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雪格格

风情老论坛精华帖汇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4-9 11: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Re:风情老论坛精华帖汇总  899

原创]步纳兰韵 . 摊破浣溪沙  缘上草见浪子兄写纳兰事,勾起心中无限,特步纳兰韵,支持二个“摊破浣溪沙”:
一,
那夜杯前梦不醒,随君入梦到天明。孤雀啼来山外雪,一层层。
雪下有香花有意,杯中无影酒无情。却话那时相送远,忆长亭。
二,
鼓乐声中叹夜阑,登高望远向家山。遥问廊前梅开未?屡相看。
一缕幽香传月下,几枝霜冷立亭前。多少雁声常伴泪,又啼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9 11: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Re:风情老论坛精华帖汇总895

为重生的鹰干杯




           郭 萍



  那次回乡,见到了二十多年没有联系的同桌――方增双。初中时方增双是我们的班长,他在各方面都很出色,我们大家都很佩服他。因为家里母亲多病,他初中毕业后回乡务农。但只要一提起他,我的眼前就出现了一幅幅画面。

  运动会上,他飞一般的赛跑让班级荣得榜首;劳动中,面对着又脏又累的活,他向老师请求:“让女生们回班吧,我们男生能干完”;他也曾当做我的同桌,当我蛮不讲理时,他只是憨厚地一笑;毕业分别时,他的泪控制又控制,还是流了下来……

  想到这里,我便急着想见见他。同学劝我要有准备,因为方增又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方增双了。

  一年前,他承包了村里的养鸡场,生意红红火火。不料无法一场瘟疫让他损失了上万只鸡,还让他的妻子在又痛又急的情况下,撒手人寰,留下了一双儿女和二十几万元的债务。年迈的双亲承受不了这沉重的打击,接连住进了医院。穿梭于医院和家庭之间的他,苦不堪言。如果不是他聪明伶俐的女儿发现得早,他也会追随妻子而去。

  我不敢想象一个生龙活虎的男人在这重创之下会成什么样子,我只想快点看到他。可真的见到了他,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张曾经圆活鲜红的脸仿佛被岁月的流水冲刷成一道道沟壑,曾经聪明睿智的大眼睛呆呆地失去了原来的光泽,又浓又黑的头发也两鬓斑白。

  我伸出了右手与他相握,但随即吸了口气:他的手好似松树皮一样在割着我的心。

  是怎么的磨难让我的老同学如此?我在感慨沧海为水的同时,又在为他的困境而心酸。

  酒店里灯光流溢,同学们欢歌笑语,热情的拥抱,善意的玩笑都让人感动。独独他在众人面前落落寡欢,间或的一笑也是牵强,只有面前的烟灰缸里乱七八糟地堆满了烟蒂。

  该说的话都已经说过了,所有的人生道理都让同学搬上了酒桌。可无论同学们说什么,他只是静静地抽着烟,一言不发。

  冷场,气温在一点一点地降,我们的心都凉透了。这时云晓站了起来,来到了方增双的面前。

  云晓是我们同学中最聪明伶俐的一个,现已经是一名高级教师,曾经患过严重的心脏病,几次在生死线上挣扎,好在上苍有好生之德,她终于重回了人间。在这样的场景下,只有她最有发言权。 

  云晓站了起来,来到了方增双的面前,叫来服务员,换了一个烟灰缸,又给所有的同学倒了点酒,然后在他的身边坐了下来,轻声细语地讲述了一个故事:

  在世界上所有的鸟类中,我最喜欢老鹰。我喜欢它在天空翱翔的雄姿,喜欢它对自由的追求,喜欢这勇敢和自信。但我更喜欢的则是它对命运的抗争和不屈服。

  我们都知道,老鹰的寿命和人类相近,平均能活七十年左右。但它的生活不是一帆风顺的,在它四十岁的时候,必须对命运做出痛苦的选择。

  临近四十岁的老鹰,自然的规律使它的爪子老化,无法有效地抓住猎物;它的喙变得又弯又长,几乎撞到了胸脯;它的羽毛也又厚又长,让它无法飞翔。

  它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等死。这是很容易的方法。另一种是重生,但要付出痛苦的代价。

  它要在这痛苦的过程中,它必须努力地飞到山顶,在悬崖上筑巢,停留在那里150天,不得飞翔。

  它首先用它的喙敲击岩石,直到它的喙完全脱落。然后静静地等待它的喙长出来,用新长出来的喙再把它老化的爪子一根一根地拔掉,等到它的指甲长出来后,再用指甲把它的羽毛一片片地拔掉,五个月过后,新生的羽毛长好后,它又重过它剩下的三十年岁月。

  云晓的故事讲完了,在场的人都沉默着,没有一个人开口。同学们鼓励的目光都汇聚在方增双身上,所有的人都在期待着。

  方增双迷茫的眼睛慢慢地射出锐利的目光,他把手里的烟重重的摁在烟灰缸里,恨恨的把烟头转了一下,忽地站起身来,举起酒杯:

  “来,为重生的鹰干杯!”

  他一口气喝光了杯里的酒,我们这些四十岁的人都激动的热泪盈眶。在那一刻,我们的生活进入了崭新的层面,重生的鹰展也开双翅飞向更广阔的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9 11:30:03 | 显示全部楼层

