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881|回复: 7

教育部:坚决反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0-27 18:5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26日下午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续梅回应了近期备受关注的“有偿家教”问题,她表示,对于这种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行为我们是要坚决反对的,这是教育部一个非常鲜明的态度。

有记者问,最近媒体相继报道了有关浙江立法允许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可以说给有偿家教开了一个口子,而山东的立法规定不允许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请问教育部对此有什么看法?

续梅说,我们也注意到了相关的报道,应该说教育部对有偿家教这个问题始终非常关注。大家都知道,教师是承担着教书育人的重要的工作,有他的特殊性,和其他工作相比,确实特点也是很突出的,需要我们老师付出很大的心血,投入大量的精力才能教育好孩子。我们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从全国的范围来讲,中小学教师是有1000多万,我们绝大多数教师应该都是兢兢业业、爱生如子,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我们经常被这些普通老师的事迹所感动,看似平凡,但是却能从中体会到老师的伟大。

续梅称,像刚才这位记者提到的,在极少数教师身上还存在着一种情况,就是上课该讲的内容可能不讲,要放到课后有偿家教的时候去讲,甚至于有一些极个别老师利用职务方便组织学生去进行有偿家教,以此来谋取一些利益,我想这样的行为肯定是影响了我们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也违背了教育的宗旨,也影响了教师的职业形象。


续梅表示,这种行为、这种现象,不但是广大的家长、社会所不能接受的,也是我们广大的教师所不能容忍的。所以对于这种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行为我们是要坚决反对的,这是教育部一个非常鲜明的态度。

续梅说,去年秋季开学的时候9月份,教育部会同相关的部门出台过一个规定,就是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当时媒体也做过比较充分的报道。这其中也有很明确的规定,就是要求广大老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这是一个非常明确的要求。我们也要求各地要把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贯彻实施好,同时各地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依据一定的法律法规,遵循教育规律,包括我们教师的职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关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7 19:4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无效,呵呵,私下进行的事情谁告发?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7 19: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望子成龙的心理,也提供了有偿家教的市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7 21: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楼(疏影淡然) 的帖子

就是,教师也要养家糊口呀!

只要有需求,收费合理的,就不该管得太紧。前提是在职教师要保证本职工作不受影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8 07:2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时,使用的手段有违道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8 08: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教育部的态度:坚决反对。多么苍白无力,一个口号罢了!为什么不制定相关规章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呢?!
现在国家给予教师的待遇已经很高了,教师不存在养不了家糊不了口的问题,但为什么这些事还屡禁不止呢?关键是教师素质和道德的缺乏,一切向钱看,这已经形成了一股风气,想刹已经刹不住了!
归根结底,还是一个教育体制的问题。在中国,教育已经是一种产业了,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这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8 10: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教育是个大产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8 10:26: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反对有偿家教,疏导得当比外面民营培训机构比比皆是价格高高在上要好点..
一切正当合法的生财比贪就好许多,至少是用劳动换取.

老师也够辛苦的,起得早睡得晚,尤其高中老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漫天雪文学论坛 ( 皖ICP备20001937 )

GMT+8, 2024-12-27 16:12 , Processed in 0.085327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