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汀芷幽兰

[经典回放]无风带小说《平安夜》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9-5-13 13:48: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好安静,神秘的氛围。肃静。



哗啦,哗啦,轻轻的哗啦。那是书页翻动的声音。有节奏的,一起翻动,就像约好的。好多的读书人。哦,今天是星期天,来这里的人会格外多些。



火气消了不少,心情归于平静了。那个变态的家伙,一大早就训斥人。把下属当下饭小菜。自以为是,自以为了不起。唉,算了,不跟他计较了。肃静。哗啦,哗啦,是轻轻的那种哗啦。



这下有经验了,只要遇到不开心的事就到这里来。又消气,又能学到知识。获得宁静,内心的宁静。



他以前也经常来这里,走在梦幻般的读书人丛中。我有一个诗人,我经常读他。他来这里读他的诗人。他们沉在书里,读书人都沉在自己手里的那本书里,哗啦,只有在翻开一页书时才动一动,象是睡眠者在两场梦之间翻个身。难道你们也都有自己的诗人? 他就这样傻傻地问自己、问别人。他们不会回答他的问话,因为没有人听到他的问话。今天我来回答吧。我也在读自己的诗人,因为我也有自己的诗人。至少曾经有过。



生命 其实也可以是一首诗



如果你能让我慢慢前行



静静盼望 搜寻



怀带着逐渐加深的暮色



经过不可知的泥淖



在暗黑的云层里



终于流下了泪 为所有



错过或者并没有错过的相遇







生命 其实到最后总能成诗



在滂沱的雨后



我的心灵将更为洁净



如果你肯等待



所有飘浮不定的云彩



到了最后 终于都会汇成河流



席慕容的诗,伴我从十五岁走到现在,我暗自吟诵着她的诗长大,她的诗滋养我的心。可我的心到底是怎么样的呢?我不知道,席慕容的诗也不知道。生命,其实也可成诗?对此我是不持赞成的。奇怪,如今读来的感觉与过去是多么的不同?特别与初次读到时的感觉相比简直就没有了感觉。是我的欣赏趣味发生变化了呢?还是我已经失去了那些曾经被她的诗唤醒而产生强烈共鸣的内在需求呢?



一定有什么,是我所不了解的;



一定有什么,是我所无能为力的。



多么遥远的过去,也许我是个野性十足孩子,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乱糟糟的,懒地都不想梳理。但席慕容的诗让我梳理。十六岁的那本日记。记载着什么?忘记了,但记得不曾有爱情。是他让我感到爱情的温暖,那时我已经二十三岁了。他用牛角梳子给我梳头。梳顺了粗硬的头发,梳顺了我的十足野性子。我感受到了爱,是爱让我不再那么野。他使我感受到我有心有肺,而原来我一直不知道自己和别人一样也有这两种内脏。可我的野心还是时不时蹦出来,抑制不住。我知道我没有他对我那样全心全意,记得有个晚上我对他说过。他笑笑,搂着我,说谁让我先爱上你呢?似乎先发出爱的信号的人就该比那个接受信号的人的爱要炽热一些,浓烈一些。今世不会再有人对我比你对我更好了。我对他说过这句话,不止一次。现在呢?我还敢这么说吗?让我想想……可他后来也似乎有点三心二意。时间久了就会淡一些,人也变得疏懒一些。我承认。



我怎么能要求他每时每刻都那样对我?那是不可能的。我知道他内心还是一如既往的爱我。过去的点点滴滴,时常会在我一个人孤独的时候想起。所有的细节,那么生动。所以我知道我对你的爱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五年了,不曾衰减。



我知道。他说的是真的吗?想来是真的。可我为什么非得离开他,让他痛苦呢?下回来选个雨天。他终于发出来了。成文的那天他就对我说过,我记得。他说这篇文章只属于我们两个人,不会有第三个人看到,如果哪天有第三个人看到,就意味着我们已经成为一个人,或者成为两个陌路人。二者必居其一。我记得。如今发出来了,有无数的第三个人看到。陌路已成定局。因为我已经心有他属。他和他究竟谁更值得……?不好回答,没法回答。但我不后悔,我从来不后悔。他的性格的弱点是那么明显,阴郁而多情,遇事不果断,粘粘糊糊,叫人没法忍受。但我还是感动了。当初,这篇文章成文时,他拿给我看时,我就痛痛快快地哭过一场。他轻柔地揩拭我等眼泪。用手梳理我粗硬而乱糟糟的头发。他是那么爱抚我,我的心感受到了。他把嘴巴贴住我的耳朵说我爱你。那股子气流冲进我的心扉,我感受到了那种爱。是啊,我曾经怀疑过爱,因为我曾经以为任何爱都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可他否定了我的看法。如今,近五年之后的如今,我在报纸上看到这篇文章,我还是哭了。那么感人的真情,我怎么能感受不到?怎么能不感动呢?爱他。我心里仍是爱他的,只不过如今不敢承认罢了。由于某种原因,我们不可能生活在一起。也许就是因为他太爱我了,所以,我反而不敢和他一起,我怕那种纯粹的爱因为两个肉体的结合而变质。我想保存她,永久地保存她,他对我的爱,我和他之间的爱。唉,哥哥,我也是不得已的选择。期待来生吧,就像你期待下回的一个雨天。我爱你,哥哥。但愿你能听见。我舍不得你。



静静地开放,



没有人知道它的存在,



它的洁白,



只有我的流浪者,



在孤独的路途上,



时时微笑地想起它来。



这么多年了,没想到还是这么喜欢她的诗。



他的多情和忧郁叫人受不了。难道这也是缺点?是我离开他的充分理由?不知道,我真不知道。可当时我不是很喜欢和被感动吗?干枯的心苗被滋润着。中场休息。他陪我吃晚餐。他看着我咀嚼。广播里播放着《他比我更爱你》的曲子。嘶哑的嗓音。但我不喜欢。他却说那能勾起他更多关于我和他的回忆。一个奇怪的人。就是那个晚上,他说出这些话的。他说他需要一个安静的房间,好一个人读书、写作。要写好多好多,这包括,那个小心翼翼拾起踏春女遗落的钗钿的忧郁少年;那个在没有灯的房子里抽烟而烟火的红光只照见干皱的嘴唇和高耸的鼻尖的男人;那个从早到晚在雪地上跳舞的老人;那个在醒着时总是说梦话的公务员;那个在斜风细雨中偷看梨花飘落而暗泣的少女;那个为追求什么而不惜十年梦游的闲汉;还有那个坚持说在黄昏的梧桐树下看到穿白色布裙的天使的诗人……。他说他不需要知道他们的名字,但里面必有着命运的共鸣,必有着希望、失望、虚妄、生存和死亡。我当时确实为他的这番话感动过。几年过去了,现在想来还是有点感动。但太虚无了,冷静地想想,怎么可能跟他一起生活呢?喜欢诗,没错,我也喜欢,跟他一样。可我们到底有哪里不同呢?我想,我需要的是诗的滋养,需要的是诗的朗吟声伴随着我。而他呢?他则完全地投身于一首诗,生活在诗的幻觉里。一首诗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人生的磁场,他要的是处身于磁场的中心。这就是我们的不同。我喊叫着请他出来他却往后缩,恨不得和磁场融为一体。他想成为一首诗。没错,我能肯定,他一直想成为一首诗,以他的肉体和精神作为诗的载体。应了席慕容的诗谶。



“你的借书证快到期了,需要续展吗?”



“好的。再续展一年。”



“好的,请把费用交一下。”



“请问,《在那遥远的海岸上》这本书怎么找不到?”



“哪个国家的?”



“应该是前苏联的吧。”



“我来还书。”



“两本?”



“对。”



“这本书好像缺页了。”



“我来看看。”



……



离开他是对的。他也许不如他,但却是一个可以共同生活的正常人。那床被面真好看。那上面绣的金线花,百合。白色的百合。我要十一支。他买了,却不要人家的包装。说是放在我那个现成的大花瓶里更好看。可他却不知道那个花瓶已经被我打破了。笨蛋。我轻柔地骂他笨蛋。他憨笑,说他要是不笨就会用小聪明欺负我的。还有那个布娃娃。他当着他母亲的面说到结婚的事。本来今天去看看装饰材料的,新房子已经看过,大小还说得过去,就是楼层不太好,光线差了些。不过有地下室。他的旧书橱已开始腐烂了,在地下室里,因为他并没有书屋。而我自己?天呐,我的头上没有屋顶,雨落在我的眼里。……。这段话最有意思了。他说这不是他的原话,是一个什么外国人说的。反正我就当着是他说的。唉,怎么总是要扯到他呢?是不是这个环境在起作用?不过呢,他在你身边能让你觉得生活有意义,而他呢,则能让你觉得生活在现实中,头脑清醒。要是他们两个人是一个人就好了。当然不可能。这样两种个性的绝对无法共存在一个人身体之内。简直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



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



朋友啊 那不是花瓣



是我凋零的心



凋零的心?他的心凋零了,此时此刻。我知道他会纵容自己的心去凋零。可怕的习惯,可怕的性格。



你还会在意我吗?还会记得我吗?