Re:风情老论坛精华帖汇总893

钓鱼趣话  碧雪丹霞
2005 9 2



提起钓鱼,在我从前的印象中,都属于男人们的专利,特别是在国内,那些退休老头,闲着无事,常右手拿着一根鱼杆,左手拎着一根小板凳,背后随意地挎着一个小鱼篓,头戴一顶草帽,嘴衔着一根烟杆,某一个大衣袋里兜着一瓶茶,到小河边或池塘前,或蹲或立,忙乎着抛线垂钓。他们有的是“渔翁之意不在鱼”,而在乎大自然的安静恬然,在乎去涓涓流淌的溪涧或微波涟滟的池塘边修身养性,鱼钓着与否无所谓;有的则如谚语中描述的心态--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他们静坐在池边、河畔,打发时间,享受大自然的清风艳阳,对他们来讲,临山可开智,傍水能修仁;还有的则是真正的钓鱼,他们在乎实实在在地钓到鱼,盼着钓到满筐满篓的鱼,好带回家去改善生活--我父亲就属于这一类型的人。
记得我小的时候,由于家境不丰,我父亲常常于下班后或节假日外出钓鱼,期望能用之在我们一日三餐的素菜淡饭中添几滴油珠。大概在那个年代,像我父亲这样的以钓鱼补贴家庭生活的兼职渔翁不少, 使得鱼类的生长远远赶不上人类的捕捞垂钓,河边、水塘的鱼儿因此也越来越少,在大多数时候,我那拖着疲惫步伐的父亲, 横背在后的鱼篓总是掀底见天,空空如也,运气好的时候,我父亲可拎好几条甚至十多条鱼,其中多为鲤鱼、鲫鱼等普通鱼类,偶而也有比较珍贵的鲢鱼。
远见夕阳下喜滋滋返家的父亲,最为开心的就是我母亲了,她正为找不到什么比较营养的食品来喂养我们嗷嗷盼食的兄妹几人而犯愁揪心,眼见有鱼可食,对她来讲,这寥寥数尾鱼就是雪中送炭。于是,她会忙前忙后,将鱼儿去鳞剖肚,理肠去腮,将一切杂务工作准备就绪,专等我父亲收拾停当来烹饪。
我曾在我的一些文章中数次提到,我父亲是烹调高手。可以想见,我父亲庖鱼的手艺是很不错的。他能根据当日的鱼类及可使用的佐料随意烹制成清蒸鱼、红烧鱼、豆瓣鱼、香辣鱼等,而且款款味美汤鲜。值得一提的是,每次吃鱼,母亲都会多做些米饭,供我们鱼汤泡饭享用。由于鱼肉的嫩鲜,加上我父亲的烹调,其汤汁更是美不可言,我们全家人在不知不觉中高高兴兴扫荡了饭、汤,一家人食得津津有味,那感觉, 不似食山珍海味,而更似食人间极品,食得全家乐乐融融,赛比过年。
后来,由于河流的污染,附近的小河小溪中的鱼儿越来越少,父亲每次钓鱼也越走越远,而带回的战利品也越来越少,到后来, 他几乎都是提着空篓子回家。数次空手返家后,父亲钓鱼的兴趣就淡下来了,没多久,他完全“解甲归田”。
随着中国环境的破坏的日益严重,河流污染的日渐加剧,在一般的河湖溪堰钓鱼已几乎不可能了,而在特定的地方钓鱼, 比如在农民的喂养鱼塘里钓鱼, 又几乎成了有钱人的消遣方式。那些有钱或有势的人,玩腻了别的消遣而需要换口味时, 通常会呼朋唤侣,去兜风钓鱼。但他们的所谓钓鱼,与其说是钓,还不如说是捞, 因为满塘翔飞的鱼儿常不请自来, 能飞跃入任何容器, 惶论钓捞? 如果他们硬要指鹿为马似的说捞就是钓的话,那纯粹是显份抖派。而一般的普通百姓,尤其是低收入家庭或下岗职工,哪怕他们有钓鱼的强烈愿望,对此也只能是可望而不可及。如我在中国的家庭成员的哥哥、姐夫们,他们对钓鱼都有浓厚的兴趣,可他们经济不宽裕,无法享受那种以高?的费用换取的以捞代钓的钓鱼乐趣的。
去农民的喂养鱼塘里钓,我父亲对此没有多大兴趣,“钓鱼吃比买鱼吃更贵,何必呢”,父亲如是说。
在中国,我不能想象我这样的女性会是一名钓鱼爱好者,而至多只能是一个极馋鱼类的“馋猫”;如今,我生活在加拿大,也许是早年在父亲身旁的耳濡目染,也许是常食鱼而培养出了特殊的味觉,我对鱼有一种常思而食之的特殊情结,自然而然,我想自己亲身钓鱼的愿望被激发出来了。但如要问我这愿望萌生于何时,我不得而知。也许是加拿大独特的自然环境,也许是它夏日蓝天白云的宜人气候,也许是它江河湖泊中处处飞翔游戈的万千鱼种,也许钓鱼是加拿大极为普遍的体育休闲项目,总之,我在加拿大学会并且喜爱上钓鱼了。
在加拿大钓鱼十分容易,不需要技巧,不需要特别的装备,只需在遍布各零售商的代销点购张年费仅十几加圆的钓鱼证,就可去你所在省的任何公共场所的河边湖畔垂钓,唯一需要注意的是得根据时季垂钓政府许可的种类,不得逾季或超量钓一些较为珍贵的品种。
在我生活的魁北克省,河湖港湾星罗棋布,淡水资源特别丰富,有资料显示,魁北克省的淡水资源占世界总淡水资源的百万之十八,这对于一个不足八百万人口的省来说,人均占有量确实令人咋舌。至于我生活的蒙特利尔市,是一座地地道道的四面环水的岛城,南有浩荡的圣-劳伦斯河绕城而过,北有草原河沿城奔流,而两条河仅在蒙城地区形成的湖泊水域其广阔浩瀚,几乎可与市区陆地比肩。如此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在任何一处,只要你甩钩垂钓,都有可能钓到鱼。
当然,钓鱼还是要选择地段的,有的地方鱼多,有的地方鱼少,有的地方能唰杆钓大鱼,有的地方只适合诱钓小鱼;大凡有经验的钓鱼者,每次外出都寻那激流奔浪处,在那儿他们多有惊喜的收获,可常钓到几十斤重的大鱼; 初入此行者, 则可随处小钩, 钓那风清艳阳, 演那独立仙人。
按人们常识性的理解,钓鱼仅在夏天。是季,风和日丽,抛线垂钓,悠哉悠哉,直赛神仙。然而,在加拿大这里,一年四季均可钓鱼,而且每季钓鱼都有每季钓鱼的乐趣。当春天冰雪消融后,在冰雪中沉睡了几个月的鱼儿“饥寒交迫”,见鱼饵就急不可耐地吞咬,因此,那是最容易钓到鱼的季节。有一个极端的例子说明鱼饿急觅食的程度:在山区的湖中,有一种名贵的鱼叫鳟鱼,这种鱼特别不能忍耐饥饿,开春时期,钓鱼者只需用飞蝇作诱饵,然后抛钓甩线,往往是飞蝇还未入水中,鳟鱼就会主动出击,跃出水面,毫不留情地吞蝇入肚,试想,此时钓鱼,焉能不百发百中?而更可观的是,飞跃出水面争食抢饵蝇的往往不止一尾鱼,置身于那样的场景, 该有多壮观!
如果说春天钓鱼乐在丰收所得,那么秋天钓鱼胜在技巧。鱼儿经过夏天觅食,到秋天早已“酒足饭饱”,对一般食物已基本没兴趣,无奈秋高气爽,水清澈明亮,正是鱼儿悠哉嬉乐的大好时光。此时鱼儿如见饲饵,会游来与钓鱼人斗智嬉乐。于是,往往会有这样的场景: 鱼儿在水中随着诱饵随高就低,追着鱼钓似咬非咬,而岸上的钓鱼人,目不转睛地盯着浮漂,随着其沉浮而松线放钓,或拉拽出水面,如此拉锯似地你来我往,数不清的你争我逐,往往几十个回合较量,双方斗得难解难分, 互有胜负; 一忽儿,狡猾的鱼儿以水作掩蔽体, 几嘴几嘬,三五次下来,尽悉将饵饲蚕食入肚,这岸上,聪明的钓鱼人采用灵活的战略战术,或诱敌深入,或敌进我退,瞧准时机,一放一松,趁敌人沾沾自喜、得意忘形之时,一抖鱼杆,就将敌人俘获……
从春到秋经夏,我们都可以得到钓鱼的无限乐趣,那么冬天钓鱼又有何乐呢?
寒冬凛冽,冰天雪地,湖面上,冰坚厚硬,鱼儿在其下苟延残喘,此时钓鱼,也极易得手。首先,借助厚冰驱车直奔湖中心区,然后随意找一点钻洞。在冰上钻洞可是锻炼身体的良好体育活动,要求臂力体力,目前市面上有手动、机械两种钻洞工具。一旦洞钻好,则大功告成,之后只需备饵下线入水中,然后等着。条件好的有商家特制的小木屋,直接移至洞口上,人坐其中,只等鱼来上钩。很难想象吧,人此时就在平时难以企及的“水”面上垂钓,那份感受应如何呢?你不妨身临其境去体验吧。
当然,许多人钓鱼纯粹是将其当成自娱自乐的体育运动,他们多将钓到的鱼又放入水中,他们钓鱼在乎那个趣,而不在意那个得,与之形成反照的是许多新一代的移民,尤其是我们中国移民,钓鱼则看重乐趣与收获。?谁叫我们拥有悠久的饮食文化哪? 但太在意两者兼得则有时难把握而导致出问题。举一个例吧。我有一个朋友,一次如常外出钓鱼,战果颇丰, 就随手将数条不请自来的鱼儿仍进了放在后车厢的桶中, 可其中有几条鱼是政府钓鱼条例规定在那一个时期内不当钓更不能拿回家的,但他没有在意。与他随行的儿子看见了这一切,告诉父亲说不能将鱼带走。父亲没有理会小孩的劝告。临到回家时,专门负责巡逻兼执法的政府公务人员,即一般称为水警的不知何时也来到了现场,查问我朋友将不当钓的鱼放回水中没有,朋友亦未认真, 就稀里糊涂肯定地回答了。谁知那小儿子当场说没有。于是,我朋友被逮了个正着,小儿子亦对父亲说,我告诉过你的(那小儿子当时说的英语, 其原话是 I told you?于是, I told you这句话就成了我们这个圈子里的笑话)。于是,水警将鱼倒回水里,并给我朋友开了一张罚单,罚款几百加圆。其实就这件事来讲,水警早就在远处观察好了,他根本不需要当事人的小儿子来揭穿。所以,我们钓鱼时,除了自娱外, 一定要“循规蹈矩”,否则,远处就有望远镜在盯着你呢。此其一。其二,钓鱼时, 我们应无愧于心,共同遵守游戏规则, 否则, 我朋友的教训可以为戒。
我从九十年代开始试着钓鱼,到现在已有十几年的历史,其间断断续续,故真正钓鱼的次数并不多,总共算起来,也就那么十几次,只有今年,算是我真正意义上的钓鱼年,前前后后,我钓了五次鱼。也许有人会奇怪,我既然那么喜欢钓鱼,怎么钓的次数又那么少呢?个中原由可能有许多,但我觉得最重要的原因则在我丈夫那里。我丈夫自归类在信佛的行列,凡涉及到杀生害命的事他都不赞同,而钓鱼无异于杀生,他当然不愿我去。他不陪我则无伴,一人钓鱼兴致再高也无趣,所以我无法钓鱼。
尽管如此,这十几年来,我软磨硬泡,我总能成功地至少一年说服他陪我钓一次鱼,而今年则是绝对的例外,他陪我三次钓鱼。另外两次是我与朋友一块去的。我钓鱼尝到了甜头,找到了乐趣,故趁着余兴,将其中的快乐记录下来,与同道分享。
