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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这个屁股拍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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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0 22: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知道最高检对5种轻微犯罪行为不起诉作出明确规定之后,就打心里佩服??这个屁股拍的好!??干净利索,一尘不染!

        咱就不说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大道理了,法律可以根据统治阶级的意愿进行不断的修整,没啥说的。就说五千年华夏文明留下的“道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不说命案也不谈经济纠纷,就是说凡事只要做了应该付出代价”??代价可好可坏,可多可少,注意,一旦是好的代价,也就不叫做代价了,改叫回报??还是代价!

        “代价”其实是一个运算结果:为了A,必须以牺牲B为代价时,那么B本身的利益就是A的成本,A就必须正视、承认B原本的利益,甚至为B付出代价。主语一旦换成我们人类的话,可以换种说法:必须有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可好可坏,可多可少??但不能不负,拍拍屁股走人!

        五种轻微犯罪不起诉,想起来这个办法的人“真有才”,因为这五类犯罪罪行轻微、数量繁多、都是生活中的“鸡毛蒜皮”,“司法尺度宽厚,利于治病救人……”??????

        别忘了,法制社会中法律是最基本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和行事准则!按照这个最原始的逻辑:法可不诉??何罪之有?

        青少年和老年人的轻微犯罪不起诉?小孩子不在学校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老头老太太不在福利院安享天伦去犯哪门子罪?吃饱了撑的?监护人哪去了?没有监护人?社会是干什么吃的?社会是个大家庭,家长不奉好老人带好小孩,整个小罪不诉。切,拍的好……干净!

        亲友邻里同学同事轻微犯罪不起诉?中华向来自诩礼仪之邦,别说亲友邻里同学同事,陌生人也是礼仪相交的宾朋。这么亲近的关系都不断会血刃相见,磕嘴绊舌,礼仪之邦何在?道德底线何存?这年头亲生父亲都开始奸淫自己骨肉了,这些亲友斗殴也稀松平常了,小罪不诉。切,拍的好……干净!

        初次轻微犯罪者不起诉?老师从小就教育我凡事要从小做起;长大后开始懂得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成家立业了才知道不拘小节必有大祸……初次轻微犯罪不但要起诉,还要一刨到底犯罪原因和环境条件,不能不重视,不能因小“失大”啊!可是现在犯新错、犯小错的公民们太多,严重牵制我们本来就不多的一线警力察力,管不过来也不愿费劲,小罪不诉。切,拍的好……干净!

        生活无着偶然轻微犯罪者不起诉?我倒~!他们为甚生活无着?是好吃懒做还是福利不及?如“好吃懒做”检讨社会价值教育,如“福利不及”追问社会保障体系!如果问心无愧则此类犯罪势必不会多,即使有也要重罚!现在倒好,等于告诉他们:同志们呐,你们吃不饱穿不暖我也不问你们啦,你们自己看着办点小案、犯点小乱填?肚皮好啦,反正现在生活无着者,小罪不诉。切,拍的好……干净!

        群体性事件引起的刑事犯罪中的一般参与者的不起诉。哎,他们也是生活所迫、环境所迫,这个上边都理解,大凡群体性事件都是社会软肋上的恶疮引发的,治不好大疮怎能挺直了腰杆放话抓人?反正也是小罪,小罪不诉。切,拍的好……干净!

        这五种轻微犯罪者可怜,好日子不过整什么花花油子惹是生非?新时代不能说是被“生活所迫”,换个词“小羊迷路”。但是小…会飞还想知道,凡事都要有人付出代价??谁来为这些迷途小羊羔负责,进而付出应该付得代价?

        到这还没说到“小罪不诉”中间“何为小罪?”、“不诉当罚?”、“罚多罚少?”、“罚落何处?”等等,这又将是一个大酱缸,篇幅有限,不谈也罢!

        “一团和气”的对待法律规则,就是“一塌糊涂”的直面法律问题;“一相情愿”的推卸管理缺失责任,就是“一干二净”的擦干净了一个个大屁屁!??相当干净,一尘不染!

(初发于漫天雪文学论坛 2007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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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13:41: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一个失德的社会,当法律裸奔的时候,您就别指望道德能穿上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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