会的,你是我这辈子仅能记得的几个人之一。昨天他发短信问我,我就是这样回答他的。其实我不过是安慰他一下,我知道他这人需要安慰。哄着他,怕他想不开。致命的单相思。当初晚报连载这个故事时,我简直以为是作者杜撰、瞎编的。后来才知道是真人真事。曹小兵,那个为爱痴狂,不惜一切的人,因爱而狂,为爱而死。当做故事看很感人,可放在现实中,放在自己身边就太可怕了,简直是个恶魔。情魔,咬住被爱者的咽喉。拿着望远镜躲在稻田里窥视她的一举一动。他说有时他也在我的窗前徘徊,窥视。相似。还没疯狂到那个程度。只是个程度而已。时间可以冲淡一切。他应该争取一点时间给自己。时间一长还不就忘记啦。也蛮可怜的。这些年来他对我确实很好。唉,缘分,我只能说是缘分。没有缘分。我会很快忘记他的。就像忘记一个梦。没心没肺。那又怎么样啊?不能一辈子活在他的阴影里,活在对他的同情愧疚里吧?



我也得有自己的生活。我要过正常人的生活,做我的世俗小女人,我不是你的女神,我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子。我们两个人谁也不欠谁的,没有哪个对不起哪个。我就是这样回答他的。本来嘛。措辞是冷了些,但不这样他会喋喋不休的,死缠着不放的。我不过只想让他尽快从记忆的泥沼里走出来,去迎接属于他的阳光和那片蓝天。我可不喜欢这样。干脆。我喜欢做任何事情都干干脆脆。可我舍不得他,真的。我还是舍不得他。



品几口唐诗佳酿,拾几片宋词花瓣。我喜欢这两句话,有意蕴,还不失豪迈。且让我好好思量思量。以花的另一种形态。



咦,居然这里还有吴百年的诗集。《百尺楼集》,《风雪堂诗存》。倒头破书,没人买没人看,就到处送。真好笑。昔人敝帚尚且自珍,况翰墨之制乎?哈哈,真是迂腐得不可救药。看来也只有他自己珍惜了。别人不是丢在垃圾里,就是当柴火烧。真是丢人现眼。总是听曹寻想、刘侠,还有李翠珍她们说他,像个真的样。这些人真是没脑子,或者脑子进水了。否则怎么会……我真为她们着急。



英国当代短篇小说。翻翻看,都有哪些没看过。



你抚摸了我,看过的。喜欢那个孤儿院出来的男人;



垂直的梯子,看过的。一个在女孩子面前被虚荣心逼上绝路的情窦初开的可怜男孩;



草原日出,没看过。要看的;



特别的东西,好像看过的。是不是说那个女孩子找了一个男朋友是犹太人,不太满意……似乎蛮有意思的一篇小说,很真实。且让我再看看。



说到底,他缺乏幽默感。一个缺乏幽默感的男人是可怕的,也是无趣的。怎么说呢,他有点像,像……那个,对啦,像烟囱清洁工弗里德尔。他曾经叙说过他坐在图书馆里的感受。同样的,他最后选择的是在这里静坐,而不去翻开任何一本书。似睡非睡,他一直这样,即便在工作时。因为他生活在梦中,他的那些痴情的话简直就是梦呓。一个梦游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5-13 13:4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他呢?虽说不上英俊,也说不上有多好的条件,可他说话我爱听,能逗我笑。他能背诵《大话西游》里大段的台词,还能模仿周星驰的怪模样。说也奇怪,他说上那么几句话,我就乖乖按照他的意思做。我情愿那样。还不到一个月,就把自己全盘交付给他了。置身于砧板。我是不是太傻了些?他不知道,他当然不知道,和他一起五年,可我保住了贞操。



我尊重你的意见,绝不强迫你做任何不愿做的。因为我爱你。他当时就是这样说的。每当他难以自持想要那样而被我拒绝时,他就停止举动,说这番话。



他要知道我和他已经那样了,一定气死了。也正常啊,属于正常心理。可怜的他,尽管曾经结婚,和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生活过那么多年,并且有了孩子,如今又疯狂而单纯的爱另一个女人,可他根本不了解女人,不知道女人是什么、需要什么。其实,每一个女人的内心都是一个妓女,妓女是终极的贵族,虽然并无拥有终极权的自傲,甚至对她自己的身体。他不知道这些,这些真实而隐晦的东西他不知道。所以隐晦,只不过是不能明言,并不是不好理解。可他呢,即便现在告诉他这些,穿上医院的白大褂、脖子上挂着听筒、以精神科医生的严肃认真的口吻告诉他,他也不会相信,他至死不会相信。



你是半神半人的仙女,林子里的仙女。他始终这样看我。



林子里的仙女?那不成了林仙儿。我开玩笑说。



他立即板起脸说,不准你说自己是林仙儿,因为他是个坏女人,一个肮脏的女人,因为他可以和任何男人上床,就是不愿和唯一爱自己的男人上床。



他就是这么认真而缺乏幽默的男人。真没意思。其实早该和他分手了。早该死亡的所谓爱情的冗长回音。他却还在回音里陶醉。



遇见他是我的幸运,可以这么说吧。以前总是饱一顿、饿一餐的,尽管他经常给我买肯德基吃,但那毕竟解决不了我的吃饭问题。现在好了,他母亲为我做饭,每天晚上回来都能吃到可口的热饭热菜。还能迁就我的口味。



我儿子找到你也是他的福气,也是我们全家人的福气。他母亲说,因为我们家终于找到一个可以为家族传种接代的女人了。



看看,人家家里的人说话多实在,不绕弯子,人家对我好、娶我就是为了要我做女人该做的。我喜欢实在的男人,喜欢实在朴素的人家。觉得踏实,安全。我要过一个普通女人的生活,过一个普通小家庭的生活。说心里话,我现在觉得很幸福,一个正常女人的那种幸福。此时,我就远离席慕容和她的诗。所谓诗,不过是拿来点缀点缀人生,滋养滋养心灵的东西,用过了也就拉倒了。我尝到了做女人滋味,我喜欢。他真棒。做那种事根本不需要什么文化、深度和诗意,要的就是最原始的力量。越粗鲁我越喜欢,喜欢他一边搞一边说最下流的话。而那个白痴总是唠叨着什么没有爱情的性生活毫无意义,跟畜生一样。白痴。可怜的白痴。真叫我担心……



又打来电话了,烦死了。星期天呐,还真当正常工作日啊?关掉,我看你们再打。她把手机关掉了。



他们从喧闹的地下酒馆里出来,她低着头冲在前面,咬着嘴唇。泼辣的性格,内心的不安促使泼辣的个性爆发出来。现实与理想背离了,就会内心不安。奇怪啊,我以前和他一起时就是这样的,总是内心不安,难得给他好脸色。而他呢?总是柔声细语,把我抱在她怀里,哄我开心。而我总是一言不发。其实也不纯粹就是跟他生气,其实我是生自己的气。是丢开不切实际的幻想还是选择平凡乏味的现实生活?她的不安和痛苦就来源于这个艰难的选择。而我也有过这种挣扎。多么相似。爱尔兰人和中国人多么相象?利菲河水油油的闪光。萨姆挽着她的胳膊,这回她没反对。现在想想,还是不满足于当时的状况,不满足于他这个大我十大几岁的男人,一个离婚的男人。



请勿见怪先生,请勿见怪。那是一种赞美,一种真心诚意地赞美。她拒绝了那个登徒子的调戏。挣脱了,跑出去了。她垂头丧气地哭了。这里的哭是选择挣扎的哭。



我原以为这会是个特别美好的夜晚。我太傻了,就这么回事。



我带你去看一样特别的东西。萨姆。上帝的选民为什么这么没用呢?一味迁就她,和他迁就我有点相似。没用的男人。老实巴交的男人。老实巴交是美德吗?不是。不仅不是,而且还不能当饭吃。



什么特别的东西呢?记得好像是一颗树,欹侧在湖边的一颗衰朽的老树。



把你的手给我。他抓住她的双手,半提着把她放到一块黑乎乎的草地上。



对了,是个公园,潮湿的公园。



为了一颗肮脏、腐烂、多蛆的老树!她双手乱打,树叶像一阵风似的打落到萨姆映着月光的圆脸上。



对,后来好像伊枫妥协了。



且让我再往下看看。



上了电车,伊枫不再流泪了……



咦?什么时候来了位帅哥?他在看什么书?薄薄的册子。三十出头吧,标准的身材,知识分子的脸,眉清目秀,严肃不苟的样子。王国维研究?好像是。看得倒挺认真的。估计是哪个大学的青年教师吧。风度不错。他会有幽默感吗?应该有吧,再少也不会比他更少。估计是那种冷幽默。冷幽默其实更具艺术品味。不知道他的幽默和我那位的幽默有什么不同?我的那位能说一百多个黄段子,笑死人的。可惜,无缘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5-13 13:4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佛雏?好像没听过这个人的名字啊?原扬州师范学院的,专门从事王国维研究?还真没注意到这个人。不对,想起来了,以前听吴百年提起过这个人的,他曾经是原镇江职业大学卞新国老师的中文老师。对,肯定说到过他,只是当时没留意而已。看来这个人的书还真值得一读哩。关键要有新意。先看看目录再说吧。王国维与罗振玉,王国维和他的《人间词话》,王国维和他的《人间词》,王国维和《红楼梦》。他也研究过红楼梦?算是红学家们的老前辈喽?



