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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乡 [作者:金风细雨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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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 10: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换上一件旧了的中山装,一条旧裤子,一双军用胶鞋,把长发掖到太阳帽里,戴上麻手套,再点上一根便宜的香烟,我觉得我又成了农民,我对着镜子憨笑,似乎连表情都融入了新的内容.
每年的十一我都会和妻子回到她的家乡参加秋收。今年的九月底连下了几场雨,注定了这个劳累的秋天又是一个在泥水中收获的“埋汰秋”。
妻子家乡有个不好的风气,叫“抢秋”。一些人家的玉米收完,就会把老婆孩子派出来,挎个大口袋去别人家的地里晃悠,拣拾遗漏下的玉米。这本来是珍惜粮食的好事,可惜的是经常有人会溜达到别人还没收的地里“拣”上几袋。久而久之,“拣秋”的越来越多,让庄稼人的危机感越来越重,晚收一天,一亩地可能就要少打上百斤。秋收简直成了一场战争,他们说:“只有收到院子里的才是自己家的粮食。”于是在开始收获的几天里,小村的深夜并不安宁,轰鸣的机车声此起彼伏。
每年的这个吃紧时候,正是我的假期,于是便义不容辞地投入战斗。坐完火车倒班车,到妻子家是上午10点,扒拉口饭,换上衣服就下地。一直到晚上9点,跟着装了7车玉米棒子。装车是个单纯的力气活,不需要什么技巧,只要把几天前掰下来丢到地垄沟中那一堆堆的玉米拣起来,再扔到车上往家拉。这半天算是战前热身,活动开筋骨,明天才是真正的开始呢。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下地时。清晨四点多我们就起来了,简单吃上几口便坐上了拖拉机。昨天一下午的劳累现在开始发作,腰酸背痛腿抽筋,全被我尝到了。把玉米装车说来简单,但每次都要深深地猫下腰去,宛如对土地对收获的虔诚膜拜。我们四个人装满一车玉米要半小时,这期间大概要这样直起弯下几百次,城里的人要想知道这样的强度,可以一连做200个手触地的弯腰动作尝试一下。
冰冷的夜风中,我的肌肉随着拖拉机的颠簸,在撕裂般的疼痛下彻底清醒。怕了,回乡。
第一车夜色沉沉。地里隐约可见灰白色的玉米棒躺在黑漆漆的垄沟中,我向它们伸出双手,弯下腰去,一声费力的呻吟发自我所有的关节。(大家应该知道,肌肉拉伤都是在早晨刚动起来的时候最难受)好在动了几下就适应了,四个人每人一堆玉米,耽误不得。不只是面子问题,车在缓慢地向前开着,慢一些就要被落很远,要抱着玉米追上去,我们只能用自己最快的速度弯腰,拣起凉凉湿湿的玉米,直起腰丢上车,然后再迅速弯腰。抢秋的“抢”字,用得精当。满载的拖拉机往家里开去,我们才象脱力一般,就地坐下来,等待下一车的拼搏。
装第二车的时候曙色初透,感觉到手套已经湿透,上面沾满了泥水。腰腿倒是活动开了,不再那么痛楚,但是这样的强度只能是对它伤上加伤,我等待明天它更猛烈的报复。
第三车晓日东升,地里渐渐明亮起来,才看明白为什么玉米是那样又凉又沉:下面是前几天的雨水,上面覆盖着一层夜霜。一把抓下去,总要沾上不少泥巴。
第四车,第五车,第六车,第七车,艳阳高照,汗透重衣。庄稼多半黄了,叶子硬硬的,一不留意就被它划出一道血丝。我是一只机械的狗熊,认真拣拾着我的棒子,拣五穗,丢五穗。
又一车送走了,我依然没有落后。喘着粗气,抹一把脸上的汗与泥,望着前面仿佛走不尽的田野,突然想起娘说过的一句话:只有享不起的福,没有遭不了的罪,人哪,到什么时候说什么话吧。我在夕阳下疲惫的笑了。
第十二车已经繁星满天,我坐在一车玉米上回家。简单吃些饭喝些水,顾不上思考一天的行动,用不着计划明天的步骤,连脚都没洗,我纳头便睡。把玉米比作黄金的一定是个诗人,累到这个地步上,玉米就是玉米。
第二天重复枯燥的劳作中,我的身体继续在繁重中呻吟,只有我的心才是真正的回到了故乡。这里不需要它去分辨美与丑,对与错,善与恶,值与不值;不需要它来心痛心苦,心乱心酸。它被旷野的风携上高处,放眼望去,四面的玉米海中,无数的人重复着一样的动作,汇聚成一种图腾。他们尊敬劳动,信奉劳动,虔诚地顶礼收获,生命的本原就是如此的单纯。
要回城了。穿上原来的衣服,踏上皮鞋,洗过的长发重新飘逸。我对着镜子微笑,勤劳和质朴浮现在脸上????那是故乡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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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3 10:2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作者:米兰花末
