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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月上湄梢

漫天雪文学论坛12周年庆同题诗赛公告(一生一世1314层已到,不用再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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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5 22: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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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6 03: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骆宾王:转眼便是一生

  ——读阿九诗歌《在兰园》有感
  
  
  在我的印象中,阿九先生应是一位略带忧郁气质的儒雅的诗人。喜爱读书、写作,在现实生活中安静地思考,在虚构的世界里尽情欢愉,用自我感观去解读和体验生命的存在。
  阿九除了是诗人,还是被称为“语音、语义传达最好的翻译家”。对于这一点,很好理解。优秀的诗歌翻译者,必然是一位优秀的诗歌写作者。
  我同阿九本人并没有过任何形式的交流,对他的了解,也仅限于此。因此,我的看法或评论,难免主观一些。其实,不论是主观还是客观,都同他的作品有关。了解一位诗人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去读他的作品。阿九新诗集《兰园诗报》的问世,为我们提供了一条了解他的最佳途径。
  《在兰园》是这部诗集中的第一首诗,可见这首诗在作者心中的分量。要想完全站在作者当时创作这首诗的背景下(包括环境、情绪、意图等),去精准地解读,几乎是不可能的。每一首诗都有一个特定的创作环境,一旦离开了那个创作环境,就会变成另外一首诗。诗人赋诗以生命,读者还诗以新容。我们读到的这首《在兰园》,同作者心中的那首《在兰园》,或许并非同一首。
  “你将你在弥留之际紧紧抓住的那道目光/叫作爱。”
  如果不知道兰园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不知道兰园同作者有什么联系,那么,就把“兰园”当作某个人生命中一个重要的地方。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这里出现过重要的人,发生过重要的事。比如,这首诗第一句出现的重要人物——“你”和重要的事——“弥留之际”。
  这里的“你”,可以是一个真实的人,也可以是其它任何事物。不过,在“弥留之际”,这些都不重要了。“你”在意的,是一道叫作“爱”的目光。这目光来自另一个人,一个在诗中隐形的人。“弥留之际”,别的都可以不在意,唯独这道目光,要紧紧抓住。因为这“爱”的目光,是一个人在人世间收到的最后的礼物。
  “你让它的热力温暖你最边远荒凉的领土:你的额,/你的眉心和鼻梁。”
  这道目光在缓缓移动,带着令人温暖的体温,落在“你”的额头、眉心和鼻梁。这里,有两个词:边远和荒凉。为什么要这样写?莫非是因为“你”的感觉正在渐渐消散?
  “你跟随它,从无助和恋世的不舍里/私奔,让你的唇/得逞最后的湿润和柔软。”
  这一句是上一句的延续和发展。爱的目光落下,“你”被这目光所吸引,暂时忘掉了对人世的留恋,陷入了对美好记忆的唤醒之中。就像干渴的花朵得到了水滴,干裂的唇得到了“最后的湿润和柔软”。
  关于生命的意义,不是那么容易说清楚的。从生命诞生的一刻起,就有太多的未知等在人生的途中。未知事物的出现,使生命充满了新奇和危险,也使生命激情洋溢。生命珍贵,生命最后获得的“爱”、“湿润和柔软”更加珍贵。
  “在此之前,你的离去/不过是对自己凶狠的报复。”
  最凶狠的报复,就是报复自己。“离去”,意味着对自己的不原谅和放弃。对自己“凶狠”,是对他人仁慈的一种极端的表现。这里有一个问题:为什么要报复自己?答案只有“你”才知道。如果这里的“离去”所代表的含义,并没有说清楚的话,那么下一节的就有了更加直白的表达。
  “你死在那张清晰的面容终于软化/和熔融的一刻。”
  到目前为止,在作者平静地叙述中,我们看到了一个令人哀伤的过程:弥留——荒凉——无助——离去——死。死是一个结果,也是一个不可避开的终点。
  你见,或者不见,它就在那里,不偏不移。对于“死”,没有人能够躲过。生命的意义并不是不死或是迟一些死,在死之前,在生命结束之前,能够得到“爱的目光”,得到“爱的温暖”,得到唇的“湿润和柔软”,能够对自己狠狠地“报复”一次,也不枉此生了。
  全诗共六节,前五节是对一个白色场景的描写。在这个白色的场景里,一个处于“弥留之际”的人,用一道爱的目光和从目光里获得的温暖构筑了他一生中最后的记忆。这一节,作者用“软化”和“熔融”两个词来形容视线的模糊和思维的涣散。用词很轻、很雅,却有令人难以承受之重、之痛。
  “当世界从你的手心散开,像白色的纸屑,/爱是你长睡的执照。”
  一个生命的诞生,需要很多执照;一个生命的离去,只需要一个执照。这个执照可能是爱,也可能是恨。当世界在一个人的手心碎了,化作白色纸屑般的碎片,生命便开始了另一次新的轮回。这首诗的最后一节,对死者的行为作了一个人性上的解释:爱,是生命的需要,更是灵魂的安慰。
  人生何其长?漫漫之路,悠悠百年;人生何其短?寥寥数语,转眼之间。
  