生活之本质何?欲而已矣。欲之为性无厌,而其原生于不足。不足之状态,苦痛是也。既偿一欲,则此欲以终……故人生者如钟表之摆,实往复于苦痛与倦厌之间者也。



钟摆理论,叔本华首创的。以前确实听别人说起过王国维笃信叔本华哲学。没想到今天在这里看到他的口供了。法律上的自认。供认不讳。悲观的厌世哲学。“我们都做梦,难道我们整个人生不也是一个梦吗?”除了用梦来比喻人们对真实世界的全部认识之外,就不知道还有什么更好的比喻了,也不知道还有什么比喻能比梦的使用更加频繁了。真实世界,摩耶之幕。人们都在梦中生活,唯有哲人挣扎着醒来。而醒来者就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孤单的人,最痛苦的人,醒来的时间越长,醒得越彻底,他的痛苦就越久、越深。所以,天才最痛苦。叔本华就是这么下结论的。叔本华提倡自杀,而且是绝食自杀,因为唯有绝食,那种慢慢接近死亡并最终投入死亡怀抱的自杀才是以生命意志的自我否定而选择的解脱之径。不过他自己没有自杀,晚年牵着狗,在河边散步。孤独的人影。或许哲学家就该是孤独的。倒是王国维自杀了。但也不是绝食,而是投湖。因此,还不能说王国维是死于叔本华的教唆。但绝对受到他自杀理论的诱惑。



夫倦厌固可视为苦痛之一种,有能除去此二者,吾人谓之曰快乐……文化愈进,其知识弥广,其所欲弥多,又其感苦痛亦弥甚故也。然则人生之所欲既无以逾于生活,而生活之性质又不外乎苦痛,故欲与生活与苦痛,三者一而已矣……今既述人生与美术之概略如左,吾人且持此标准以观我国之美术,而美术中以诗歌戏曲小说为其顶点,以其目的在描写人生,故吾人于是得一绝大著作曰《红楼梦》。



……



裒伽尔之诗曰:



  Ye wise men, highly, deeply learned,
  Who think it out and know,
  How, when and where do all things pair?
  Why do they kiss and love?
  Ye men of lofty wisdom say
  What happened to me then,
  Search out and tell me where, how, when,
  And why it happened thus.



嗟汝哲人,靡所不知,靡所不学,既深且跻。粲粲生物,罔不匹俦。各啮阙齿,而相阙攸。匪汝哲人,孰知其故。自何时始,来自何处?嗟汝哲人,渊渊其知。相彼百昌,奚而熙熙?愿言哲人,诏余其故。自何时始,来自何处?于是得一绝大著作曰《红楼梦》。



古怪的英语诗,译成古旧的汉语诗。仿《诗经》风格翻译。王国维确是大才。



……以生活为炉,以苦痛为炭,乃铸就解脱之鼎也。



这是他研究的结果,的确和现代所有研究红楼梦的专家们得出的结论不同。不同的原因是他们研究的出发点和方向不同。有的人专门研究菜谱,有些人专门研究服饰,有些人专门研究书中人物乱伦的次数,还有些人专门研究历史中到底哪个真实人物在书中被影射。但就是没有人从生命哲学的角度像王国维那样去研究。他说的解脱就是出家。这比叔本华的绝食自杀更彻底,至少我这么认为。贾宝玉的出家在王国维的眼里是真正的大解脱,是对生命意志的彻底否定,从最根本上进行否定,心甘情愿地否定。看空一切,首先是看空意志。世界是我的表象,是我的意志。意志空则无不空。因为意志决定一切。我不认识什么太阳,也不认识什么地球,是我的眼睛,永远是我的眼睛看见太阳;是我的手,永远是我的手感触到地球。没有我的手、眼、鼻、耳的感知,便没有世界。什么是世界啊?世界不过是和我??和我这个人的可知觉性可以互换通用的两个名词罢了,就像一枚硬币之有二面。而我的鼻、眼、手、耳的感知又都是取决于我的意志。石头的存在是因为我的脚碰到了它。他们是一路的。那个贝克莱主教大人。世上一切天生之物,总起来就是我,我之外任何其他东西都是不存在的。世界是我的表象,是我的意志。消灭表象,消灭意志。只有人把它纳入反省和抽象的意识。我这样做了,我这里就出现了哲学的思考;王国维这样做了,在王国维那里也出现了哲学的思考。可惜,王国维自己却没有选择出家为僧,将余生托付野庙荒寺。太可惜了。一首诗,他的一生成了一首悲情的诗。也许若干年后,某个早晨,我一觉醒来,自个儿提了装有几本书的包裹,径直往某个偏僻的寺庙出家去了。更不与家人打话,更不留什么字条。一切都是彻底想通、想空之后的决定和行动。



寄生兰若身世空,听雨移时更听风;



觉来杏花楼上坐,黄鹂飞入绿杨中。



呵呵,我也能即兴来一首了。



……如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黄仲则的?也是一个多情的男人,一个多情的男诗人。记得前年冬天和吴百年的同学陈西海一起喝茶时,他就大谈黄仲则,大谈龚定庵。他的记忆力真是惊人,连龚定庵写的那些黄诗他都能一字不漏地背诵出来。



偶赋凌云偶倦飞,偶然闲慕遂初衣;



偶逢锦瑟佳人问,便说寻春为汝归。



王国维可是对龚定庵颇有微辞的,其人之凉薄无行,儇薄无状,跃然纸墨间。他是这样评价他的。可龚定庵生活得洒脱快活,一茶一偈到扬州,到了扬州就泡妞。一个被史学家称着对振兴中华有着极大热情的官吏,受惠于他的九州生气。而王国维呢?一个无用的书生,他却投湖而陨。为什么呢?因为一个好色而无情,一个钟情而为情所苦。太上无情,太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我倒是愿做太下不及情的蝇营狗苟之辈。放眼世间,芸芸众生,莫不如是。他们可都快活得很。一联之中,前句本于玉溪,后句出于少陵。唉,人生啊,何必自苦如斯?立于中宵,餐风饮露,为谁而苦呢?可立定脚跟,站在高处往后一看,你不就得出人生如梦的结论啦?难怪王国维如此消极,难怪叔本华如此悲观。不,人生是梦。这一个“如”字和一个“是”字差别可是太大了。我也曾有个那么一段情事,折磨我的情事。为谁中宵立风露?现在回头去看,那不就是梦吗?补充叔本华的说法,不仅哲人看出人生是梦,还需多情之哲人才能悟出人生是梦。人生不过是一个影子所做的梦。



我们是如此这般的材料,



犹如构成梦的材料一般,



而我们渺小的一生,



睡一大觉就圆满了。



想必莎士比亚也是多情而为情所苦的贤哲吧?要不,他怎么能写出那么多情愁爱恨的史诗呢?



自杀者和苟活者,你们究竟谁是对的呢?



