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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做菜的女孩你伤不起:再谈李教授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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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6 10:3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药家鑫的案子已经拖了很久了,而且眼看着还有继续拖下去的迹象,不管拖这么久是出于什么动机,是因为这事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判大案如烹小鲜,还是想等到扯淡的嘴里没有咸味,淡化处理。我不是犯罪心理学专家李教授,所以也没有必要长篇累牍的分析他们的断案心理。
  
  继续言归正传,说说李教授的逻辑。
  
  这段时间关天哪杂谈哪还有网络上的大街小巷啊对于李教授也算谈得很深很透了,但多数还限于道德层面,部分进入法律层面,部分进入心理学层面。但那些扯得太远了,道德这种东西只能律已又怎么能治人,我能相信药家鑫的道德吗,我能相信李教授的道德吗。至于什么专业主义啊法治精神啊,也不能算是给小民看的东西。
  
  所以,今天我只从最基本的逻辑,从小民们能轻易理解的逻辑,扯扯李教授逻辑上的荒谬,以及从李教授的逻辑如何能得出一个结论:爱做菜的女孩你伤不起。
  
  李教授的逻辑有哪几处问题呢:
  
  第一,李教授反复强调,药家鑫的犯罪动机是因为犯罪时心里感到委屈,是因为觉得农村人“难缠”,还是因为“他从小没有被人温暖过,或者说快乐过”。OMG,如果一个有资格觉得农村人“难缠”的都没被温暖过,那广大农村人又该如何了。如果他犯罪时都很委屈,那么那些受害者又该委屈成神马样子了。这年头,谁又比谁快乐多少啊。
  
  其实那些都扯得太远了,因为药家鑫早就说过,他之所以捅刀子是因为对方记车牌。就是说,撞死人了,怕对方记住车牌找自己麻烦,所以杀人。这和强奸犯在犯罪之后,怕对方以后认出自己,而行凶杀人是一个道理。
  
  第二,李教授还在分析药家鑫心理时,反复强调“如果一个孩子他从小没被善待过,你怎么能指望他能善待这个社会”,这实在让广大出身不如药家鑫的人们情何以堪哪。如果这能成为犯罪的理由的话,更多的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更多的老无所依的民工,更多的在高房价高通涨下找不到希望的年轻人,似乎有更为充分的理由。
  
  还是那句话,药家鑫自己都说了,怕人家找麻烦,杀掉了事。李教授又何必替人家圆事,他犯罪时心里感到委屈还是感到快乐,你是怎么知道的,你也能感同身受么。
  
  第三,李教授说,连续八刀,那一定与弹钢琴的职业习惯有关。这一点,可能是李教授的得意之作,以至于后来在博客中,仍然再三坚持这一观点,说什么几秒钟连捅八刀,不是平时的钢琴练习怎么做得到。
  
  这里就有三个问题。
  
  一,你怎么知道是几秒钟的。张妙女士在受害时还反复说,自己家里有小孩,求他放过自己,姑且认为只有三句话“求求你,放过我吧,我家里还有两岁的小孩”,一句都不重复,要说几秒钟,如果反复说一次,又该几秒钟?所以,真的是几秒钟吗?
  
  二,受害者的伤从胸部到腋下到背部,并不是同一个地方,另还有两处是抵抗过程中的伤。现在再来考虑这八刀,根据力度,需要把刀子举到多高,根据深度,需要把刀子扎到多深。每一刀至少需要拔起,扎下这两个动作,一秒钟够不够?假设只有一秒,八刀也是八秒,再考虑到多个部位都挨了刀而不是在同一个地方反复,再加上受害者抵抗的时间,至少也要十秒吧。几秒钟连捅八刀,你当药家鑫练过几天钢琴,就变成superman了?
  
