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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化作千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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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 01:3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他已经离开多年,可以想象,早已是徒留尸骨而精魂不复。
  我曾想刨开那坟墓,重新收殓之后,安放到本应去的地方。
  
  某夜醉酒,忽而顾念十数年前往事,电联母亲時抚桌大恸道:早知我就是跑上十数里路,也会把那烟给他买回来,何况小店近在咫尺。
  是時,表姐大婚,入夜,醉酒过后差我去帮他买包烟。我盯着电视,以太晚、太黑为由,冷言拒绝。
  他大怒,进而咒骂:你丧尽天良,老子当初背你背少了还是抱你抱少了,甚而不慎抱坠時为了给你垫底,差点儿摔死在桌下。
  我的心思在电视上,任其骂天骂地,竟也能悠然自若、充耳不闻。
  最后,他自己踉跄着去买烟。
  
  次日我临行,他依旧喝醉,斜倒于沙发喃喃自语:不要怪公公,公公一时之气,不要怪我……
  
  母亲在电话里少许沉默过后,淡淡道:在生時,你见他烂醉模样,心生鄙视与轻蔑,如今死去多年才来怀念,已无必要了吧。
  轻轻一言,令我瞬时咬紧牙关啜泣,终是噤若寒蝉。
  
  20后生人,曾是风流倜傥,诸君瞩目;三教九流,莫非朋友。
  初,父母先后早逝,鳏寡孤独,早早便占一份時,尚不足十四岁。
  兄嗜鸦片,云雾人生,早已无谓悲喜;彼时的他尚不会饮酒,独自匿于老屋,沉默三天后,狂奔一老秀才处索了支壮毫。家里有墨,楼上楼下辗转间,留了忠、孝、临、敏四个大字。
  如今只剩一字,楼下正堂侧壁处:孝。
  墨迹已斑驳,然王氏的路子依旧可观可鉴,妙手孤命,撼人心魄。
  
  恃才傲物,聪慧如他的人,大多深谙姻缘可定身、齐家的道理。故而多为早婚。
  前人生得娇俏、乖巧。可惜里子单薄,终是为他生下一儿一女过后,再难以为继。
  一日夫妻百日恩的老话儿终还是抵不过“平淡夫妻百事哀”的命数,恩爱一场,离散一朝。
  
  后者便是我至亲了。
  二人分别于应“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军!”之号召与未成行后从教之历程中相识相知。
  他姻缘再续。然都是才气纵横、饱阅万卷之人,而后一生的日子并不顺畅,大多在吵闹与妥协中度过。
  但是,他如此爱她。不爱也难。老婆子八十岁归集天堂,临走前一年,站着对我训话時,虽已病入膏肓、鬓发散乱、犹似飘雪,却也未见驼背弯腰——个头比我还高。
  当地国立女子中学首届毕业生,虽一生终老乡里,依旧卓尔不群。同龄老太太,比她过得差的自然不提,比她过得好的,数日子都靠看晴天里的太阳,而她不。侍奉她的,是那款手动上发条的春兰表,一辈子就用了三只。如今最后那只还在,做工之精细依稀可感,可惜,已无法运作,随她的生命那般,弃了时间,归于永寂。
  
  母亲是个极孝而念家之人。他在世時,但逢大小节日,总会引我归去。
  先,是负一个揽一个;后来,揽一个牵一个……终于,轮到我与弟用车载她,徐徐北归。
  少时归去,偶有与他一起看电视的经历。与之抢台,说我要看打架的。适逢甲A赛,他和颜悦色,循循善诱道:打架的天天有,抓(音,即踢之义)皮球的过了便没。
  我一时郁郁,斜望着屋顶默不作声。他便走过来,如我尚是婴孩那般摸摸脑袋讲:要不……公公给你“米米”,去桃姐家代销店买酸梅粉……要不,多给你点儿,外加果丹皮儿?
  他赢了。
  
  渐入晚年,无事且清贫,有于市场经济洪流中一夜暴富的所谓亲戚,介绍老两口去看管电子游戏室。
  暑假——老父手高眼高心更高,终是一事无成——到头来还得靠母亲忙于一家生计。疏于照管,便将我送至他处。
  其间,街机经典小飞侠(又名《铁钩船长》)、快三(又名《恐龙保卫战》)、街霸等等,皆是他手把手给教授的。
  假期完结,回到乡里后,一时坊间无敌手,声名大噪,粉丝众多。
  