……由此观之,则谓《红搂梦》中所有种种之人物,种种之境遇,必本于作者之经验。则雕刻与绘画家之写人之美也,必此取一膝、彼取一臂而后可,其是与非不待知者而决矣。读者苟玩前数章之说,而知《红搂梦》之精神与其美学伦理学上之价值,则此种议论自可不生。苟知美术之大有造于人生,而《红楼梦》自足为我国美术上之唯一大著述,则其作者之姓名与其著书之年月,固当为唯一考证之题目,而我国人之所聚讼者,乃不在此而在彼,此足以见吾国人之对此书之兴味之所在,自在彼而不在此也,故为破其惑如此。



不错,真不错。王国维这篇《红楼梦》专论真是太好了。妙啊,太妙了。也许佛雏这本书的价值就在于把这篇专论一字不少的附印在里面了。“而我国人之所聚讼者,乃不在此而在彼,此足以见吾国人之对此书之兴味之所在,自在彼而不在此也,故为破其惑如此。”没错,这就是王国维和其他红学家研究方向的差异。本质的差异。破其惑,太有必要了。



他兴奋的眼神四处扫视一番,像是要找个说话的人,把喜悦和他人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5-13 13:49: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在看我吗?他的眼神是那种纯正的,想和我说话?有什么要问我吗?他的头又低下去了,又去看那本册子了。他穿着深灰色有暗条纹的西服,里面是白衬衫。虽没打领带,但风雅之韵更浓。也可能是一个有修养的公务员吧。好像在哪看过,似乎有点面熟啊?想不起来,想不起来了。



借回去细细看看,值得的。再找一本。《文人事》,陈子善注。应该不错的吧。管他呢,借回家看看再说。嗯,不早了,也该回家吃饭了。晚上的事不晓得他们联系的怎么样了,应该都联系好了吧。嗯,走啦。咦,身边站着个美女啊?婷婷玉立,什么时候来的?都没在意她。蛮香的,看她的神情中透着快意,一定是才找到了如意郎君吧,依然陶醉在新鲜感里。不过快了,再有一段时光就会倦的,会腻的。腻了就来找我吧,我在调解失意女人的情绪上还是挺拿手的。前天晚上还帮一对正在闹别扭的新婚夫妇做调解工作呢,请他们小聚,我出钱,找个温馨的环境,说些貌似掏心掏肺的话,既让他们于怀念过去中重拾情爱的美好,又使他们于憧憬未来时增进相知相伴的勇气。成了。和好了。折腾什么呀,人生不就是这么回事吗?磕磕绊绊,省不了的。别去认真,认真意味着自找苦吃。走喽。嗯,再看一眼。记不住你的容颜。



他用右手捧着那两本书从她身边走过,刮起一阵轻轻的风。记住又如何?人生本是梦:



我看到我们活着的人们,



都不过是,



幻形和飘忽的阴影。



他走了,找好要借的书了。咦,肚子饿了,呱呱直叫唤。什么时候了?天哪,都十二点了。她看了一眼腕表。怪不得那个帅哥走了呢。赶紧吃饭去。



她向图书管理员办理了书籍借阅手续。不过她没有借那本席慕容的诗。她提着装有《英国当代短篇小说集》的米色皮包走出了图书馆。他的背影消失在一辆黑色大众轿车里。



她站在电动车旁,若有所思地看着那辆车发动,轻轻震颤,排气管冒出灰白色的烟雾,尾灯闪亮一下,缓缓启动,开走。



唉??她叹了口气,骑上了自家的蓝色绿源牌电动车助力。







宁芙坐到肯德基二楼一处临窗的桌子前。她边啃着鸡翅,便把那本英国当代小说拿出来翻看。把最后一小段看完吧。



人来人往的,充满了油渣的味道。乱哄哄的。晓得买了带回办公室吃也比这里安静。还不是害怕被那个变态撞见!那个变态中午都是在办公室打牌,没完没了的斗地主,真是烦死了。只有白痴才会这样乐此不疲地玩那种低级游戏。



刚才在一楼看到吴怀柔那个矮子的,一个胆大包天的矮子。亏得他没看见我,要不肯定追上来说过没完没了,从来也不知道个眉高眼低。看见他手里好像还拎着一个包装精美的箱子,一定又是买来骗哪位漂亮妹妹的。不过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买卖。真有意思。哦,对了,今天晚上是平安夜,怪不得呢,他会利用这些扇情的洋节发动对女孩子的攻势的。哈哈,真有意思。猪头。



听说肯德基用来炸鸡翅的油也是反复用的?不知真假。要真是这样,那可就没有安全的食品了。开始嘛,冒出什么,叫什么苏丹红的有毒配料,现在又冒出油的问题。真叫人不放心。还有,也不知道这里的鸡有没有受到禽流感的传染,要是这样,可就更害怕了。算了,不想这些了,宁作饱鬼。



上了电车,伊枫不再流泪。对,先头就是看到这里。



她母亲像往常一样睡在床的中间。



晚上过得怎么样?你们做了什么?



啊,没什么特别的。



你有没有买上面有玫瑰花的圣诞贺卡?



我要和萨姆结婚。



感谢上帝。



母亲很高兴。她高兴地睡着了。



终于里屋和厅堂内一切都沉静下来了。明天以前不会有电车在外面开过。伊枫把脸深深地埋在枕头里,埋得很深。因此,她母亲不可能听到她在哭泣。



她的目光盯住这最后几排字,盯住了,盯得很紧,分毫不爽。手里的鸡翅停顿在那里。她开始反复琢磨,把全文,把前面的所有铺垫情节,把萨姆的言行,伊枫的言行,都联系起来琢磨一遍,思索一遍。她本来聚拢的眼光渐渐地散开,眼前的字开始模糊不清。她隐约感到自己正走进那所小屋,睡在一个年长的母亲身边。她决定了,她对睡意朦胧的母亲宣布了决定:我要和他结婚。多么委屈,多么可怜。终于选择了,一种彻底地个人自由意志的妥协。选择平凡的生活,还要大声地、明白无误地,心甘情愿地。这个世上不是有无数的男人和女人都是这样选择妥协的吗?最后,他们也都生儿育女了,走在外面,说着世俗的话语,眉飞色舞,像个幸福美满之人。少女的心啊,你也曾有过那么多的美丽幻想,追逐着一首诗轻舞飞扬,那是席慕容的诗,追逐的女孩是宁芙。多么优美。为什么要妥协呢?去选择平凡?难道人生除了平凡的选择就再也没有其他可以选择了?我不是也用少女的芳香之心刻画过我将来要全心全意委身与他的那个人的相貌和诗意的精神吗?文静、儒雅、热情、温柔、俊朗……相貌气质就像方才图书馆里那样的男人,爱我胜过爱他的生命,带着我去旅游,去看山看水,去大海边,去山腰的八角亭,去划船,去古镇。睡在海边的酒店里,月光撒在我们的身上,海涛一阵阵传来;去感受江南古镇里氤氲雨意中的爱情故事的缠绵,去听江南丝竹,去看那种难得一见的皮影戏;去搭乘越人的乌篷船,去看鲁迅的故居,去沈园的边边角角徘徊摩挲,拥抱着发誓不在莫莫莫、错错错的悲切声中度过此生,因为那样的人生是毫无意义的……妥协了,如今我不知不觉妥协了,真的妥协了。可我还觉得幸福,开心得东跑西逛,去看装饰材料、去看床上用品……我这是怎么啦?到底怎么啦?然而,我必须妥协,在麻木中心甘情愿地妥协了。萨姆不好吗?不是的;伊枫不对吗?不是的。这才是最大的悲哀,人生的悲哀。一颗温暖之心的爱,掏出来,冒着热气,却得到冷冰冰的回应。回应了,毕竟有了回应。可那是怎样的一种回应啊?她把头埋在枕头里,埋得很深。妈妈听不见,最悲伤的哭声只有自己能听得见,因为那是内心的核心的哭声。咦,我怎么啦?视线模糊了。不,我在流泪,眼泪溢出眼眶了,我哭了。但不是为他,是为我自己。因为我也老了,老得不认识曾经的那个爱读席慕容诗的少女了。有谁看见吗?有谁听见吗?没有,没有人能看见,更没有人能听见。因为这是内心的核心的哭泣。除非这个世上有一个用生命全心全意爱自己的人,他能听见。但如果他听见了、看见了却没有办法让他的爱人不伤心,他就会死去。是这样的。他会死去,我情愿让他死去。因为那样他就不再痛苦了,他就成为一首他希望成为的诗了。死去吧,我的爱人。我曾经在你怀里,那时我们认识不久,那是个秋雨之夜,我穿着宽大的毛衣,那种有着很大网眼的毛衣,走在闪亮着雨水的人行道上。你陪我去超市,买我喜欢吃的。买了很多。我们站在路边的大树的阴影里,你抱着我,怕我冷,怕我着凉。我把冰凉的双手放在你的毛衣里面贴着你的心,我睁大眼睛看着你,因为那时我觉得幸福,真正的幸福。我知道那种幸福是和现在我的所谓幸福完全两样的。你说,我的眼睛像天上的星星那样闪亮。你说得对,因为那时我的眼睛里漫溢着幸福,那是因为你的爱才有的幸福感。你抱紧我,我颤抖着。那么大的雨啊,雨伞失去作用。你来接我,在我上课的地方。我们紧紧依偎着走。你要坐出租车,因为你怕我受凉。可我不肯,我执意要这样走,走到我那潮湿昏暗的小屋。因为我不冷,真的不冷,此时我得到了世上最大最多的温暖。亲爱的,你还记得吗?记得这些过往的点点滴滴吗?记得。你一定记得,你说过,你每天晚上上床时都先看一场电影:那是我们已经过去的每一天。你看完电影才能入睡,那样你就能睡在我身边,睡在我怀里……