  ◎在兰园
  
  作者:阿九
  
  你将你在弥留之际紧紧抓住的那道目光
  叫作爱。
  
  你让它的热力温暖你最边远荒凉的领土:你的额,
  你的眉心和鼻梁。
  
  你跟随它,从无助和恋世的不舍里
  私奔,让你的唇
  得逞最后的湿润和柔软。
  
  在此之前,你的离去
  不过是对自己凶狠的报复。
  
  你死在那张清晰的面容终于软化
  和熔融的一刻。
  
  当世界从你的手心散开,像白色的纸屑,
  爱是你长睡的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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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6 03: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塞外风情 :此处温暖是故乡

  ---阿九诗歌印象

  对阿九诗歌的接触是初次,他的诗歌大气,包拢万象,诗歌内涵底蕴深,耐读。阿九诗歌从庞大的意象中延伸着触角,视觉广,所表达的主题却很专一。个人以为从精神层面解读更有助于对其诗歌的理解,只要抓住其精神的之所在,就能深入其内核便于理解了。现以阿九易懂的三首诗歌为例,加以解读。
  阿九先生是个行吟诗人,无论是身体的流浪还是心的流浪,他一直都在努力构建他温暖的精神家园,或称为诗人“乌托邦”式的精神圣地。家是个社会的细胞,也是诗人的灵魂归宿地,是触摸柔软让人灵魂得以安息之所在,在他的诗歌里一次次地寻觅,一次次地感受,一次次地发现,使他的诗歌更温暖、更接地气。
  就其诗歌所描述的意象而言,不难看出阿九在现实中一次次的迁徙,使他对故乡产生了陌生感和距离感,唯其如此,才产生了对故乡的别样依恋。这种看不见的乡愁像雾一样弥漫在诗人心头,找回故乡的归属感成了他的一道解不开的心结。在《故乡》一诗中,诗人对故乡的依恋成了别样的清愁。

  无论走到哪里,我都来自外省。
  没有一寸月光养我做她的儿子,
  没有一间屋宇
  情愿当我的故乡,
  因我的背包里尽是思想的灰烬。

  陌生化是外界给人的印象,更是诗人内心深处的感知,诗歌以白描的手法,直抵内心的柔软处。他的根在哪里?是他乡排斥诗人,还是诗人排斥着他乡?诗人用“思想的灰烬”予以作答,是离别故乡的无所依托,还是对现代社会陌生化的焦虑?人人都说故土难离,可是诗人的故乡在哪里?通过诗人不断的拷问,故乡成了一个未知数。是真的没有故乡,还是自己没有灵魂的回归之地?故乡是让人留恋不舍的地方,而诗人分明失去了故乡的依托,一种强烈的归宿感便跃然于纸上。

  但是,我必须有一个故乡。
  是的我必须有!
  这是我能喊出的
  最伟大的词语,是我的最强音。

  回归故乡,皈依故乡,是人的情结,也是人之必然。故乡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其双重性让诗人一次次茫然,一次次迷失。回归家园,是乡愁,也是众望所归吧。诗人表达的强烈感情,是个人的,也是大众的,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迎接美丽故乡的回归。

  古人说:“齐家,治国,平天下”,有国才有故乡,有故乡才有家,对家的依恋成了诗人的别样清愁。随着家的一次次迁徙,对成长的孩子也有了反应。在《搬家那天,女儿想再坐一次婴儿车》一诗中,显然五岁的小女儿把“婴儿车”当成了自己的家,因为那里有她过去的欢乐,居住的屋子附近还有她熟悉的痕迹,这使得搬家的孩子对“家”也有了别样的依恋。家的陌生感,对于成人意味着没有归宿感,对于孩子家的搬迁意味着什么?也许孩子还没有思考,最大的是感知吧:“躺在上面的时候,我所看到的一切,都是不同的。”那里是孩子成长过的地方,那里是孩子的幸福与归宿,从一个幼小的生命发出的单纯的声音,深深击打着我们每个人敏感的神经,我们栖居的乐园究竟在哪里?

