答。“怎么,嫂子不同意秋水和我们一起玩?”



“那倒不是。我是想请你给他带个信,让他少喝点酒。”她的脸上露出不高兴的神色,“跟你说,只要他哪天晚上是在外面吃饭,回来后不是说胡话,就是呕吐,都恨死了。”



“好的,我一定把嫂子的话带到。”虞迁说,“不过今晚是平安夜,一个伟大的节日,连我都想多喝几口呢。”



“去你的,就是你们这帮朋友把他带坏的。他竟然还有几次喝醉了夜不归宿,真是不得了。”李静娟说。



“喂,说话要负责任呐。”虞迁喊道。“他比我大,是兄长,要说带坏,那是他把我带坏,怎么可能是我带他呢?”



“好了,好了,不跟你小子瞎扯了。油嘴滑舌的。”李静娟没好气地说。“说真的,我不反对你们朋友经常一起聚聚,但干吗非要喝那么多酒啊?不是遭罪吗。”



“不了解男人吧,所以你是女的呢。”虞迁挖苦说。“等下辈子你托生为雄,就知道酒的诸般好处啦!”



“去你的。狗嘴吐不出象牙。”李静娟骂道。
“好了,嫂子放心吧,今晚我一定帮你看着你先生,不让他喝醉。行了吧。”虞迁说。



“嗯,这还差不多。像做小叔子的说的话。”李静娟笑着说。“哟,吴庭长雅兴啊,还听着靡靡之音嘛。”



吴百年笑笑,没有搭理她。



音乐?天哪,我进来坐在这里这么长时间都没注意他的电脑里放着音乐。



“好下班啦,天都黑了。”李静娟说道。“我先走了。你们继续。”



“好走。”虞迁对着她的背影说。



门又被她带上。



什么曲子?这么熟悉?细腻委婉的柔弦,叙说怎样的故事?咦,怎么就是想不起来呢?如此熟悉的旋律,是?是……



“庭长,我再问你一个放肆的问题,你千万别生气啊。”虞迁红着脸说,然后又忍不住嗤嗤笑个不停。



“不会,我不会生气的,你问吧。”吴百年说。



“刘蒙营、谢秋水他们总是拿你那几本书开玩笑,说什么《安慰》治痢疾,《故人》治便秘,你好像从来也不生气啊?”虞迁怯生生地说。



吴百年笑道:“我的年纪与心情有点像但丁看到自己的世界幻景并记录下来时的年纪和心情。但是,但丁的意大利配得上他的《神曲》,而我的镇江只配得上我的这些涂鸦之作。你要清楚,这并不是我的错。”



“说笑说笑,不要当真。”虞迁不好意思地说。



“吱溜”一声,虚掩着的门被推开一半。香气先进来,然后是头发,是鼻子、眼睛。



“两位高人在谈什么高深问题啊?连灯都不开。”丁?酷似洋美人的脸上那张很不喜欢关合的巧嘴说,双眼洋溢着摄人魂魄的媚笑。“算啦,我来帮你们打开啦。”



“吧嗒”,她按下了门内墙上的电灯开关。日光灯亮了。



“谢谢,我都忘了开灯了。”吴百年笑笑说。



“呵,还听着优雅的音乐嘛。”她媚笑的脸消失在门后。



“没什么,能成为你们的如厕宝也是我的荣幸啊。”吴百年微笑着,接着前面的话说。然后,他的神情忽又严肃起来,他的眼光变得迷惘,看着没有远方的远方。他继续说,“我的上帝不是一位机械师和计算机天才,他死了。他把世界留给我,而我跟他一样,对机械和电脑一无所知,因为他只是一位有着诗情的蹩脚诗人,整天做着狂野的梦,在茫茫荒野上孤独地奔跑。他不知道要去向哪里,但他隐约感觉到,对他唯一还有着吸引力的地方就是无何有之乡。那里有一堆黄土,有几颗枯树和冬青树,还有几块顽石,上面长着青苔,爬满蚂蚁。”



虞迁起身说时间到了,他要走了。他再次邀请吴百年参加晚上的聚会。但吴百年婉言谢绝了。他笑着说:“你去吧,多喝几杯,别听李静娟的。你一定要想办法把秋水罐醉。”



“呵呵,好的,我试试看。但我的酒量不如他。”虞迁说。



“你要调动林惟楚、刘蒙营的积极性,要共同对付他嘛,孤军奋战肯定不成。”吴百年说。



然后,他又叹息一声,似在自言自语地,“多几个节日也好,管他洋节不洋节呢。信仰?呵呵,给不喜欢寂寞和无所事事的人提供一个消磨人生的机会。”



他示意虞迁可以走了,但他自己却安坐不动。



想起来了,开始是《引我向上》,现在是《培尔?金特》最后那段,苏尔维格之歌。一定是卡拉扬指挥柏林爱乐乐团演奏的。是啊,他一直推崇卡拉扬和他的柏林爱乐团呐。苏尔维格之歌,说的是一个浪子回头的故事。辗转飘荡多少年呐,去寻找本来就寻找不到的东西,最终他厌倦了,他厌倦了他的厌倦。于是他回到她的怀里,死在她怀里。多么凄婉的故事。天哪,那旋律,多么温柔,多么细腻,多么优美,千回百转,在你的五脏六腑里回旋,轻轻摩擦,让你体味生命的凄楚。永恒的永恒,那是什么呢?一个人只会永恒保有他所失去的东西。他貌似冷冰冰理性的产物,在我看来那不过是他的一层衣裳。审美的人类一定会最终死于自己主观梦想的世界中,因为他没有接触到生命的两极??内和外。



虞迁站起身走了两步,忽又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那个陷在陈旧藤椅里的其实并不算老的老人和他黯淡无光的额头。神秘的气氛包围着他。



他走出他的房门,站在没有亮灯的黑糊糊的走廊里。寂静无声的走廊,没有人走动,他们都已经离场,只留下他和他。一个在内,一个在外。忽然间,他的鼻子一酸,那双向来冷漠的眼睛竟自有了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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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4 06: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部



第十三章







他走了,背后的木头门哐当一声带上,碰锁喀嚓一声锁上。楼层里只有吴百年一个人,陷身那把宽大陈旧的藤椅里。雾气在夜色的涌动里更浓了。他索性闭起了眼睛,为自己营造了一个感觉舒适的静谧的氛围。过了约莫十来分钟,他缓缓睁开眼睛,艰难地起身,伸手把桌子上的报纸拿在手里。他开始一个人静静地阅读晚报。他知道,晚报上那些不起眼的有趣的小消息可能会成为他那篇未竞之作某一段落里的材料。他向来不放过任何一则边边角角里的小消息,哪怕是一则无聊的花边新闻。他知道,只有那些背着挎包到处转悠的无聊记者才能搜集到那些人类生活的真实碎片。他会突然心有所动,把某一块碎片信手拈来放入自己的小说中。那些东西,干净的和不干净的,美的和丑的,一旦放入小说之中,就会增加文章的质感。因为那是真实的。



万古一人巷的垃圾挡住了本来就很窄的路径,粪便漫溢;镇大公路又发生一起车祸,一村民被汽车撞飞;中山东路下午15时许发生一起车祸……没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今天的晚报没有看到有价值的东西。该走了,下班了。他提起那只黑色公文包。



好汉杨建军的歌声还是那么嘹亮。一首《窗外》从下午两点唱起,到五点三十分时,已经唱了十七遍。他有时唱着歌词,有时用鼻腔哼哼着,有时又用口哨吹出旋律。他是个快活的伙计。按照有关人士的分析,他今晚一定有酒喝,而且可能还会有其他好事等着他醉醺醺地去做。干吗不唱呢?干吗不开心呢?人生苦短啊。生命是什么?生命什么都不是,生命是廉价的,一文不值。他是看透了,老早就看透了。他就是要喝醉,为醉酒而歌。玩呗,多大事啊。糟踏生命也就是珍惜生命,简单之极的道理,却少有人懂。不是不懂,是不敢懂,不敢承认。那些可怜的家伙,走着慎重的步子,说着慎重的话,点着慎重的头,睁着慎重的眼睛。多大事啊?要这般折腾自己!玩呗,多大事啊。慌什么,慢慢来吧。去快活去,美食美人等着洒家去消遣呢。还有个太阳,比这更美,还有个太阳,那就是你,就是你,是你,我的美人,我喜欢的小妞。喜欢就要,就勇敢地说出来,窝在心里是浪费,浪费自己也浪费她。自己被浪费也就算了,她被浪费多可惜。啊,太阳,我的太阳……他走出电梯,走到那辆陈旧不堪的摩托跟前。咦,他奶奶的,洒家的钥匙呢?在市政路口,他差点撞到了身着白羽绒服的刘侠。刘侠白了他一眼。他却欢快地哼起来。他不认得她,但却认得她那张脸是张漂亮的脸蛋。多美的小妞。我的美人。啊,我的太阳,不过洒家现在没功夫找你玩,洒家要去电力路铁道口边的八分饱吃酒呐。那里的小姐也不错,够味儿,能和她门说说荤话昏话,她们不噘嘴、不皱眉、不生气。见过世面的,不是吗?女孩子都要这么大大方方才好,才讨人喜欢。嗯,好家伙,想到酒口水都要流出来啦。走啦,加油门吧:哒哒哒哒……哒哒哒哒……他的摩托也会唱歌,他的摩托也是个快活的好伙计。唱吧,一路唱将去。







坐在七碗茶社胡思乱想的林惟楚博士感觉到窗外的车马声如潮水般涌来。窗玻璃被公交车那落后而功率巨大的引擎声震动着,发出吱吱响。正是下班高峰期。他看了一眼窗外,雾气被街灯射成淡黄色的。时间不早了,该结帐走人了。他还不放心,伸出多毛的左臂,看了看手腕上那块模样像007戴过的电子表。还差十分钟18点。现在结帐动身到那里差不多正好要一刻钟。好吧,动身吧。到了那里被大伙一嚷嚷,老酒一下肚,也就什么都不记得啦。朋友是好东西,老酒是好东西,女人是好东西,但女人有时却是很坏的坏东西。我要去过我的平安夜了,上帝垂怜我等,上帝降生,上帝赐予我等生民之平安夜。我在何处?有时我真不晓得身在何处。博士您好,林院长您好,您真年轻有为啊。他们这样喊我,尊敬而羡慕的眼神,说不定内心巴不得我像报纸上说的某某知名专家那样倒霉,栽在洗头房的肮脏妓女身上呢。



知名专家、上海某著名高校教授陈某某,来镇讲课,晚来寂寞,寻花问柳,结果被公安巡逻民警逮个正着……



“多少钱?给你一百。”



“有五块钱零钱吗?”



“有的,你等等。”



“谢谢光顾。再见。”



今天,我几乎可以算作是以一个玩弄我的女孩为始,以躲进混乱中的平安而微醺的“上帝之城”为终。



不知道表哥还在不在办公室里?打个电话问问。要是还在,干脆打个车从他那里把他带着一起走得了。



“喂,表哥,是我林惟楚啊。你还在办公室吗?哦,在啊。你怎么说话口辞不清的样子?什么?睡着啦?被我吵醒啦?也不看看什么时候了,果然胖子瞌睡多。好啦,时候到啦,该动身喝酒去啦。好的,你马上下楼,我打车过来接你一起过去。嗯,好的,就这样。再见。”



他趴在桌子上,电脑显示屏上显示的是上市公司恒顺醋业近年来的财务资料。显示屏底边有最小化的一个文件,名称是《将军百战》。他的头向左偏着,左脸贴在桌面上的一本打开的书上,口角流着涎。他的电话铃骤然响起,他听到了,但他并不急于抬起头来,他依然保持那样的睡姿,当他伸出的右手触摸到电话机上的听筒时,他才缓缓抬起头来。他的左脸上印着深深地印纹。他不太高兴,因为他正在做着美梦。他梦到自己由于工作业绩突出,被调往上海总部任职。在他去上海的黑色豪华轿车行驶到宁沪高速苏州段时,当他在抑止不住的兴奋情绪驱使下用发光而不安的眼神看着窗外快速移动的江南冬日美景,同时还轻轻哼唱着《十年》那首让他感慨而好听的歌曲时,他的表弟,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法学博士林惟楚的电话打来了,他感觉到他乘坐的那辆豪华轿车戛然而止,发出尖锐的刹车声。他的头往前猛烈地冲过去,左脸碰撞到B柱上,生疼麻木,眼冒金星。他放下电话,穿上他在办公室的行军床上睡觉时盖在身上的那件草绿色军大衣,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万国证券的办公大楼。他在楼前空地上站了约莫有六分钟,林惟楚乘坐的出租车开过来了。他一声不吭地上了车。只说了一声:



