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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楼汀芷幽兰于2010-08-22 23:11发表的 : 支持此建议!~
引用第2楼闲云不语于2010-08-22 23:13发表的 : 兰妹妹,辛苦了! 我真的希望把现代诗歌放在文学区的前面~~~ 另外,我的事儿啊,马上执行吧~~
引用第3楼山石鼓于2010-08-23 09:34发表的 : 老闲要走啊?记得我俩很早就认识,那时你是草坛的首席,我发了很多诗,总觉得你学说丰富,虚怀若谷,中肯和善。你现在要到哪呢,到时可别忘了叫上兄弟,咱们边酒边聊。哈,握握!再握握!!
引用第5楼月上湄梢于2010-08-23 10:12发表的 : 大侠的推荐写了么?慌什么捏?能走好远呢?执行可以,先写个保证每周回来5天,否则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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