  没有了家,可以再造家,只要有爱,有责任,那里就是美丽的家。行吟的诗人,在《渡口》一诗,分明给人以鲜亮的感觉。一群弱小的鸭子,像茫茫尘世中弱小的我们,面临生存的危机与艰难。但只要有爱在,就能克服重重困难,使这个流动的家得以保存的完美。最先领航的母亲,在为她的孩子寻找归宿,断后的父亲或叔叔,以他不惧风险的无私付出使得这个家得以安宁和幸福。

  那最后的一只一直沉默
  并且几乎掉队。
  但当他努力靠近小鸭们的时候,
  他的眼光和嘴巴在不住地游移,
  它的身体也健壮得
  足以保卫这个小小的舰队。
  他大概就是那位尽职的父亲,
  大海最坚实的一极,但也许
  只是一个叔叔。

  这样细致的描述与渲染,是复杂的也是细腻的,一位充满爱的保护神翕然于纸上,显然不可预知的未来,让这些弱小感到无所适从,但是有了父母无私的爱与付出,使得这个家庭有了真正的温暖和安全感。诗歌的特殊性赋予了《渡口》一诗的双重含义,像是在渡小鸭一家,更像是在渡人,在细致的观察与发现中,诗人获得了家的皈依感和认同感,诗人久久郁结的心也归于释然,真正意义上的家的回归也是如此吧。这首诗,其语言是细腻的,新鲜的,也是不可复制的,一个充满爱的感人画面让人久久难忘,无疑这样的诗歌便是好诗。

  阿九诗歌给人的印象是干净利落,形象生动,特别是描写生活景象的诗歌,精乎接近写实,却又远远高于生活,给予读者阅读的美感和价值的认同。正是诗人那种发自内心的真爱,才是阿九诗歌生命力的真正所在。诗歌从“高处着眼,低处下手”,诗人从细微出还原以诗歌原生态的真,却又在细微处匠心独运,使得诗歌在一次次描述中得以升华,完成了灵魂的一次次净化,也完成了诗人的自我放逐与回归。
  
  附:阿九诗歌三首
      
  ◎故乡
  
  我常在蓝天碧水边,
  做一个回家的人。
  无论走到哪里,我都来自外省。
  没有一寸月光养我做她的儿子,
  没有一间屋宇
  情愿当我的故乡,
  因我的背包里尽是思想的灰烬。
  
  虽然我的父母自有他们的来历,
  我却从来没有真的找到
  他们所说的那里:
  对祖先,那是伤心之地,
  对儿孙,那是乌有之乡。
  但是,我必须有一个故乡。
  是的我必须有!
  这是我能喊出的
  最伟大的词语,是我的最强音。
  
  2001.2
  
  
  ◎搬家那天,女儿想再坐一次婴儿车
  
  我们一起把很多压在储藏间里的事情搬出来。
  其中一些必须扔进垃圾箱,
  一部分可以送人,而剩下的那些
  我们要带到新租的公寓里。
  六点还差五分,我们马上就要告别这间房子,
  还有她婴儿时一条快乐的小路。
  她突然提出,想再一次躺在自己的婴儿车里——
  躺在她曾每天熟睡的那片白云上。
  女儿躺在上面,比五年前安静得更像一个婴儿,
  但眼睛睁得很大,像是对自己的过去着迷,
  或者陷入了一场不该有的反思。
  “你在想什么?”我终于打断了她的思路。
  她立刻翻身下车,向我报告说:
  “躺在上面的时候,
  我所看到的一切,都是不同的。