“怎么这么慢?都等了将近十分钟了。”



“表哥,你也不想想现在是什么时候,出租车交班的时候,能叫到一辆车已经很不容易了。”林惟楚解释道。



刘蒙营不再说话,他闭起眼睛,把后脑搁在靠背椅上端。他又情不自禁去想那个梦。林惟楚见他不悦,说道:“还没睡醒吧?看来你有‘下床气’的毛病吧。”



他看也不看他,闭着眼睛,就像真的又睡着了。我本来已经脱离了这个灰头灰脑的被上帝遗弃的穷山恶水之城,却无端被姓林的小子叫回来了。他居然就坐在我身边,还奚落我。要不看在表兄弟的份上,我真想用拿破仑的马鞭敲击他的脑袋。他想。



车子停在中山东路顶端的钉子路口等绿灯时,林惟楚看到张建生拎着装有几本书的塑料袋,坐在市第一中学门口的台阶上,茫然地看着过往行人和车辆。他想象不出这个被书虫蠹空内脏的可怜鳏夫究竟想做什么。也许他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可怜,也许自打那个冬夜他遇到那个朽木空腹中的书怪和那个旧书店的女主人之后,他就进入了图书的天堂,陶然其中,废寝忘食,像博尔赫斯那样。“图书馆是无限的,周而复始的。假如一个永恒旅人从任何方向穿过去,几个世纪后他将发现同样的书籍会以同样的无序进行重复(重复后就变成了有序:宇宙秩序)。有了那个美好的希望,我的孤寂得到了一点安慰。”二十世纪伟大的梦游者,他已经作古了,进入了他的天堂。现在是二十一世纪,镇江市默默无闻的梦游者张建生,他走在平安夜黄昏时熙来攘往的街道上,他走累了,就在这个城市最好的中学学府的花岗石台阶上坐下来,一个人坐下来歇歇脚,看看风景。他心里知道他在别人眼里很渺小,很可怜,甚至很可悲,一个神经兮兮的穷酸中年书生,任是在哪个朝代,在别人眼里都会是很渺小、很可怜、很可悲的。他知道那些经过身边朝自己看一眼的人、那些老远便看见自己而到了跟前昂首阔步走过去的人是怎么想自己的,他们把自己往最矮处、最黯淡处想。因此,他就格外要把塑料袋子的书当着宝贝,尊敬和爱护它们,因为它们才是支撑自己站起来的知己。他在嘴里默默念着:肉体会消失,而心灵的产物却永存。到了夜里,他就回到那间充满旧书味和霉衣物味的屋子,打开塑料袋子里发黄的纸页,专心致志地和那些多少年前就已经变成骷髅的高尚之士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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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4 06: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那个骑摩托的枣核头男人听人说就是我进法院那一年调到公安的杨建军吧?听苏君青说他是有名的大胆登徒子啊。刚才看我的神情都想把我吞到肚子里的样子。真色,这个家伙。他老婆一定受不了他。嗯,不早了,我也好往咖啡馆走了。人真多啊,黑压压的,到处是攒动的头颅,被路灯、车灯、楼顶射灯的光线切割成一片一片、一块一块、一点一点。她简直感到有点眩晕,但平安夜聚会的喜悦还是使她精神抖擞,有足够的精力去走完这段本来就很近的、只不过因为拥挤而不易行走的路程。再说了,女孩子本来就喜欢逛街,那种逛街的兴趣简直叫男人生畏。她们可以什么都不买,走街串巷,从这个商场转移到那个商场,楼上楼下,走台阶,乘电梯,她们任意地折腾自己,却在自我折腾中获得快乐。这是她们的可怕处,却也是可爱处。因为就这么简单的一种运动方式,能让她们本来可能郁闷的心情得以释放,让她们获得满足。到了家里,疲惫的她们脱下鞋子,往沙发上一躺,把双脚高高地搁在茶几之类的物件上,慵懒地用遥控器打开电视机,长吁短叹着,娇滴滴地要母亲给她们倒杯温开水或是某种时髦的养颜饮料。她们慵懒的模样遭到父母怜惜地责骂,也遭杨建军、吴怀柔之流的男人们的垂涎。他们这号男人就是喜欢看女人慵懒的样子:高帮靴子歪斜地躺在那里,光鲜的外套随意地扔在某件家私上面,长发散乱着披撒下来……这些都能激起他们的爱欲。他们读到古书里什么柳腰、蛮靴、樱唇、杏腮之类的辞藻都会激动得浑身哆嗦。他们就是这样一群让女人的慵懒、颓废的模样和神情左右的男人。她站在路口的斑马线前等行人绿灯,她从人群中搜索英俊男人的面容,她妩媚的女性脸蛋也被男人的眼睛享用。世界是公平的,在斑马线前都能显现出来。







宁芙骑着那辆崭新的电动助力车,像个鲁莽的男孩子,在运河路上行驶着。她本来可以从人才市场出来过解放桥,直接从解放路到大市口的,这样路程最短。但她却选择从运河路往西北方向走,准备到电力路口右拐过中山桥去大市口。因为她认为这样走虽然路程远了些,但路况一定要好一些,不会像解放路那么拥堵难行。坑坑洼洼的运河路上,她那辆电动助理车快速地奔跑,颠簸着、跳跃着,简直像一辆越野赛车手骑着他的摩托在荒野里奔驰。越开越野。北京电视台那个主持人潮东一定想不到江南女孩子开起车来也能野气冲天。她在电力路口右拐时,好汉杨建军的重庆80型摩托车正像一匹野马一样冲过路口,冲上那段铁道口的铁轨。他把所有的机动车、脚踏车都甩在了身后。心花怒放的他,在这种情形下向来都是把自己想象成世界超一流赛车手的。可恨地是他没一辆好车,可恨地是那些有好车的人却没有他开得快。







坐在南门大街一家住户的客厅里打麻将的马蕴石一点要走的意思都没有。他已经坐了好几个钟点了。现在该是吃饭的时候了。可他却没有食欲。他忘记了时间,或者说他已经没有时间观念了。导致他出现如此状况通常有两种情形:一是他正赢在兴头上,一是他正输在恶梦里。好在此时有一个电话打进来了。手机放在振动上,振动的手机在桌子上跳了起来,直打转转。他真不想接,但显示屏上的号码是他目前供职的那家律师事务所主任的。他还是接通了电话。主任问他今天去法院阅卷的情况,问他为什么一整天都没到事务所来。他胡诌着骗过主任。他有很多办法可以骗过主任。不过,骗主任是要动脑筋的,他刚才动了不少脑筋,所以,当他放下电话之后,他就从恶梦里清醒过来。他感到饥肠辘辘。是吃晚饭的时候了,何况打麻将也是一种运动,所以饿起来格外快。其他三个人都站起来了,有两个人愉快地清点面前的票子。显然,今天他和他右首的那个人是输家。他心里暗自责怪那个和他一样倒霉的人,因为他认为他在他右首,等于是上家,总是不给他想要的某张牌,几副好牌最终都没成得了,这才导致他走霉运。他悻悻然站起来,嘴里咕隆着什么,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抽出几张百元纸币,扔在桌子上,然后拿起自己的包,也不打话就走了。他没有约会,没有朋友发出平安夜畅饮之邀约,他多少感到有些失落。他的失落倒不是因为今晚是什么平安夜,他失落的是今天不但没能大把赢钱,还没有人请他喝两杯。他觉得嗓子焦渴,都要冒出烟来了。他想用纯麦芽啤酒浇灭嗓子里的火,可偏偏今天又输了钱,如果再一个人下馆子,花自己的钱,想必那酒入愁肠,定是要化作满腔怒火的。他站在南门大街上,此时夜市的摊位都摆放出来了,整个街面几乎是水泄不通。烧烤的烟味飘来,刺激他的鼻腔,他愈加感受到非得要几瓶纯麦芽啤酒才能把身上的火势镇压下去。夜色笼罩着赌场失意的马律师,平安夜里,马律师尤其感到内心跌荡起伏,不能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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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4 06: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走了,大楼空空如也。走廊里的灯也被细心而负责任的办公室主任关闭了。他曾在我的门前停驻了那么一会儿,我感觉到他在倾听我办公室的动静。然后他离开了,他一定是以为我已经走了。



走吧,天黑了,不能一个人就这样呆在办公室过夜吧。发生什么事了?好像都忘记了,都不记得了。今天是一个平静的日子,就像温暖无风的外面,雾气始终难散一样。平静里,我是昏头昏脑的。哦,报纸,我的桌子上的那张报纸,我看过啦?嗯,记起来了,我看过。这上面不是有我的那篇千字文吗,下回来选个雨天。哎,雨天,也许下一场雨会好些,会把雾气驱散。总得让我呼吸一口新鲜空气吧?把报纸带上,折叠好,放进公文包里。不,不平静,今天不平静,今天我痛切的感受到我被遗弃,被爱情遗弃。不是被她这个人遗弃,人迟早都是要被对方遗弃的,因为总得有一个人先走。可是,我被她现在的心、年轻的心遗弃。她忘记了所有的过去,那些刻骨铭心的点点滴滴,她把它们统统遗忘了。她是如何能够遗忘的?她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真是奇迹。要么现在的她真的遇到了那个等了五百年的人,以至于她彻底地瓦解消释于他的怀抱而忘记一切,要么她真的没心没肺,是个再平常不过的女人。但我又如何能做出判定呢?我不能。我做不到。我感到极端地心痛。心痛,今天才知道这个词多么能够致人于死地。王晓辉收拾好办公室,把该带走的都装入了公文包里??不过是一些在别人看来一无用处的纸片。他想起第一次看《基督山伯爵》那部电影时,记得的一句台词:时间像潮水,像潮水,冲散了我们,卷走了一切……这说明这句台词他永远都记得。但他却故意忘记了这句台词的后半句:但相爱的人儿是不会顾及时间的,他们陶醉在爱情的誓言里,是什么也不能把我们分开。他所以要忘记这后半句,是因为他想起了这样一句冷冰冰的话:那些敢爱、但不是以明智的方式去爱的人,对爱的力量感到失望。很显然,他在爱情的誓言所宣称的幸福里,失去了时间的监护。他感到失望。侮辱我的尊严吧,摧毁我的肉身吧。失去了琴和琴弦,谁来为我演奏生命之歌?什么样的琴手把我们拉在一根琴弦上,又是什么样的琴手把我们拉在两根不同的琴弦上?



他走出阴森的办公大楼,走到了夜色和雾气弥漫的喧闹世界里。他看到太多欢快的人类,他们腾挪跳跃着,像走钢丝一样,快乐在他们身上荡来摇去。他不知不觉走进了南门大街,下意识地往金聚德饭店方向走去,就像是要去赴一个晚宴。但他的脚步却被马蕴石喊住了。



“喂,王行长,这么迟了一个人去哪里啊?”他问道。



“我,我……”王晓辉不知道该怎么说,“准备解决肚问题。”他想这个回答在这个时间段当是最得体的。



“一个人?”马蕴石继续问。



“暂时一个人。”王晓辉说。



“太好了,我陪你老哥喝两杯吧。”他笑起来了,黑乎乎的额头上满是抬头纹。“我也一个人,正愁没个伴,你却来了。要知道,一个人喝酒一点意思都没有。”



“就是,就是。那我们一起去前面的金聚德喝两杯吧。”王晓辉说,“我请客。”



“好的,好的,太好了。”马蕴石笑呵呵地说。“真是巧了,太巧喽!”







