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137|回复: 5

扬长容短哲议.(新修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5-15 13: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扬长容短哲议.
——整理近日论坛讨论发言。
        意海思林 谈 .
[blockquote]
.
[/blockquote]
        习总书记最近关于扶贫工作讲话里有一句非常经典、精辟的警句: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通过学习这句话,使我得到很大的新启示:还要树立扬长容短的观念,扬长须容短,治短须先容短。这样才能贯彻落实好习总的这一“三扬”精神。
        具体一下讲扬长容短,就是要解决短,就要先正视短、先容许短。这包括揭短,而不护短,得以知短、明短,进而在容短中解决短。扬长容短,这符合对立统一规律和辩证法。 不容的恒纯者并不存在,也无法存在。即使避、克、补短时,也是在容短中进行的;而后又有新的短存在着。 世界没有单纯的完美,而真正的完美就是现实里的相容共存。
        当然,对一些短,容是有时限、有限度的。先正视并容得, 而后避之、克之、补之、改之。先容、有容、能容、善容时,才有避、克、补、改,甚至扬长的基础。要杀羊,得逮住羊。要消灭疫病,也需培养疫苗。
        发动和武装群众、策反起义、统一战线、一国两制、向资本主义国家开放、与不同制度的国家积极和平共处,就是高明的容。
        部队征兵、学校收学生、医院收病人、监狱收犯人、寺院收信众,就是先容后治(避、克、补、改、提高)。 你看,动员非兵的群众参军,就是容进后再练兵强劲兵。这都是客观地在遵循先容后治的规律。
        对谁、对啥都要容得短。不止对人,对一切都是这样。也不限于只对别人容短,对自己也要容短。
        特别是在家庭里,长幼之间,兄弟之间,夫妻之间,其相处就更需相容,而且须以容为主。亲爱是容,尊敬是容,友善是容。不因贫富贵贱而给予尊重、平等、民主、自由的权利就是容。和谐、和平、和睦、和善无不需容。
        对待贫困群体,首先是容,体察民情,畅通其诉求,尊重、关爱,给温暖,给生存条件,继而扶贫和致富。实际上是在容贫中扶贫,在容贫与扶贫相辅相成中,使贫困和扶贫总量同时减少。然而,那些对贫困群体的漠视、歧视者是没有良心的,远离、背离者是极度自私的,嫌弃、遗弃者就是在增加犯罪,欺诈、欺压者就是在走到敌对,甚至于做致贫、勒贫者就是在当殃民罪魁。他们对贫民的这种不容是可耻、可恶的,他们也必将被人民和历史所不容。
        对自己也须有容错、容病、容不足的能力,并积极治理之。否则,就会沮丧无望,失去自信和希望的力量。试问,那个人没有一点病,没在容着呢?得了病就重,即亡,怎得了?
        有的是克不了的,就不必硬克,只能容之。克不尽时,也须容之。 这不论是主观意志,还是客观存在,都不得不容。
        若不容,又不主动自我避之、克之、改之、补之,则反而必陷于被敌视,会被强制克、改、补。若又不容被克、被改、被补,必行将被弃、被毁,甚至无奈自杀。
        心理上,总想着对克服不了、避免不了的去不容,就是心胸狭隘,会心灵扭曲的,会生心理疾病的,性格会变得不被人认可,进而被人不容而相远,烦恼不断。心里豁达才增加良缘、才健康快乐。
        有容者乃大,能容者乃强,善容者乃智慧。大而有容,才可被容。容人,才能被人容。心容了,就有言行的容,方法的容,智慧的容。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很有道理。此容,不止示以仪容,且是在心里和行为上也容纳。此容缘于悦己甚至知己这一先容之举。
       容者聚气, 容者共存。容者天地宽,容者共长久。能容天下大事者、善容天下异人者,必到处可结得友人甚至知己,进而能任行天下;加之具汇天下的智慧之长和实践之力,采众家之长,聚各方之力,就能成治国平天下的大事之实。而且,容天下之事的胸怀,更是治天下智慧的基础。
        这么看,还有什么理由可以否认扬长容短的必要性呢?
[blockquote]
.
[/blockquot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17 14:5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问好楼主老师!
理解深刻!您的分析既有主观性,又有一定的哲学思考,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20 08:2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事实出发,有自己的见解,关于长短,哲学范畴,何尝不是一段人生轨迹呢
人,事,事在人为,在政治领域、精神层面,独树一帜,有可考性,待斟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6-12 16:5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楼(清茶) 的帖子

若探索不止,必真理自明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6-12 16:5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楼(龙江书童) 的帖子

书童嘉励,有知音可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14 16: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1楼(清茶) 的帖子

引用第3楼意海思林于2016-06-12 16:50发表的 回 1楼(清茶) 的帖子 :
若探索不止,必真理自明啊

呵呵,老师探索后又进一步修改了原文,渐近真理了。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漫天雪文学论坛 ( 皖ICP备20001937 )

GMT+8, 2024-11-22 09:49 , Processed in 0.091704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