亲爱的,我的爱人,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不知道该怎么做,该做些什么。我只希望这个世界一切运转着的全都停止,让时光倒流,倒流到那个我们初识的日子,倒流到那个江南古镇里,让一场你我期待的江南柔和的雨水落下来,落下来。落下来了,是啊,落在我的手心,落在我面前的面巾上呢……







吴怀柔端着盘子走过来了。



她的心骤然跳起来。她担心他坐到她面前,说些不三不四的话。她侧过身,尽量不让他发现自己。她把全副的精力拿来对付他了。



他想着心思哩,他的心忐忑不安着哩,他开心,可又有些担心。吃过饭就把礼品送给她去,这是我从上海精心挑选的圣诞节礼物。可她会拒绝吗?如果她收下,那就有办法了。怕就怕她把我的礼物拒之门外。



他走过去了,从她身边走过去了。竟然没看见。太走运了。赶快吃完,溜之大吉。



她应该喜欢这个礼物的。如果她有眼光的话。我相信她有这个眼光。唉,我这人怎么总是不走运?追求过那么多的女孩子,可最后都是不了了之。失败者。别人还讥笑我,说我是大胆的登徒子。可你们也得为我想想啊,我相貌虽说还英俊,可这块头确实小了点。现在的女孩子有谁会主动来追求我这样的小个子男人呢?除非我拥有巨额财产,名动天下,像潘长江那样,会嚼舌头。但这是不可能的。既然这样,除了主动出击,厚着脸皮,还能有什么办法呢?做我自己该做的,任别人议论去吧。







她拎了包,起身快步走下了楼。啊,轻松了,终于躲开矮子的目光了。她走在大街上,午时的大街雾气已散,但天空却显得混浊,就像鸿蒙初开一样。她的心情好多了,花花世界吸引了她,使她很快就忘记了伊枫妥协的选择和她深宵的泪水。



到哪里去呢?还要不要去办公室呢?应该去一趟的。可假使那个变态的家伙在那里怎么办?



喂,小宁,你上午去哪里了?一个上午不见人影,电话关机。你到底干什么去了?单位上一堆事情等着你做,却不见你的人影……他会这样大声嚷嚷的,当着众人的面。



中午不回家,死在单位,吆喝着几个马屁精部下,吃盒饭,打扑克,一辈子也玩不够。



不去。不去了。可去哪里呢?对啦,去人才市场看看去。宁蕖大学都毕业这么长时间了,还没有工作,都把爸妈烦死了。干脆去帮他打听打听吧。办好周末人才市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或许能撞个好运呢。好像听说有几家外资企业正在招聘员工,薪水还可以。嗯。得去看看。这就去。不知他在干吗?哦?书在包里吧?千万别落在肯德基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5-13 13:50:0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章



一向精明胆大的助理检察官吴怀柔独自享用着肯德基的香辣汉堡、新奥尔良鸡翅和金黄色的土豆泥、炸鼠条。盘子旁边还放着一杯加热的可口可乐饮料。可他却总是走神,吃相显示他吃得不香。他穿着那件淡棕色的粗纺加厚套头拉链毛衫,额头上吃出汗粒了。



他很担心。他想好了进攻的方法和步骤,那时他充满喜悦。可现在肚子里进了些食物,饥饿和劳累感消失了,使他有精力和时间去考虑成败,考虑计划实施中可能遇到的巨大困难。他开始担心起来。因为过去的一次次失败的经历又一幕幕浮现眼前。



他的父亲原本是八叉巷小学的普通教师,除了会几手乒乓球外,就只会摸几把麻将。因他的妻子总是唠叨个没完,所以在九十年代初期,他一气之下就辞职下海承包了郊区一家养猪场,居然还发了些小财,之后又回到城里开了几爿炒货店,靠糖炒板栗扬了些名。郊区的养猪场也就趁着禽流感泛滥之际脱手转户了。如今的他,开着一辆涂满糖炒板栗广告画的微型面包车,到处转悠着找人打麻将,累了就到中泠浴室去泡个澡,烫个脚。他可不是怕花钱才不去日月潭、京城、华联、洁华碧波等市内几家有名的高档休闲中心泡澡的。



那里没有头池,没得办法烫脚丫子,晓得吧。他是这样说的。而且好的修脚师傅、擦背师傅也都在普通浴室,休闲中心那些个做下活的都是样子货,骗骗那些爱摆阔的人的钱还差不多。他做买卖的精明在洗澡泡脚上都得到了淋漓尽致地体现。说句实在话,他的宝贝儿子吴怀柔也就是靠着他下海做买卖赚的钱才上了苏州大学的法学本科,并一鼓作气读了南京大学的法学硕士。论说,以吴怀柔目前的学历、工作以及殷实的家底子,找个漂亮女人做老婆根本不在话下。可这个有着父亲一样精明头脑的大男子汉却在女友的第一标准漂亮之外凭加了一个条件:有素质。这个倒头难以摸清底细、难以用数字衡量的素质可把他害苦了。因为在他看来,素质就是有学历,有体面工作。他可不愿意自己的老婆也是个开铺子的,他甚至都从来不提自己的父亲和他的那些个铺子。每当有人跟他开玩笑说:怀柔,弄点板栗来尝尝鲜啊。他就板起脸来要和人家急。当然,要是有人胆敢提起他父亲养猪的事情,他就会从口袋里摸出手机砸人家的脑壳。时间长了,大伙儿知道他的忌讳所在也都不提这茬事了。



他的父亲是个信佛之人,一个肯掏点腰包的香客。吴怀柔跟着父亲后面经常烧烧香,磕磕头,慢慢地,也变得笃信菩萨。他每次准备实施进攻女人计划之前,都会去金山寺烧几柱香,许几个愿。尽管每次进攻都以失败告终,但他从来不怪菩萨。那么,他怪谁呢?怪父亲。因为父亲是个矮胖子,是个养猪的,炒毛栗子的。可鄙的出生,加上五短身材,多亏了菩萨保佑,那些个漂亮而有素质的女孩子才肯和自己见上几面,坐在一起喝几杯咖啡,去电影院看两场电影的。



吴怀柔是个有人缘的好男子汉,他身边的朋友总是很多。他们也都很关心他的个人问题。隔三岔五都会带个把漂亮的女孩子和他见面。而他呢,也从来不会亏待这些诚心诚意帮助他的好朋友,总会找个体面的饭馆,比方说宴春酒楼、海韵酒店、花园酒店,请他们进去痛痛快快撮上一顿。有时甚至还在香逸渔港、海上皇这种高档的酒店摆上一桌。拿上来的酒水至少也是洋河蓝色经典系列的海之蓝、天之蓝之类的。所以,他的那些朋友在为他张罗女朋友的事情上也就格外卖力。为此,他精明的父亲曾经警告过他,要他提防他的那些朋友,因为自己的儿子大有被人捉弄、被人当作二五、十三之嫌。但吴怀柔坚决不同意父亲的看法,认为父亲不但侮辱了朋友,也侮辱了自己。为此,他和父亲大吵一架,并在外面租了一小套房子,干脆搬出去住了。



自在,晓得吧。他对虞迁说,那个老东西烦死人,天天听他唠叨,简直要得神经病。你懂我话的意思吧?