曹寻想下楼了。下楼前,她躲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从里面给门锁上了保险,然后解开胸衣,用热毛巾把身子好好擦了擦。要去和那群欢噪又喜欢挑毛病的丫头一起聚会可得小心呢,要是让她们嗅到身上微微有那么点汗味,还不被她们说死啦?敢说不到一天时间,整个镇江市有一半以上的人都会晓得曹寻想身上有汗臭。嗯,得再抹点香水。其实我可不喜欢用香水,特别是姑娘家,更不能用香水。像我吗,好歹已经是妇女了,是有夫之妇,稍许抹那么一丁点儿香水还说得过去。记得做姑娘的时候,闻到那些乘坐旅游大巴来逛金山寺的西洋人、东洋人身上的香水味都要呕吐。现在好多了,因为自己也偶尔抹一点嘛。大概就像晕车的人一样,自己开起车来就不晕了。她拎着好看的包包,走到大门口,朝马路上一辆正好驶过来的出租车招了招手,但那出租车就像没看见她一样,一溜烟开跑了。她想起现在是出租车换班的时候。她好讨厌这个时候换班。算啦,还是去骑我的自行车去吧,好歹也是一辆捷安特嘛。嗯,明年一定要再买辆一车子,要说服他。存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啊?该享受还得享受。买什么车呢?听说吴百年对车有研究。上次在食堂吃饭时问他什么车好时,他却说舒马赫开过的法拉利好。一把年纪了,就是没正经话说,讨厌死了。要买还是要外观时尚一些的,起码看起来要顺眼。太花哨的也不想要。其实我,我还是喜欢乌木黑。上次告诉他,他说喜欢乌木黑的女人这个世上真少有。气死我了。凭什么女人就不能喜欢黑色?我就喜欢夏天穿黑连衣裙。哼,我一定要买辆乌木黑的两厢车。不晓得苏君青有没有到了,她张罗的,她应该先到,站在门口迎接我们才是。这个丫头,有时大大咧咧,有时又酸不遛湫,不晓得玩的什么把戏。淘气的丫头。算了,径直去吧,反正晓得是303号包间就行啦。走喽,骑自行车倒也自在,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不会塞车。我要是男人的话,就一边骑车一遍唱歌,唱《拉兹之歌》。一部老电影,偶尔在中央6套《流金岁月》里看到介绍的,觉得蛮有意思,就一气把这部老片子看完了。还真蛮好看,不像现在的电影,太过肤浅花哨。拉兹那双眼睛可真要命,黑溜溜的,深沉的乌木黑。怎么唱来着?啊吧啦咕,哦……嘻嘻,真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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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4 06: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到处都是祝福的圣诞之夜,我把挂在圣诞树上的所有祝福都送给你,祝圣诞快乐。”这条短信不知从谁的手机里第一个发出,通过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发往全国,发给许多许多需要祝福的人。她的手机收到了,不过她没听见信息铃声,因为手机现在安静地躺在她那好看的包包里。







他的手机也收到信息了:送你一颗圣诞树,顶上最亮的那颗星是祝你健康,四周的小星星是祝你快乐。下面缀满的礼物是祝你幸福,树干则是我永远不变的支持。祝你圣诞快乐。但他却没精打采。他从她的办公室出来,多么狼狈,多么难堪。他走到马路边,却踟躇徘徊在那里。他掏出香烟点起来,吸着却不知道什么味儿,他蹲下去,就蹲在马路边的路牙上。一直到天黑下来,路灯亮起来。 腿酸麻了,他就站起来活动活动。他不知道要去哪里、去做什么。他深觉自己是个失败者,摸不透女人心思的失败者。光有勇气还不够,还得有技巧,光有技巧还不行,还得有缘分。他是这样想的。可他又想到了自己的个头上,她一定是嫌我个子矮小。是啊,现在的女孩子就算自己长得像癞蛤蟆、白骨精,也想找个个头高的做靠山。她嫌我个头小不是很自然吗?天生的缺陷,非人力可以抗拒。不可抗力。哎,妈的。真倒霉,谁的错?他感到鼻腔里又塞满了鼻涕。他把鼻涕擤在地上,然后把粘有鼻涕的手指伸到路边不锈钢护栏上擦拭。他像个穷途末路之人,在那里唉声叹气,怨天尤人。没多久,他就看见她骑着电动车出门了,鲜艳的外套,柔顺的长发,多么优美的身姿。凭什么她就不能成为我的女人?她究竟会成为谁的女人?谁有这么好的艳福?他真想尾随上去,拽住她的衣角。不过他并没有动,他站在原地发愣。现在他口干舌燥,眼珠子黯淡无光而且难得转动,脑袋瓜子也像生锈的转盘动弹不得。如今他想不出什么好法子来宽慰自己,更不要说去征服她。他做不得那些耗费精力的事,能打个洞钻进土里冬眠起来才好。本来如此美好的平安夜,却落得流落街头。他在民政局门口的路边站累了,沿着正东路往东门方向走去,他并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他只想让自己在平安夜里流浪一遭,日后有机会说起来也多点浪漫的情调,尽管是忧郁伤怀的浪漫情调。蓝调。其实蓝调根本不属于他。九十八元,告别腋臭。肯定是吹牛。人民大药房。人民两个字是毛主席的字体。和大药房组合一起显得别扭。有人会因为看到毛体的“人民”二字而去买那吹牛的药吗?有的,一定有。就像是某某明星做广告的药品或是其他什么商品,有人就冲着那个去买。结果被骗了。如果不是你所喜爱的明星做广告推荐,你会买吗?女主持人劳春燕问。不会,我肯定不会买。那个起诉宋祖德的老家伙回答。瞧,都一把年纪了,也相信这个,活该被骗。瘦身减肥的、治脱发的、治阳痿的、治腋臭的,多着呢,什么病没法治,他们就站出来说他们的药能治愈百分之九十,一个疗程就见效。快把钱往这里汇,往我这里汇,越快越好,越多越好。骗子,充满骗子的世界,骗子走红的时代。他走到保险公司门口的铁栅栏前停了下来,他把矮而略胖的躯体倚在铁栏杆上。他看见赵松林如山般庞大的躯体踱了过来,脸上浮现着愚蠢的微笑。他的身后跟着小巧的妻子,卖包子的小巧妻子,鬼点子比他多一万倍,尽管老了,脸皮皱巴巴的,但她年轻时应该还是有张不错的面容的,因为大致轮廓在那里摆着。他们已经用过面点晚餐了,出来溜达散步了。吴怀柔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讨厌过胖子,他当时就在心里认定赵松林是个人兽杂交的怪种。他恨不得扑上去咬住他的耳朵,双脚离地,吊在上面。就像小狮子咬住野牛的脖子吊在那里一样。



赵松林从他身边踱过去。小不点儿,好像有点面熟啊,很可能以前给他戴过手镯,如今从山上下来了,无所事事,到了夜里就在街上瞎转悠、瞅机会、拔苗头、撞大运,瞄准单身女子肩头的挎包什么的。哼,别让老子撞上,否则再给你小子戴手镯时就不客气了,喀嚓,给你狠狠戴紧些,有你小子受的。赵松林居高临下,用极其藐视的眼光斜睨了一下吴怀柔。



他见他过来,他倚在铁栏杆上的身体不自觉的往后躲着,因为他感到了来自这个半人半兽的庞然大物的压力。脚下的地在抖,地上的空气也在颤抖。好在他不认得自己,否则还要和他搭讪寒暄。吴怀柔想。他现在不想和任何人说话,他想好好享受一番平安夜失恋的滋味,在耶稣降生前夕的伟大节日的神圣气氛中流离失所一回,做一个浪漫的可怜小男人。他又往前走,横过南门大街南段的北端路口,走到军分区门口。他在那里转悠了一会儿,觉得有点累,就找了一个路边的消防阀坐在上面。一阵一阵的人从面前走过去,一个一个人从面前走过去,一对一对人从面前走过去。多么热闹的场面,平安夜的夜市场景。那些走过去的人中,有化纤厂下岗女工张志琴,她今天领到了三百五十元的生活费。她正要去东门展销馆给女儿买一件圣诞礼物??一条带刺绣图案的仿羊绒兔毛长围巾;有第四建筑公司的项目部经理韦三平,他的黑色提包里有三万元现金和一张一百万的银行成兑汇票。此时他还要赶去汝山一处工地处理一起吊车伤人事故。他本来已经上了酒桌,被一个紧急电话招回工地。不过情况据说还好,那名不走运的工人得到了耶稣基督的特别照顾,只伤了右腿和右边的三根肋骨;有市政府副秘书长蒋兰英,她推掉了一个商人的宴请,正赶回家给儿子做饭。她尊贵的儿子不喜欢在酒店吃饭,只肯在家吃身为大官、身兼要职的母亲大人亲手烹饪的菜肴;有商业大厦女营业员蔡巧珍,她匆匆吃完晚饭,正赶往商场上夜班。她喜欢那里的气氛,因为该商场顾客零落,她有足够的闲时和其他女营业员聊天;有为儿子结婚没现房而发愁的原市罐头食品厂退休工人罗保才夫妇。他们去找过改制后的答应承担包含罗保才在内的一批职工被拖欠福利的明明食品公司的老板,但老板说他目前正在同一个叫冯得朝的人打官司,并为此弄得筋疲力尽,焦头烂额;有脚气特别严重、正痒的钻心刺骨匆匆赶往附近浴室,要在滚烫的头池烫水里把脚丫子好好烫烫煞痒的黑脸壮汉于仁民。此公身体素质极好,膘肥体壮,在部队当兵时曾担任过炊事班长。因天生皮肤黝黑,加上头发微微有点卷曲,熟悉他的人都呼他为印尼人、马来人、菲律宾人;有新近被豪格物业管理公司辞退的、有小偷小摸恶习的中年妇人顾芸绣大嫂。据说她偷过一只水瓶胆,拿回家后发现还不保温。她很生气,第二天把那只不保温的劣质水瓶内胆摔碎在她工作的那个居民小区的失主的楼道里,结果被人抓获;有性欲极其旺盛,以至于其肥胖妻室闵银娣见他就躲的市政府驾驶班正科级司机崔光荣。该司机不但性欲极强,还会使用铁丝钩子开启桑塔纳轿车的后备箱和车门,专偷司机们跟随领导出门得到的那份烟酒之类的小礼品。为此他差点被开除公职。由于他及时提出的把落后的桑塔纳轿车全部换成长安福特蒙迪欧、广州本田雅阁、上海通用别克君威、上海大众帕撒特的建议被领导采纳,所以他的公职被保留。一则是因为他有立功表现,二则是因为这些更新的汽车门和后备箱没法用铁丝钩子开启。此时他正敞开着裤裆,迈着小碎步走过。由于他方才在单位办公室上厕所时心里想着如何能让一百块钱在一年之内变成一千块钱以及如何把同事小王的女人弄到手的事,以至于方便之后忘了把裤子拉链拉上;有花鸟市场专卖鹦鹉和花盆的乔宗旺老汉,据说他曾经卖过一只会唱《在希望的田野上》的来自西域古楼兰国的花鹦鹉给已故旅美画家陈逸飞,当时陈先生正好来句容边城伦山湖看楼盘。陈先生允诺画一幅六十公分见方的《吹箫村姑》的油画送他,可惜陈先生还没来得及履诺就英年早逝。老汉颇为感慨伤怀,至今与人谈及此事都不禁叹息连连;有参加过1998年长江大堤扬中段抗洪救灾的英雄孙式庸,他在那次罕见的自然灾害面前毫不畏惧,表现出一位共产动人的坚强意志和献身精神。他的一个脚趾在那次灾难中永久地失去了,据说是被无情的洪水冲走的,当时很多抗洪一线的英雄们都曾在大雨滂沱的长江大堤上帮他寻找那个脚趾,但没有找到;有国庆节才结婚的新婚夫妇王成龙和莫珊珊。他们恩恩爱爱,从未像别的夫妻那样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过嘴;有市法院方雨飞女法官,她开着在银行工作的丈夫为她买的一辆红色奇瑞QQ微型汽车,一副志得意满的熊样;有恋爱中如胶似漆的江苏科技大学教师张友根和辛洁,他们身贴住身,心贴着心,准备明年五一节一起走进神圣之婚姻的殿堂,享受生为男人和女人的天赐之乐并尽一对为夫为妻为儿为女的繁殖后代之天然而伟大之义务;有混吃等死的颓废女人鲁丽。她得了宫颈糜烂的毛病,丈夫不肯碰她,就在外面寻花问柳。而她这毛病偏偏又是丈夫在外面乱搞带给她的。她一气之下和丈夫分居,过着极端消极颓废的日子。她牵着一条矮脚癞皮狗,整天在这一带摇来晃去,看谁都是一副冷漠无情的眼光;有在东门一带暗中收取小商小贩保护费的傅宝亮、高闻喜,据说他们是公安的线人,负责向辖区内民警提供一些娱乐场所公务员和企业老板嫖娼、赌博的信息,以从民警罚款中获得分利;有勤俭持家的模范男人汪从帮,他在短短十年间积累的财富就有一百零三万。但他至今还穿着他父亲退休前法院发给的旧制服,骑着一辆退市多年的轱辘失圆的金狮牌自行车。由于他过早歇顶,便把一圈头发留得很长,以地方支持中央的模式把那些长发往头顶上梳理,以盖住那里裸露的肉色。但一阵风吹来,他的长发就会披撒在硕大脑袋的一边,状极异怪;有在大港开发区担任报关员工作的沈杏红小姐,她曾在去年秋天丹徒新区协办的大型文娱节目《同一首歌》的演出现场的观众席第三排就坐,若不是当晚大雨,她身上的那件透明粉红雨披妨碍了她的行动,那么,周杰伦在兴头上扔向观众席的演出道具三节棍如今一定是在她的闺房最显眼的位置陈列着。每当有人跟她提及此事时,她都会落下一串珍珠般的眼泪;有京口公安分局的反扒能手章智勇。他的岳父烧了一桌好菜,正等着贤婿前去和他对饮几盅。老头子对女婿喜欢地不得命,已经用电话催促过好几次了。章智勇依然是那身皱不啦唧的便衣,还有些汗味儿。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商场等人多的地方是他的地盘。三年前,他在开往江苏大学的那趟公交车上,把一只刚刚伸入女大学生周小红的挎包摸到她那部精巧的诺基亚手机和一支美宝莲口红上的贼手抓住。周小红为此爱上了他,并在今年六月十八号那天嫁给了他。还有还多好多没有人知道姓名的市民,浩浩荡荡从他面前走过,或快或慢。当他看到那些粘粘糊糊走在一起的恋人时,就愈加痛切地感到失去叶阑珊的悲愤和伤情。约莫十几分钟后,他感觉到屁股被坚硬的钢铁顶触得生疼,而且冬夜钢铁的冰冷从不能完全封闭的肛门里慢慢上行,一直蔓延到心脏,蔓延到周身。他站起来,把颈前的毛衣拉链全部拉上,他把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因为一直摆在外面有些冷。后来,他就干脆横过正东路,走进最热闹的南门大街北段。他往前走,走过第四人民医院侧门那段坡路的路口。他想他现在的状况虽差,但还是比目前躺在医院的人要强不少。他继续往前,渐渐地,他觉得饥肠辘辘,于是他就走进金聚德饭店一楼大厅,点了两个炒菜一瓶啤酒。他一个人坐在那里享受着一顿不甚丰盛的晚餐。他慢慢咂摸着啤酒,不像平时那样一口一杯的鲸吞龙饮。这样反倒咂摸出不少美滋美味。口腔那根敏感的舌头的味觉和蠕动不息的肠胃对饮食的需求使得他暂时把此前的不快和难受搁置一边。痛心、伤感和郁闷也是要有精力才行的。



