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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叶知小秋

强烈建议:取消版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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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20:5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义务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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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21: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广角群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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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13: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意见收到,茶水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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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13: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秋是口是心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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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14: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晨峰于2009-04-15 17:14发表的  :
自打有建群之风
我就反对
我的理由很简单:----------------
有那个功夫在Q上侃一大溜的话和码字,不如到版里灌几壶...
我曾就在Q上对小T兄弟说过此类话...
.......
同感!当初我也反对的!Q群会对论坛帖数和质量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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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14: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继续坚持,看看有几个反对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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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14:4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收回刚才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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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7 07: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小秋狐狸发这个帖子的目的是什么,他的话外音是:我也想加入斑竹群.
OK.我们通过,申请小秋做光脚的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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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7 07:3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呢?我虽然没纠你们的字,但我经常纠啊雪啊!我出任MTX副斑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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