男子汉就该独立出去,跟着父母不利于成长。虞迁说。



对,对,一点不错。我就是这样认为的。他因别人赞同自己的看法而开心。



可是呢,每当酒尽席散,朋友们和他握着手,打着招呼,歪歪扭扭消失在夜幕里,酒店只剩下他一个人在那里付帐,而当他付完大把的钞票,回过头来,看见那个被朋友介绍来给他当女朋友的有素质的漂亮的女孩子不远不近站在那里,冷冷地看着他时,他还是有点难过。但他不知道为什么难过。不过好在有佳人相伴,那种莫名其妙的难过不过是短短几秒钟的事,当他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时,难过就无影无踪了。



至少,这几天晚上都不会寂寞了。他想。



他会带着她去逛商场夜市,为她买好吃的,好看的,穿的,用的。夜深了,他还带她去吃夜宵。他会喝一瓶或是两瓶啤酒。趁着酒兴,他会大着胆去搂抱她的纤细柔软的腰。他甚至会在送她回家的出租车上偷偷把手往那些女孩子认为是最重要和最私密的地方去摸。他当然会遭到拒绝。但他不难过,也不觉得丢人,因为他喝了酒,酒劲和那股子蛮劲一起往上涌。他会一直动手动脚,去沾她的便宜。直至她到家下车。当然了,一路上他少不得在百忙中把那个讲给许多女孩子听过的侦探故事再讲一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5-13 13:5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宋慈早年(补充解释,就是说,那时宋慈名气还不大,年纪也不大。就是说,刚出道不久)赴任某县县令。行至城郊一荒僻之所。宋慈忽然叫停。随从人等但见宋慈趋前几步,蹲下身子,去看一个骷髅头。那灰白色的骷髅嘴里长着一丛青草。煞是奇怪。



随从上前问:大人可发现了什么?



宋慈但吩咐随从把骷髅头收好,说这是证据,要保存好。然后他啪啪巴掌,说:尔等到了县城,暂不做其他事体,但着衙役一心一意寻找一个叫韩草青的人,一旦寻见,即禀告本县。



随从知道老爷的脾气,更不多问。



一日,宋慈正在衙署办公,但见一小厮急匆匆跑来报告说:老爷,韩草青找到了,他是一个屠夫。



宋慈即带领衙役四五,到了菜市场的肉铺前。但见一屠夫秃头广颡,眼如铜铃,上身赤裸,两乳肥大,身高威猛,俨然郑关西再世。但见他挥刀切肉,都不上秤。宋慈称奇,上前问道:你割肉与人,怎么都不上秤称呢?



那屠夫将牛耳刀夺在满是油污的肉案上,趁势擤了一把鼻涕。笑道:在这个小城里,谁不知我韩草青,买肉不需称,要是少一两,我送你肉一斤。



宋慈?掌喝彩。但随即把眼一瞪,喝令手下把韩草青带到府衙,升堂审案。



宋慈也不多话,但问韩草青是否知罪。



屠夫把脖子伸得老长,翻着白眼说不知道犯了什么罪。



宋慈吩咐把那具骷髅头拿出来,问:你认得他吗?
屠夫:小的不认得。



宋慈:但他认得你。



屠夫:大人说笑。这只是骷髅,如何认得小的?



宋慈:他告诉本县,你叫韩草青。而且他是含冤而死,并且死于你之手。他说他脑后的凹陷处是你留的记号。



屠夫:大人说笑,死人如何说话?



宋慈:含冤而死的人,虽死能言。



屠夫:冤枉。莫须有。



宋慈:他叫周阿伦,原是你肉铺生意的合伙人。你们去年从外地进了一批猪,大约有两百头。行至城郊,你起了独吞这批猪的黑心。于是,你趁他蹲地大解之时,从背后以秤砣击其后脑,至其死亡。你一个人得了两百头猪,日日卖肉,练得眼神和切肉的手上功夫,致割肉与客,无需上秤,不失斤两。这是本县近来查得的一些事实。周阿伦死于荒郊,无处伸冤。故口含青草,告以本县凶手之名。所以,你韩草青就是杀死周阿伦的凶手。



屠夫:大人破案如神,小的认了。不然大刑一上,小的吃了苦,还是得认。







车子载着他一个人回到租来的房子前。他付了车资,下来,站在空旷的地方。冷月无声地照亮他圆头圆脑上的眼镜。这时,他也会感到一阵子寂寞和失落。



不过,等到他回到房间,把一双脚泡子热水盆里,用手机给刚刚得到的那个女孩子的手机号码发个温情的信息,然后再去网上找个自称甜姐姐、香妹妹的网友聊上几句,他的那种寂寞和失落也就快速蒸发了。



甜姐,我今晚出去约会了。



恭喜你,雨弟。他的网名叫雨滴。



唉,真不知道会怎么发展?
抓住机会,迎难而上。甜姐教他说。现在的女孩子都虚荣得很,好吃懒做。你要找个适当机会把家底子露那么一点,保准她舍不得离开你。



我知道怎么做。可是,我希望她不是为我的钱而来啊。



当然,纯粹为了钱那是可怕的。所以,我说要机会适当,而且露多露少也要适当。



我知道的,甜姐。



你千万不要有什么自卑心理,懂吗?这很重要。不要一副求着人玩的神态。要摆出架子,你的身份、学历还有家底子,在镇江这个小城市里是很有竞争力的。



我知道。甜姐。可我……经过无数次的失败,我还是有点底气不足啊。



我最担心的就是这个。那些个女人算什么?多是好吃懒做的八十年代以后生人,别把她们当回事,你甚至可以直接要求跟她们一步到位。说不定她们乐意这样。



没错,甜姐说得对。香妹妹插话进来说。现在的女孩子啊,哼,都不好说她们。寡廉鲜耻。能玩就玩她们,肚子玩大了拉倒,她们也不会要你负什么责任。



……



这话听起来有点害怕,但却是八九不离十的真话。因为他的同事的儿子,一个目前在华东政法学院上学的大男孩回来哭着对爸爸说:我害怕,因为女生说,四年之后,决不让一个童男子走出校门。这是真的,不是玩笑。



他觉得可笑。他可是个有身份的人,一心想做个有品味的好男人。摆脱父辈那充满猪圈和糖炒板栗味儿的气场。



对于父母,吴怀柔也不是认为他们样样都错。比方说,他就觉得他的名字起的很好。怀柔,就是抱香怀柔的意思。暗示他这辈子身边不会缺少女人。他很欣赏他在苏州一家法院工作的同学小狄的说法:娶一个漂亮女人,然后去过一些颓废的生活。



每当他感到寂寞,需要有人说话的时候,他的那些朋友就出现了,并且总是带着让他过目的女孩子。他喜欢这个调调,喜欢在朋友们中间受人器重和尊敬。他喜欢大吃大喝之后付钱的风光和快乐,那是一种享受,不但享受了财富,也享受了尊严。可久而久之,他也隐约感觉到了什么,甚至有时厌倦和那帮哥儿们一起热闹快活。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他决定自己去找那个意中人,不再需要别人的襄助。因为那一律都不会有什么可以期待的好结果。



花两个钱倒无所谓,关键要有结果,是吧?他对中学同学虞迁说。



虞迁看看他,笑笑说,自己的事情自己决定,何必假他人之手?



他拚命地点头赞同。他发觉自己和虞迁相比,最缺乏的就是主观决断,遇事总喜欢找人商量,结果是:商量商量,事情泡汤。



不再找人商量了,要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



从那以后,他就开始搜索目标,一旦目标确立,就锁定她,制定计划攻略,全力以赴,实现计划。如此以来,虽说成效还是不明显,但他的胆子却真的训练出来了。在镇江司法系统,他和杨建军是公认的胆大包天的男子汉。他曾当着众人的面要和刘侠拥抱。尽管被人家拒绝,但他却一点也不觉得难堪。



多大事啊!他学着南京腔说。



很快,他就有了收获。他相上了一位女孩子,风度娴雅,正是他内心期待的那种。他成功了,并因此得罪了自己的一位朋友。原因是她也是朋友所爱。



爱情是自私的。他那天晚上请朋友喝酒,对朋友说。所以,在她的事情上,不存在我让你,你让我的问题。只存在她选择谁的问题。



他说服了朋友。但却很快又和她分手。因为半年后,他发现她是个已婚女人。只是因为她结婚一个月不到就又离了,肚子里没有结果,才没有被他及时发现。尽管这次恋爱仍以失败告终,但纯属意外事故。所以,他并没有太难过。如果说他有什么难过的话,那还是和她的感情问题。毕竟大半年的时间了。分手时他曾厉声责怨她欺骗了他。但看着她的背影渐行渐模糊,他还是有些伤感。他真想喊住她,追上去。但他没有。他在原地站了很久,抽了好几支香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5-13 13:5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好的肯德基鸡翅啊,香喷喷的,泛着金色。可他吃在嘴里就是没有味道。现在,他满脑子都是叶阑珊的影子,是叶阑珊可能说出的话、做出的行为,是自己的言语和可能会采取的行动。困难?为什么要把困难想那么多呢?困难是要预想的,但不能想得太多,否则就没办法行动了,就没办法去实施计划了。困难是弹簧,你弱它就强。既然计划是周密的、可行的,一旦制定就要放胆实施。对,也应该往好处想想。多大事啊。



