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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6楼采春于2010-07-15 13:22发表的 : 知道的,我会慢慢找全,为了加深印象,所以分开完成 再请问校长大人:上面找的那种格式最后一句有变化,只一个仄声字也是合理的吗? .......
引用第20楼采春于2010-07-15 20:16发表的 : 【要严格按照我们讲的格式去选。不要以为4字一句20个字排一起就是近体律绝哈。要重选】.......
引用第22楼采春于2010-07-16 12:12发表的 : 被校长误会了哦 .......
引用第26楼月下笛于2010-07-16 15:57发表的 : 不是讲不讲的问题,而是因为押仄声韵的律绝不是近体律绝,是古体律绝。古体律绝不讲究平仄对仗,也不规定非押平声韵,押韵就行。我们讲的只是近体律绝,只押平声韵,所以它不在我们所讲的范围之内。明白吗?
做作业时不用把韵部标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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