他花了半个钟点喝完一瓶啤酒,然后吃了一碗扬州炒饭,把盘子里的菜吃得精光。肚子里有了货色,他就多少恢复了些精神气,眼珠子也转动灵活了。他又想到了赵松林和他曾经漂亮的老婆。他越发相信一个外形不怎么样的男人,比方说像自己这个样子,找一个美女是可能的,而且现实中的成功例子举不胜举。他想他得花更多的精力去感动叶阑珊。爱一个人好难。不是有一首歌这样唱的嘛。难的,得来才有意思,才弥足珍贵。像鸡婆们,只要你舍得撒两张票子给她就成了,但那有什么意思?肮脏的交易。女人就这么回事,现在把择偶标准定得高高的,弄得很多人望而却步,不敢打她的主意。慢慢地就把自己耽误下来。到时候,老大不小,高不成低不就,就会屈尊嫁售给我这样的人了。尽管她的芳心遭受打击,受到伤害,但只要我好好待她,她的心伤会被我抚平的。想到这些,他的活泼劲又上来了。他走出饭店大门,呼吸了一口外面的空气,觉得好过多了。他又开始把眼睛去看那些夜间出门、打扮入时的靓女们的脸蛋、胸脯、长发、耳朵、肥臀、长腿……他偷偷摸摸有时又放任大胆地细心欣赏着眼前美景,周身的神经系统,浑身的肌肉,还有被肌肉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各种脏器如心、肺、胆、肠子、胃、肝、腰子等等,都绷得紧紧的,充满本能的侵略性的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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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4 06: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苏君青匆匆从出租车下来,由于着急差点绊了个跟头。她三步并两步冲上上岛咖啡预订的303包间。她以为她们一定都到了,在那里议论着,就等她一个人。谁知,她进了包间却发现连个人影儿也没有。



“这些死丫头,气死我了。”不过她转念一想,今天的活动是自己张罗的,自己先到是应该的,如果迟到才会涨红着脸不好意思哩。想到这里,她又快乐地笑起来,笑容是那么妩媚迷人。可惜的是包间里除了她没旁人,因此她白白浪费了好看的笑容。就像一个才子写了一首绝妙好词,还没有发表就被扔进火炉一样。她坐下来,像欣赏艺术品那样仔细阅读桌子中间那个有机玻璃架子上的卡片。



服务项目:简餐、咖啡、茶水、饮料、小吃、扑克、香烟……;



价目表:蓝山咖啡58元,意大利咖啡48元,爱尔兰咖啡48元……冻顶乌龙38元,台湾极品铁观音198元,观音王158元,碧螺春58元,龙井58元……







还有一位急匆匆跑出汗的家伙,他也是担心自己赴宴去迟了。他在疾步快走,屁股扭动,倒有点竞走运动员在田径场上比赛的样子。好在他此时已经接近要去的目的地,他刚刚迈出的左脚尖离龙吟坊酒肆只有一百零七步,他已经看到许和平那辆乌黑的大众B5版2.8升V6引擎帕撒特小汽车静静地停在酒肆门前霓虹灯的闪烁之中。苏君青担心迟到是因为出租车不好等,等得人心焦。谢秋水担心迟到却是因为另一种状况的出现和延续。这一状况的出现是他始料未及的,延续的过程更是充满悬疑。若要细说这一刚刚过去的状况,还得把时间从目前的下午六点半往前逆推几个小时。



是时,谢秋水从南门大街金马礼品店购得高尚礼品,那是夤夜哄雪儿开心预备之玩物,但其中内涵之丰赡,则实难一言以蔽之。什么圣诞文化之博大精深啦,什么制作工艺之精湛巧妙啦,什么购买者用心之纯美及良苦啦……好多,好多,都蕴涵其中。所以,谢秋水觉得手上拎着这么个玩意实在不好玩,实在是不轻??她蕴涵的意义要比自身重五十倍。走了没多少路,他忽觉腹内哀鸣不已。他估计是中午刘蒙营找的那家饭店不卫生,吃坏了。他着力忍住来自肛门的可怕压力,蹒跚着,一路屁咕咕地闯进了京谷大厦一楼的卫生间。顾不得安顿好那份沉甸甸且高尚之礼物,即急乎乎解带脱裤,屈膝蹲身,行出恭之乐。好了,爽快了,撇闷了,浑身舒太。他站起来,系好裤子,这才发觉出了一身汗。他走出大厦,用手背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因而发觉头发太长了些,需要修剪修剪。于是,他往前、往左沿环城路走到花山弯路口右首的一家美容院里去理发。他把那沉重的包袱放下,坐进宽大舒适的能高能矮、还能旋转的椅子里,心中暗喜自己刚才做了一个漂亮的决定。因为来这里理发不但可以使自己暂时显得更加年轻和精神一些,还可以趁机使疲惫的身体得以休整,恢复一些元气和功力,更可以使一个有身份的、气度不凡的、拎着送给情人礼物的有妇之夫在礼物没有送出之前有个藏身的好去处。



剪刀操持者是一位瘦精精的,脸尖尖的,发型发色眼神眼色酷似同性恋的小伙子。不过他的手艺很精湛,剪子喀嚓喀嚓,边剪边用梳子梳理,剪得既快又精准,梳得不疼不痒。梳子与剪子噼里啪啦撞击着。不大一会,谢秋水的头就被他修理好了。谢秋水从对面那个高清晰的隔山照里端详着那张刚刚被出新过的英俊而年轻的脸孔(唯一不足是眼圈有点发青,那显然是纵欲过度留下的印记),不禁心中暗自赞道:好一个谢秋水,谢老头宁有此儿!



刚刚理完发的他,精神饱满多了。手里拎着的意蕴丰赡的礼物也不像先前那么沉重了。他步出花山弯路口,走到三角地带那个不大的市民广场,找到一个石凳子坐下。虽说是暖冬,可石凳子上的寒意还是冲破了内裤、棉毛裤(加厚型)、外套(厚型)三重阻隔直接和笃膊接触。谢秋水不禁打了个寒噤。他又一次意识到自己最近在小雪身上用功过勤,由此他还联想到每每上厕所撇柳排尿时也总免不了打个寒噤。该收敛收敛了。中医说这是肾亏的表现。可憋着的坏处会更大,会造成整个系统紊乱并最终失去作用。采阴补阳还是好处多多的。要我选择我情愿选择纵欲,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嘛。有所得就有所失,从来如此,无有例外。会不会丢掉什么在这个石凳子上呢?屁股,笃膊、臀部,都是稀奇古怪的词儿。还是屁股形象传神一些,放屁之股也。按照王静安先生的说法叫“不隔”。桂华流瓦就隔,波心荡冷月无声就不隔。一块香皂?重演海德公园那陈旧的一幕?人生的乐趣有时也就在这里,一次小小的邂逅,一个小小的骗局,演绎出多彩的人生。尽善尽美的人生其实是没意思的,这可能源于世上根本没有尽善尽美,来一点丑陋的、不圆满的、带缺陷的、甚至恶的,这样的人生才是丰满的,真实的,充满期待的。就像做梦一样,即便是个恶梦,也那么具有诱惑。梦之为真,真之为梦,二者昼夜交替,阴阳变化,到最后不知何者是真,何者是幻,这才有意思,值得回味,值得追索。噫,越坐越冷了,不能再坐了,不要坐出病来。贼寒侵体,五内受损,那可不是开玩笑的。他站起来,下意识拍打拍打屁股,不,是笃膊。去哪里呢?时间是16点12分。他拎着礼盒,左顾右盼。他总觉得有熟人暗中看着自己,看着手中礼盒,在那里猜度礼物是送给谁的。站在这么个开阔的广场可不是上策。他准备走了。忽然间,他看到一个人从身旁闪过去,速度并不快,但他却感觉到是闪过去的。而且这么一闪的影子竟在他的内心引起奇怪的振荡,并牵引着他跟随影子往前走。起初,他并不明了这种奇怪的牵引力来自何处。他只是感到奇怪,感到不解,感到震惊。他跟着前边那个人穿街走巷,他发觉那个人所选择行走的路线和自己曾经选择和今后可能选择的路线如出一辙,他感到不可思议。当他们一前一后一直走到双井路的河滨公园那座西门桥上时,他才恍然大悟:他所尾随的那个人的穿着、身高、走路姿势、行走时的一些习惯性小动作竟都和自己十分相象。比方说吧,那个人现在穿在身上的那件朱砂色占领拉链棉外套就是他去年穿过的,他脚下那双黑色鳄鱼皮的一脚蹬皮鞋也是他前几年特别中意的样式,还有他行走时隔不了五分钟就用右手摸一下屁股的小动作更是和自己惊人相似。特别是那人吐痰的样子和咳嗽的声音,简直像极了自己……这一下他可是吓得半天喘不过气来。他先是额头上有了汗,继而发觉浑身都是汗。他紧盯着他,跟着他,想着一些与他有关的问题,他的内心忽有那么一丝怅惘。他说不清那是一种什么感受。他感到迷失,感到亲切,甚至感到喜悦和痛苦。当然,他也感到害怕。比方说,这个人是不是他自己的克隆人?如果是,他会不会了解掌握自己的一切?他会不会去银行自动取款机上把自己的存款取走?会不会偷偷潜入小雪的卧房和小雪上床?……天哪,他不敢想,想想就起一身鸡皮疙瘩,越想越汗出不止。



时至17时05分,正尾随一个酷似自己的人走进大西路,然后拐入市中医院大西路分院的谢秋水,忽觉耳根发烫、嗓子发干,至一时双耳失聪、喉咙失声。秋水大惊,急于随身挎包内取金嗓子喉宝一枚置于舌尖,然后缩舌,含于口中;又倚路边之贴满专治狐臭、淋病、梅毒等传统痼疾之电线杆上,闭目吐纳,气沉丹田。稍顷,病症尽失。秋水疑惧,苦思病因不得。忽想起尾随之人,乃奋起追踪,则失其身影久矣。他连呼怪哉,呆立在那里,就像从一场梦里骤然醒来,极力在现场寻找与梦境对应的一处建筑、一个写有广告字体的标志牌、一只空罐头瓶子、一个垃圾箱……或是任何一个别的什么有助于回忆起整个梦境细节的证据。他真想大叫一声,他觉得自己的前半生被刚才那个像极自己的人忽然间带走了,留在这里站着发呆的只是一具躯体,没有了灵魂的躯体。他感到一阵恶心,胃里泛出的气味极其古怪,又像生豆浆味,又像新鲜排出的精液味。他意识到自己可能病了,而且并得不轻,刚才的一切不过是幻影。他抬头看看中医院的牌子,他走了进去。他问挂号处的护士今天黄大师上不上班?护士问他是哪个黄大师。他说你们这里难道还能有几个黄大师?我说的黄大师是黄西坤老先生。护士告诉他黄大师正在上班,过一会就要下班了。于是他挂了一个黄大师的专家门诊。



黄大师块头不小,看上去有七十大几的样子,面皮白净,模样沉稳。他边帮谢秋水号脉,边问他哪里不舒服。谢秋水想到在大师面前不能保留任何细节,于是就把自己的症状一一向大师作了汇报,这包括他纵欲、贪杯、酒后饶舌、酒醒后悔、口气似生豆浆和新鲜精子味、发现一个极像自己的人并尾随至此等等。大师并不跟他说其他的言语,只是冷漠地一味药一分剂量地报给实习学生记录在处方上。然后又似老僧入定般坐在那里。他想问问黄老先生自己到底得了什么怪毛病,但虑及实习学生男男女女三五人在场,就忍住了。当他刚刚走出这间屋子的门时,却闻得实习学生问黄大师刚才那个人得的是什么怪毛病?谢秋水立即站住,侧耳倾听。只听得黄大师轻轻说道:哀六子。谢秋水没听明白,他还想听,但黄大师却不再言语。哀六子是什么毛病?回家上网查查去。他拿了药方子往楼下走,他想去药房抓药。但又迟疑起来。他为什么会迟疑呢?因为他不想拎着礼物还拎着中药去赴宴、去雪儿那里。再说,时间也不早了,差三分钟就六点了。还有一段路要赶。于是,他把药方子放在背包的隔层里,走出了医院,走到了大西路上。他刚准备叫辆挨诸葛的出租车,却看到了跟他笑脸打招呼的康复医院中医科医师大眼睛李斌。李斌问他为什么会在这里?他就告诉他特来找黄西坤老先生号脉。李斌听说他找黄大师看病,忽地大笑起来,笑得前合后仰。谢秋水被他笑懵了。就问他笑什么。他说:



“你亏得没立即抓药,否则又要闹出笑话来。”



“为什么呢?”