  三,短时间连捅就一定是与弹钢琴的习惯有关吗。刀是整只手握的,而钢琴是用手指按的,手法不一样,工具不一样,你怎么知道就与弹钢琴的习惯有关。如果这都能扯到一起,那么广大爱做菜的家庭主妇们家庭主夫们以及MM们有福了。为什么呢?因为切菜的动作与拿菜刀砍人的动作,其联系之紧密可远过于药家鑫的钢琴,工具一样,手法一样。对于一个粗通厨艺的人,在爱害者反复说两句“求求你,放过我吧,我家里还有两岁的小孩”的同时,砍上八刀,有难度吗?
  
  第四,药家鑫很为奇怪的是,开车出门,居然随身带了把能杀人的单刃刀。药家鑫自己的解释是为了“防身”,而且是第一次,真的是第一次哦。主持人提起这件事,李教授似乎没有明确表态,怀疑或赞同。不过如果药家鑫一个大男人需要都带把能杀人的刀“防身”,广大MM们带把能防身的菜刀出门也不为过吧。
  
  所以最后的逻辑综合起来就有些奇怪了。如果一个MM感到委屈,感到没有被善待,是不是更有犯罪的动机。如果一个平常爱做菜,刀工还不错的,拿把菜刀砍人,是不是也是生活习惯造成的“向下的动作”。而一个MM带把刀防身,似乎比大男人药家鑫更有充足的理由。那么最后的结论是什么呢,就是:爱做菜的女孩你伤不起。
  
  其实我一直是以最大的善意揣测李教授的,比如说,我就不认为她和那位和魔鬼做交易的律师一样,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她没有那个动机,也没那个必要。所以李教授从马家爵案到药家鑫案的转变,也许真的是因为专业原因,真的是自认为找到了犯罪心理的职业因素。那么希望她能有始有终,在以后的案子中,还能继续发挥这种理论。
  
  所以我希望有一天她在说这样的话:
  
  “这孩子因为几次的恋爱的失败,形成了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的刻板印象,而且听到过砍伤不如砍死的说法,于是有了一念之差。那么这个砍人的行为,是一个向下的动作,那么,这个向下的动作呢,可能就跟他非常熟悉的切菜的动作是一类的动作,因此,她在这个过程当中,她完全是,头了是有一念,后面完全是一种重复性的机械性的动作。那么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她平时的生活给了她什么。生活没有给她希望,给她的只有失望。如果一个女孩子她没被生活善待过,你怎么能指望她能善待这个社会。如果她被男人伤害,你怎么能够指望她会善待男人。”
  
  其实我一直不愿意去分析李教授的心理,也不愿意去分析其他的神马心理,所以也不想给这个案子做什么预言。但假如这种很奇怪的职业习惯造成犯罪真能成为判决的理由的话,那么广大粗通厨艺或有志于粗通厨艺的人也许应该欢呼,你们已经有了死刑赦免权。
  
  当然,这也未必是坏事,因为如果你有了死刑赦免权的话,别人也能,所以一定要善待他人,否则如果对方不来善待你的话,你只能自认倒霉。不过最最要引以为戒还是:一定要善待爱做菜的女孩,爱做菜的女孩你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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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6 17: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真不知道药家鑫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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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17: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强盗逻辑!他们在极力为施暴者找不相干的理由来辩白的时候,有没有一点点的设身处地为受害者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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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17: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菜花有问题 回复日期:2011-04-18 12:38:27 

据说药家鑫平日里最爱读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喜欢跟人讨论人性和民主,所以,在我看来,这么一个喜欢民主,尊重人性,有着独立思考能力的孩子,是不太可能做出这样残暴的事情来的。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体制把一个好孩子逼成这样的杀人犯呢?罪不在药家鑫,在于这个把好人逼成坏人的体制和社会!我始终不信一个喜欢阅读哈耶克作品的学生,会做出那种独裁体制下扭曲的人性才能干出的事来。救救药家鑫,救救我们这个社会吧,不要让更多的孩子变成药家鑫,如果你们判处药家鑫死刑,那就是杀死了自己的良心,真正的凶手是我们这个社会,这个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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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喜欢民主和人性的孩子,你伤不起啊。。。。。。。。

我转贴,我依然一如既往地鄙视那些自己做了恶事,却把责任推诿给环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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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21: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1楼火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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