  2010-05-09
  
  ◎渡口
  
  码头上,渡轮的发动机惊起了一群鸭子。
  在用翅膀把海湾分成
  无法复原的两半后,
  它们决定留在原来的水边。
  一只,两只,一共十六只。
  每次看到它们,都不多不少,
  像天使的数量保持着恒定。
  最前面的是母亲,
  湛蓝的海水使她多产而宁静。
  紧跟着是她快乐而喧闹的儿女,
  渊深的大海刚好淹过它们小小的脚丫。
  那最后的一只一直沉默
  并且几乎掉队。
  但当他努力靠近小鸭们的时候,
  他的眼光和嘴巴在不住地游移,
  它的身体也健壮得
  足以保卫这个小小的舰队。
  他大概就是那位尽职的父亲,
  大海最坚实的一极,但也许
  只是一个叔叔。

  2003-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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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6 03: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阿。黎亚:·简评阿九先生的一首·
    
  ◎分手
  
  一个小语种的湮灭。
  
  那失传的深喉音,含混的句式,
  两个通电的身体
  幽暗而透明的文法。
    
  那些专有的名词
  不可复制,无法借贷,
  坚拒一切金石家细密爬梳的考证。
    
  诗歌从来不是寻常的文本,这首以寻常到日常生活经常用到的词语“分手”为题目,诗人自然有其对词语更深层和别致的释义。

  开篇以小语种的湮灭为切入,以一种略带金属质感的惋惜结果紧紧抓住受众。也许作为闲人会更多去猜测那个灭失的小语种和分手之间的隐性联系,而诗人却似乎对此并不着急。他慢慢的开始叙述那个小语种的特色——深喉音,含混的句式等。这些具体特征的勾勒虽是简单到几个词组,却极其生动而具象,不尽让人猜测那个小语种是什么。诗人却在这里笔锋一转含蓄的点出小语种和分手之间的内在联系。“两个通电的身体”“幽暗而透明”这种直观物化的描写尽管落脚在一个词语——“文法”上却足以让人感受那种强烈的情感——来自精神深处的吸引和对峙。

  诗歌在第三段推进,深入到所谓分手必要的条件——曾经在一起——这一细节被诗人很巧妙的用一个句子勾勒出来“那些专有的名词”。的确只有曾经多么重叠过的生命才会拥有只属于他们的专有名词呢!继而深入“不可复制,无法借贷”这有将是怎样对峙的不调和啊。所以,分手似乎也只能是唯一的结果。

  如果一首诗歌仅仅这样逐字逐句的读出字面的意思和技巧,我以为就真的看小是诗歌,读窄了诗歌了。所谓为诗一定是最贴近心灵的文字,也是诗人给灵魂留下的那条生路。因此诗歌的容量是最具弹性的,一首优秀的诗歌也是一场作者与读者的博弈——作者既要抒发和阐述也要给读者留下必要的发散空间,让阅读不仅仅是接纳的过程,而是另一种形式的再创作。所以,适度的“模棱感”和陌生感才是诗歌必备的要素,它们能更好的激发读者对文本的发散能力和欲望。就这首诗歌来看,这一点做的很值得称道,通过似是而非的意象让读者感受到题目里更抽象更深层次的情感。同事也通过高度概括却不失细节的描写,给读者创作出一片“看山似山又非山,看水似水亦非水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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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6 03: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古木龙眠:简评阿九先生《良史》
  
  阅读阿九先生写的作品《良史》。“良史”原意为一;是指能秉笔直书、记事信而有征者。其二;是指指信实之史书。

  阿九从上述对良史的论点切入,他提出“良史不能只顾做人。”
  “良史不能只顾做人/任何事物都可以精确地称之为人/如果能用一根鞭子/把它征用为一个代词和量词/但也不能急于做一本书/因为/在一个焚书的行省里/一本越是精采的书/越容易失传或被烧掉。”这种逻辑思维强大到具有不可争辩的力量,谁对此又能说不是如此的呢?
  
  “而且良史写下来的话/往往不是人话/因为在刀刃面前/是人的话就会转弯/而良史走过之后/我们看到的是一根折断的箭杆。”难道我们见到过的或者经历过的历史情景,不是正是如此的吗?阿九这首诗写于2001年3月,他当时才年仅35岁,对于历史他有着浓厚的兴趣,这种兴趣引起了他对历史陷入一种深深的独立思考。
  
  “良史更不是一个巨人的挥手/因为后者既无法挽留/也不能使饿死的灵魂更生/”这是中国社会所经历过的特定的一段痛苦历史。对历史的独立思考,使得他具有审视和批判的犀利目光。阿九大胆的说出了他对这段历史的认识,阿九也是很幸运的。
  