记得第一次钓鱼,应追溯到一九九一年。那时我刚从我念书的大学搬迁到蒙特利尔,那应是五月初,我和朋友相钓,去一处离城不太远的湖边下钩。那本应是很好的钓鱼季节,从寒冬熬过来的鱼儿都饥不择食地纷纷咬钩上当,而随行的朋友也都一条一条地收获着,唯独我,不是线缠杆,就是扔不远,更糟糕是鱼钩还常常被杂草绊住,忙乎了大半天,竟没有钓到一条鱼。瞧见别人纷纷收获颇丰,我心里更着急。这越急越沉不住气,老是这里一抛线,那处一撒钩,结果鱼儿根本不上钩。我这时才悟到,钓鱼是一件考耐心的事情,如老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子,那是绝对钓不到鱼的。
有了这次教训,我发誓下一次一定要钓到鱼。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又陆陆续续地钓过几次鱼,结果都是无功而返,这令得我一次比一次失望,以至于到后来,我几乎没有钓鱼的愿望。但有格言称谓,否极泰来,物极必反。尽管我绝望沮丧之极,我还是无法超尘出俗, 而又乐颠颠随朋友出征钓鱼去了。这次我给自己下了死命令,发誓如果再钓不上鱼来,我从此再不碰鱼杆。于是,我站在湖边,心中郁郁不快,嘟囔着嘴,恨鱼儿不上钩,满脸的抱怨和失望。本来钓鱼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儿,我在那儿莫名其妙地赌气,让同行的朋友看了,以为我在生谁的闷气来着。唉!谁叫我那么“功利”,连钓鱼都那么认真。哈哈!正是我这胡思乱想,自找原因自检查的那么一时刻,我那手中一直不停的东摆西挪的鱼杆被定格住了。瞧!我的浮标怎么沉下去了?噫!怎么忽地又上来了?我恍然大悟:这不是鱼儿在咬钩吗?来得正好,我正为鱼儿不上钩而憋得慌,如今有你小子敢来叫阵,看我怎么收拾你。说话间,我一下紧张起来,全神贯注,屏住呼吸,随鱼儿的动作而松线、而紧拉。那仿若是两位智者的较量,是敌进我退、敌退我诱的绞杀,是不下几十个回合的鏖战。终于,我感到手中的鱼线拉直了,手感也沉甸甸的,嗯,鱼儿吞钓了,我不失时机地立刻松线,随鱼游走, 然后伺机猛地一拉,“我钓到鱼了!我钓到鱼了!”我大声呼喊着,那是兴奋合着紧张的欢呼,但同时又是紧张中透出的大获全胜的感觉。我一边收线,一边告诫自己,沉住气,一点一点地悠,一点一点地逗,千万别掉以轻心。鱼儿挣扎着,扑棱激起水花,显得个头儿不小。我坚守在自已岸边的阵地,机敏地随鱼悠游, 当鱼儿被诱到近岸边处,我一抬手就将沉甸甸的鱼儿拎出了水面,估约一斤重。那是一尾鲇鱼,有点像我以前在中国常吃到的鲢鱼。我终于钓到了一条个头不算太小的鱼,那是我人生的第一次,是我钓鱼之战的第一次辉煌的战役,我感到骄傲与自豪。
在我钓鱼史上最光辉的一页,应属和台湾来的一家人一起外出钓鱼的那一次。说来也怪,那次钓鱼,如有神助,一甩杆就有鱼死咬,差不多杆杆不虚扔。当时,我和那家人的一个儿子负责抛杆,我丈夫只管取鱼、穿蚯蚓上钩,我们一杆接一杆地将鱼拎到岸上,把我丈夫忙得不亦乐乎,没花多少时间,什么鲇鱼哪、翻车鱼哪、欧洲鲈鱼等等都来报到,我怎么也想不到,那些鱼就那么听话,“鱼贯而来”,你钓它们,不需要耐心,也不考就技巧,它们早就集合好了,只待我们将其呼出队列。如此这般,仅两、叁小时的功夫,我们竟装满了我们随带的两大桶。而那次更大更惊喜的收获是,我们钓到了大约长一米的不知其名的怪鱼,因我们当时不认此物,就将它扔回湖里去了。后来咨询了有关行家,称那是极其珍贵的白鳝。可惜了,我们无口福享用珍品。由于当时的鱼太多,我们回到家后,还开车到一家一家的朋友送鱼去。没钓到鱼心里沮丧,钓太多了还要求着送人,真是麻烦。
尽管我这次在自己的钓鱼史上书写了足以彪炳史册的光辉的一页,但客观地讲,我还不是一个熟练能干的钓鱼高手,也不是一个选地择址下钩的行家,更没有足够的勇气,像许多男同胞那样,身套全身防水胶皮钓鱼服,站在那激浪湍流的河中央,抛线唰杆钓大鱼,而只是根据朋友推荐的“窝子地”,小打小闹地蹲上半天,看鱼儿漫游,诱鱼儿上钩,慢慢修心养性,钓得多则多吃,钓得少则少用。至如今,我已修炼得不急不燥,再也不似十几年前那样,一旦钓不着,就着急上火。不过,话又说回来,我经过多年的修炼,虽未达正果,但都能次次获实,而不至无功而返了。
自从两年半前我搬到蒙特利尔的西岛居住后,有朋友推荐了一个离新家不远的极好去处。我在前面曾提及过,蒙特利尔四面环水,湖域几近地域广阔。我的新“窝子”是沿湖并行的运河的一段,那里水草丰茂,浩荡而来的河水被横亘的公路桥减弱了势头,形成了天然的洄水荡。第一次朋友带我去那里时,我被眼见的景象惊呆了:那里就像是中国农家的私人养鱼塘,清澈见底的水中,各种各样、大小不一的鱼儿,正悠悠闲闲地游戈着,不时地,成双结对的大至几十斤的鱼穿梭而过……那情景,让我想起了一首儿歌:
鱼儿鱼儿水中游,
游来游去乐悠悠……
看着水中自由自在、没有一点戒备心的小鱼,我真不想、也不忍打搅它们平安宁静的水中清闲。我矛盾交织,迟迟下不了决心。但是,想到前贤庄子在《秋水》篇与惠子有关鱼的对话,我为自己找到了遁辞,我想和鱼儿同乐,没准,待会儿我与鱼你来我往的好戏就是对庄子言不能尽的意境的最好诠释。没了顾忌,合着我刚才不忍“谋财害命”的心态,我多少有点惴惴不安地将蚯蚓穿上钓,忐忑不安地朝密集的鱼群抛过鱼线,瞧那些鱼儿,首尾相衔,争先恐后地围着鱼钓咬饲饵。清亮的水中,我看得真切,猛地拽杆收线,也许是刚才心里负担的缘故,我那动作极不老练,时机抓捏得也差那么一点,鱼儿立即四散逃走了。我将鱼钓拉出水面一看,我的鱼饵整个没了,看来鱼儿真是“狡猾狡猾的”,我得认真对付,不可掉以轻心。心中一横,立即驱走了全部歉意,我得认真同它们玩一把,真正地与鱼同乐。想到此,我再也不用小心翼翼地上鱼饵了,恰恰相反,我三下五除二,熟练地将蚯蚓穿在鱼钓上,朝那忽又麇聚在一块的鱼群扔去,看那蜂拥而至的鱼纷纷向鱼钓游去。咬吧咬吧,我心里暗自鼓励着, 说时迟,那时快,我猛地一拽杆,成功地钩住了那条同我反复较量的鱼。拉出水面一看,比在水中更大,约半斤。逮住了带头鱼,其它前来挑战的还未明白过来,就糊里糊涂地被我一一擒获。想知道我当时的心情吗?那是既兴奋又快活,心中的欢愉写在脸上,呼在口中。那会儿,我每钓一条鱼,就本能把对它说:
“小傻瓜,你怎么又上钩了?”
“你怎么这么嘴馋?”
“你这么狡猾,还是斗不过人吧!”
如此这般,口中数落着,但我并未停下手中的活计。
随着我钓的数量的增多,我心中似乎有所不忍,有所不安,于是,想钓鱼又怕再钓到更多的鱼,那种矛盾的心情时而令我手足无措,时而又诱得我连连获胜。
到后来,鱼儿似乎感念我的矛盾心情,或者是它们在关系到生与死的无情战斗中学会了怎样逃生,怎样长记性,总之,它们似乎是学精了,常常不即不离,伺机偷袭一把,或者一沾鱼饵就逃窜。这样下来,在整个战役的后期,我方损失惨重,有好多次,我的鱼饵被吃得精光,而洋洋得意的鱼群还赖在那儿,等着再次与我决战呢。我真是又气又好笑,笑我自己的笨拙,气鱼儿的狡猾……
这种看着鱼儿吃饵,看着鱼儿上钩,看着鱼儿被钓上来,或者,见鱼儿惊散,忽又汇聚等食的“透明式的”钓鱼好玩吧?当然,不过,还有更有趣的钓鱼方式哪,那就是呆在家里钓鱼,相信许多读者都没经历过吧。且听我慢慢为你道来。
在我的人缘圈子里,有一家朋友在几年前购置了一栋真正意义上的豪宅,其后花院坐临一大湖,住在那儿,除了观赏那湖光水秀,更赏不完那朝霞灿烂,落日辉煌。那林林总总的大自然奉献的奇妙异象不在此文的描述范围,我在这里要叙述的是我们一圈人在这里静坐室内把鱼钓的新奇事。
朋友在后院的湖水上架起了一座木码头,本意是停泊消闲的游艇。但这码头有多功能的用途,我们大伙时常聚在那儿赏月纳凉,谈天消暑,但那里用途最广的就是钓鱼了。通常,我们在码头上架满鱼杆,安置好大小不同功用的鱼钩。根据经验,我们知道,小钩钓小鱼,适合我这种刚入道的低段水平,大钩配假鱼饲,是让高手唰杆远抛钓大鱼用。无关人士则呆在家玩牌喝酒、唱歌跳舞,等那捷报传来。或者,室内呆久了,想出去过把瘾,则实行换防。如有激动人心时,大家倾巢而出,争先恐后抢夺那胜利果实。接下来,地球人都知道,趁热打铁, 将那鲜活的鱼儿蒸煮烧焖, 供我们一帮人恣食果腹, 大嚼痛饮。我们最辉煌灿烂的的一次饕餮大餐,应是今年的夏天。那次我们共钓了十几斤鱼,大伙立即用巨无霸锅烧成了汤辣味浓的川味麻辣鱼,吃得人人过瘾, 个个餍足。
如果你看了这段描述,认为还不是真正意义的屋内钓鱼,那么看看我们冬天的冰钓吧。
隆冬时节,冰厚数尺。友人家的码头已拆走,游艇已入专门场所存放,只剩下白雪皑皑的广袤平湖。通常,主人朋友在临近家园的湖边打好冰洞,洞口边上安置好一排排涂成红色的冰钓鱼具及活小鱼作的鱼饵。单看那冰钓鱼具没什么特征,无非是涂成红色的木架,安置可前后活动的轴承,上绕鱼线及钓,仅此而已。但是,当这种鱼具横排纵置好几十架时,那高扬的头,那醒目的颜色,立即给人以阵容的气势。远处望去,就如一排排大炮,正高扬着炮口,瞄准敌方阵地,那情景,就像我们在电影镜头看到的战争片子,使我们想起了我们那个时代流行的的台词:“打过长江去!”接下来,我们什么也不要做,只呆在温暖如春的屋子里,静候佳音。等上一段时间,有积极者去炮兵“阵地”巡视一番,返回时,通常会给留守人士以极大的惊喜。在我们的冰钓战绩中,我们最好的成绩是钓到一条鲟鱼,长达一米二,重二十多斤。
到加拿大十几年来,忙了十几年,今年算是赋闲在家,因而有比较多的自由时间支配,正好让我有机会钓鱼。尽管我丈夫不赞同,我还是拽着他当车夫。因为,我喜欢那种呆在水边的感觉,一边钓鱼,一边享受大自然赐予的美丽风光,享用大自然提供的清新空气!--负氧离子。每次钓完鱼,我整个身心都被彻彻底底地清洗了一次,显得精神十足。
我喜欢钓鱼,喜欢鱼儿咬钩那瞬间的感觉,喜欢那拉钩提线的激动,也喜欢每次钓到鱼后及时的烹饪和随之而得的鲜美的口福。只要时间许可,我会将钓鱼进行到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9 11:31:19 | 显示全部楼层