“不久前,吴百年来看病,告诉他胃不舒服,有些咳嗽不止。他也是给他号了脉,然后口授处方让学生写在处方单子上。这也不碍事。一个疗程结束了,吴百年又到我们医院来看西医,他找到我,要我给他介绍一位好大夫。我就把他带到曹林生那里。他说胃不舒服,咳嗽严重。林生问他在哪里看过,他说在黄大师那里看过,但不曾见效。林生问了他一些病症,让他去做了B超,最后确诊他得了胆囊炎。至于咳嗽,是由于感冒后落下了支气管炎,加上抽烟厉害,所以很难痊愈。一定要西药、中成药一起吃,而且要吃一段时间,香烟是肯定不能抽了,必须戒掉。我也是出于一时好奇,就把他的病历翻开看看。谁知这么一看才发觉,黄大师给他开的中药处方总有共十八味药之多,竟有三味药是重复的,而且剂量也是错讹不少。肺失清肃,咳嗽月余,胃气不适,舌苔白滑,治以清肃化痰,行气和胃,借以养神。什么生黄花15g、党参15g、红豆蔻10g、炙桑白皮10g、炙麻黄6g、杏仁15g、甘草3g、制半夏5g、鱼腥草10g、合欢花10g、百部6g,好像还有几味,记不清了,总共19味,其中有几味药的药性是一样的。你想想,有名的黄大师开的药方子怎么可能出这种低级错误呢?后来一问才晓得,那都是黄大师口授、学生记录造成的。黄大师太老了,可能精力有限,他竟没有亲自检查核对一下学生的记录。你想想,这样的药吃了会有什么作用?”



“天哪,还有这种事发生?真是太好笑了。亏得我今天没有抓药,弄不好这个处方也有错误。”谢秋水说。



“那可不是。”李斌说,“你把处方给我瞧瞧。”



他把处方递过去,问道:“黄大师今年到底多大啦?”



“七十九吧。”李斌边看处方边回答。



“怪不得呢,老眼昏花了。”他自语道。



“嗯,这次还好。没有差错。”李斌说,把处方递给他。



“都是哪类药?”谢秋水问。



“柏子仁10g,枣仁10g、生地12g、当归6g、南沙参10g、丹参6g、百合30g、远志5g、京菖蒲5g、五味子6g、天麦冬10g、夜交屯30g。计5付。多是安神和补肾类的。”李斌说。



谢秋水有点不好意思。李斌看出来了,就说:



“男人在你这个年纪补补肾很正常嘛。我建议你最好能像台湾人那样每天早上起来喝杯童子尿。”李斌说。



“扯淡,想想都要吐。”谢秋水说,他瞅见一巽方太岁空身穿着件满是油污的破棉袄在一旁翻弄垃圾箱,一阵恶臭袭来。“时间不早了,我有几个弟兄正等着呢。我走了,下回再聊。”



“再见。多喝几杯。”李斌说。



“那还用说。”谢秋水招手叫住挨诸葛,匆匆上去,差点把挎包关在车门外。



“这个交通台是南京的还是镇江的?”谢秋水听着车上的收音机,问出租司机。



“本地的,听南京的有什么用。”司机木无表情地回答。



“也是。要经常往外跑,就要听南京的了,因为江苏台说的的是全省的交通信息。”谢秋水说。



“我们出租司机难得往外跑,一天到晚都是在市内转魂。”司机说。



“慢着,慢着!什么什么?刚才你听清楚啦?说的是中山东路元祖食品店门口吗?被撞的老太婆是叫王忠英吗?”谢秋水急乎乎问司机。



“是啊,没错。怎么啦?这人与你……”司机说到此处,突然侧过脸看了一眼谢秋水,他显然意识到这个被撞的人与这个乘客有关。



谢秋水拿出手机给家里打了个电话,那头是谢老头子接的。



“她出门遛狗,被一个私家车的女车主开车给撞啦。”谢老头告诉他。



“怎么被撞的?”谢秋水问。



“嗨,你王阿姨这个人啊,我听她说过好多回了,她说她就不让那些开车的,有钱怎么样?他还敢开车撞我不成?我说这样不行,没必要跟开车的赌气,这样容易出车祸的。可她就是不听。这回倒好,遇到个生手,据说是才学会开车的,驾照还没捂热呢。那个女车主按喇叭,以为她肯定会让车,就没踩刹车,车到你王阿姨屁股后头,女司机慌了,结果把油门当刹车踩,撞上去了。亏得车速不快,要不啊,只怕此时已经……哎,上午还一起说要炒股呢,这倒好。”谢老头在电话那头说。



“现在怎么样?有生命危险吗?”谢秋水问。



“谁知道啊,昏过去了,在医院抢救呢。看她的造化了。”谢老头说。“回来再说吧,电话里不跟你说了。问你一声,晚上回来吃吧?”



“不回来了,和几个朋友聚会。我挂了。”



“怎么?是你什么人?认得的?”司机问。



“邻居,一个老太婆。”谢秋水说。他一时不知道该高兴还是不该高兴。他心想,要是老王婆真的活不过来了,也蛮作孽的。毕竟一条人命吗。不过也是咎由自取,总是带着仇富心理去和司机玩对抗,平时都是人家让着她,这回倒好,遇到个马路女杀手。干吗啊?其实她这种人还真不少,看到汽车开来故意不让,任你喇叭叫破了嗓子,他就是不让,还故意放慢走路速度,气你。有本事来撞我啊?一脸的仇恨和不屑。她们心里都是这么想的。谁让你有钱开车?其实呢,有车的不一定就比没车的有钱,这要看消费、生活观念。也是活该,说老实话。素质太差。上次我坐在许和平的车上从解放路往右拐入长江路时,一个骑电动车的家伙就是突然从右边的人行道穿过来要过解放路,差点撞到。我把车玻璃放下来看看他还没指责他呢,他倒破口大骂起来,骂什么:日你妈的,有个?车了不起了吧?当时真把我气昏了。和平却淡淡地说:以后你要是开车啊,你就知道了,这是每天都要遇到的事,都像你这般容易生气还不被气死啦?哎,你说说看,这都怎么回事啊?这个社会,还有什么道理可讲啊?再说这个王婆,还说明天让我陪她去刘蒙营那里开户炒股呢,这下倒好,进了医院了。要是伤得不重,能保全性命、身体其他功能完好也就算了,要是弄得半死不活那就惨透了,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儿女,还害了那个开车的女人。像王婆这种人呢,也许该让她发点小财,买上一辆车,这样的话她就能够理解开车人的苦恼了。且慢,像王婆这种人就是赚了一百万,恐怕也不会拿出来买车,她把钱存在银行,照样仇富,照样不让车。不过呢,造成如今这种交通局面,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也有问题,过于纵容行人和其他非机动车驾乘人员了。还搞什么“以闯红灯为耻,以不闯红灯为荣”,有个屁用。我敢说,只要交警不在,一切都会照旧。反正摄像头只对机动车驾驶员有约束。还是民族素质问题,要用法律来提高,对违规者要重罚。光靠宣传、靠道德层面的东西都是不管用的。这里头交通警察部门也扮演了一个丑角,他们给人们的感觉是在巧设圈套让开车人犯规,然后罚款。出于这般管理动机能管好交通一定是怪事,每天马路上不多死几个人也一定是怪事。奇怪啊,外国人为什么就那么遵守秩序呢?记得前不久吴阿三从澳大利亚打电话回来说,他在高速路上开车绝不超过限定的120公里,在设有红绿灯的路口绝对不会闯红灯。这就是外国的公民素质。中国人也不是不可教、不会改的……



“师傅,就在这里停下来吧。”谢秋水对司机说。



司机把车停在阳光世纪花园主干道的边上让他下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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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4 06: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学女硕士孟铃语在相貌堂堂、衣冠楚楚的先生的护送下,来到了龙吟坊。她怯生生走下先生那辆丰田佳美牌小汽车,先生立即下车,跟她关照着什么,先生边说边比划,孟铃语边听边点头,最后示意他听懂了。先生这才放心地上车,开车走人。孟铃语整了整衣衫,捋了捋鬓发,这才轻起莲步往酒肆里走去。谢秋水在五十步开外看见汽车开走,这才大着胆子喊住孟铃语。孟铃语侧身回头,斜睨着逐渐靠近的他,估摸到他能听见自己的莺声软语,才开口说:



“你也才到啊,以为就我最迟呢。”



“哎,路上遇到熟人了,这就耽搁了。要知道,在喝酒问题上,我向来是最积极的。”谢秋水说。



孟铃语噗刺一笑,“走吧,进去吧。你走前头。”



“不,女士先行。”谢秋水客气地说。



孟铃语对他的客气微做冰哂。因为她觉得他的客气硬是做出来给她看的,并非出自其天生纯良之本性。于是,她索性就走在前头。这时她的手机却突然唱起歌来。她从肩挎包里摸出手机,看了看,然后快活地笑起来。



“你笑什么?”谢秋水不明就里地问。



“哼,”孟铃语冷哼一声,“反正你也不会感兴趣。”



“说说看啊。”谢秋水笑着说。



“常晓春说他今天寻得一明代鬼柳木卧尺。只花了三千元就买到手了,现在正在用柔软的棉布擦拭把玩呢。”孟铃语说。



“哦,什么明堂啊?看来真不感兴趣。”谢秋水皱起眉头说。“要是一张古床的话,我可就不敢放在家里了。”



“为什么?”孟铃语不高兴地问。



“因为我怕睡过死鬼啊。”谢秋水说。



“切。净说些煞风景、不吉利的话。”孟铃语把嘴巴噘起。



“要是我说话有常晓春的水平就好了。”谢秋水说,“到处是好风景,每时每刻大吉大利。”



“不睬你!”孟铃语很不高兴。



他们说着,已经走入烟雾缭绕的包间。但见刘蒙营、林惟楚、虞迁三人正在大吹大擂,许和平则一本正经坐在那里,做出用心倾听的模样。



“嗨,你们怎么到现在才来?约好了?你等我我等你?”林惟楚话含讥诮地问。



孟铃语也不说话,气鼓鼓往那里一坐。



“哟。大小姐好像不很开心吗?谁欺负你了?”林惟楚又问。



“师妹,告诉我是不是你身后这泼皮欺负你的?”刘蒙营趋前以无比关心之口吻问道。



“哼!整个一巽方太岁。说起话来阴阳怪气。”孟铃语说罢,脸上颜色稍稍好看些。“对了,我让你们约的人呢?怎么一个不见?”