  “但良史可食/并且多钙/那良史的良/与两个永远最贫贱的词语同根/一个是粮食/一个是良知。”阿九并没有在倒洗脚水时连同婴儿一起泼出去,他并不是割断了历史的发展来看待社会历史。这首诗歌表明了他从人与社会环境的相互作用出发,侧重于关注人的个体在社会生活中的尊严与人格地位,我想这是阿九写这首诗歌精彩的落脚点。
  
  在评论诗歌的时候,我常常想起唐代玄奘法师,在长安慈恩寺主持翻译佛经时曾规定有“五种不翻”。读者在评论一首诗歌作品时,离开原作者自己的解释,而又能够忠实于原作品本意的诗歌评论究竟又能有多少?有时我是真的很怀疑。
  
  附录原作品:
  
  ◎良史
  
  良史不能只顾做人。
  任何事物都可以精确地称之为人,
  如果能用一根鞭子
  把它征用为一个代词和量词。
  但也不能急于做一本书,
  因为,在一个焚书的行省里,
  一本越是精采的书
  越容易失传或被烧掉。
  
  而且良史写下来的话
  往往不是人话。
  因为在刀刃面前,是人的话就会转弯,
  而良史走过之后,
  我们看到的是一根折断的箭杆。
  
  良史更不是一个巨人的挥手。
  因为后者既无法挽留,
  也不能使饿死的灵魂更生。
  但良史可食,并且多钙。
  那良史的良,
  与两个永远最贫贱的词语同根:
  一个是粮食,一个是良知。
  
  2001.3
  
         附录作者简介:

   阿九:原名李绚天,1966年生于安徽广德。1992年在浙江大学获工学博士学位,1994-1998年在浙大任副教授,2002年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获化工系博士学位。现居温哥华,在MRT公司任高级研究员。1988年起从事诗歌创作和翻译。他从1989年起开始在《北回归线》、《阵地》、《一行》、《现代汉诗》和《诗歌报》等刊物上刊行少量作品。1999年建立《东方古卷》网站,并在《八千里路》和《诗生活翻译频道》等论坛上服务。翻译西方多家诗作。人称,语音、语义传达最好的翻译家。
 
  附录:阿九访谈摘录或许有助于我们对这首作品的理解
  
  如诗:你觉得中国精神是什么呢?
  
  阿九:这个问题难以一言以蔽之,它有很多因素,比如:内圣外王,修身起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理想;天人合一的人生境界;“尧人也,我亦人也”的平等观念;墨家的兼爱天下的情怀;墨子的“非攻”和平主义,孟子对“以燕伐燕”的非正义战争的抨击,还有孙子“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完美主义战争观;那种敢于提出“舜仁乎?”的怀疑勇气和天问式的追问精神;“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和“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的原始的主权在民观念。在UBC亚洲研究所的门边,有五块石头,上面分别刻着“仁、义、礼、智、信”这五个字,这也是中国精神的一种表达。此外,那种“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的自我期许,也是中国精神的一个元素,它让中华民族在谷低时也不至于完全沉沦。佛教的本土化和禅宗的兴起又为中国精神提供了另一个维度。当然,还有“中国”二字里所浸淫的文化自豪感甚至文化中心主义。总之,中国精神非常多面,就跟俄国人研究俄罗斯思想时所感受的那样,它里面既有和谐统一,又有着内在的冲突。作为一种精神,它已经沉潜到了我们民族良知的深度。中华民族的复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国精神的复兴。
  
  如诗:你曾提到过人的罪性,那是一种什么样子的领悟呢?
  
  阿九:人都是不完美的,所以不可以自认为崇高,自以为正直,自以为善良,因为称量我们的“权”或者砝码不在自己手中。
  
  如诗:在当时是很大的一个困扰吗?那是否可以说因此就放弃了承担起社会良心的担子?
  