Re:风情老论坛精华帖汇总891

[原创]梦断喀纳斯(小说)碧野牧羊[pre]那年眼看就要过春节了,持续的暴雪,把喀纳斯封了个严严实实,几米深的积雪,不要说是通车,就是直升机来了也无处降落,没有电话,这儿真的是跟二十多年前一样,彻底与世隔绝了。





山坡上苍绿的松树托着一座座尖尖的雪塔,远远望去,郁郁葱葱的松林在冰峰雪岭间是一片片此起彼伏的斑点。喀纳斯湖像一弯洁白的月亮,静静沉睡在这皑皑的崇山峻岭间,木屋那高耸的屋顶从雪中尖尖地钻出来,袅袅的饮烟在山间萦绕。

诺敏从屋顶的小窗爬出来,挖掉门前的积雪,巴特尔正拉开门走出来,浓雾般的热气涌出来,笼罩了诺敏。巴特尔用熊皮手套拍打着诺敏身上的雪,诺敏跺跺脚,磕去鹿皮靴上的雪,雾气散去,诺敏的留海和长长的睫毛上就挂满了霜,像雾淞,她摘下狐皮帽,轻轻拍了拍,甩甩头,盘在头顶的大辫子就垂到了胸前。





巴特尔端详着诺敏说:“看,我的诺敏今天格外地漂亮,简直就是雪峰神女下凡,让爷爷都不敢亲喽!”