他开始津津有味享用午餐,他边吃边游目四顾,那眼神告诉别人他那股子神气劲儿又上来啦。他开始盘算晚上请叶阑珊在哪家饭店吃饭、吃什么?一定要让她点菜,记住她喜欢吃什么菜,下次就容易了。吃完了是去逛街还是去泡歌厅呢?听说她的歌唱得很不错,嗓音就像她的眼神那么明澈、清亮,而且绝不在刘侠之下。那就请她去唱歌,到解放路与长江路交汇的那家歌厅去,听说那里的音响好。对,就去那里。逛街没意思,而且要是被虞迁他们看到了还不好解释。因为他们今晚聚会,问我什么时候从上海回来,我撒了谎。要是被他们瞧见我和一个美女在一起,肯定要骂我重色轻友。对,不去逛街。在歌厅温暖的小包厢里喝喝咖啡,唱唱歌,亲昵亲昵,多好啊。那情调,才叫美呢。娶她,然后过颓废生活。唉,她那么漂亮,跟她一起过日子,只怕想不颓废都难啊。



阑珊,想喝点什么?有鲜榨果汁哩,是橙汁还是木瓜汁?听人家说木瓜汁养颜呢。



好吧,那就喝点鲜榨木瓜汁吧。



好的。小伙子啊,来一下子木瓜汁,不要加糖。



哦,马上就到,请稍等。



阑珊,想唱什么歌?我来帮你点。《挥动翅膀的女孩》怎么样?要不我们先合作一首《广岛之恋》吧……



嗯。就这样,妙极啦。我的嗓音不会让她失望的。在唱歌上,我和虞迁代表了两种风格。他声音尖而高,我的声音则是那种深沉而带有磁性的,很像周华健哩。那么,要不要把韩草青的故事说给她听呢?这可是我的拿手好戏,通常人们都没听过这个故事,连野史里都没有记载的。嗯?讲,那是一定要讲的,但不能一开始就讲,要等到没话说,快要冷场时再讲。开头怎么讲呢?不能老一套,什么话说宋慈早年……说到这里还要解释一番,挺烦人的。要一上来就把她吸引住。对,要吸引住她。开头?开头?对,就着样开头:



谁不知我韩草青,卖肉不需称,如少尔一两,我补你一斤。好,很好,还押韵。很有气势,笃定把她吸引住。她肯定会说,怀柔真有才,什么都懂一些,知识面真广啊。哪里,哪里,都是在书本里看来的。阑珊,你知道吧,我这人平时不喜欢在外面瞎哄,喜欢一个人在家看看书,其实我这人喜欢静,做做自己喜欢的事,我觉得这样很好啊。



嗯,这样是很好。不要把时间都浪费在觥筹交错的应酬里,还是静下来看点书,充实充实自己。现在啊,能静下来看看书的人还真不多哩。



可不是吗,大多都是些混混。其实,人是需要不断充实自己的。



是啊。我也喜欢没事时一个人看看书。当然,现在研究生课程还没完,不读书也不行啊。



阑珊,我发现我们真的有很多共同之处呢。



嗯。我也感觉到了。



……



用靠着她的那只手臂,从她背后轻轻拢住她纤细柔软的腰肢:阑珊,我讲个故事给你听吧?这可是我家祖传的故事哩,书里不曾有,故事会上不曾有,电视剧里也不曾有,只有我这肚子里才有。



好的,怀柔,阑珊想听哩。你快说嘛。



她的声音好柔好腻啊,听着我都有点受不住啦。我趁势抱紧她,另一只手从前面抱过去,形成合拢之势。哦,好香好美啊。抚摸她柔顺的长发,抚摸,自上而下,哦,我的美人儿,我的爱,宝宝,阑珊,我真想……把嘴凑过去,接触她那两瓣红唇。哦,她闭上眼睛啦,哦,太妙啦。哦,我快不行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5-13 13:51: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人坐在了他的对面。首先是他的头发,和吴怀柔截然不同。吴怀柔是平顶头,这人是一头长发,而且往后梳理着。他的两只耳朵上有两只环。



“你好,怀柔。”洋味儿十足的米铁兰,穿着休闲的米铁兰。



“你好,小米。”吴怀柔猛地从美梦里醒来,吃惊地看着他。“你怎么会?你不是在丹麦吗?”



“哦,有点小事,我母亲要我回来一趟。正好,赶上回来和家人一起过圣诞。”他彬彬有礼地回答。



他在中山东路上和林惟楚相遇并寒暄几句后,本来想去一趟在昆仑饭店做厨师的舅舅那里蹭餐饭吃,但转念一想,还是去肯德基尝尝中国的洋快餐有没有变味儿。有过两年国外生活经历的他对中国的一切都抱着理性的怀疑态度。说白了,他不是太信任这个喜欢作假的国度。但从国外一回到这块生育自己的土地,他又倍感亲切。他就是这样带着矛盾的心理走在满是灰尘的城市里。他倒真心希望国际饭店旁边的那家肯德基快餐店的汉堡、鸡翅和丹麦的是一个味儿。他从内心里不愿意说中国的坏话,当然,中国是包含了镇江在内的。他不想说镇江的坏话。什么小码头文化,他听着心里也难过。他恨不得镇江有朝一日能变成德国的汉堡、法兰克福。可这是不太有希望的。



他本想搭乘一辆人力三轮车去肯德基。但上车之后,踏车人告诉他,他要去的地方不准三轮车进入。他想,这是对的。一个现代化的城市,大街小巷挤满了人力三轮车和它发出的清脆却代表落后的铃声,是令人难以接受的。若不是走路不方便,他倒是想甩开两条修长的腿跑过去。当然,最终他还是选择乘坐出租车到达目的地。



上身穿一件老黄棉袄,下身穿苹果牌牛仔裤的米铁兰先喝了一口可乐,然后以优美的姿势把一支黄橙橙、油滋滋的鸡翅放入口中。他用吃惯奶酪、香肠、面包、火腿、火鸡、煎鸡蛋、荷兰豆、生菜的牙齿轻轻咬下鸡翅上的皮肉,用灵活柔韧的舌头帮助牙齿咀嚼。他的嘴里不发出任何声响,嘴唇很少开阖,对面的人很难看到他嘴里的食物在口腔运动中被嚼烂的形态。



吴怀柔有点气恼。他悻悻然咀嚼着,故意发出很响的声音。不过,米铁兰并不觉得奇怪,也没有皱眉头。



“怎么样,铁兰,”吴怀柔用最后一张纸巾擦拭着油腻的右手。“不习惯了吧?毕竟在花花世界里生活、学习两年了,回来一定不太适应了。” 好在吴怀柔正在兴头上,内心的喜悦很快就冲淡了他对不速之客的厌恶。



“这个倒还好。亲不亲故乡人,还是家乡好。”米铁兰认真地说,“严格地说,丹麦也并非花花世界。”



“哦?”吴怀柔发出一声疑问,“我的意思是西方国家都是文明国家,他们的花花世界的生活是在秩序的掩盖下进行的。什么都遵守秩序。不像我们这里,乱来被称着大胆创新,结果搞乱了本来就不牢靠的秩序。”



“这个我就不好说了,因为前年我出国时毕竟才二十二岁,那时什么也不懂,整天就知道玩。所以对国内好多细节方面的东西知道的并不是很清楚。”米铁兰稍微有点不好意思地说。



“正常,正常。”吴怀柔笑着说,“我这是跟你随便聊聊,平时谁也不会关心这些事。烦不了的事烦它干什么?”



“这个我赞成。我只想学好自己该学的,不想去关心什么政治问题。所以,对于西方国家的所谓人权、自由我的感受并不特别深。”米铁兰说,“倒是那里的自然环境让人陶醉。”



“正是,正是。”吴怀柔说,“西方国家的自然环境那都没得说,尽管我没去过,但从电视、图片等许多资料里也都见识过。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美。”



“没错,确实美。无论是自然的美还是人文的美。”米铁兰的眼神显露出他对那些环境优美的西方国度的深深眷恋。



“都表现出或者暗示着一种有条不紊的秩序。”吴怀柔说,“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对的。秩序,在西方文明国度可以说无所不在。”吴怀柔说。



“要在我们这里建立那种秩序太难了。”米铁兰说。
“几乎是不可能的。”吴怀柔说,“这同东西方的文化差异或者说对秩序的哲学态度大相径庭有关。”



基本秩序还是能够得到有效的建立健全的。”



“这个我也同意。”米铁兰说,“但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相应的一些“这个我也同意。”吴怀柔说。“事实上,我们现在已经着手在搞一些基本秩序的建立。不过效果不明显而已。”



“我现在最担心就是我们每每以牺牲环境作为发展经济的代价,这个代价太大了。”米铁兰说。



“高层和一些有良知的专家老早都意识到了,都通过不同渠道发出过警告,但效果实在太差。因为在这件事上,我认为高层是色厉而内荏的。”吴怀柔说。



“为什么会这样呢?就像一个人发现了一种有害于健康的食品,他一方面提醒家人不准食用,一方面还在买回那种食品。就跟政府对香烟问题的态度一样。是不是基于和香烟一样的理由呢?”米铁兰疑惑地说。



“我认为理由基本差不多。”吴怀柔通过吸管吸了一口可乐。“政府暂时没办法改变那些相对贫穷地域的百姓的生活,又怎么能以环境为借口不准他们开采石矿、林场,或是兴建有害化学工厂呢?”



