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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爱与性爱应区别对待 / 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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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1 16: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不久,看到一则报道,说一位二十多岁的女子,抱着自己不满周岁的孩子跳楼自杀了,原因是她偶然进家时看到自己的丈夫正与一位女子在床上做爱,受不了这种刺激和打击,干脆一死了之。

  这就是把情爱和性爱搅和在一起导致的悲剧。

1994年我在非洲某国的宾卡地区工作时问过一妙龄女子,这位女子已结婚,她是其丈夫的第3位妻子,与另两位妻子同住一个院子,我问:“当你看到自己的丈夫与另外一位妻子做爱时,你有什么感受?”她说:“我会欣赏他们做爱。”

这就是把情爱和性爱区别对待而诞生的喜剧。

情爱是精神和心灵的一种需要和满足,性爱是生理的一种需要和满足。情爱可以与性爱相结合,也可以与性爱相分离,但性爱完全可以没有情爱而单独存在。有情爱的双方不论相距多么遥远,相隔多久,即使很久没有性爱生活,依然会相互思念,相互关心问候,因为情爱满足精神和心灵的需要,但性爱不同,性爱一旦产生距离,双方一旦分开,性爱就消失,因为性爱需要双方肢体器官接触,双方肢体器官一旦分离,性爱就无法诞生。

情人之间可以没有性爱,但必须有情爱。

妓女与嫖客之间可以没有情爱,但必须有性爱。

情爱是长久的,性爱是短暂的,断断续续的。

情爱是情爱,性爱是性爱,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如果把情爱看成性爱,把性爱当作情爱,必然会有痛苦产生。

一个人,可以与许多异性保持情爱关系,也可以与许多异性发生性爱关系,性爱不会与情爱发生冲突,情爱也不会与性爱发生冲突,只有把两者混为一谈时,情爱与性爱才会发生冲突。

比如,一对恩爱夫妻,当妻子看到丈夫与另一异性发生性爱,或当丈夫看到妻子与另一异性发生性爱关系,这时,如果以欣赏的姿态去看待,那么,夫妻之间就不会发生冲突,恩爱依旧,如果以为遇到了情敌,非要“一哭二闹三上吊,”“一骂二打三动刀,”那么,冲突必然会发生,就会恩断义绝,痛苦涟涟。

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明的或暗的换妻俱乐部,相互交换配偶发生性爱,发生后依旧夫妻双双牵手回家,并不影响夫妻之间的情爱关系,事实证明,情爱和性爱不是一回事,只要对情爱和性爱区别对待,天未塌,地没陷,太阳依旧从东方升起。

情况确实如此吗?谁不相信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最好标准,请不相信的人一试,怎么试呢?

可以这样试,你放手让自己热恋的一方或配偶去与别的异性发生性爱,并明确告诉他或她,“不论你与多少异性发生性爱,只要你愿意,只要你喜悦,尽管去性爱,我不会计较,我依然爱你。”当你看到他或她正在与异性做爱,不仅不要干涉打搅,还鼓励,那么,结果如何呢?

结果必然是,你所爱的人不仅不会离开你,还会更加地热爱你钟情你,把你当作他或她终生最好的知音。谁会离开给予自己自由的地方和人呢?除非傻子。

这就是说,情爱和性爱完全可以区别对待。

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当自己所爱的人一旦与另一位异性发生性爱时,确实会发生离开原爱者的危险,问题出在哪里呢?

问题出在,一是文化环境所迫,比如法律,比如所谓的道德观念,比如周围人们的谴责和打击;二是原爱者的嫉妒愤怒和不理解;三是与之发生性爱者的强迫和威胁;四是他或他早已厌恶了原爱者。如果没有这四个因素的桎梏和制约,他或她绝对不会离开原爱者,就不会“私奔”,不会“跟第三者跑了。”因为情爱与性爱有本质的不同,性爱绝对不会影响情爱,情爱也不会影响性爱。如果这种情况下依然“私奔”“跑”了,我会祝贺你,你应该庆幸,这种没脑子的糊涂虫留在身边有何用?

