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己知彼”。人们当然还记得中国人民那种既不知己也不知彼的蒙昧闪境。正当中国人纷纷睁开双眼贪婪地注视西方(以及东洋)的大千世界时;正当文化界、知识界和学术界争先恐后地抢出、抢译、抢搬“舶来品”的时候,恐怕很少有人注意到这股“拿来主义”的高潮中,却有一个角落??音乐学??保持着持续的沉默。或许是音乐学在我国过于力单势薄了,或许因为音乐学在西方正高度发达使得我们难以一下子总体上去把握它。无论如何,事实情况是,音乐学界没有同音乐创作界、表演界及其他人文科学界一道加入这场“面向世界、走向世界”的洪流。学者们都明白,知识的进步与发展(音乐学即为音乐知识的体系建构)不能违背“知识国际共享”这一现代学术原则,否则这种知识不仅无法向外界传播,而且它的可*性和创造价值都是值得怀疑的。当一门学科在一种没有外界同类刺激的封闭状态中闭门造车时,这门学科的发展无疑是存在危机的。
当然,对危机的认识离危机的解决还有相当一段距离:但“千镏?校?加谧阆隆薄1收哂?FONT face="Times New Roman">1987年10月赶赴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音乐系进修音乐学。西方音乐学者在做些什么?想些什么?这是笔者一直困惑的问题。这里笔者仅想为国内音乐学同行们打开一个小小的窗口,以期能够引起大家注意,并为修正我国音乐学的封闭状态做些有益的尝试。
1961年第八届国际音乐学大学在美国纽约召开是美国音乐学的瞩目成就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一致公认的标志。会上美国中年音乐学家的代表人物门德尔以《证据与解释》为题,针对近年来巴赫研究工作所取得的突破性进展,提出了他对音乐历史研究的目的与方法的一份纲领性文件,在论述音乐学家们为何研究音乐史时,他首先驳斥了研究历史是为了实用的庸俗主义观念与理论。门德尔援引英国现代哲学家科林伍德(R.G.Collingwood)的原话,认为我们研究音乐史的动机如同从事其他科学工作一样,是因为有一种“了解事物的冲动热情”(passion for understanding things)在驱使着我们,我们不断地感到好奇和迷惑,因而我们本能地要求解决这些迷惑,虽然他提到了艺术史与研究政治史有所不同,但门德尔的论点中心并不是做出这个区别,而是试图用普通历史学的方法来界定音乐史的问题。对于他来说,重要的是确定什么是事实,什么是证据,如何在音乐史中前后逻辑地完成对事实的演绎或归纳解释,而不是如何在历史研究中溶入对于个别艺术作品的审美特质的评判和分析。
在西方,学者们有一个基本上统一的看法,即二十世纪上半叶出现的最杰出的分析家有两个人:奥地利的申克尔和英国的托维(D. F. Tovey)。他们在理论-美学上都表现为彻底的传统保守主义,所涉及的曲目均是已在保留曲目中牢固建立了地位的作品,而且几乎都是纯器乐作品。但是,除此之外,两人在分析方法上和表述风格上的差别是极大的:申克尔注重深层结构,托维强调听者的直接感性反应;申克尔试图消除“笨拙”的文字描述方法,托维却以生动而流畅的散文批评著称。可以说,申克尔代表了条顿一日耳曼人的那种深沉的理性精神,而托维则是英国经验主义传统的继承人[15]。
几乎与克尔曼同时,一位中世纪音乐的学者特莱特勒也开始从历史哲学的角度对音乐学的现状进行重新审视[23]。他的声音不如克尔曼尖锐,但是比克尔曼更加深刻和稳健。这是一位受过良好哲学训练、并且有着广泛涉猎的音乐学家。他在自己的文章中不断地涉及狄尔泰、德罗伊森(Droysen)、克罗齐、科林伍德等著名历史哲学家的观点,并在一些具体的艺术史问题上超越了他们。因果论、决定论的(音乐史是由前因后果联系起未的事件、作品和人物序列)和进化论的(将音乐史看成是不断由初及盛、从盛至衰的有机生长过程)音乐史观都遭到了他的抨击。特莱特勒认为,最有价值的历史学解释并不是对事件原因、结果的解释,而是关于事件特质、特性的说明;历史学家区别于他人的并不是他的对象??过去的事件,而是他在处理自己对象时所持的态度和所采用的方法,即,在事件的“整体上下文”(total context)中寻找事件的原因和意义;音乐作品在历史中不应只被当作整体过程中的一个链环,而应以“物自体”(as a thing in itself)出现,它在历史当中,但又超越历史;音乐作品应不断地由后人做出新的释义,这是后人的文化责任,也是伟大作品生命长在的内在秘密。特莱特勒还撰文探讨了历史学、分析与批评之间的关系及相互、结合的可能,这都为英美音乐学的重新调整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与英美音乐学界同步,德国也兴起了十九世纪的研究高潮。前一节提到过的卡尔?达尔豪斯是其中的领袖人物之一。他本人的博士论文是关于文艺复兴时期著斯坦?德普雷(Josquin des Pre)的,但六十年代后转向十九、二十世纪,尤其以瓦格纳为研究中心。由他主编的“十九世纪音乐史研究丛书”(Studien zur Muslkgeschlchlchtedes 19. Jahrhundert,1965一)是德语世界这方面研究成果的集大成者,至今已出到六十余卷。这套丛书中的论文集或专著遍及的领域极其广泛,不仅包括十几世纪音乐观念的清理、贝多芬身后的接受史,而且也涉及所谓“庸俗音乐”(trivial music)的流传情况和社会学研究、欧洲之外的非西方音乐文化。达尔豪斯此人近来也非常受到英语世界的广泛注意,他在历史、美学、旋律理论、和声理论、节奏理论、分析、批评、当代音乐等诸多方面均有著述,人们惊异他能够将如此广泛的兴趣和渊博的知识与深刻的思辨熔于一炉。从1979年开始,英美正连续翻译出版了他的七本著作,这在英美音乐学史上是极罕见的。
人们察觉到,民族音乐学原有的“田野??案头” 的工作方法在处理无文字、无历史的原始部落音乐时相当奏效,但在研究具有自身历史发展的非西方音乐文化(如中国、印度)时却显得不足。另一方面,西方音乐的文化的上下文与非西方音乐也完全不同,套用民族音乐学的方法并不能保证成功。其结果,不是研究西方音乐的音乐学*向民族音乐学,而是两者相互影响、相互融合。西方艺术音乐研究保持着原来以音乐为本的特色,同时又扩大了文化的维度;而民族音乐学也在强调音乐的文化角色的同时,更加注重音乐本身的历史沿革、风格变异以至于它的审美特征。美国民族音乐学的奠基人西格尔(C.Seeger)一生追求包纳整体音乐学的统一场论(unified theory of musicology),这种理想看来正在趋于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