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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养犬办收千万管理费 被指“不办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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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14:4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州养犬办“重收费,轻管理”,被人质疑,面对日益严重的狗患,众多市民对目前犬只管理状况表示严重不满。

昨天,本报在A16版刊发《“养犬办”被指只管收钱不管事》一稿后,引起了众多网友和市民的强烈共鸣,不少民众发帖、打电话要求撤销“只收狗钱,不办狗事”的“养犬办”,要求有关政府机关改变管狗目的,不要把办狗证当成敛财手段。

有市民依据有关法规,正式向郑州市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公开1270万元养狗管理费的去向。

□记者 黄普磊 蔡君彦/文 首席记者 张鸿飞/图

网友:“养犬办=打狗办=敛财办”

“要求养犬办财务公开。”“强烈建议撤销养犬办!收费高,不办实事!早点撤了好!”昨天,不少读者致电本报、在大河论坛发帖留言,表示对“养犬办”的强烈不满。

昨天,市民杨女士专门打来电话。据介绍,早在2007年10月1日郑州市开始办理养犬证的第一天,她就带着爱犬登记办证,同时为狗狗注射了狂犬疫苗。“狂犬疫苗的有效期是1年,可不知道为啥,他们把第二年注射疫苗的时间安排在10月20日,错后了20天,这期间万一出问题怎么办?作为政府专门设的管理部门,安全问题不是他们该充分考虑的吗?”杨女士说,当时,这种“疏漏”让她左右为难,不知道该不该自行带狗狗去打疫苗,她打电话到养犬办询问,工作人员也说不清楚。

“我们交了钱,养犬办给我们发的狗链子却根本不能用。”杨女士还告诉记者,因为她家养的犬只体型较小,较大狗链子戴上就掉,根本没有办法使用,但养犬办的人根本不管这个问题,今年年审时发的链子仍然只有一个型号。“养犬办的人说,只要年审了戴不戴链子都行!”

网友“乡村音乐”发帖说,养犬办收取的只是守法养狗人的钱,增加的只是守法人的成本,违法养狗却没人管,违法成本太低。“看看金水区张寨南街八栋楼社区就知道了,社区每天早6点、晚6点有多少狗在社区闲逛!到处是狗屎、狗毛、狗叫声,尤其是经常有狗叫声响彻整夜。这一切有谁前去管过?”

网友cherry发帖说,纳税人养活行政人员,行政管理的根本目的应该是为老百姓服务,而不是借机敛财,任何一个纳税人都有权知道1270万元养狗管理费怎么花了!养犬办、财政局避而不答不能不让人怀疑其中的猫腻。一位大河网友评论说:“养犬办=打狗办=敛财办??该是晒账的时候了!看看1270万元都用到什么地方了,那可是老百姓交的血汗钱!”

“政府部门‘盈利式’管理是狗患不断的根源,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而不应该让养犬办通过杀犬、办证的手段来创收!‘创收刺激执法模式’暴露出的是管理者的懒政和弱智!设置一个以敛财为目的的养犬办只会激化社会矛盾。”一位社会学家给记者打电话说。

律师:申请公开养犬管理费去向

“我已经通过郑州市政府网站提交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了,系统也提示说提交成功。”昨天下午,律师武建新对记者说。武建新本打算向郑州市政府、郑州市市政局、郑州市财政局各发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却发现只有郑州市政府网站上设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昨天中午,她以公民的身份,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填写了一份“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所需信息内容描述为: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所收取的养犬管理服务费总额及用途,要求有关政府部门能以电子邮件的方式给予回复。

“养犬本身只是一种普通的民事行为,公权不应该一律干涉,该干涉的只能是影响社会、国家利益和影响他人的不合法、不文明具体行为。”武律师说,具体到养狗方面来说,对那些影响公共场合卫生、犬吠扰民、纵犬伤人、遗弃犬只等行为,公权部门应该进行干涉,而对于那些文明养狗的市民来说,则不应该干涉过多。

武律师表示,从之前的城市限制养犬条例,到后来的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名称变了,立法宗旨也应该随之改变。如今,如何加强管理、减少直至杜绝不文明养犬行为,使得养犬者和不养犬者和谐相处,才是立法的初衷,否则,只管收钱却疏于管理,很容易重蹈覆辙,绕回到限制养犬的老路上去。

武律师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何时能给予回复?昨天下午,记者登录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拨通了网站上公布的郑州市政府办公厅的咨询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允许公开的信息范围之列,都会予以回复,时间为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

“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属于可公开的信息范围。”武律师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其中第一条就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部门向养狗市民收取管理费用,自然关系到公民的切身利益。不过,对于能否获取想要的信息,她充满期待,同时也表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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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14:4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制度的不透明,遇事不作为岂止这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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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19:5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比狗还让人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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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5 20:4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养犬办=打狗办=敛财办
借打狗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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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22:0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敛财办>养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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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22:04:17 | 显示全部楼层
许多政府机构有多种身份,但无疑敛财办的身份是他们最重要的,也是他们最在乎的,甚至是最主要身份,是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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