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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意海思林

生命的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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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2 13:24:07 | 显示全部楼层
贤弟才思泉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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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24 17: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贤兄抬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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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5 07:45:18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当好的新体诗。欣赏,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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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5 07:45: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边欣赏,一边感受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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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 22:2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0楼(老骥) 的帖子

刘哥关注、鼓励,催弟一定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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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 07:5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2楼(山椒朗月) 的帖子

受到您这么大的鼓励,俺一定牢记,学习努力,精进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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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4 20: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3楼(山椒朗月) 的帖子

夸俺,俺不好意思了、激动啊。共同感受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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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5 11: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才子的诗再看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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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5 14:32: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创作方式算不算走捷径?反正觉得是抄近道了,比较省力气,用文章改诗歌。呵呵,似乎有我一半的署权呢,我也多看两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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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5 20:4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8楼(清茶) 的帖子

呵呵,说的好!用白云的话说,这怎么能说你有一半暑权呐,应该是有绝大部分的啊!
对所喜爱的佳作,用诗歌的形式写出读赏体会,这是对原作的推介,是一种互动和反响。也是在活跃文坛。
改写不同于修改,象走捷径但也是创作,也有别于抄袭。改写是历史形成的可行做法。这如同将小说和报告文学改成剧本,尤其电视剧,是对原作的精神和影响的进一步放大和推进。其原作署权不会被剥夺和削弱的。
哈哈,也是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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