“是啊,这样一来,制止的力度就不大了。”米铁兰说。



“嗯,是这样。”吴怀柔说。“算了,不谈这些沉重的话题了。”



“正是,这不是我们能解决的问题,在此说了也无益。”米铁兰说。



“准备什么时候回丹麦?”吴怀柔问。



“准备后天就走。”米铁兰等着自己把那块鸡肉嚼碎了,咽下去,才回答道。



“哦,这么快就走?不多玩几天?”吴怀柔说,“国外大学不像国内抓的这么紧吧?”



“怎么说呢?”米铁兰用纸巾揩揩嘴,“要说到教学的管理问题,都不好用紧与不紧来和国内大学作比较了。管理的体制、方法,特别是教学的价值取向都有很大差异。”



“嗯,这个教学的价值取向问题,尤其重要。”吴怀柔说。他想到了一个硕士研究生找女伴儿的艰难。学校应该教会学生书本上的东西,更应该教会书本上没有的东西。否则,还不如在家看书,自学算了。



他吃得好干净。他买的正好够份量,填饱肚子。他还把那杯可乐喝干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5-13 13:5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怀柔看看面前盘子里剩下的炸鼠条和一根鸡翅。他问:“都说外国人很节约,不浪费,我倒想听你说说,他们怎么个不浪费法?”他也喝一口可乐。酱油色的东西下了胃里,一股子气体往上冲,他连打数嗝,才把那股子气体放完。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米铁兰笑笑说,“我妈妈也问过同样的问题。这个问题回答起来也很有意思。”他用一张雪白的纸巾遮住嘴巴,因为他在用牙签剔牙。哎呀,那里怎么痒起来啦?一定是手术部位长好结疤了,嗯,一定是,小时候把身上弄破了,创口愈合时就会钻心地痒呢。他装作把一只手插在裤兜里,然后用两根手指轻触那个痒的地方。啊,真想用劲抓才舒服呢,可不行啊,那样会把刚结好的疤弄破的。



“怎么有意思呢?”吴怀柔问。



“西方人,他们是浪费该浪费的,不浪费不该浪费的。”米铁兰把剔出的肉末揩在纸巾上。另一只手仍在暗箱里轻轻操作。



“还有该浪费的?”吴怀柔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说法。



“是的。比方说,那些可以简单再生的而不需增加资源消耗的,就是该浪费的。比方说电器产品。电视、冰箱、汽车等电器、机械产品,一到年限,他们马上淘汰。因为如果不及时淘汰,它们工作起来就会增加环境的负担。还有,这些是可以迅速再生的,而且淘汰和再生的周期被控制在一个适度的范围内不仅不会增加消费者的负担,还可以刺激这个行业的发展和创新。反之在其他方面,在那些需要消耗人类资源方面的东西,他们则尽量减少消耗,厉行节约。比方说,西方人在能源降耗上做出的努力是非常巨大的。再比方说,食品。西方人在食品上是一贯厉行节约的。乍看起来,粮食好像不属于不该浪费的,因为可以再生。但他们认为为了粮食的生产,造成其他资源的浪费是很大的。比方说水资源。还有就是生产粮食过程中化肥、农药的使用,将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吴怀柔渐渐把耳朵竖起来了。他不知不觉地点着头,像是领导在听下属汇报工作。



“很好,说得很好。有道理,太有道理了。”他说。



“看看我们中国人的习惯,我认为正好和我们西方人相反:浪费不该浪费的,不浪费该浪费的。”米铁兰文雅地说。嗯,好啦,不痒了,终于可以把手拿到桌面上来啦。



“一点不错。我们的消费习惯和人家正好相反。什么电视机啦,电冰箱啦,汽车啦,不用到不能工作,不用到散架就不会淘汰。就拿我家来说吧,一台十八英寸的电视机到现在还用着,我多次把它搬上收破烂的三轮车上,可我父亲又把它搬回楼上,还骂我一顿。真没办法。”吴怀柔说。



“呵呵,这种消费观念要想彻底改过来,那是需要时间的。”米铁兰说。“出国读书,其实就知识而言,可能还不如在国内学到的多,关键是个观念的更新。观念更新看似很虚的一个概念,其实一旦你身处一个观念全新的国度,你就会深切地感受到它的不虚和重要。”



“是的,我想是的。”吴怀柔点着圆滚滚的脑袋说。



“你们西方,”吴怀柔真诚地说,“我是一定要去的,洗洗脑子,更新观念,太重要了。”



“呵呵,我们西方,这是我在丹麦时和来自中国的游客们说话时的口头禅。其实,我和你一样,都是中国人,东方人。无论我在哪里,这一点都不会改变。”



“来自中国的游客?”吴怀柔问,“你怎么会和他们在一起?”



“呵呵,我和一家跨国旅行社有联系,要是有中国旅行团到了丹麦,他们就通知我去做导游。这样不但可以增加一些收入,还能利用这个机会多为他们介绍一些情况。因为他们来一趟不容易。当然喽,我们这些人做导游的机会是有限的,因为只有假期里才可以做。”



“向他们灌输先进的观念?”吴怀柔问。



“呵呵,顺便说几句吧,要看对象的。主要是介绍风土人情。出门旅游的,当然,说起来他们多是出国考察的,其实都是花公家的钱出门旅游的,他们这些人,有多少人对什么观念感兴趣啊。”米铁兰说。



“正是,正是。”吴怀柔越听就越觉得他的话有水平,有见识。正好,晚上和她在一起时,可以把全新的观念说给她听。这样既可以增加一些谈资,又可以增添我谈话的份量。太好了,这小子来得是时候,说的一席话有用,太有用了。他乐呵呵地想,脸上堆满了笑容。



“还有啊,都说西方很多方面很开放,敢问到底开放到什么程度?”吴怀柔眯起眼睛,瞄了一下米铁兰的脸。



“不知道你问的开放,具体指哪方面啊?”米铁兰问。



“比方说,那个,那个男女问题吧。”吴怀柔不好意思地笑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5-13 13: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个问题我就不好回答了。”米铁兰说,“因为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不过呢,西方人肯定在性的问题上比我们解放,他们说得少,做得多。这和西方人在工作上的一贯作风是一致的。”



“对,没错。”吴怀柔两眼发光,“中国人在性的问题上还是很保守。不过最近这几年来,观念还是革新了不少,特别是女孩子。”



“女孩子?”米铁兰笑笑说,“其实,女孩子的观念改变只是整个社会观念改变的一个缩影。因为在男女问题上,障碍在女而不在男。你同意我的说法吗?”



“同意。你很有研究。”吴怀柔说。“所以中国才有这样的古话:男想女隔座山,女想男隔层纸。只要女人肯用纤细的小指头捅破那层薄薄的纸张,男人面前的王屋山也就被上帝派来的大力士搬走了。”



“呵呵,没错。吴老师比喻很新奇。”米铁兰说,他收敛笑容,一本正经地说,“说实在话,性问题的放开是很有利于身心健康的。中国人把欲望深藏心里,五内受损,而实在憋不住了,就发声成言,写言成语,成为如今泛滥的黄段子。试想,如果你很容易在性上得到满足,你会对黄段子那么感兴趣吗?”



“确实如此。”吴怀柔点点头说。“总的说来,在这个方面我们的社会还是有些进步的。我在检察院工作,感受最深的就是原来高发的强奸案子少了。”



“改革的成果。”米铁兰说。“社会要进步,要让人民群众分享改革的成果。”



“正是。”吴怀柔说,“谁也阻挡不了社会进步的车轮。”前进,前进。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他的内心涌动着一股原始的力量,这股子原始力量是被理性唤醒的。起来吧,起来吧,冲破阻隔,实现人生的价值。冲破那层纸,搬走那座山。上帝可怜人类,可怜我,派来大力士。没有什么上帝,没有什么神仙大力士,只有靠自己,自己的力量才是上帝,才是神仙,才是大力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漫天雪文学论坛 ( 皖ICP备20001937 )

GMT+8, 2025-7-27 14:01 , Processed in 0.104109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