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767|回复: 31

男子躲树上偷窥女邻居被判强奸罪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4-19 16:3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家住成都新都区的李某暗恋邻居刘某。他趁刘某丈夫不在,潜入刘某家院落内,然后爬上一棵树窥探刘某在家的一举一动。李某在树上艰难度过4个多小时后,意外遇到闪电雷雨。刘某察觉到李某的行为并报警。近日,新都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缓刑1年。
  
    爬树窥探闪电“赶”他回家
  
    43岁的李某为人和善,邻居们对他的印象都不错。谁也没想到,这位“好人”因为暗恋邻居刘某,竟引发了一起刑事案。
  
    据新都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去年4月17日晚,李某在家喝了点小酒后,仗着“酒胆”,趁夜翻墙进入刘某家。当他准备进入刘某客厅时,发现刘某正在客厅看电视。李某赶紧收住脚步,爬上刘某院落中的一棵树伺机而动。
  
    他在树上艰难度过4个多小时后,天气突变。在一阵电闪雷鸣中,刘某家的院落被照得如同白昼。刘某受惊之下,无意间发现躲在树上的李某。李某情知事情败露,再也没有机会下手了,跳下树逃回家中。次日早上,李某被当地派出所民警带走。
  
    “我爬上树,确实想强奸她。”面对民警,李某坦白了他爬上树的主观意图,表示愿意接受刑法处罚。
  
    终止犯罪法院对他判一缓一
  
    这起让人啼笑皆非的刑事案件,近日在新都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新都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指控李某犯罪事实。鉴于李某强奸行为未能得逞,公诉人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李某也当庭供认,自己一直暗恋刘某,最终上演了这出闹剧行为和事实,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翻墙进入刘某家,企图与之发生性关系的目的很明确。因天气突变,他自觉地终止了犯罪行为。但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其从主观上终止了犯罪行为,可对其依法减轻处罚,法院据此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缓刑1年。
  
    为什么要判他强奸罪?
  
    李某虽然承认他有强奸刘某的意图,但并未实施强奸结果,法院以强奸罪判刑是否妥当?获悉此案判决结果后,一些市民对此感到疑虑。
  
    川大法院学院副教授莫晓宇认为,李某爬上刘某家的树,已经接近了刘某,事实上已为实施犯罪创造了条件。从刑法规定上讲,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形态。而我国刑法对故意犯罪的打击起点,就是从犯罪预备状态时开始的,李某的行为同样构成了强奸罪。因为天气突变,李某终止了犯罪行为,然而天气不足以使李某停止其强奸犯罪行为本身。李某放弃继续犯罪逃离现场,确实出于主观选择结果,因此符合刑法上犯罪终止规定。所以,法院的判处结果并无不当之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9 16: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哥!!让小女子看看你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4-19 16:4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人虽然有心,但这判强奸却是诛心。应该判非法入室罪名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9 16: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难道非要强奸了才给予罪行?
不能理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4-19 16:5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杜若于2009-04-19 16:49发表的  :
哈哈,难道非要强奸了才给予罪行?
不能理解。。。。。。。。

强奸是强奸罪,非法入室是非法入室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9 16:5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秦王政于2009-04-19 16:50发表的  :


强奸是强奸罪,非法入室是非法入室罪
我觉得非法入室也该跟强奸罪一样的罪行
想法思想已经犯罪,这样的人不可饶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9 16:5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强行与邻居刘某发生性行为,够不成强奸罪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9 16:5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嘘!小声点!斑竹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9 16:5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楼画情于2009-04-19 16:56发表的  :
没强行与邻居刘某发生性行为,够不成强奸罪吧。。。。
哈哈,如果法律是我来定,我一定给予相通的处理
精神犯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4-19 17: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杜若于2009-04-19 16:55发表的  :

我觉得非法入室也该跟强奸罪一样的罪行
想法思想已经犯罪,这样的人不可饶恕。。。

我有时会想杀上日本岛,灭了小鬼子。你要判我战争罪和种族屠杀罪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漫天雪文学论坛 ( 皖ICP备20001937 )

GMT+8, 2024-12-23 06:20 , Processed in 0.102444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