“爷爷,你回屋去吧,天太冷,我来挖雪,你去煮大麦粥。”诺敏轻轻地往屋里推爷爷,美丽的笑靥漾出一缕淡淡的忧伤。





“不要煮大麦粥了,你去煮肉准备奶酒吧,雪不用你挖了,你看,挖雪的人来了。”





诺敏不用看,她向爷爷笑笑,头也没回,走进屋去了,她其实想回头看,她喜欢阿德尔穿着滑雪板拖着小雪橇的身影,那是常使她心跳的身影,十七岁是个容易心跳的年龄。可现在,这种心跳的感觉会使她莫名地忧伤。





灶里红松劈材的火舌舔着黑铁锅底,随着热气的蒸腾,木屋里飘散着风干肉的香味。小库房连着厨房,诺敏去拿奶酒,奶酒壶边放着一瓶蜂蜜,诺敏拿起来又放下,那是一瓶黑褐色的蜜,浓郁的香甜里散发着清馨的草药味,只剩这一瓶了。秋天的时候那个叫李小龙的汉族帅小伙,在诺敏家住了一个多月,李小龙说这种黑色的蜜能治癌症,拿到山外去能卖很多钱,爷爷就让他把诺敏一年收的蜜都带走了。爷爷信任李小龙。





听说三十多年前,山外面正闹文化大革命,一个被红卫兵追捕的大学生逃进了山里,爷爷救了他的命,后来那人走了。今年夏天,他的儿子来到山里,找到了爷爷,后来就在诺敏家住下了,他叫李小龙,说是跟香港的一电影明星同名。诺敏没有看过电影,不知道香港,更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大,爷爷只会讲从爷爷的爷那里听来的成吉思汗西征的故事。李小龙知道很多事情,他给诺敏讲电影,讲城市,讲高楼、汽车、夜总会……李小龙说,总有一天要带诺敏出去,去北京、上海……坐火车、坐飞机、坐轮船……





爷爷怎么办,谁给他做饭洗衣,谁帮他打草砍柴……爷爷会死的,前年爷爷得了寒症,昏在床上,不吃不喝,是诺敏爬到很高的山上采来雪莲才救活了爷爷,爷爷不会到山外去,他要守着成吉思汗给他的祖先找到的这块宝地。





爷爷在挖雪,雪塌下来,爷爷埋到了雪里,诺敏扑到雪上,拼命地挖雪:“我哪儿也不去,去他的北京、上海,火车、飞机,我只要爷爷,爷爷你不能死。”眼泪涌出来,热热的。





“谁说我要死?我还没看到你结婚呢!这丫头,奶酒怎么还不热上?”爷爷从外面进来,带进一股冷风和他身后的阿德尔。诺敏擦擦眼泪,像是做了一场梦。眼圈儿红红的对着阿德尔抱歉地笑笑,揉揉眼睛说:“柴上沾了雪,不好烧,总是冒烟??我去热奶酒。”

“那我先去给圈里垫些干粪”阿德尔说着又转身出去了。





阿德尔二十岁了,一米八的个头,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刚才没用巴特尔怎么动手,不多会儿工夫,他就把通向马棚牛圈的路都挖通了。





一红一白两匹高大的儿马,正威风凛凛地用在前面用冲雪踏路,别的牛马跟在它们的后面,秩序井然向山坡上被雪埋着的草堆走去,一直走到草堆,扒开雪,吃着干草。





这里的人过着一种悠闲生活,夏天女人们挤奶,做奶酪,酿奶酒,男人们清草起来,骑上马到山坡上转一圈,看看他们的牲口都在哪里,有没有生仔或生病的。他们喜欢在离他们的牛马近的地方支起毡房来,每家都离的很远,男人们看完自家的牲口后,随意走进近处的毡房,女人倒上奶茶,端上抓肉,斟上奶肉,大家吃喝谈唱,不觉夜幕降临而篝火又起,醉归自家有时天已破晓,日过林梢便又骑马出游。秋天到来时,男人们打草并不往回拉,就地堆了,牛马在冬天自然能找到草堆。





阿德尔又往圈里撒了厚厚一层干粪,这冬日里一天的工作也就基本做完了,牛马吃完草后会自己回到棚圈里来。





喝了两碗奶酒,爷爷跟阿德尔的脸都通红了,爷爷看着阿德尔,阿德尔看着诺敏。





去年七月那达慕大会上,阿德尔骑马得了第一,诺敏把自己绣的红腰带送给了阿德尔,阿德尔把诺敏拉上马背两人钻了桦树林,阿德尔说一定要抓一头鹿送给诺敏。去年冬天,那场雪也挺大,阿德尔滑雪进山,追一头母鹿追了两天,遇到了狼群,眼睁睁看那头就要到手的鹿被狼群给夺去了。如果抓回那头鹿,送给诺敏养着,那么他们今年就结婚了。鹿是阿德尔答应给诺敏的聘礼。





“明天我就进山去追鹿。”阿德看着诺敏说。





“别去吧,等明年再说。”诺敏接过阿德尔的碗,给他倒了一碗酒。





“为什么不去?我答应你的就要说了算,不抓一头好鹿回来,我不能跟你结婚。”





“你没明白我意思,我不想结婚。”





阿德尔一口喝干了一大碗酒,说:“我明白,你是看上了秋天来的那个汉人,但我说过给你一头好鹿,我一定要做到。”说完起身走出了木屋。





巴特尔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诺敏眼里涌出泪来。









阿德尔进山再没有回来,这年春天来得特别早,山坡绿了时候,诺敏找到了阿德尔的滑雪板。





在漫山花开的时候,诺敏在山坡支起了毡房,挤奶,做奶酪奶酒,放她那几箱喀纳斯蜂。





爷爷去山外买面粉和盐巴去了,没有十天半月是回不来的。





诺敏靠阿德尔的滑雪板上拨弄那永远也打不出去的手机,那手机是李小龙留给她的,这里从来就没有过信号,也从来没过电。





忽然有一天,一辆小卡车开进来,径直到诺敏毡房下面空地里,远远地,诺敏就认出了李小龙,她飞也似地跑下去,搂住了李小龙的脖子,泪珠断了线似地洒落在小伙子的肩头,小龙把她抱得好紧。





小龙带来几箱蜜蜂,这是一种非常高产的蜂,割蜜量是诺敏的喀纳斯蜂的几十倍。小龙给了诺敏两千多块钱,说是去年带下山的黑蜂蜜卖的钱,买了这几箱蜂还剩下这么多。黑蜂蜜在外面一公斤可以卖到50块钱,如果把他带来的高产蜂蜜跟黑蜂蜜掺起来卖,那增加的数目对诺敏来说可就是个天文数字了。





两人紧抱着倒在草地上,压倒了一片五颜六色的野花。小龙的手探进诺敏高耸的胸,手很软润,全不像阿德尔的手。





诺敏娇喘着站起来,绯红的脸更加艳丽,她拉起痴迷着眼看着她的小龙,两人跑向山边的一潭清泉,泉水宛如洁白的丝带从山崖上落下,溅起的水珠映出道道彩虹,潭里蒸腾着热气。诺敏让小龙转过身去,她脱去衣裙,跳入水中,齐胸的水清澈空灵。





“好了。”诺敏捧捧水向小龙泼去。





小龙回过身,愣愣地看着一丝不挂的诺敏,突然一纵身和衣跳进潭里。





从温水潭回来,诺敏让小龙脱去湿衣,小龙急不可奈地抱住诺敏。





“别急,我要好好地给你。”诺敏生起了火,又从外面采来一些野花野草,用个瓦罐煮了。小龙的湿衣就在篝火边烤着,诺敏依偎着赤裸的小龙,两人相互抚摸着。





诺敏喝下了那罐里红褐色的水之后,两人紧紧地抱在一起。像清泉涌出山崖,像清风吹过绿林,像细雨润进沃土,像蜂蝶落进花蕊,诺敏把她美丽的身体和灵魂融进了李小龙,低吟中,诺敏觉得自己在彩云上飞,在浪花里飘。





“你喝的是什么?”