  阿九:道德乌托邦的破灭总会是一个很大的困扰。道(超越者)、身(自己)、人(人类、他人)之间的三角关系值得玩味。除了以道殉身、以身殉道之外,还有两种可能。孟子对“以道殉人”提出了质问,但更应受到质问的是“以人殉道”。前者是让道去迎合人性的软弱,而后者则是强迫所有软弱的人都达到道的高标准。前者也许是享乐主义,而后者则是易于瓦解的道德乌托邦。二者都值得反省:前者要去批判,但后者因给人类造成的创伤更大,因而更需要痛悔。
  
  阿九:我觉得一个人在面对信仰时,自己可以很虔诚,但不要强迫别人与自己相同,也不要以任何名义去做一些看似崇高的事情。不能拿别人去殉自己的道,更不能拿别人去殉自己都不想殉的“道”。
  
  阿九:是的。能够奉行爱,做一个简单而朴素的人,这就是我的终极目标。我最大的抱负就是活得像个邻居,一个无论你怎么看都不值得采访的人。我的很多朋友都以“美”为路标,我个人则以“善”为总则。虽然把德性分为真善美三极显得过于简化,但却不失便捷有效。我最近还跟朋友谈起过这个事情。帕斯卡尔说过:“如果别人听到你的名字就想起,你写过哪本书,那是很危险的。”他的目标就是让别人说他是个绅士,好人,如此而已。我的朋友中许多人也天性纯朴隐逸,和他们在一起,比去为扬名立万而挣扎要踏实得多。
  
  阿九:正是。在一个框子里能写出什么好东西?正如商店用玻璃作墙一样,试图给人以房子有两倍纵深的假象,但是那面玻璃却又是一个实在的界限。中国诗人写作所需要思想的自由,然而不幸的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情况与此恰恰相反。目前比过去强多了,我相信这是不可逆转的趋势,不会后退的。
  
  阿九:这是我心目中的原则。我常在心里设想一个情景:想像自己跟一个逃犯交往,然后有时就会面对着他想杀我的场景,这时我是否应该考虑去杀掉他呢?与其防人,我更需要防范自己,因为了解自己,也知道自己的反面,所以我觉得自己最可怕。我信神的,无力的时候,有时神会给予帮助。
  
  阿九:你提出了一个很好的问题:转型国家人民的道德水准。我不赞成把中国说成专制国家、极权国家;转型国家这个词也许比较中立客观。我觉得转型国家的人们有两种重要的道德倾向:1)以狠毒为美;2)以痞子为荣。这两种倾向主要出现在主流社会里,相反地,边缘化的弱势群体却保存了很多传统美德。你看马加爵的家人在受害者门前雨中长跪,这种做法在主流社会里是不可想像的。主流社会的人在比谁更狠。
  我也看到很多东欧国家的移民,他们在考试作弊、公德低下等方面比中国人还要差劲的多。
  
  阿九:我所指的“主流”,是那种把持着社会话语权和经济利益的阶层。中国的主流社会是劳动的中产阶层、不法暴富者、下海官僚和在任的红顶商人的混合体,相形之下,马加爵在大学生中也差不多被边缘化了,他因为穷而受到歧视,他的家人本来就是被边缘化的穷苦平民。

  阿九:在一般社会场合,诗歌也许会不利于对话语权的占有,因为诗歌本身被边缘化了,成为社会话语的冗余之物。诗人被视为危险人物和不切实际的空谈者,大众对诗歌一窍不通,却充满无法解释的敌意,他们把读不懂诗歌看成诗歌的错。1990年,还有个大学的保卫处在撕毁张贴的诗歌时说的:“我们读不懂的,就是反动的!”保卫处的几个半文盲居然有权宣布某首诗是反动的,诗歌还有什么话语权可言?
  “读不懂”仍然是当代诗歌的原罪,似乎当代诗人们要重归古典诗歌的那种妇孺都能理解的白居易式的诗歌神话。但是时代不同了。当代诗歌是一种需要很高素养和训练的艺术,它虽出自人人能使用的语言,但它在理念上却跟日常语言越来越拉开距离,而投入自足艺术的怀抱,跟音乐、绘画为伍。可笑的是,大众听着听不懂的古典音乐时觉得它肯定很高贵典雅,看不懂绘画作品时也充满崇敬,唯独在读不懂诗歌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种颠倒了的大众艺术观事实上剥夺了诗歌在社会群体中的话语权。我记得我写过一篇短文,题目是“别了,正义的不懂”,谈的就是这种反诗歌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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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欢迎轮回的马朋友来参加雪坛12周年庆同题诗赛!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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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6 04: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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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6 09: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100楼(白雪公主) 的帖子

  公主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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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6 09: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106楼(刘亚明) 的帖子

  欢迎刘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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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6 09:2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092楼(古木龙眠) 的帖子

  阿九写了不少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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