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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忆少年

剑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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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8 13: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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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8 13:2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剑的观察很细致,有一点要提醒剑,当时杀要在小黑房讨论,剑也是。对这几个名单要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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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8 14: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7楼(杏花天) 的帖子

你为什么怕别人互保?给个理由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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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8 14: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各位意见很中肯,一一谢过!抓杀的军功章上都是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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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8 14: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蝴蝶儿于2009-10-18 12:52发表的  :
另,蝴蝶儿昨晚也没在9点到场
小丫头片子,我知道你在小黑屋,我就是不说,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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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8 14: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7楼(杏花天) 的帖子

引用第12楼解语花于2009-10-18 14:09发表的 回 7楼(杏花天) 的帖子 :
你为什么怕别人互保?给个理由先
杏花天的理由很简单,出了杀和剑外,其余身份都是独立的,除非彼此有串联,否则不能为谁担保。
但这也有例外,比如江梅引,他领的一直是白道身份,而且他向来本色,所以有谁保他,肯定不会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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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8 14: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1楼燕归来于2009-10-18 13:24发表的  :
剑的观察很细致,有一点要提醒剑,当时杀要在小黑房讨论,剑也是。对这几个名单要审慎。
笨人,比我还笨的人,我和剑在一个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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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8 14: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楼杏花天于2009-10-18 13:16发表的  :


谁也不能保证谁,除非你们有私下串联!这是违规的行为!
天公子,你这个是嘛意思?是不是说的不对呀?我找黑勺子评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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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8 14: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6楼忆少年于2009-10-18 14:13发表的  :

笨人,比我还笨的人,我和剑在一个屋!
哈,忘了这茬了,只考虑到你们要商议帖谁,所以这个时间段发帖也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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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8 14: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8楼燕归来于2009-10-18 14:16发表的  :

哈,忘了这茬了,只考虑到你们要商议帖谁,所以这个时间段发帖也有难度。
知道你是啥了,你个小刺刺,来刺探军情的说!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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