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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为李玫瑾教授辩护: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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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9: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李玫瑾教授辩护: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
  
   我决定公开为李玫瑾教授辩护,不为别的,只为她的独立性、她的理性和她的死不向公众低头的作风!实在是,我们的知识分子太缺乏这个基本素质了,所以才显得弥足珍贵!
  
   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为处于刀锋剑尖的李教授辩护,这对于我来说,也是一个异常“艰难的决定”!不过,当我看到那么多脏水泼向一个柔弱的女性时,当我看到那么多以“底层人民”的名义、以“道德”的名义谴责一个专家的专业判断时,我的眼里浮现出了许多形象:布鲁诺、贞德、哥白尼。。。。。是的,就是他们!
  
   太肉麻了吗?李教授怎么可能和这些人比?有那么伟大吗?李教授的论断是真理吗?你这样说会不会言过其实?或者,或者你是不是和李教授是亲戚?如果不是,那你肯定也是一个为利益阶级说话的人喽?我代表广大人民强烈鄙视你!我们的民众,其思维逻辑往往是这个样子的,从来就做不到就事论事!
  
   其实,我理解的布鲁诺之伟大,不是说他能坚持真理!他的可贵之处在于,他敢于抵制外在压力,能够凭着自己的专业判断和良知来捍卫他自己说话的权利!从这个意义讲,他们的判断正确与否倒在其次,而是他们的这种知识分子的独立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实在是我们看到的太多知识分子都像墙头上的草,随风倒。
  
   我认为李玫瑾教授值得我们学习!
  
   李玫瑾教授对药家鑫的犯罪心理分析,我是看到过的,也不是很以为然,甚至感觉到有点荒谬:杀人行为真像弹钢琴一样?仅仅是顺手的行为?似乎有点简单化。我同大家一样,甚至认为这个论断对死者的家属的感情也会造成一定的伤害!
  
   我甚至也认为有可能李玫瑾教授确实偏心眼,“利益群体”的屁股决定了为利益群体辩护的脑袋!
  
   但这一切,其实都是猜测,作为一个理性的公民,我不会把这种“可能”当成结论来看待,更不会仅凭这个,就对一个专业人士无罪推定,没有证据就进行动机鉴定,无端地进行谩骂与人身攻击,凭借这种道德上的制高点,来批驳专家的学术判断!
  
   想批驳李玫瑾?太容易了!你只要能证明李教授对药家鑫的犯罪心理分析是错误的即可。可惜,到目前为止,我发现的大多数批驳李教授的人士,没有一个能拿出合理的科学证明,来证明李说的错误,而是从什么李是坏人啦李是利益群体啦李是砖家啦这样的毫无逻辑和证据的言辞来攻击李玫瑾!
  
   还有,我们往往很善于从“动机”这个角度来批判人。“你说出这样的结论,你的动机是什么?你若不是刻意与人民为敌,你怎么能说出这样的伤害人民感情的话?你安的是什么心?你哪个单位的?你是不是为犯罪分子争取“从宽判决条件”做准备呢?。。。。”
  
   没有证据,就凭主观想象,就要批驳一个人,这实在是不足取的。
  
   假如,假如李玫瑾的犯罪心理分析是对的呢?我们怎么应对?
  
   假如,假如李玫瑾的犯罪心理分析是错的呢?我们又怎么应对?是不是我们更要把她打倒在地?如真那样,只允许正确存在,不允许专家说错,以后还又有哪个专家敢说话呢?
  
   知识分子罔顾自己的良知和专业精神,只为利益阶级摇旗呐喊固然可恨;知识分子若是不顾自己的良知和专业精神,只为所谓的“弱势群体”说好话,置客观于不顾,这样的知识分子,难道也是值得提倡吗?
  
   其实,我倒衷心地希望,社会上的不同角色之间需要平和地理性交流,这样才能让人们彼此了解,这样才能形成一种社会和谐的关系。不要听到一个与己不利的言论就暴跳如雷,谩骂、攻击不断,我们要相信“讲理”的力量,当然也希望公众的判断能力能够不断提高。
  