“她们另有安排,所以不能赴我等之约。”刘蒙营回答。



“另有安排?都哪些人啊?”孟铃语问。



“好像是刘侠、苏君青、叶阑珊、宁芙她们几个吧。”刘蒙营说。



“哦,那就算了。算我自作多情。”她又微作冰哂。



“秋水,还不跟铃语道声歉?”许和平这时开口说话了。



“是,是,我老谢口没遮拦,不当之处,还望姑娘海涵。”谢秋水点头哈腰地说。



“假惺惺、酸溜溜的,谁要你道歉啊。”说完,孟铃语小姐噗刺一声笑起来。



于是,大伙都笑了。



“没喊老头吗?”孟铃语用正常口气问道。



“喊的,但他没来。还说老不搭少。”虞迁说。



“都这么矫情。”孟铃语又不高兴了。



“哎,别跟他计较嘛,毕竟人家身份比我等高一点,年纪比我等大一些。你说是不是?”虞迁笑着说。



“也是。他要是真来了呢,又有点煞风景,至少你虞迁就不怎么放得开说话。你说对不对?”孟铃语说。
“正是,正是。所以,我请他的时候也就不是那么诚心诚意,也就少了一些坚决的语气。”虞迁说。



“不过呢,他要是来了也不错,他有时也能说几句好玩的话。”孟铃语又说。



“正是,正是。”虞迁慌忙说,“所以呢,在请他的问题上,我内心十分矛盾,既开口请,言辞又不坚决,这正反应了虞某内心的挣扎和彷徨。”



“彷徨你个头啊,叫个人吃饭有这么严重吗?”孟铃语突然大声说道。



“正是,正是。”林惟楚接话说,“我倒是诚心诚意希望他能来的。都是虞迁这小子小鸡肚肠,耽搁了事情。”



“算了,算了,事已至此,谈复何益。”孟铃语把这个话头硬生生掐断了。



几个男子汉偷偷相互看看,然后会心一笑。



“今天还是少了一位。”许和平不无遗憾地说。



“谁啊?“孟铃语问。



“吴怀柔。”许和平说。“可惜,他去上海出差了。”



“哦,原来如此。”孟铃语叹息说。



林惟楚皱起眉,他正在考虑要不要把他看到吴怀柔的事告诉他们。



“他要来了可就更热闹些了。”许和平说。



“先生,人到齐了吗?”服务员探头进来问。



“到齐了。”刘蒙营回答。



“可以走菜了吗?”服务小姐问。



“我想可以了。”刘蒙营说。“因为我的肚子已经发出求救信号。”



“他来,虽说能热闹些,可说的都是些不上台盘的话。”孟铃语说。“过于粗俗。”



“有你在场,他不敢。”林惟楚说。



“他不敢?有什么话他不敢说?”孟铃语语含讥诮地反问道。







上岛咖啡303包间已经坐了苏君青、刘侠、曹寻想、叶阑珊、宁芙,还差一个李翠珍。



“咦,这个丫头,我和她通电话时她就说已经到了松盛花苑那里,按说,她应该老早就到了啊?”苏君青说。



“人家就不作兴上城里来办个什么事,看个什么人啊?”刘侠做着鬼脸说。



“那你倒是说啊,她要做什么事、看什么人呢?”曹寻想问。



“这个吗,既然她是秘密行动,那就不想让我们知道喽,既然不想让我们知道,我怎么会知道呢?”刘侠说。



“贫嘴。”苏君青说,“告诉我,你这贫嘴是跟谁学来的?以前你可没这毛病?”



“嗯,我也才发现她有这个毛病。”宁芙帮腔说。



“是啊,我也这么认为。刘侠,你就乖乖告诉大家跟谁学来的吧?”叶阑珊柔声细语地说。



“把矛头一起对准我?我可不怕。你们这几个黄毛丫头,一起上吧,看我不把你们打个落花流水。”刘侠神气活现,眼睛瞪得老大,就像要把几个漂亮妹妹都吃下肚子一样。是啊,她是个高个子女孩,食量大,笃定能吃下她们其中一个的一条腿或是两只胳膊。



“好哇,越发狂了。姐妹们,一起上吧。”苏君青发一声喊。



“好,一起上。”众芳一起响应。



“碰!”门开了。



“干吗啊?你们?”李翠珍站在门口。



众芳住手,并停止喧哗。



“我在楼梯都听到你们在里头喊叫喧哗,还以为有坏人闯进来了呢。”李翠珍气鼓鼓的样子。



“喂,今天可是平安夜啊,哪有什么坏人啊?”苏君青说。



“我是担心吗,喊什么喊?”李翠珍说。



“老实回答,你为什么到现在才来?按你进城的时间推算,你应该提前二十分钟就到这里。”苏君青说。



“在城市客厅略作盘桓,然后上楼,却跑错了地方,进了203包间。”李翠珍说。



“啊?跑到203去了?都发生什么状况啦?”刘侠急吼吼问。



“什么状况?把我气死了。”李翠珍说。



“不会是遇到色狼,不让你走吧?”苏君青问。



“也差不多吧。”李翠珍说。“竟然是洪春他们一伙在里头,大吹特吹。正说到上午那个谏壁女人哭闹、骂吴百年的事呢。看他们一个个兴高采烈地样子。”



“啊?是群众演员洪春先生?”刘侠吐吐舌头,“那里面还有谁呢?”



“还有你们单位那个留洋回来的漂亮女人和他的丈夫。”李翠珍说。



“丁??”刘侠问。



“还能是谁。”李翠珍说,“还有诸天舒,诸天舒他老婆,矮脚虎杨定国和他老婆。”



“就算这样,你也犯不着生这么大气啊?”宁芙冷不丁问。



“你们都想不到洪春那个十三点都说了些什么?”李翠珍说到这里,那张年轻健康而又好看的脸都胀得通红。



“他说什么啦?”曹寻想上前轻轻拽住李翠珍的手,把她拉到沙发上坐下。



“那个十三点说,杨定国、诸天舒都是带着太太参加平安夜聚会的,我却是光棍一人,干脆,你就坐下,权当我的太太吧。那些个破人,杨定国、诸天舒、假洋婆子,还有他们的穷婆娘、穷男人,一个个都开心地笑。我朝着洪春呸了一声,说,你去死吧!然后我就跑出来了。你们说说看,要是你们会不会很生气?遇到那个十三点。”



“嗯,会的,我们和你一起生气。”刘侠说。“不过,那气可都是高于岑楼洪春这个十三点给的,我们犯得着领受吗?”



“犯不着,犯不着。”众芳齐声说。



“你们要气死我不曾?”李翠珍厉声说。



“不是,我们是想你不被十三点气死。”苏君青说。“我们是要挽救你。”



曹寻想递给她一杯清水。她端起来咕嘟喝下去,眼珠滚动了几下,气色慢慢就转顺恢复过来。



“嗯,好了,我们的大小姐不气了。”叶阑珊开心地说。可她说话的时候,眼前却忽地蹦出吴怀柔的模样来。他会生气吗?有可能生气地骂我吧?会的,他肯定失望透了,气急败坏。骂我也属正常啊、哎,也不能怪他,怪只怪他不自量力。小矮子鬼。矮子矮,肚子怪,吃虾子,屙螃海(蟹)。矮个子通常点子也多,估计他不会就此作罢的,肯定还要来纠缠我,要几个回合之后才能一枪刺他于马下,才能结束的。哎,林惟楚,他?他不知现在哪里?要是和他一起多好,就我和他两个人,温馨。浪漫。圣诞礼物。要是他送的礼物我会当宝贝的。其实我可没心思和这几个丫头一起瞎哄。也是无奈之举,无奈的选择。他干吗?怎么会那个时候去开会呢?明天我倒要打听打听,学校倒底有没有开会。看他会不会是在骗我。哼,要是那样我可不饶他……她的心突地欢跳起来,脸也暗暗涂染上了一抹红晕。嗯,不能再想他和他了,否则会被这些丫头发现的。这些丫头个个比鬼都精,眼睛里可是揉不进砂子的。咦,宁芙那丫头好像也有心思啊?她一整天都在玩失踪,难道她也会有什么情况吗?



“来吧,自己点自己爱吃的,牛排简餐、猪排简餐、鸡肉简餐……各取所需吧。吃完再来咖啡,再来些小点心。要喝茶我也不反对,总之要最好的。哼,今天我们姐妹几个要好好腐败一下。”苏君青用活泼快活的女声倡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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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4 06: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四章



金聚德酒店一楼大厅里坐满了食客。桌凳之间的空当里不停走动着下单、走菜的服务人员。一派热闹景象。不过来这里用餐大都不是大吃大喝之辈,他们多是想在平安夜凑个热闹,分享一下温暖而新鲜的气氛。一些腰包还没鼓起来的年轻人,他们要过时尚生活,要享受新文化、传来文化的乐趣,这种价廉物美的餐馆自然就成了他们的首选。吃饭者无论男女老少,脸上多洋溢着节日的欢笑。那些本来平时滴酒不沾的年轻女子们也在此夜破例端起了盛满象征幸福快乐的葡萄酒杯,用鲜嫩的红唇优雅地轻啜着微微有点酸涩的干红。于是,她们细嫩白净的脸蛋很快就起了红晕。多好看啦。坐在她们对面的男生趁着酒兴,个个都用滚烫的眼光去灼烫她们的嫩脸。她们在酒精的作用下,内心起了变化,情愿用自己水汪汪的迷离的眼睛,用自己血液沸腾的全部身体去迎讶那充满情欲爱抚的滚烫眼光。



喝吧。举杯。叮当。干杯。



平安夜神秘而又祥和的气氛悄无声息地潜入这里热气腾腾的喧闹氛围中。



但座中饮啜者也并非个个都欢快无比。从北侧门进来一直往里走的那个角落里的两位食客此时却显得很沉闷,他们虽偶而也相互举举杯,但喝的显属人们常说的闷酒。那个黑脸的汉子的额头上虽总是堆着因似是而非的微笑而产生的抬头纹,但那并不能证明他很开心。事实上他很不开心,因为他在一刻钟前还在牌桌上输钱。不过,此时两杯啤酒下了肚子,情绪已经调整过来不少了。他喜欢喝酒,特别是窝火的时候,需要酒水来冷藏那颗易于激动的心脏。



至于坐在他对过的中年削瘦汉子,更是苦唧唧的样子,本来就没有笑容的脸因近来发生在自己身上那些倒霉、闹心事而更显阴沉。他对黑脸汉子偶尔提出的一些问话总是勉力作答。因为黑脸汉子不愿过于冷场,总是要找些话头出来调节一下气氛。而他天生是个呐于言同时还不敏于行的人,因此找出来的话头又总是显得寡味低级。比方说,你们银行的不良资产都剥离完啦?昨天市委开会的,律师没得干头,存款利率会上调吗?国际油价又跌了三美分,步行上班比骑车子好,陈良宇不晓得到底犯了什么事……而他呢,他总是以嗯,哦,对,没错,可能是吧,也许会,那还用说,只怕……这些没有实际内容的、模棱两可的话回答他的提问。



黑脸汉子意识到他心里有事,于是就问:“王行长,看你今天情绪不高吗?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



“哎,没什么,最近情绪一直比较低落。过几天就好了。”王晓辉回答。



“我这人一般情况下心情都不会不好,除非像今天这样,在牌桌上一输就是一个下午。但凡我遇到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会主动弄几杯老酒喝喝,酒入愁肠,那些不快的情绪很快就会烟消云散。”马蕴石说。



“我这人不行,天生和酒没缘,无论高兴忧愁,都不喜欢喝酒。”王晓辉无奈地笑笑。



“你这个人呢,我还是多少了解一些的,你是那种有了心思,喜欢一个人躲到一边慢慢消化的人。所以,我一直认为你活得挺累挺苦。”马蕴石说。



“也许吧。”王晓辉望望他说。



“你要经常和弟兄们一起玩玩,热闹热闹,打打牌喝喝茶,可以调节自己的情绪,心情也会比较开朗一些,不要总是一个人呆着,那样容易郁闷。”马蕴石真诚地建议说。



“我想你说得有道理。今后我要试试看。”王晓辉说。“来,喝酒。”他主动端起杯子喝了一口。



本来不多的交谈很快又陷于僵局。因为王晓辉总是走神。他吃得很少,筷子在菜碗里拨来捡去,似乎要寻找什么。这样子一来,也就弄得马蕴石没了喝酒的兴致。不过即便这样,他还是以自斟自饮的方式喝了四瓶啤酒。好歹解了些馋,也压制住了心头的火气。舒服多了。他感受到了酒入肠胃所发挥的平衡情绪的积极作用。



冷场。两个人之间的谈话经常陷入冷场的僵局。只剩下马蕴石手中的筷子和面前的盘子相接触时发出的声响。此时,临桌的谈话声就传过来了。那些人的谈话有以“晓得吧,欧洲那边的人……”这种方式开头的。显然,这个说话的人去过欧洲。他告诉桌上的人,欧洲那边的基督徒和我们中国人在赌咒发誓上有明显的不同。他说:



“我们中国人赌咒发誓多是以自身的属性、寿命和死亡方式作为发誓的‘赌资’的,比方说,哪个骗你就是畜生,我要说谎就是小狗,狗日的骗你,婊子养的哄你,如果我说假话不得好死,若有半句谎话出门就被车子撞死等等;而欧洲人赌咒发誓很简单,两种形式,一是把手按在《圣经》上说出誓言,一是把手按在睾丸上说出誓言。”这个说话的人接着解释说,“我的感觉是各有所长吧,中国的赌咒发誓比较丰富多彩,符合各色人等的赌咒发誓需要,而西方的赌咒发誓形式则比较单一,好处是统一、规范,好操作。对吧?”