哪个嫖客离开妓女后不再回家?有吗?

老古人早已发现,“食色,性也。”请注意,有人把“食”和“色”分开来理解,认为吃和喜欢美色是人的本性,这样理解不准确,准确的理解是“食色”,这里“食”的意思不是指“吃”食物,而是“过”的意思,“食色”的含义是说“过性生活,”也就是说,过性生活是人的天性使然,进一步说,性爱是人的天性。既然性爱是天性,那么,就应该让天性像花儿那样尽情绽放,这不会影响花的娇艳,不会对情爱产生伤害。

有人说“我就不喜欢性爱。”我说你在撒谎,在自欺欺人。你不是不喜欢性爱,而是压抑了自己的天性,或者是迫于道德压力成了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伪娘子。

有人问“和尚尼姑”没有性爱不是挺好吗?这不说明性爱不是天性吗?”

这不是天性使然,也不是挺好,这是天性被压抑的极端表现,是生理和心理被严重扭曲的象征。“山下的女人”或“山上的男人”绝对不是“老虎”,真正的老虎不在山下,也不在山上,而是在自己的心里,在自己的意识里。

学过“达摩祖师血脉论”的人知道,“佛即性,”“性即佛,”完全按照天性生活,就是佛,违背天性生活,就是魔。“食色,性也。”“食色”,就是佛也。

人,既要情爱,也要性爱,可以把情爱和性爱高度融合在一起,也可以把情爱和性爱区别开来。情爱好比是欣赏艺术品,性爱好比是吃饭,可以边吃饭边欣赏艺术品,也可以只欣赏艺术品,或只吃饭。

有许多人读了我写的《当你拥有一百位情人时不得不成仙》后,立马攻击生命禅院在聚众淫乱,是在乱交,这也是把情爱和性爱混为一谈后的错误理解和想象,谁说情人之间一定要发生性爱关系?情人之间首先拥有的是情爱,完全可以没有性爱,唯有把性爱当作情爱的混蛋才会想象出淫乱来。一说到情爱,首先想象到的就是“脐下三寸”处的那点事,这叫没品位,没教养,没境界,没修为。

历史上,包括现在,这世上戴“绿帽子”的男子或穿“绿裙子”的女子有多少?数不清,这些人内心凄楚,痛苦不堪,愁眉紧锁,内恨难消,愤怒不已,有苦难言,其实,“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只要把情爱和性爱区别开来,则伤痛自销。

当然,镶嵌在意识中的传统价值观不是那么容易消除的,这需要转识,而转识首先需要转换思维,转换思维需要提升认识,这需要时间。但是,也有一个快捷法门,那就是与给自己戴“绿帽子”或穿“绿裙子”的人脱离关系,当然,千丝万缕的关系让人无法一下子脱离关系,最好的办法是夫妻双双成为禅院草进入生命禅院的第二家园,过全新的生活,这样,“新仇旧恨”全解,“绿帽子”“绿裙子”烟消云散。

愿人人都有丰富的情爱生活,而将性爱生活看作过眼云烟。




2009/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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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1 16: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楼主(雪莲花) 的帖子

“  前不久,看到一则报道,说一位二十多岁的女子,抱着自己不满周岁的孩子跳楼自杀了,原因是她偶然进家时看到自己的丈夫正与一位女子在床上做爱,受不了这种刺激和打击,干脆一死了之。

  这就是把情爱和性爱搅和在一起导致的悲剧”
×××××××

情爱和性爱搅和?用这结论给事件定性,俺不认同。前些天楼主的文章咋说来的?---××与什么什么还有什么无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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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1 20: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楼主(雪莲花) 的帖子