“是八花汤,喝了它能怀上孩子。”





“你!我不能跟你结婚,你听我说,我有未婚妻了。”





“那你说要带我出去……你这次来不是……”





“我真的很抱歉,真的……我想你不会怀上孩子的,看我戴了这个……我这次到山里来,是我未来岳父给我安排了个旅游开发公司经理的位子,这里就要成为旅游区了,那几箱蜂就是一个开发项目,这蜂繁殖很快,等明年旅游的人多了,卖蜂蜜就能发大财,再说你那黑蜜蜂,我考察了这一带再没有第二家了,你这黑蜂就宝,就是产量太低,掺到这洋蜂蜜里,那可就等于增长了几十倍。这里以后要修公路,盖大楼,还要修飞机场……”





诺敏并不懂小龙所说的,但她似乎明白了“开发”的意思,“你先把我开发了,是么?”诺敏说。





李小龙去忙他的开发工作了,留下了几张钞票和那几箱蜂子,诺敏有些怅惘,她想起了阿德尔紧紧地抱着她,紧得让她喘不过气来,“想要??你就要了吧……”诺敏心跳可心听到自己砰砰的心跳。





“不,你在我的心里是雪山神女的化身,等到冬天,我一定去捉一头好鹿,当做聘礼,正式去你家求婚,你等着吧。”





想着想着,诺敏的眼里有涌出泪来。





李小龙再没有到诺敏的毡房来,他带来的洋蜂子繁殖极快,没有多久就把诺敏的黑蜂子全都咬死了,这可是这山里仅有几箱黑蜜蜂。





公路很快就修通了,这里来了大的车,小的车;黄头发的人,黑头发的人,说是还有很大的官呢;有美国人,也有伊拉克人,听说他们正在打仗,用很大的会飞的炸弹,一下就能把地炸开几十米深。





诺敏家门前来了很大的机器,那声音真大,有个大大的铁手,向地下一抓就是一个大坑,可以做一个坟坑,爷爷也常给人家挖坟坑,那可得使劲地挖一天。





那天有一群人,从好多辆车里钻出来,走到诺敏家的木屋前,从黑皮夹子里掏出一些红本本给爷爷看,给了爷爷一些钱,爷爷就住到诺养蜂的毡房来了,木屋被拆了,后面的林子被伐了一大片。没有了鸟叫,没有了鹿群,很大很高的染了色木屋盖起来了,后来还盖了楼,诺敏第一次见这房子摞房子的房子,既好奇又有些莫名地害怕。





爷爷已经不喝奶酒了,喝烈性的白酒,那手哆嗦的已经不端起酒碗了。诺敏还常常靠着阿德尔的那双滑雪板发呆,有头鹿多好啊……

人家说李小龙就住在前面那房子摞着的房子上,诺敏也想去看看他??那天夜里李小龙戴的那个套套还真的管用,科学这东西就是不得了……自己当时怎么就昏得连他戴那个东西都没觉到呢……要不是他戴那个东西,自己现在就有个孩子了,那该多好啊……她忽然又想到爷爷会死去,爷爷要是死了……想着想着……怎么自己竟没有流泪。





冬天,诺敏要搬到乡里去了,她去找过李小龙,那摞着的房子里一个很漂亮的姑娘告诉她,李小龙发了大财,调到很大的城市去当大官了,也不知是真是假。



[/pr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9 11:31:55 | 显示全部楼层

Re:风情老论坛精华帖汇总890

品 味 咖 啡




郭萍



女友最近想离婚,沸沸扬扬地闹得满城风雨。他们都是高级知识分子,且她和丈夫还是同行,非常受人关注。办公室的人左劝右劝也不济于事,她是板上钉钉子一样想离婚。

女友虽说是四十岁的人,可却仍然年轻漂亮,工作也很出色,是单位的中层干部。他的先生却平常得很,尽管工作一般,家庭也负责任,可不知为什么女友要非要和他离婚。

在一个暮霭沉沉的晚上,我约上了女友,来到了一个咖啡店。咖啡店的人很少,大厅里回旋着萨克斯吹奏的《回家》。这儿的环境优雅,茶色的桌子,茶色的杯子,茶色的装潢,庄重而沉稳,略带一丝忧愁。我喜欢这样的气氛,喜欢这里淡淡的忧愁,坐在咖啡屋里,静静地品味着咖啡,不加一点糖,在苦味中思考人生。

女友外面穿了件咖啡色的风衣,内穿灰白色的绒衣,我则穿了件咖啡色的裙子,配上一件淡兰色的绒衣,仿佛我们也成了这咖啡店里的装饰。

店老板端上了咖啡,他是一个约三十左右的男人,高贵而典雅地冲我们微笑:“请用咖啡,这是‘品味人生’,这是‘淡泊人生’。”他把“品味人生”递给了女友,把“淡泊人生”递给了我。

好特别的名字!我不禁暗自叫好。这名字正合了我的心意。人到中处,万事艰难,对人生的意义也有了一定的认识,经历的事情多了,对一些事情也就淡然了。这个时候用这样的词语来形容我们再恰当不过了。

女友慢慢地品着咖啡,静静地看着我,一言不发。大学里的同窗,生活中的挚友,我们已经是深入骨髓般地了解对方,不用明说就已经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了。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女友抬起了头,“我不想整天地守着个平庸的男人过日子。”

我想了想,才谨慎地问她:“你所说的平庸是什么?”

“唉,千头万绪地理不清。”她用手理理头发,眼睛迷茫而无助地看了我一眼,又低头沉思。她的内心显然如汹涌的潮水一样波涛起伏,她的脸色晦暗,手指颤抖,嘴唇也无目的地扭曲了,显出沙漠中濒临死亡中狼的表情。

我能体会她心中的痛楚的无奈,也能感受她内心的惊恐和不安,更了解她的渴望轰轰烈烈的生活。然而,我却不同意她对身边男人的看法。

她的先生也是我的同学,其貌不扬,做事却条理清晰,对她宠爱有加,对女儿百般呵护。原本夫妻都是大学生,毕业后没有分到一起,为了帮女友调动工作,他跑了十年的时间,耽误了本科的攻读,是单位少有的几个专科生。现在因为又忙着女儿的升学和工作,没有时间多做自己的研究,工作上业绩平平。

我明白女友的想法,想对她说点什么,可看到她的这个样子又不好多说,只能陪她一起沉默。我也知道,有时候多说是无益的。我随手拿起了笔,在一张白纸上胡乱地涂写。女友好奇地问我:“你一声不吭地在写什么?”

我把纸递给了她,她看了看,沉默了,脸色更加难看。其实我没有在纸上多写什么,只是一句话:平庸的男人。

好久,我打破了僵局:“这个问题我不懂,你能解释给我听吗?”

女友咬了咬嘴唇:“一天除了洗衣做饭,还能干什么?”

我慢慢地一字一字地说:“他洗衣的时候,你一定是在看电视或者是睡觉;他做饭的时候,你一定是在看书;他为你的工作东奔西跑的时候,你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品味着那些精神食粮,享受着生活的乐趣;他在为孩子辅导功课的时候,你在你的办公室里运筹帷幄……”

我呷了一口咖啡,看看仍在沉思的女友:“你想过吗?如果你也像他一样为你做的这些,可能有人要说你是贤妻良母,要受到人们的赞赏,可这一切放到了他的身上,就成了平庸!我认为这不公平。”

女友是聪明的,她没有让我说下去,挥了挥手,低下了头,慢慢地喝了一口咖啡,细细地品味着。我发现她的脸色平和了,恢复了以往的平静。

我也在细细着品着这杯“淡泊人生”,我觉得这个世界对男人和女人的看法是太不公平了,世俗的眼光能成全也能毁坏一个男人。“贤妻良母”与“平庸窝囊”往往用在不同性别的人身上,就有不同的含义,女人对家庭与孩子的付出会受到人们的称赞,相同的付出在男人身上,就成了“平庸窝囊”。

如果我们仔细观察,就不难发现四周举目皆是这一类男人,他们没有显赫的背景,没有辉煌的成就。但他们从不沮丧,不躁动,也不游移自己的目标。他们把应该担负的责任都担负起来了,在家庭如此,在工作岗位也是这样。他们对事物有着自己的看法,不与他人争强好胜,淡然地处世,开心地生活,在风雨来临时又能用自己和双肩顶起重担。

的确应该这样讲,在我们的时代,是需要那些杰出的男人来推进这个社会的进步的,但这个世界也是要靠这些平庸的男人来顶住的,否则无法估计时代会是什么样子。

此时的外面已经是繁星满天,透过窗子,我抬头望望星光灿烂的夜空,仔细地辨认着,我在找属于我自己的那颗小星星,我知道我不耀眼,但我明白我在沿着自己的轨道前进,和我的同伴共同组成了这个宇宙。 

当我和女友走出咖啡屋时,那个咖啡屋的老板送我们出门,脸上仍然是那种高贵的笑容:“请走好。”可我们刚迈出门槛,他又补了一句:“平庸的男人欢迎下次光临。”

我一怔,和女友不约而同地对视了一眼,我们都笑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9 11: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Re:风情老论坛精华帖汇总889