  一日,有个玩麻将机的主与他发生争执,他三言两语便将对方轰出门去,对方阴阳怪气道:人老了,要栽花,别栽刺儿。老婆子在旁侧无针对性地劝解:都是来玩,别扫了兴致;你刷你的牙,少说几句。终是有涵养的人,也不排除有担心他吃亏之嫌,毕竟对方身强力壮,又是市井野民。
  时值清晨,正在刷牙,一听,苍颜大怒,视老婆子于无物,三两步追出门去:老子他妈给你栽什么刺了今天?
  一杯漱口水就泼到对方脸上,没完,回身还要操家伙。
  结果对方边骂骂咧咧“疯老头,早死吧你”边悻悻速离。
  公乃良人呐,令人振奋,教人怀念。对方所惧恐非公之躯体、力量,终还是潺于君之言辞与气质吧——尽管老去了呢。
  幼不更事真教人羞耻,不说当下,即便时值再大点儿,老子不当日当时把那人送进州一医院我就此便叫月明時秦。
  
  命运不会偏爱任性的人,可惜,大才者,总是任性。
  烟酒一生,终于到了偿还的时候。一日有感微恙,以为此生总有所谓神灵护佑,草草在集市上的小诊所领了几副药便回。
  结果,瞬时严重。危难间,不得已,直接去州一医院——整个川南最好之治愈所——一查,大限来临。
  然他却不知,开腔、引流,忽感妥帖少许,竟天真对母亲道:哈哈,这个管用,看来痊愈在即……
  
  母亲昨日电联時劝诫我:我早已不求你此生有多大本领,多华彩之前途,只求你安然度日,莫葬身于非常,以得善终——少喝酒。
  我说,我知晓,且哪儿会,我虽生活低贱,命却硬得很,如行迹与市井之虫蟊、地鼠,定当长命百岁。
  心想母亲会训斥,毕竟逆了她真意。
  结果没有,她浅浅道:当日你外公似孩童般笑言自己即将痊愈時,我心如刀绞,却还是要强颜欢笑,慰之周全,他一生恃才放旷,眼里空无一物,以至于死到临头都浑然不知。
  闻罢,我双目瞬时激涨,难再复言。
  
  然而,他终究是他,敏灵如少。虽然母亲、院方极力周全、隐瞒,没过几日他还是觉察——不,洞悉了真相。再者,毕竟你眼睁睁看着有异样组织物从引流管不断流出……
  写到这里,我确实有些手颤,他这一生怕过什么?从来没有。但彼时彼刻,神情淡然自若如他,谁知道有多无助。
  
  很快,他对母亲淡淡道:晓妮,我们回去吧。
  母亲心中大恸,她太了解她父亲;她终于明了,他已知道真相。母亲装作没听见他的话,继而用少有的、不太客气的语调唤喊:护士、护士,再输氨基酸,要快,快点!
  他沉默。很快,护士来了。
  
  第二天,他笑着对母亲说:我已心满意足,你如此有心,胜过他们(别个子女);只是,于这副身骨,本就是在浪费,所以不要再百费周章了。
  母亲强忍泪水,安慰道:什么都试试,好了再说。
  结果,他怒了。
  他说:马上,去办出院手续,否则即便你们日夜守着我,也有睡着的时候,等你们睡着了,我就下去。
  病房在十一楼。
  
  我与他,自表姐结婚之后,便几乎再没相见过,直到他病入膏肓時,来市区检查,适逢我在,迎了扶他行走。一时疏忽不够体恤——我步子太快,他的脸瞬间就通红通红的,最后难耐苦痛仍傲然道:稍,稍等一等……
  
  母亲最终答应了他的要求。结果,归家三日未到,他走了。
  
  走之前,以孱弱之躯跪在老婆子面前讲:原谅他,他是我们的儿子,小儿子。
  他生前风华无限,诸所服之众,后来大多都成了一方大神或小吏。某年,舅舅与他起争执,小吏不问青红皂白,上去就是一耳光:你敢对老师不孝?!
  
  舅舅自此到终,未叫过他一声父亲。
  只是,前两年,我与舅舅畅饮,他喝多了,红目、大戚而喟然道:这世上数谁有本事?你公公。
  公,可知闻?君心可安了。
  
  当时,老婆子含泪直点头,说:你起来,你给我起来。
  最终,他没能自己起来,是母亲扶起来的。
  终言:好呐,一切都好了……
  死在了母亲怀里。
  
  后来。
  我要求打开他旧居室。
  浏览众物,所剩无几,一本汉版《约翰.克利斯朵夫》,一本《雁儿在林梢》。其实远不止这些,但皆被他们遗落甚至销毁了。
  如今千人万人,来来往往,却长时难觅足以对话、畅言之人時方知觉,当初所面临的,是多么巨大的损失。
  
  母亲曾泪言:你公公,走得太早了,怎么才七十岁……
  抱憾、痛惜之情时时在耳,尤为蚀心。
  依稀昨日。
  不复当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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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 18: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语言洗练,有丰富的故事情节,是篇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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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 20: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音乐荡气回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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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 09:5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叙事有节制,抒情不刻意,不过分。但是读着读着让人不由潸然涕下。

明月不亏是情感表达的高手。大家可以从中学到叙事抒情的技巧。

问好明月,双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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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8 20: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欣赏,问好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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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10: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字大抵是真性情的表露,娓娓叙来,不禁跟着眼眶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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