写得好。说说我的感受。   一、这篇回乡结构紧凑。一个“抢秋”拉开序幕,没有对故乡山水的过多描写,没有对亲情的赘述,直接切入秋收劳作的场面,作者累到回到家“连脚都没洗,我纳头便睡。”最后以“要回城了。穿上原来的衣服,踏上皮鞋,洗过的长发重新飘逸。我对着镜子微笑,勤劳和质朴浮现在脸上????那是故乡的痕迹”收尾。收获和劳作贯穿全文,让人强烈地感受到乡村秋收的紧张、辛苦、充实和喜悦。  尤其喜欢这一段:   把玉米比作黄金的一定是个诗人,累到这个地步上,玉米就是玉米。  第二天重复枯燥的劳作中,我的身体继续在繁重中呻吟,只有我的心才是真正的回到了故乡。这里不需要它去分辨美与丑,对与错,善与恶,值与不值;不需要它来心痛心苦,心乱心酸。它被旷野的风携上高处,放眼望去,四面的玉米海中,无数的人重复着一样的动作,汇聚成一种图腾。他们尊敬劳动,信奉劳动,虔诚地顶礼收获,生命的本原就是如此的单纯。  二、文章首先要感动自己才能感染别人。这种亲身的劳作和感受,通过金风流畅传神的笔墨,让读者感同身受。这也是最难得的,比无病呻吟或者附庸风雅强百陪。  三、虽然如此辛苦,可金大侠依然“每年的十一都会和妻子回到她的家乡参加秋收。”可见其不忘本、热爱土地和劳动、更爱妻子的一颗金子般的心。哈,金夫人,羡煞俺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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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3 10:2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作者:落梅如雪
恭喜金风,一次回乡,既体验劳动生活,又收获美文佳作,一举两得呢透过文字我看到你的笑容,一开始脸上的憨笑到劳动过程里心的畅笑,再到结尾脸上虽疲惫但舒坦的微笑,这成为你回乡之文里很清晰的一条线索.首尾呼应,结构上无可挑剔.抢秋本来是抢节气吧,原本是人与天斗,没什么不好,只是发展到你所述"捡秋",就有点让人扫兴了,似乎是整体华章里的不谐音.[金风按:此评甚好,重新来看,确该修改删除。拣秋和抢秋的确不好,没法子啊,已经在那小村蔚然成风。我明白落梅的意思,这一篇只写对劳动的体验和赞美就可以,是吗?是个好思路!我再想想,这些因素是有点不和谐了,但是舍不得的是它有特点。这篇文字要感谢落梅,发出前就帮我看了几遍,使草稿逐渐成型,文章中也珍藏了一份默契吧,对我弥足珍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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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3 10:2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作者:唐朝少年
这个银跑到乡下去啦~~~~~活没干多少,专门去吃喝em05],老师是这个形象吗?可能对农村生活体会不是很深,文章不浑圆自然。倒二段薄了些,若能进一步深挖,这标题就极好了。问好![金风回复:土兄眼力极准,倒数第二段是我的点题处,的确有些薄,这篇文章冷静一段后还是要改改。至于对农村生活的体会,我有自己的特殊性,久在城市偶入村野,所以才得出这样的一种情感体验吧,对于真正的乡土文学来说,我的理解很肤浅,但这的确是我真实的感受:)土兄也是好久不见了,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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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3 10:2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作者:立人
透过金兄的文字,我嗅到了一股熟悉的泥土的气息。蛰居于这个钢筋水泥混凝土组成的城市里,已经有好长时间嗅不到这样的泥土味了。忽然间出现于你的文字里,我有说不出的惊喜。你文中所描写的那些,是我从小就经历和感受过的,真的很亲切。"回乡",这个题取得好。也许它不只是一次回家历程的记录,它更是一种隐忍的愿望,一次心灵的度假,一声亲切的呼唤。你给散文带来了一股清新的空气。一种更实重的生活。有点儿想家了,想起了水木年华那首《在他乡》:我多想回到家乡,再回到她的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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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3 10:2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作者:佳人挽袖