老街泡菜

                                                                                                              丛从人


        闲暇之余,妻正忙着料理家务,奈何不住小孩的缠扰和吵闹,在妻的唠叨声里,我领着小孩信步来到老街。


        老街,现在不能算是老街啦!碗口石铺就的街面已被水泥地平取代;柏、梓、枫、猴●(树名,旧时修屋时,多取用这类木材,喻百子封侯,兴旺发达之意。)构建的古朴民居已不复存在;错落有序的青石阶沿和极赋民族特色的万字门窗只能在记忆中印证老街的历史,没有改变的只是街道的宽长和小学的校址。如今,临街门面琳琅满目的新、奇玩具逗引着孩子们的目光,品种繁多的零食挑起孩子们的吃欲。我的小孩也不例外,攥着手,嘟着嘴,用小手指着心怡的玩具和零食,不由得勾起我孩童时代,对老街的唯一零食??泡菜的回忆。




        桐子花开时节,绵绵如丝的春雨仍带有残冬的寒意,在风儿的吹拂下,阵阵袭身,衣服单薄的我感觉凉意就在脚底。在通往学校的老街上,我的脚步和目光一下子滞留在老街卖泡菜的铺面上。卖泡菜的是位老婆婆,姓冉,已逾花甲,腿脚不便,以此维持生计。她酿制的泡菜,无论是色泽,还是口感,都是出奇的好。当时,我正在一群年长的同学身后、铺面的屋檐下,从深灰色烧瓦间的青苔处,过滤的晶莹雨珠不时地窜进颈窝,那凉意无法阻挠我的视线,从同学身体间晃动的缝隙里,我看见澄黄的酸姜、红红的辣椒、脆脆的萝卜干……突然间,心底的酸味一下子涌至舌根,不听使唤的舌尖似乎要把唾液挤出嘴外,那辣辣的感觉好似一股暖意从心底流向全身。




        “这是你两分钱的,拿好!”婆婆的叫声打断了我的回味。买泡菜的同学早已散去,可是我口袋里分文没有,脸上的红晕瞬即印证我的窘相。迟疑之际,婆婆未等我开口,俯下身子,把盛有酸姜、辣椒的自制小纸碗塞到我手里。接过泡菜,我羞得连声谢谢都没敢说,避开婆婆的眼光,慌忙直奔学校而去。
        以后的小学生活中,每每经过老街的泡菜铺面,总觉得婆婆那慈善的眼神不离左右,一直想把那两分钱还上,但又羞于承认事实,对婆婆总是抱有一份感激,同时又有一丝歉意。随着岁月的匆匆而去,一次偶然的机会,作为人父的我遇到婆婆的孙子,谈及此事。“这样的事情对婆婆来说,多得记不清了!她一直如此,即使弥留之际,仍告诫我们集善留福。”他的话语平淡,但眼神与婆婆极为相似,慈善、友好、安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9 11:34:23 | 显示全部楼层

Re:风情老论坛精华帖汇总888

爱的反思
                                                                                                                                                 东湖映柳
      没事的时候在网上浏览,我发现关于网恋内容的文章不少,读起来情意义绵绵,但结局往往发人深思,几乎清一色是悲剧,不是现实生活的,就是虚拟世界的。留给故事主人公的是等待、思念、甚至伤害,那种感受遥遥无期,那种伤害刻骨铭心,究其原因,只为一个字,“爱”。这不由得使人产生一个问题,我不知道该怎么恰当的回答它:爱到底是什么?怎样理解这个字的含义?

      提这个问题,可能有些人觉得很可笑,简直就是无稽之谈,这个字谁不知道呢?我却不这样认为。大家都知道中国的汉字是象形文字,仓颉造字的时候给每一个字都赋于了它基本的含义,爱字也不例外,中央一个心,就感觉好象一个人站在这里,体内的那颗火热的心在不停的跳动,字形意多好啊!但遗憾的是简体字把那颗心给减掉了,就象一个人被掏空了内脏,只剩下了躯壳。我一直认为汉字简化最大的败笔就在于两个字,一个“爱”,一个“亲”,爱无心,亲不见,人与人之间还能有什么人情可言呢?

      爱是什么?它不是一个普通的字,而是有着丰富内涵的概念,是维系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纽带。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就会或多或少受到他人的关爱与呵护,他才能生存、成长,进而融入到这个社会,成为其中的一分子。张尚昀,一个年轻的大学生能背母上学;王一民,一位七十五岁高龄的老人会带百岁母亲走遍中国;洪战辉,用他那稚嫩的身躯带着捡来的妹妹求学12年;潘传锡毅然捐肾救兄守边关……这一个个普通人写出的催人泪下,感人至深的故事,丰富和深化了爱的内容,解读了什么是爱的真正含义:爱,作为人类生活中最永恒的主题,它不仅仅指恋人之间的甜蜜情爱,还包括父母对于子女的舐犊之爱,兄弟姐妹之间的手足之爱,朋友之间的真挚友爱,晚辈对父母、老师的感恩之爱,赤子对祖国的无限热爱……

      这些年,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忠孝”、“仁爱”思想正在被淡化,一方面是德育的缺失,一方面也是流行歌曲的推波助澜。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使现在的年轻一代备受宠爱,在家中处于支配地位,他们中的许多人很少象他们的父辈那样从小体验生活的艰辛。整天唱的是“我爱你,爱着你,就象老鼠爱大米”,岂不知那样的所谓“爱”是多么的浅薄与苍白,把人类神圣的爱只停留在动物低级的本能上面,成长在这样的氛围里面,满脑子灌输这样思想的人,他能全心全意的去爱别人吗?他能为爱作出牺牲吗?他怎能懂得爱的真谛?

      爱,不是简单地挂在嘴上的一个口号,而是一个漫长的人生过程,一个沉甸甸的话题,是人类用了几千年也写不完的人生哲学书,岂能随随便便轻言出口?当一个人决定说出这个字的时候,就意味着需要背负责任与道义,需要付出而不求索取,需要用一生甚至生命来兑现自己的承诺。

      我不是追星族,但二十年来我一直尊崇一个人,那就是乒乓球前国手焦志敏,不是因为她长的美,而是她的人格魅力。她对事业和爱情执着的追求,对祖国的拳拳赤子之心,对父母家人的关爱呵护,对老师朋友的师爱友情。在我的眼里,她的为人处世之道堪称爱的典范。

      我和我先生认识的时候,正处于我人生的最低谷,当时他没有说一句豪言壮语,也没有给我金钱、首饰之类女孩子喜欢的东西,而是送了我一付砧子,因为我经常伏案作图,用得上。砧子是在市场上买的,可能就几块钱,但上面的两行字深深打动了我:“情深似海,风雨同舟”,无疑那是他对我一生的承诺。我接受了这对砧子,也同时收下了他的那颗心。十多年来,虽然我们聚少离多,经历了无数的风风雨雨,人生的坎坎坷坷,没有轰轰烈烈,只有平平淡淡,但生活却很稳定,很充实。平日的一个问候,一个眼神,一件小礼物,无不传递着对对方的惦念与爱意。今年1228日,是我们结婚11周年纪念日,他晚上用手机发来了一首词,我看了感慨万分,觉得自己很幸福,很满足,我当时给他回了两句话:“情深似海,风雨同舟。今生相伴,无怨无悔”。我能想象出当他看到这十六个字的时候,心情也会和我一样的激动不已。

      爱是什么?我认为是理解与信任,是关爱与呵护,是包容与忍耐。爱一个人,要有集细流纳百川的胸怀,要有克服一切困难的勇气,这种爱无需挂在嘴上,而是深深地埋在心底,体现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仅仅用双手在键盘上敲几下,就说“我爱你”或者“我喜欢你”,有点太随意了吧?如果是朋友之间的调侃与开玩笑,无可厚非,生活需要轻松,需要欢笑。但若是一些人的不怀好意,我会对他说:暂停,你知道爱字怎么写吗?爱一个人怎会那么简单呢?请你想好后再说这几个字吧,然后一删了之。

      我一直喜欢看中央二台的《正大综艺》栏目(可惜现在这个节目现在停播了),当时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翁倩玉唱的那首MTV主题歌《爱的奉献》:

