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418|回复: 4

冬奥会冠军王濛被开除出国家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8-5 11:3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社北京8月4日体育专电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4日晚宣布,撤销两届冬奥会冠军得主、短道速滑名将王濛国家队队长的职务,取消她的国家队队员资格。
  7月24日晚,国家短道速滑队于青岛市集训期间,在驻地发生了严重的内部冲突。参与冲突的王濛和和另一位国家队队员刘显伟被取消国家队资格,调整回地方队。
  冬管中心经过研究决定,对事件的主要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做出如下处理:
  (一)撤销王濛国家短道速滑队队长的职务;
  (二)取消王濛、刘显伟国家短道速滑队队员资格,调整回地方队;
  (三)取消王濛、刘显伟参加国际、国内比赛资格;
  (四)王濛、刘显伟对损坏的公共物品进行赔偿;
  (五)王濛、刘显伟做出深刻检查和道歉;
  (六)梁文豪(微博)、韩佳良(微博)、刘秋宏(微博)和周洋(微博 博客)在队内做出深刻检查。
  冬管中心在处罚声明中说:“7月24日晚,国家短道速滑队于青岛市集训期间,在驻地发生了严重的内部冲突,引起媒体和社会的高度关注。此次短道速滑队严重内部冲突事件,是由于王濛等人违反队规外出饮酒并未按时归队,在国家短道速滑队领队进行管理时,王濛、刘显伟追打领队和助理教练及上前劝阻的人员;期间损坏了酒店公共物品,并使自己受伤;在凌晨从医院返回驻地后又擅自严重干扰其他队员正常休息。”
  冬管中心认为,此次事件性质极为恶劣,打人运动员严重违反了队规,破坏了队纪,触犯了道德底线,背离了体育精神,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严重损害了本应作为榜样起示范作用的世界冠军形象,损害了国家短道速滑队的形象,损害了中国运动员的形象,辜负了广大体育爱好者及社会各界对国家短道速滑队的殷切期望和厚爱。
  不过,冬管中心并没有关死王濛和刘显伟重返国家队的大门。
  冬管中心在声明中说:“中国短道速滑队出现严重内部冲突后,冬运中心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做了大量调查工作,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对当事人进行规劝教育,帮助其认识错误。培养运动员的目的不止是为了夺取金牌,更重要的是培养他们成为品德高尚、素质全面的人才。王濛等运动员曾为中国短道速滑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出现这次严重打人事件令人十分痛心。中心做出处理决定是对运动员本人的教育和帮助,使其能深刻认识并改正错误,使国家短道速滑队和其他项目的运动员都能从中吸取深刻教训,继续为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8-5 11:38:03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濛专访:处罚无公平可言,将开发布会揭真相
  “我被开除了,现在我不是国家队的队长了,甚至连运动员都不能算是了。”打通王濛(微博 博客)的电话,一向快人快语的王濛不待记者提问,便已经将这一结果说了出来,而其时她正在赶回家的路上,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宣布对她和刘显伟开除及停赛的会议,甚至还没有结束。不过,对于这一处罚决定,王濛显然不服:“这个处罚没有公平可言,我当然不服,这两天我就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说明真相。”
  成都商报:你刚才说的这个是冬季中心的最终处理结果吗?
  王濛:是,中心的领导已经在队上宣布了。不过,我没有开完这个会就已经提前离开了,我都已经被开除了,不再是国家队的一员了,我还有必要继续听下去么?
  成都商报:能说一说具体的经过么?
  王濛:说起来我可能比其他队员要早些知道这个结果。因为就在开会前,中心赵主任和兰副主任就提前找了我谈话,告诉了我这个结果。领导说,开除我是对我的帮助,因为我还是一个年轻的运动员,以后的路还很长。你说这不是笑话么,都把我开除了,连比赛都不让我参加了,还说是对我的帮助,天底下谁见这样的帮助呢?!
  成都商报:接下来呢?
  王濛:接下来我到了队上,大家都在等着领导来开会。既然大家都在干等着,我就干脆站出来把结果说出来好了。首先,我对李琰说:这是我最后一次叫你教练。很多事情因你而起,但一直以来你却选择了沉默,我感到很失望。然后,我又对王春露说,你是最厉害的领导,你赢了
  成都商报:王春露前几天不是一直在家养病么?
  王濛:领导之前是这么说过,但她今天晚上不仅出现了,而且看上去精神、气色都非常好。
  成都商报:中心将你和刘显伟直接开除,这一点你想到了吗?
  王濛:想不到可以看得到呀,长春今天不是就已经有一家媒体报出了这样的结果么?这次这个事从最初到的报道到现在的结果,一直都是长春媒体走在全国的最前面,大家想一想不觉得奇怪么:领导不是一直不让说嘛,怎么长春的媒体还是可以提前得到消息并知道结果呢?
  成都商报:你说你不服,是觉得处罚太重,还是因为没有处罚王春露呢?
