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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秦王政

知识应该不应该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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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9 13: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空阶蕉雨于2011-01-29 00:27发表的  :

如果他取得了中国专利权,就要付费。。。不然就是公有的,人人可以无偿使用。



呵呵,盗版使用知识产权知识,还强词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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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9 13:36:07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识没有盗版的,因为也有盗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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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9 18:48:23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识是有产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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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9 21: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识产权有时间地域的限制,当其权利丧失后,才会由专有领域进入公有领域。公有领域内的知识是无偿公用的,无偿使用的是不付费的,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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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9 21: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3楼空阶蕉雨于2011-01-29 21:09发表的  :
知识产权有时间地域的限制,当其权利丧失后,才会由专有领域进入公有领域。公有领域内的知识是无偿公用的,无偿使用的是不付费的,嘿嘿~~



谁定的知识产权有时间地域的限制?又是那个盗版的知识产权知识里说的?呵呵,人类文明史上,没有一个大哲先贤或者一本哲学名著给知识下过产权的概念,而人类的法律却都是根据这些哲人的思想与著作阐述而制定的,知识产权法,根本就是名不正言不顺的非法。免费的知识要谨慎接受了,不要人家给你“大道理“一说,你就相信了嘛。想想那个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法也是,无产阶级一无房子而无地产,每月是个月光光,你去凑什么热闹拥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物权法啊?知识产权也是,我是不相信什么是出于保护创作者利益才要制定知识产权法,但我绝对相信,这个法制定出来是出于保护那些花了一分钱买下知识,又用一百块钱卖出知识的人的利益的。现实中的例子就不说了,数不胜数。而人类的知识大爆炸时代与文明大促进时代,更是全民普及新知识的时代,知识产权化,只能是照顾了少数创作者的利益,却限制了更多的人成为创造者,因此,文明倒退,社会僵化,所谓最后促进少数人创作却阻碍了大多数人创作,和那个国家兴衰探源写的一样,最后成为,资源垄断者限制后来者与先进技术的手段。而知识成为了只有富贵豪门才买的起的屠龙术。


对了,我不能免费给你们传播这些知识,这些可是要收费的,所以我点到即可,不详细解释了。人家免费给你们传播的知识产权论,就象一个枷锁,就像过去的君权神授世袭王权一样,让你们信仰,让你们心甘情愿地戴上这个枷锁还欢呼激动。其实,你们有几个人有自己的知识产权迫切需要维护?你相信了君权神授而不可违背,戴上枷锁去信仰它,自愿去做它的奴隶。知识产权化不过是时代不同了,换了方式给大众洗脑而已,最后富者益富,穷者益穷,穷人没钱学习知识而改变现状,就是天然合法的,让落后者永远落后领先者一截,这一截就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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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9 21:3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本贴到此为止,我只是调查一下而已,看来普及知识的同时,还要与伪知识作斗争,任重而道远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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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9 22: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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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9 22: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6楼(瓶子) 的帖子

附议,老秦就是谬论,还敲这么长一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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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0 09:46:56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16楼(瓶子) 的帖子

引用第17楼叶知小秋于2011-01-29 22:35发表的 回 16楼(瓶子) 的帖子 :
附议,老秦就是谬论,还敲这么长一贴
秦王政的观点异议太大,我不想多说。
个人喜好,想要产权的要产权,不想要的互相交流,一个苹果换无数个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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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0 10:3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附议,老秦就是谬论,还敲这么长一贴
===========================
老秦发这帖子就是抛砖引玉,为了这长长一帖,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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