尽管“勤劳和质朴浮现在脸上”,但心态还是和农民有区别的,少了那种满足感。[金风回复:又见佳人,惊喜中。这样的劳动对于我真的没有那么多满足感,好在有了一篇文章,这些许的勤劳与质朴就是我体验的收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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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3 10:2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作者:月下折荷
我们津津乐道的淡泊、平凡、知足、珍惜,都是生活的体验,人生的幸福就存在于简单的平民作风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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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3 10:2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作者:千堆雪
这个应该给精华的~~!前后读了两遍,真实、凝练,近乎白描中无不体现收获的辛劳。这个《回乡》有两种收获:“抢秋”的收获与劳动锻炼的收获。不过金风这小子过分渲染了劳动艰苦,其实你的个人感受是有别与农民的感受的。我同意佳人的观点,我认为你与农民在艰辛与劳动感受上的差别,尚有提炼的余地,只有切身体会了劳动的艰辛,才知盘中“粒粒皆辛苦”嘛,我就不信你没有从泰山那带回几根玉米棒?你自己劳动后,品尝的滋味是不是有不同的味觉呀?哈哈:)
回复作者:立人
其实这也不只是金风一人有这种"隔膜",每个知识分子都有的。我们观察农民往往是以知识人的角度去看的,觉得他们生活艰辛,有些东西还很落后,所以采取的立场也大多是"启蒙"的立场。连鲁迅在写闰土时也不能例外。可是,你要真在农村生活,你就会发现,他们自有自己的生存方式,好多东西在我们看来不可思议,他们却活得自得其乐。现在虽然很多人都说关注"三农",但真正以平等的角度去看待的又有几人呢?我看过的书里,林白的新作《万物花开》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金风的这篇文章用平实的笔调叙写了农村秋收的场景,也真实地说出了自己的感受,没有居高临下的傲慢,没有空洞的说教与评判,自然而然地道出了自己"回乡"的体验,这对于一个长期生活在城市里学院中的知识人,已经是难得的了,要让他七天就融入农村农民的生活这是不可能的。我的家乡有句谚语:一辈子学不好个庄稼人。想要真正理解农民农村,那得一辈子投身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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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3 10:2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作者:方齐扬
生活的场景,正是感人的题材,再加上语言的锻造得力,所以便亲切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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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3 10:2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柳絮飘飘回复:
看了大家的回复,我不知道怎么回复的,不懂文学的我向来是读人,不读文.喜欢读作者的心情,喜欢从作者的文字中,去感受作者当时的心情.

一个城里的姑爷,能投入到农村的"抢收"中,已经很难得了,更难得的是,"又一车送走了,我依然没有落后",这就金风老弟吧,一个到那都不甘落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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