“对的,你说的很有道理。”其他人一起表示赞同。



还有人说话是以“我的个天呐,多大事啊,不就是……”这种方式开头;还有的是以“喂,你瞧,那边那个穿紫色衣裳的女人……”这种句式开头的。总之,饭店吃饭的人开口说话的句式是多钟多样的,绝对称得上丰富多彩。



暖气很足,酒食下肚又增添了热量,所以,食客们都把外套脱下来挂在座椅的靠背上。



此时,还有一个失落的男人,也从苍茫暮色中走进了这家饭店。他本来已经用过晚餐,还喝了点啤酒。可走出酒店的他却无处可去。他的内心又一次发出焦渴的呼喊。这时,他看到了霓虹灯闪烁的金聚德饭店的招牌。他还想一个人再弄几杯,最好能把自己弄得晕晕乎乎,忘记今天下午发生的一切。他是从正大门进来的,所以他就在那头一张形同茶几的小桌子旁落了坐。他游目四顾了一番,但由于个头矮,目光被无数高耸的人头给阻断了。因此之故,他没有看到大厅那头靠里那张桌子上的王晓辉和马蕴石。否则他一定会大呼小叫地走过去和他们坐在一起的。不过,即便他加入他们的坐席,想来也热闹不了多少。为什么呢?因为他??五十分钟前被自己迷恋的好姑娘遗弃在马路边上的吴怀柔,他那满腹心思是没法在其他两个人面前启齿的。而王晓辉也和他一样,那些令自己痛苦和伤感的心事注定只能偷偷咽下去,烂在自己的肚子里。至于马蕴石,他那些个麻将桌上的陈芝麻、烂谷子,都不会是失意的王晓辉和吴怀柔乐意倾听的。



他只给自己点一了一碟油炸花生米、一碟小份的咸鱼干两道菜,拿了一瓶半斤装的高度口子窖白酒,便一个人默默地享用起这道景况凄凉的晚餐。



“最近忙吧?”马蕴石又问了一句最没有水平的话,“你们当行长的应该不会忙的?”



“啊,是的,还好。”王晓辉答道。



“还喝吗?我让小姐再拿两瓶过来?”王晓辉看着他,征求他的意见。



“算了,不喝了,吃主食吧。”马蕴石总算识相。



“面面顺?怎么样?”王晓辉问。



“行啊,蛮好吃的。小时候经常吃。那时候叫面疙瘩。面面顺是它的新名字。”马蕴石说。



晚餐以二人用纸巾擦拭嘴巴上的油汁而告结束。



“回家啦?”马蕴石问。“要有兴趣我陪你去找个茶社坐坐。”



“不了,不了。今天我想回去洗把澡,几天没洗澡了。”王晓辉说。



“洗澡?到京镇浴室或是华联浴室去吧,我请客。”马蕴石说。“在家里洗澡冷,不舒服。”



“不了,我不习惯在外面洗澡。再说身边也没带换洗衣服啊。”王晓辉说。



“走吧,走吧,去休闲中心泡泡吧,那样心情也许会好起来的。”马蕴石极力鼓动王晓辉去浴室。



“不了,不了。你去吧。我回去洗。真的。”王晓辉执意不去。



马蕴石见他主意已定,也没办法。只好悻悻然和他握手言别。



王晓辉摆脱了马蕴石的纠缠,觉得轻松多了。他走出南门大街,站在中山路边,他在考虑他要去哪里。他对今晚的去处竟自踌躇起来。其实,除了回到一个人居住的那所屋子,他并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去,因为公众场合已经被他否定掉了。去办公室坐坐?那也不成,已经在那里坐了一天了,再说,看门保安见到他又免不了一番说三问四。回去吧。他叫住了一辆出租车。车子带着他从中山东路走到环城路,经东门广场、科技大学,过南水桥上运河路,再拐入南门外大街把他丢下。玻璃先生没有表情地看着他下车,因为玻璃先生不在现场,他正在日月潭里洗澡,他只是把自己的招牌亮出来。他提着包,在昏黄的光亮中走到自己寓居的楼房底下,摸索着上了黑暗的楼梯。他在三楼的楼梯口站住,叮叮当当地掏出一串钥匙,把房门打开。他走进去,身后的门立刻就把万家灯火的喧闹世界关在了外面。他打开灯,顿感这套平时几乎都是空着的屋子沉浸在恒久的清冷中。他感到不适,于是他打开空调,继而按下电视开关,然后重重地坐到了沙发上。他顺手操起电视的遥控器,打开了电视。他从体育频道调到电影频道,又从电影频道调到新闻频道,他不知道自己想看什么节目。后来,他又调到了中央十二频道。他突然想看看这个频道的女主持劳春燕,他记得她原是上海东方台的女主持,不知道什么时候调到中央十二套做女主播了。他所以想看看她,一来是他原本就喜欢那张他认为很耐看的脸蛋,二来是她和她长得有那么几分相象。也许是有十多天没和她一起了,想她。越想她,她的脸就越模糊。他想从劳春燕那里记起那张他用全部真情亲吻过无数次的脸,他想找回那张让他迷失的脸。不过,这仅限于一种不那么强烈的想法。对他来说,最迫切的是如何排除烦恼和忧伤,用一种不十分强烈刺激的、却具有观赏意义的剧目替换那种折磨他的情绪。其实他知道这是徒劳的,任何具有观赏意义的剧目,就算是由模样像她的劳春燕来饰演女主角,也是无济于事的。除非她来,活生生的她,来到他的身边。没有其他办法。他心里清楚。十二频道没有她,正在播放的是一档法制节目。他把声音关闭。之后他就没再按遥控器,他扔下遥控器,往后仰倒,闭着眼睛,歪斜着脑袋。过了一会,他又觉得口干,想喝茶。但却懒得爬起来去烧开水。他的脑子里都是关于她的话题,但却形成不了一个完整的句子。屋子寂静地可怕,只有空调送风的声音和他粗重的呼吸。然而,他的内心却翻滚着,一股纯然空洞气体的翻滚,这让他难受之极,无法再保持着那个姿势疑似舒适地躺在那里。他站起来,走到厨房,给水壶灌满冷水放在天然气灶台上。他感到百无聊赖,在房子里踱来踱去。而胸中郁积的那股子让他难受的纯然气体却越来越扩张。他走到书橱前,用手抚摸着那一排排书籍,他要找出有关她的那一本来。可是没有,书橱里没有关于她的任何资料,因为她从来都没在书橱里,她在他心灵最深处那个安全暖和的地方珍藏着。她一直都在那里,现在还是。可是她却已经不属于自己,他只在心里锁住了她的一个影子,连化石都算不上的那种没有痕迹的影子。所以他明了心中郁积的纯然气体实际上是一个巨大而无法填补的空虚,令他痛苦不堪忍受的空虚。他努力要把这种痛苦表达出来,那样或许会好受一些。于是,他又踱来踱去,一会站在气流鸣叫的水壶旁,一会站在窗户跟前看着漠漠无边的夜色。最后,在水壶发出沸鸣的同时,他想起了一些句子。他赶紧去把灶火关掉,一路小跑着到书房找到纸笔,把心中酝酿出来但随时会遁逃消失的句子写在纸上,连成一首所谓的诗。这首诗或许是不成样子的,但却是能让他的心在孤苦的黑夜里获得少许慰藉的,就仿佛是她用她那只温柔的手施舍性地抚摸了一下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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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4 06: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想给这些连在一起的句子起一个好听的名字,他爱它们,因为它们只属于他自己。为了这个名字,他给自己泡了杯好茶,那是春天他回浙江兰溪老家时,那位在镇农业银行营业部做主任的中学同学送给他的龙井。他嗅着杯口萦绕的香气,搜索枯肠。茶杯加满喝干,喝干加满,喝了一道又一道,已经没有茶味了,可他还是没想好名字。这时,他想起了吴百年说过的一句话,一个人如果失落、迷惘、悲伤到了不知所措,其所谓诗文大抵都只能是无题之作。所以,无题才是它应有的名字。



他凑到台灯前,默默地在心里把这首诗念了两边,念得鼻子发酸。他把纸张折叠起来,装入口袋。然后,他穿上外套,锁上门,又独自下楼去了。



他走在苍茫夜色里,街道空荡荡的,难得有那么一个骑自行车的行人或是一辆汽车过去。夜空深处时不时飘落几点冰冷的雨滴。也许会下一场雪吧。他想。他有点期盼下雪。不知不觉中,他又走进了岗子巷,走到了那所房子底下。他想从窗户里看到她的那盏台灯发出的光亮。可窗户黑洞洞的,只有外界的微弱反光。屋子是空的。没有人才对,有人倒奇怪了。一年才有这么一次的平安夜她怎么能随而便之地度过呢?她一定和他在一起,在一个欢乐热闹的场所,与众人尽情分享上帝施予的温暖和祝福。干吗不这样呢?干吗要呆在这个小屋子里呢?他站在窗下,点起一支香烟。他记起第一次走进她的这所屋子的情景,他多么拘束,不好意思坐在她的床沿上,因为她的屋子里只有一张椅子,上面堆满了待洗的衣物。就这样,点点滴滴的往事再一次纷至沓来。他一路走来,走过他们过去曾经相拥散步的地方,途中他和她都曾说过多少柔情蜜意的话语啊!如今,这途中的一切,一簇簇伞形观赏树木、灰白的墙壁、一排排低矮破旧的车库、那辆多少年来一直夜间停过来的中型客车、那户人家山墙窗户上伸出的雨蓬、路边的水泥墩子……无不沾染上了他的悲愁、他的幻灭、他的疲乏。事物在心中,而不是在它们本身之中。事物越卑不足道,这个定律就越发准确。难道不是吗?爱。啊,爱。爱在我的心中而不是在她本身之中。他体会到那种失去的爱。他知道,自己现在爱的是爱本身,仅仅是爱的本身,而不再是她那以身体显现的一个具体的存在。这个爱在自己心中,无人得知。因为他心中非常清楚她有许多缺点,有些甚至是不能原谅的。比方说,在他还不知道她已经心有他属的时候,他告诉她身体出了毛病,很不舒服,并明确表示她能见他一面。可她接到信息后却不作任何反应。这是怎样的心肠呢?冷的结冰了。事实上她犯不着这样,因为她不是他的妻子,她有这个权力选择爱一个比他更好、更年轻的。可他们之间没有矛盾,没有冲突,他蒙在鼓里一无所知。而她不但没有一点内疚,反而对他的痛苦以不作为的方式表现出超然的绝情。而当他知道她是因为新欢而对他如此时,他受到的打击是毁灭性的。他不相信五年的爱情经营可以毁于一旦。就算是两个最最普通的朋友,当其中一个告知另一个他生病了,她也应当有所反应吧?她怎么能无动于衷呢?是什么能让她如此狠心呢?实事求是地说,这个世上比她“更好”的女人多得是。难怪他气愤地得出这个结论。这是一个理性的人得出的科学结论。可爱,陷身于爱的人是不讲理性和科学的。他不但没有用这个科学结论来指导自己今后的行动,却反而变本加厉地在对过去点点滴滴美好记忆的搜寻中更加迷恋于她和她曾经给予的爱。她栖息在我的灵魂中,我的魂掉在她身上了。我如何能把她从记忆中抹去呢?我为什么就不能维护我的尊严呢?他感到他在这个女人面前尽显弱点。难道为了爱就非得付出这样的牺牲吗?多么失败!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高贵、单纯的挫败。我已经死了,我是一个高贵而可怜的死者。在宣布我死刑的审判席前,面对我自己的孤独和悲哀,竟然我还想着她。我为什么不能成为人类的楷模?亲爱的宁芙,不能和你一起生活,我又如何能够生活?我在阴间也要找到你,问你这个愚蠢的问题。



他在水泥墩子上坐下。这个墩子曾经是初恋的他们一起坐过的。那时是初夏,坐在上面有一种凉快的感觉,她把后颈枕在他的大腿上,仰望着满天的星斗。现在是冬夜,他坐着,在悲伤不安中被冻僵。他想起了那首诗,那首短短几句话的小诗,他念给她听,念着念着他就泣不成声。因为那一次,她在这里对他说他们不可能正常发展下去,不如早作了断。于是,他陷入恐慌和伤感。他即兴念诗给她听,她听完了,眼泪也流下来了。他们紧紧拥抱着,恨不得把对方的身体嵌入自己身体,变成一个人,那样就再也不可能分开了。