一个精神病人从医院里跑出来说,自己没有病,别人劝他还是回医院吧,可他自己打心眼里相信自己是不会有病的,有病的都是劝他的人。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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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2 08: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活中真正能做到如此洒脱的人,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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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2 08:42: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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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2 14:5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们,灵活再灵活,融汇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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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2 15: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5楼(雪莲花) 的帖子

物极必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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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2 15: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春秋战国时有这么一则故事,楚王在一次宫廷宴会上让自己的爱姬出来给将士们斟酒,忽然风起,把烛火吹灭了,等再把烛火点上时,爱姬向楚王诉说刚才黑灯瞎火时有个将领轻薄自己,不过她已经拔下了该人头盔上的缨,只要看看谁头盔上的缨没了就可以把这个人捉出来。可是楚王没有这么做,而是喊大家都把头盔取下把缨摘了,然后尽兴而归。不久,在楚国与晋国发生的一场大战中,楚王身陷敌阵,命在危急,是一名将领不顾性命冲入敌阵将楚王救出,后来楚王要赏赐于他,这名将领不要任何赏赐,只说了自己就是当初那名酒后轻薄大王爱姬的人。

这个故事其中的意思很多,有男权思想,有女人如衣服,有统御之术,也有跟楼主的主贴沾了一点边。不过,楚王可没有站在旁边欣赏或者追问细节,这可又不一样。像楼主说的看到爱人跟他人性爱,能做到在旁边欣赏并递卫生纸安全套的境界,呵呵,那不是一般的境界,更不是情圣,那是性圣。
最好的做法,一顶绿帽子岂能压死大丈夫,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们去吧,关上门,免得侵犯人家隐私,回头再心平气和地商量是继续过呢,还是分手,夫妻做不成,友情亲情总还在。

性爱与情爱,毕竟人已经不是普通动物了,文明与进步既带来快乐欢娱也带来束缚,想要不受束缚,又要享受欢娱,这是利己主义者的选择,这更不是什么想通与宽容,这是极端利己主义者为自己的行为找的借口。如果真的追求本性回归,你大可离开现代文明回到深山老林里,做一个天体性爱自由者,做个彻底的本能主义者,否则就不要既穿上了现代文明的衣服,使用了现代文明安全套的束缚,又要享受原始本能的性爱,这也太有点虚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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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2 15: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秦王政于2009-10-22 15:13发表的  :
我记得春秋战国时有这么一则故事,楚王在一次宫廷宴会上让自己的爱姬出来给将士们斟酒,忽然风起,把烛火吹灭了,等再把烛火点上时,爱姬向楚王诉说刚才黑灯瞎火时有个将领轻薄自己,不过她已经拔下了该人头盔上的缨,只要看看谁头盔上的缨没了就可以把这个人捉出来。可是楚王没有这么做,而是喊大家都把头盔取下把缨摘了,然后尽兴而归。不久,在楚国与晋国发生的一场大战中,楚王身陷敌阵,命在危急,是一名将领不顾性命冲入敌阵将楚王救出,后来楚王要赏赐于他,这名将领不要任何赏赐,只说了自己就是当初那名酒后轻薄大王爱姬的人。

这个故事其中的意思很多,有男权思想,有女人如衣服,有统御之术,也有跟楼主的主贴沾了一点边。不过,楚王可没有站在旁边欣赏或者追问细节,这可又不一样。像楼主说的看到爱人跟他人性爱,能做到在旁边欣赏并递卫生纸安全套的境界,呵呵,那不是一般的境界,更不是情圣,那是性圣。
最好的做法,一顶绿帽子岂能压死大丈夫,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们去吧,关上门,免得侵犯人家隐私,回头再心平气和地商量是继续过呢,还是分手,夫妻做不成,友情亲情总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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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6 00: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7楼(秦王政) 的帖子

朋友,这两天时间较忙,固没及时回贴.

首先谢谢你参与讨论,我只想说咱们不能像瞎子摸大象!

这篇文章中哪有有文明字眼?在我看来,这是很正常不过的.

在生活中我也许比文明还要文明,这你也许不信,但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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