  王濛:开除我出国家队我都可以接受,因为国家队本来就是领导说了算的。但你们为什么要停止我参加国际国内比赛呢?是因为有人担心什么,还是存心把我往死路上逼呢?我是一个运动员,我的战场本来就是赛场,现在,你们不让我比赛了,我当然不服,也没法想通了。
  成都商报:关于王春露呢?
  王濛:我问领导了,为什么不处罚王春露?领导说了,现在是处理你的问题,其他人稍后处理。有这么处理问题的么?我和王春露是打架了,打架是不对,但一个巴掌拍不响,领导真正调查并了解了我们打架的原因了么?难道真的就应该像有的领导说的那样“领队、教练就是可以打运动员,运动员就是不能打领队、教练”不成?!关于我和王春露打架这件事,我能说的是,也许在外界看来我王濛是奥运会冠军,是明星,但是,在运动队里,在领导、领队与教练面前,我跟所有的运动员一样,都只是弱势群体,而且,这种现象,也不是只有我们短道速滑队才是这样。外界以为明星运动员如何如何,但实际上我们很多人在队里什么都不是!
  成都商报:说到这里,想到一个争议:央视的随队记者说马延君一拳将你打出了几米远,但马延君本人却说根本没有打你。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王濛:我的脸就是马延君打肿的,当时他一拳下来,我整个人都被打懵了。我不知道李琰现在还有没有胆识站出来证实这一点,但她是目击了整个过程的,这也是她为什么在上次会上提出“助理教练马延君也应该停训检查”的原因。让我觉得寒心的是,天底下有哪条法律规定领队、教练就是可以打骂运动员,而我们当运动员的只能逆来顺受?!
  成都商报:现在的这个结果,显然是所有人都不希望出现的,你个人又是如何看的呢?
  王濛:我已经拿了两届奥运会的4块金牌的,我爸也劝我“见好就收”退役算了,我为什么还要选择重返国家队,那是因为我觉得以我的能力,至少在500米这个项目我还能为国家争光,还有机会拿奥运会金牌,升国旗奏国歌。但是……(哽咽),我现在还能说什么呢?我连参加比赛的资格都没有了,不是我不要国家队了,是国家队抛弃了我……
  成都商报:接下来你有何打算呢?
  王濛:我还能有什么打算呢?我不再是国家队队员了,我甚至连运动员也都不是了,我就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了。我应该为我自己所做的事情承担相应的后果,我也发自内心地向所有关心我喜爱我的朋友为青岛事件说声抱歉,但是,我不会承担本不该我承担的东西,这是我的性格决定的。我为什么要太委屈自己,几天前我就说过,我要召开新闻发布会,把真相告诉给大家。
  成都商报:你所说的真相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呢?
  王濛:很多,包括我和王春露为什么会打这一架,包括王春露在丽江事件中怎样对全国人民撒了一个弥天大谎,包括短道速滑队所谓商业赞助背后的真相,还包括一些人处心积虑压下去的兴奋剂事件等等。我保证我说的都是真话,我也希望敢登真话的媒体来参加我的新闻发布会。
  成都商报:你已经确定了新闻发布会的时间与地点了吗?
  王濛:还没有,但应该就是这两天。确定之后,我会通过自己的腾讯微博对外公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8-5 11:4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冬季中心:周洋退队是一时冲动
  新华社北京8月4日体育专电(记者王镜宇、徐征)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4日晚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周洋(微博 博客)说要退出国家队是一时冲动的言语,并非深思熟虑的决定。
  4日晚冬管中心宣布了对王濛(微博 博客)、刘显伟等队员的处罚决定之后,王濛在现场表示了对处罚结果的不满,在场的周洋也作出“我也不干了”的表态。
  不过,冬管中心领导表示,在他看来周洋这么做并非是一个深思熟虑的决定。在短道国家队中,王濛对年轻的周洋一直非常关心。这次王濛在冲突中受伤,周洋一直在照顾她。听到她被取消国家队队员资格的决定,她可能一时接受不了,才会有这样的表态。
  冬管中心领导说,周洋是一位非常有潜质的年轻选手,相信她会把握好这件事。
  来自吉林长春的周洋在温哥华冬奥会上夺得短道速滑女子1500米金牌,成为中国最年轻的冬奥会冠军。她和来自黑龙江的王濛私交很好,周洋的父亲周继文曾承认,王濛是周洋在国家队最好的朋友。
  7月24日晚,国家短道速滑队于青岛市集训期间,在驻地发生了严重的内部冲突。这也被媒体称为“内讧门”。周洋属于“内讧门”事件饮酒晚归的当事人之一,在这次的处罚中,她与梁文豪(微博)、韩佳良、刘秋宏被责令在队内做出深刻检查,而王濛、刘显伟被开除出国家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5 12:3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剧?闹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5 20:5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漫天雪文学论坛 ( 皖ICP备20001937 )

GMT+8, 2024-9-22 17:22 , Processed in 0.091414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