我的世界真小,



开始有两个人:



爸爸和我。



爸爸把我养大后走了。



但他不知道



儿子的心有多柔嫩。



后来,



我的世界又来了个人,



但她只转了半圈就要走开。



她用手在我心上轻轻



抚摸一下



便留下个深深的印痕。







他重新在内心读了那首已经五年的诗,他又一次充满眼泪。但这一次她真的走了,投入别人的怀抱了。这是真的,千真万确,不可能改变的事实。这一次,他只能独自坐在这里饮泣,没有人和他言归于好,用拥抱来宽慰他孤独的心。他的哭泣不再有被感动的对象,不再能打消一个人对他构成伤害的念头。但这首诗的末尾所叙说的那个悲伤的结局却五年后在这个冰冷的水泥墩子上被证明已成为现实。



他多么想重新和她一起坐在这里,可这是不可能的。他看到了,看到她是多么依恋他。他的模样其实是很俊朗而健康的,单从外貌和年龄上来说他当然比我强许多。况且他还经营着一桩不错的买卖,收入比我丰厚得多。他们理当谈得来的。同龄人之间的对话,丝丝入扣。代沟,我和她之间。他们之间却没有。她说他日语说得很流利,而她似乎天生喜欢日语。用日语沟通。想象不出是什么意味。日本人情感阴柔细腻,想必他们谈起来一定很过瘾,句句话都能说到对方神经最敏感的部位。叫什么来着?心坎儿里,对,叫心坎儿里。而我呢?天生又是一个仇日派的民族主义者,不过不参加团体活动罢了。这些年来,为了她,我从不曾在她面前过分表现自己的民族情绪,因为假如有所表现的话,一定是些比较激烈的仇日言论。她和他才是一条道上的,她属于他,正如他一直在寻找她。现在好了,两个人碰到一起,即刻产生火花。爱的火花?想必是吧。不过她对爱的需要不如我强烈。我心里清楚。我是一个可怜的怪人,一个四十出头的半老不少的男人,有着不错的工作和薪水,我本应该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像其他男人那样,顿顿有酒有肉,晚上去那些灯红酒绿的场所找浪荡女人消遣。我本应该和他们一样快活。充满激情地生活。可我偏不愿这样,偏偏要把自己的性命栓在一个并不十分在乎我的女人身上。我又做不到像老吴那样,说些冷峭的语言,散散步,保持孤独的自傲。我什么都不成,什么都不是,一个遭人嫌弃、被人笑话的可怜的痴情男人。她有理由拒绝我,她有理由选择他,只是抛弃我的方式太绝情了。为什么就一点不怀念过去呢?毕竟有许多值得珍惜和永世怀念的甜蜜时光啊。为什么就能做到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呢?人和人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差别呢?还来查我的问题,开着警车,这个节骨眼上。仅此一节就让我尊严丧尽。粉碎我,我的心脏和骨骼。不是什么人在和我作对,而是这个世界在和我作对。但我不怪这个世界和世界上的人。不是这个世界不对劲,是我自己不对劲。我想通了,这就是结论,我自己下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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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4 06: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作之合。两个富有生命力的男女的结合。他是那么健康,充满阳光。而我属于我的家乡,那个潮湿多雨的地方,生就了我阴郁晦暗的个性。南浔属于我,乌镇也属于我,那是我的个性生就的地方。她不属于那里,她属于有阳光的、干燥、沸腾的地方。下回来选个雨天?一种假想,突如其来的假想。不是内心真实的表白。所以我们终究也没能成行。缘分,源于天性的缘分。天性是命,命定缘分。我干吗要把他想象地那么糟糕?那么不堪?我是在嫉妒他,因为嫉妒和愤怒而把他想象成一个卑微的角色。哎,何必如此?不是爱她吗?那就像歌词里唱得那样,祝她幸福。亲爱的,你是我这一辈子唯一爱过的女人。如今你得到了他,这是你的福气,这是事实,我得承认这个事实。我不再嫉妒了,放弃了,彻底放弃了,放弃所有的。今后你所做的一切都不再和我有关系了,我会很快不再认得你。变化。由内而外的变化。真的希望他能像你想的那么对你好,希望他能够持久地像我这样爱你。和和睦睦的,持续着初恋的激情,相互依恋着,走过你们的一生,白头偕老。因为我知道男人是很容易移情别恋的。新鲜感一过,爱情就成为电视剧里的台词了。一地鸡毛,生活就是一地鸡毛。它能让你倍加珍惜的东西刹那间化为乌有。消失吧,我想我应该消失了。我的灵魂多么潮湿而忧伤。我一直试图克服这个弱点,我不是没努力过,可我做不到。到后来,我反倒把这种忧伤当着一首诗来自我欣赏,为此感到光荣,心甘情愿陶醉在里面。生活在自己的意境里,有人这样说我。连女儿都说我有些病态。想来我是这个世界上众多病人中间一个貌似病得最轻的一个。



天哪,我来自多雨的南方,兰溪,南浔,那里的树木多么茂盛,四季常青,总是饱含着雨水。夏天坐在树荫下,碧水在身旁潺潺而流,我的身影在水里,水流影不走。多少年啊,我终于站起身,走了,离开茂密的树荫和碧水。碧水以为把我的影子流走了,因而发出欢快的笑声。我听到的,经常在深夜的梦中听到。下雨了,雨点落在树叶上,落在碧流里。多么伤感的意境,和我的内心竟然那么合拍,滴滴答答,应和着我孤独之心跳动的节律。那回我和她一起回到过那里,我的家乡。但那是个有些燠热的晴天。我们住在兰溪饭店,那是当地最好、最古老的饭店。我门从早上出发,乘坐长途汽车,一直到下午三点多钟才到兰溪。我们住下了,住到散发着霉味的古老饭店里。我们在房间里脱去外衣,用清水洗去征尘。可这是我第一次和你独处一室,在我的故乡,在几百里外。我抱着你,拚命地亲吻你,我充满了情欲,一时忘记里旅途的疲倦。晚上我们睡在一起,紧紧抱着,但没有作那种事。那是折磨,对你我都是折磨。我一夜都没能入睡,深夜里暗中凝视你熟睡的脸,你的鼻翼随着呼吸微微翕动。第二天早晨我们在饭店一楼大厅用免费早餐,我把自己的那份鸡蛋给你。因为我知道你喜欢吃白水煮鸡蛋。透过餐厅宽大的窗户,我们能看到那颗巨大的樟木,树干足有两人合抱那么粗的一棵樟树。那是一棵有着相当历史的樟木,是这家饭店的镇店之树。我们一起走到树下,去感受它的历史的沧桑和它暂时给予我们两个人的荫凉,那是一种潮湿荫凉的境界,我熟悉它,它散发着青苔和树皮被雨水浸泡过的气味。你站在树下,惊叹于树冠的广大和枝叶的茂密。那是孩子般的惊叹。我说,要是我们能活得有这棵树这么大年纪就好了。你噘起嘴调皮地说,活这么大干吗?老态龙钟的,什么也不能做,不是累赘吗。我说,那不一定啊,这棵树或许还能活这么久,就是说它正值盛年。盛年的人不是可以做很多事、能做很多事吗?你直勾勾看着我说,就算是这样,我还是想不出有什么事可以做。属于人该做的事其实只要二三十年就都做过了,把那些已经做过的事重复不停地做,你不觉得乏味吗?我说,有许多事肯定是乏味的,但有一样,我永久也不会乏味。你瞪大眼睛问我是哪一样。我说是爱你那件事。你说我吹牛,你说,要是我真能活那么久,还不知道要爱多少个女人,成百上千个。我说我绝不会,我只爱你一个。你不做声,你看着我,然后低下头去。我想你那时一定相信了我。其实,你应该一直相信我,直到现在,直到永远。可你竟然一声不响地就改变了主意。



那一天,我们游玩了一些当地的风景名胜,并且去了我曾经住过的那个小镇。我们站在那座发灰发暗的旧建筑前,你饶有兴致地听我说它和我之间的关系以及在它里面发生的我的故事。你说你也喜欢你小时候住过的旧房子,那不大的窗户、高高的石条门槛、天井里的梧桐和竹子、门口的池塘……可是非典让我们提前结束了这次旅行。那是2003年的五一节期间。回来后,我偷偷把这份喜悦和遗憾说给了吴百年听。我只告诉过他一个人。我知道他是一个能为我保守秘密的人。不曾想没过多久,他就把我们的这段经历写成了小说。露水。多么贴切。我们的爱情就像一滴晶莹的露水,多么美丽又多么容易破灭。他给我看了初稿,我坚决要求他把地点和人物都作一些适当的处理,我怕他拿出去发表,我但心有人按图索骥。他依了我,做了修改。可他却同时把题目改成《隔离》。我不同意他这样改题。他解释说,隔离的不止是病人和病人、病人和健康人,它隔离的是人与人的心。因非典之故的隔离终究会被解除的,但心与心的隔离永远也没法解除。我听了他的解释,半天都没说话,我的心里隐约泛起一丝伤感,感到不对劲。因为他说得对。现在证实了,你我的关系证实了他的话。大自然会更新,但人类不会。人心之间的隔离永远不会解除。他说得对。现在我好想自己的故乡,好想再和你一起回一趟我的故乡,去坐在那颗巨大的樟树的荫凉下面,看着葱郁潮湿的风景;去那个小镇,去看那座旧宅。我应该回到那里,那里是我的故乡,我属于那里,我要回去,把灵魂交给她收藏。她收藏了父亲的灵魂,也收藏了母亲的灵魂,如今要收藏我的。把灵魂泡在碧柔的雨水里吧。今天是平安夜,上帝为什么要把我一个人遗弃在这里?让我忧伤得不能站立?难道上帝您也曾经是忧伤的?



下小雨了,雨丝好绵密好冰凉啊。接下来应该下场雪吧.。我站在雨里,孤独地站在雨里,眼睛里尽是多情的泪水。如果上帝不曾在雨里哭泣,为什么人类的灵魂会有如此多的悲伤?



我在散步,拾取陈迹。多情的散步。迷惘的夜雾现出一个巨大的白色幽灵,它失望、哭泣、声如野鸭,野鸭拍着翅膀,在夜色中漫游,浮想联翩,厚厚的浓墨般的黑夜。他走过一个小巷子里曾经陪她去美过发的发屋,发现那里的门已经关闭,是那种关门歇业的关闭。发屋的牌子没有了,灰白的马赛克墙上只留下几个当时用来固定牌子和灯箱的小黑洞。他曾坐在发屋的小凳子上看理发师为她修剪头发,给她洗头。就是那一次,他对她说,我真想看看你留长发的样子,那样我也可以为你梳头,梳理你的长发。她说,我以前就是长发啊,可惜那时你还不认得我。是的,那时他还不认得她。他第一次认得她是在一次小型的聚会上,她给他留下了印象。他记得,那天聚会散了以后,他陪她走了很远的路,可他却觉得路程很短,时间过得很快。那一夜,他失眠了。眼前晃动的尽是她的音容笑貌。后来,他终于鼓起勇气,请她一起出去旅游,她答应了,他欣喜若狂。他们去了乌镇。两日游。第一晚,旅行社安排他们住在湖州。晚饭后,她陪他散步,他们在一块芳草地中间的一块石凳上坐着谈心。初夏的夜晚,凉风吹拂着他们,吹酥了他和她的心。他陶醉于那个夜晚。可这样的夜晚蚊子也很多,他不停地为她驱赶蚊子。后来,他们回到酒店,他又陪她去歌厅唱歌。他第一次听她唱歌,知道她会唱很多很多好听的新歌。他陶然其中,直至深夜。多么遥远的过去,五年了。可他记得那么清楚,多少细节他都记得。他忘不掉。



他又走到她的那所屋子的窗户前,他朝里面张望。没有灯光,没有人声。静悄悄的。他站在那里,他想从衣袋里掏出那首无题诗,把它扔进去。她回来一定能看到的。但他最终没有那样做。有什么意义呢?说不定他和她一起回来,一起从地上拾起来,一起朗读,然后交换一下眼色,一起纵笑。够好笑的,好笑的人,写了一首好笑的诗。神经病。你以后别跟他来往了,真是个可鄙的神经病。



他想象着在她的门上写上一句话,那是一句庞培古城遗址上的话。那句话是:我心爱的人在这里和她的情人约会。



岁月流逝,若干年后,有人来清理这所旧屋的废墟,他在暗红色油漆木门上看到了那句话。他一定会饶有兴致地猜测究竟是谁写了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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