      爱是love,爱是amour
      爱是rak,爱是爱心,爱是
love
      爱是人类最美好的语言

      爱是正大无私的奉献
      我们都在爱心中孕育生长
      再把爱的芬芳洒播到了四方
      我们要在爱心中大声地歌唱
      再把爱的幸福带进每个人的身上
      爱会带给你无限温暖
      也会带给你快乐和健康
      爱是love,爱是amour……
      这首歌最能动人心扉之处不仅仅是歌词与旋律,还在于它的场景:当小孩躺在妈妈怀抱尽情欢笑的时候;当儿女们推着年迈的老人散步的时候;当情侣们手挽着手欢呼雀跃的时候;当老师呵护着她的学生穿过马路的时候;……那种关爱、那种温馨、那种幸福,是难以用语言来表达的。每一个画面的变换都揭示了人类一种爱的主题,那就是亲情、爱情、友情,自然而然,发之内心,是最真实情感的流露与展示。我期盼着生活如这首MTV中展现的那样到处充满着爱意,人与人之间都能这样无私的爱护与帮助;我希望每个人都能担负起自己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使生活中不再有诸多的悲剧发生;我祈祷人类的一切因为爱而变得越来越美好,越来越和谐。我想这也是大多数正直而善良的人的期待和愿望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9 11:35:16 | 显示全部楼层

Re:风情老论坛精华帖汇总887

原创]美丽的残雪  浪子若云[pre]这是一个古老的传统节日,一片宣泄的爆竹声过后,我以为就这样冬天一切都过去了,连同旧日女人的迷恋与卑视.残雪仿佛用尽心思正描绘冬天会怎样变成死亡前的泥泞,冷酷怎么会变得这么涣散:公园小径两旁的积雪里露出了凋零枯萎的花草.我捡起去年摇落下来的黄叶,发现有多少星辰也随之摇落下来,堆积成诗歌的语言.


路正在延伸,如果有谁彻悟这残雪的秘密,不必为残雪所伤,躲进孤独的一滴泪中,如此沉寂.残雪折叠着你的一生,尘世的风正拍打着你梦里眷恋的新书.心境里分泌出的疼痛比记忆更宽广.只有她浅浅含笑,在落日的熔炉里,点燃我最后的清高,这时忙碌的世界暂时变得安静下来.

请接受我迟来的爱吧!回想起来,那时你一尘不染洁白像玉;像纯情怒放的茉莉.那时你是一朵玫瑰开在无人问津的草地;是一只蝴蝶在幽暗的森林里飘飞.看天空多么辽阔,生活像泉水无限的靠近我.我懂得了虚幻和妄想的含义,磨难是人生的炼金术啊!于是我在日子之间忙碌奔波,现在我也染上了你最初的颜色,能留给你的只是一场落日的完整,你的旧爱也在过客中日渐消失.

现在温和的目光有一种久违的亲近.你青春的面颊上,布满亲吻时留下的唇印.我的身体里有着你流淌的小溪,面对任何人的询问你都一声不响,只有淡淡的微笑眼睑闪闪发光.你宁愿如云而来,如雾而去,以快乐为旅,自由驰聘,在泥土中浪迹,孕育着甘草的根五花的山林.每当这时就会有成群的孩子们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他们喊叫着,吵闹着,大声嬉笑.真像是一群撒欢儿的小野马,充满对生活的好奇和温馨,对大自然的新鲜和博大感.记得在乡下劳动时,每逢这个季节便把麦籽撒在刚刚化开的冰上,到了伏天便收割了.真正是种在冰上收在火上.想起来这植物的生命赋有多少哲理的韵味,其实这不也正是我们精神的母体吗?

如今我的模样与你相仿,你的精神早已潜融进了我的思维.可是我却有过多的悲伤,因为我对世间的情意有过多的贪恋,从而被捆束的时光和意志浸渍.有一天我会像你一样懂得怡淡地从容消失,让那从未停息奔腾的梦平和自由的去漂泊.

[/pr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9 11:37:19 | 显示全部楼层

Re:风情老论坛精华帖汇总886

[原创]七律 . 梅  缘上草前日与朋友喝茶,友命题写梅,草无奈:
清魂付与雪霜期, 孤射元身此一枝。
驿外桥边吟往事, 窗前月下弄新姿。
花香久远迷唐宋, 笔墨涂来醉赋诗。
我欲寻她千百度, 谁能似我这般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9 11:39:11 | 显示全部楼层

Re:风情老论坛精华帖汇总877

儿的生日娘的苦人 作者:北方
12月28日是儿子25岁生日。望着儿子宽肩厚背,和逐渐成熟的脸庞,心中时常涌起一种说不出的喜悦。
我们家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有老人在儿女是不过生日的。我也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过过生日。可是到了妹妹们这里就打破了这个章法。我还是承袭下来了,所以很少给儿子过生日的,象模象样的,就是他18岁的生日了,那是成人仪式马虎不得。
今天本没有什么大的举动。可儿子却给我一个令我感动的大手笔。
今天儿子比往常回来的早了些时候,当他拎着个大大的生日蛋糕,出现在我面前时,我还真觉得有些对不住孩子了。我是不希望让孩子过早的追求奢侈,讲究排场。
由于我们两人工作 一直都很忙,疏于对孩子的管理,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有过太多的遗憾。没有为孩子奠定过人情的、物质的、等诸多方面的基础。二十五年来他就是一个人一路走过来的。
儿子总会不无调侃的说:“我就是在批评中长大的。”呵呵,他说的一点不夸张,我是不太喜欢夸奖他,现在回想起来,确实挫伤了孩子的积极性,要是早些年能领悟到这点就好了 ,也许会好多了,少些遗憾。
儿子很小就会自己做饭吃。有一次我下班回来,看见被倒在下水道中的炒焦了的鸡蛋时,我很难过。那时孩子才上三年级,他也很害怕,因为我留给他的午饭中爬上了蚂蚁,他不得已而为之。我没有批评他,而是觉得应该教他学会怎样安全使用煤气。那以后,他经常会用他稚嫩的小手,擅自做主为我们做出很难吃的饭菜,我们还要表扬,其中不乏担心。
儿子大学毕业后,一直是自己在闯荡着。为我们父母的无能而感到自责,他却没有半句为难父母的话语,越是这样我们越会不安。我们也没有扶上马再送一程。
在我的眼里,儿子永远也长不大,总是那么单纯,缺乏应付社会的经验,担心他的工作,担心他的社交能力,甚至担心他的安全,担心他要交的女朋友。他不太愿意和我们说他的心事。可作为母亲,他的喜怒哀乐都记载在我的心中,母亲与儿子是有心灵感应的吧,他也不得不承认。
今天,他做了一桌子我喜欢吃的饭菜,就是不用我,还说让我品尝鉴定,看看以后有了自己的家,能否让媳妇满意呢。
儿子点起了25支生日蜡烛,看着儿子憨憨的,稚气未脱的笑脸,我心里象灌满了蜜一样。儿子一定要我喝杯红酒,我心脏不好从不喝酒的。看孩子高兴我就打破了惯例,我们三个人举杯同祝。
儿子语出惊人:“妈妈,今天是我的生日,可人家都说儿的生日娘的苦日,谢谢妈妈冒着生命危险把我带到这个世界,我就是回来感谢您的,儿子我敬妈妈一杯!”看着兴奋的儿子,他爸爸很激动,到厨房去拿什么了,其实我看见了他晶莹的泪花。我不会流出眼泪 ,我要让孩子高兴。我喝下了蜜一样的红葡萄酒。我的心醉了,因为我的儿子真的长大了。他不是我想象中的什么也不懂的孩子了 ,他已经长成为一个十足的男子汉。
我不得不思考另一个问题:孩子长大了,我们应该转变观念。他不仅是我们的孩子也是我们的朋友了 ,也要以诚相待,交流与沟通势在必行。他都懂得了:儿的生日娘的苦日了啊。好多人是不懂的,也包括我们好多的中年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漫天雪文学论坛 ( 皖ICP备20001937 )

GMT+8, 2025-1-1 22:34 , Processed in 0.089882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