   不过,我们还是不要对公众的判断力期望过高,明证之一就是,你可以在网上看到无数充满这对于杀人者的全部义愤,但我也不得不说,他们的话语不仅经常充满矛盾,而且本身也洋溢着一阵阵地暴戾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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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19 19: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尚有李玫瑾敢于说出自己的真话来,即使被主流话语权攻击,但她若是屈从了,未来,还有人敢于说真话吗?还有能独立思考的中国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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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2: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否认李教授理性的专业分析和探讨,但无论犯罪动机犯罪行为具有怎样的背景,都不能减轻药家鑫的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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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2:37:38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李玫瑾博文《药家鑫案件需要我们思考的》
这周,因为药案开庭审理,多家新闻媒体在采访并调查药家鑫的犯罪心理。作为专门从事犯罪心理研究的我,也对此案一直关注,我关注的是,一位家庭完整,父母非常认真并倾其所有地教育培养的独生子,他自己钢琴考级十级也说明他曾经历的辛苦与努力的过程,那么,为何这么简单的一个交通事故,他竟然拔刀捅人家6刀?致人于死地?……

首先,根据一些情况可判断,他的行为是偶发的,根据其一,随身携带作案凶器并非有指向性。我在问卷中曾了解了他随身携刀的原因,他回答是因为去城郊结合部教琴,觉得自己年龄小,又独自开了一辆显眼的新车,怕人抢劫,于是买了一把锋利的刀,显然,买此刀初衷是防身。其二,交通事故也属于偶然,撞谁是谁,他先后撞过两次人,都不属于事先认识、也无仇无怨的人。所以,他此次犯罪的性质属于偶发无疑。

其次,他的犯罪心理是偶然中有必然,这才是我们要关注的。他在早期媒体对他动机调查时曾回答了他作案当时的想法,其回答没有任何遮掩,也没有丝毫的“城府”,他完全不知“他的如实回答”如何能够激起社会更多的愤怒:“我听人家说农村人难缠”,“撞伤不如撞死……”。至此,谁都可以清楚地看出:他的无知与冷漠。在药家鑫的脑海中,完全没有做人最基本的价值判断(即人命关天的理念),在他的脑海里,有的仅是如何摆脱眼前的麻烦,有简捷并快速的判断和行动能力。所以,我从一开始点评他的犯罪心理时,就提出,虽然他来自一个完整的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但是,他的心理上有严重的缺失,即观念的缺失,敢于担当的责任与勇气的缺失(这本属于男人该有的秉性),还有情感上的缺失(对痛苦或苦难的感受反应)。

我认为,此案更重要的问题在于,他的心理或他的想法有没有代表性?甚至有没有相似的人做过与他做过与他的做法相似的事情?这才是我们关注这一案件中的心理问题的关键。

我看到我博客中许多留言:质问我为什么替药家鑫开脱?为何用弹琴动作习惯来解释他的扎人动作进而减轻他的主观恶意……,其实,我的分析不存在任何开脱他罪责的意义,我只是通过他成长经历与完全突发事故的情境说明他为什么会一下子出现这种既愚蠢又让人费解的犯罪行为而已,这方面的解释并不等于肯定他的行为,更不可能因此减轻他的罪责。

谁都知道:社会上在药案之前就有过这种说法“撞伤不如撞死”,大家可能还记得:曾有过“撞人后不救人反而倒车继续碾压的”真实案例。此外,说农村人难缠,在许多电视剧中也有过类似的故事……,如果没有任何社会背景,药家鑫何来这类话语?这才值得我们反思。

我始终强调一个观点:很多案件都可以折射出社会中的缺陷。如果一个案件发生,只认为杀掉一个人就万事大吉,那也是一种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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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2:43:26 | 显示全部楼层
谁都知道:社会上在药案之前就有过这种说法“撞伤不如撞死”,大家可能还记得:曾有过“撞人后不救人反而倒车继续碾压的”真实案例。此外,说农村人难缠,在许多电视剧中也有过类似的故事……,如果没有任何社会背景,药家鑫何来这类话语?这才值得我们反思。

我始终强调一个观点:很多案件都可以折射出社会中的缺陷。如果一个案件发生,只认为杀掉一个人就万事大吉,那也是一种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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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教授是要找要分析社会原因,而且是专业性的,而普通人就“只认为杀掉一个人就万事大吉”,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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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22: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李教授狗屎一般的理论逻辑,我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他的未来;
一个普通人即可分清的问题,一个再清楚不过的事实,在李教授那里,居然可以错的一塌糊涂,如果不存在居心不良,良心泯灭,或者有利益驱使的情况,再以及小的概率排除李教授说这番话时正在发50度以上的高烧,结果就是,李的教授称号来的令人极端怀疑。
这样的专家要他作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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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20: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样的话都是由人嘴里说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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