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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10: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是2011年的9月3日,星期六,下午17:16分,在我拿起手机确定日期的时候,时间又过去了一分钟。我坐在这里,面朝着太阳落山的方向,阳光被一层厚厚的咖啡色窗帘遮挡在外,我把空调关掉,然后愣愣地看着桌面上的东西:一副穿了还没有洗的newbra,一只新口红,两只办公室的黑色水笔,一个叫做UBT的计算器,一张房屋中介的名片,一张集美酒店的宣传单,几把莫名其妙的钥匙,一根纠结在一起的黑色橡皮筋,一大摞不知道哪里来的白纸,两块咖啡巧克力。在我的目光移回屏幕之前,我又看了一眼巧克力,想着要不要干脆全部吃掉好了。

  前两天搬进来这个新租的房子,朝西晒,晚上睡觉感觉特别温暖,我喜欢热气腾腾的房间,觉得离太阳近,离太阳近,就离安全感近,我想起有一天凌晨Jerry在电话里对我说,他爱把冰箱装得满满的,一缺什么东西就马上补齐,说因为缺乏安全感,我跟他恰恰相反,我不喜欢身边有太多的东西,有食物,我会想办法尽快全部吃完,定期清理自己的裙子和鞋子,垃圾跟杂物都会大堆大堆地及时扔掉,因为我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在一个地方呆太久,对于一个经常需要搬迁的人,东西,总是越少越好。

  透过客厅尽头的玻璃,看得见隔壁家厨房开着的小窗户,有一块脏兮兮的菜板放在那里,没看见有人做饭。对门没有人住,至少现在没听到任何响动,左边走廊尽头住着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骑单车上下班,总在我按电梯的时候出现,说谢谢的时候用普通话,右边几扇门都紧闭,最右边的门口放着一碗吃剩的碗面,我去晾衣服的时候经过那儿,往里面弹了个烟头,三天了,还没有清理,汤面上的油开始冒出酸腐的白沫。晾衣服的地方,是走廊尽头的露台,那里竖着一张铁架子床,我把衣架挂在铁床的栏杆上,衣服在阳光里散发着好闻的洗衣皂的味道,我站在那里,望着生锈的床架,想着以前在这床架上睡过的人,现在都去了哪里,如果东西会说话,这个床架一定能讲出很好的故事,我踢踏着拖鞋回到屋子里,把带着毛绒垫子的圈椅拖到卫生间用洗衣粉猛刷了一遍,然后拖它去露台,一遍滴水一边跟床架一起晒太阳。

  前天我去晾衣服的时候,电梯间里冲出来一条辨不出种类的大狗,对着我狂吠同时扑上来咬我,这畜生吓得我浑身一激灵外加反射性腿软,狗的主人望着我哈哈大笑。世间的诅咒就是这样顺理成章地产生了吧,这栋楼的顶层是锁着的,上不去天台,我想起S看完《纸箱子》之后跟我抱怨,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开放的屋顶天台啊,但蹲在那里看看旋转的楼梯也蛮有意思的,心想,从楼梯中间环绕的几何中心掉下去,也会死得脑浆四溅血肉横飞吧。

  找师傅来通厨房的下水管,跟物业站在门口说话。我说,你姓什么?他说,姓李。我说,小李,你做什么工作的?他说,保安。我说,你老家在哪里啊?他说,绵阳。我说,绵阳好,城市小,干净,梧桐跟柳树好多。他说,那你去不?我说,不去。聊到这里,是相互递烟的点儿,但手上没有烟,于是交谈继续不下去。我不断意识到自己不能跟陌生人聊天这个问题,于是我反射性地要去跟陌生人说话,就像是丛林里被流弹击中小腿的士兵不断地踢腿来确保神经的知觉,用间隔的疼痛来确定生还的可能。

  夜里,我站在走廊尽头的小露台上,能看到很远,黑色背景下,借着黄色的路灯看得见对面楼顶有人种的花花草草,海棠跟葡萄,还有丝瓜和四季豆,也看得见晾晒的五颜六色的衣服裤衩,无论哪个城市,在九月热浪氤氲的秋夜里,看起来都带着一些妩媚和温情。如果我从一个男人身边离开,他不会做任何事情来挽留我,可城市跟男人最大的不同是,它会完全入侵你的每条神经和每个细胞,在你和这个城市相遇的那一瞬间,它已经在使尽浑身解数来挽留你了,用清晨的薄雾,用昏黄的夜灯,用熟悉的街巷,用热辣的食物,用软糯的方言,用永远塞满人的公车,用呼啸而过的地铁,用公园,用美术馆,用写字楼,用便利店,用甜蜜,用欢乐,用幸运,用奇迹,用痛苦,用灾难,用绝望,用苦涩,用一切的一切,扎根在经过这个城市的每个人的心里。

  我想起梁朝伟跪在在溢满水的地板上,把毛巾一次次提起来,把毛巾上的水绞在桶里,这场景既冷淡又痛苦。我分分秒秒都和无数的人擦肩而过,可我经过的城市却远不如我一分钟内看到的人多,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忘记了许多人,却一直会记得那个城。一座城市要是悲伤起来,比一间屋子的哭泣还要严重很多,没有雨没有风没有高温,只是沉默,树叶和窗帘都是静止的,汗顺着我的背一直流到大腿,一直在等雨,强迫症似地按着遥控器白色的换台按钮收看每个电视台的天气预报,同时我又不希望雨这么快就来,我喜欢等待的那个过程,艰辛担负着期待,期待又负荷着兴奋,像是毒瘾发作前的一阵干呕,让人又爽又痛,又痛又爽。

  我也许会忘记他的脸,忘记他说话的样子,忘记所有我和他之间所有的往事,快乐的,安宁的,激烈的,平和的,悲伤的,绝望的,淡漠的,也许我都会不记得了,或者在很多年之后我连他的名字都想不起来了。可我依旧会记得这个城市,记得我到这个城市的头一天,是夏天,在黄昏抵达,那天晚上我喝了一碗白米粥,第一份正式的工作也是在这里,我人生中有近九年的时间,大部分都在这个城市度过。现在是18:25分,外面的光线开始变暗,我把自己放平,躺在床上,紧贴着凉席,想着自己现在就快要过世,这生前短暂的几小时,我会想要看到谁的脸,脑海里出现了不多的几个人,于是确定这些就是我最在乎的人了。可我也想看到我的城市,我生活过的和路过的许许多多的城市,它们是不会抬起腿来到我的面前的吧,它们也不会像电影一样在我眼前反复播放属于它们的黎明黄昏,属于它们的暴雨和烈日,属于它们的每一次摧毁和重建,想到这里,我忽然感觉心酸,我还是不明白自己,是因为一个人而爱一个城,还是因为一个城而爱一个人。

  摊开手心,看光线在手掌上越移越远,直到整个手掌都渐渐埋没在了阴影里。把手掌紧紧地握起来,时间是什么,感情是什么,是这手心里空洞寂寞又永远抓不住的东西吗。闭上眼睛来哭,吞回所有的泪水,像是深海的鲸鱼,除了呼吸,不发出一点声音在独自一人的黄昏,在心最深和最浅的地方,慢慢地吐出再见两个字,对自己,对他,对这个城市。

  一千八百零三十五天。
  做过最多的事是做爱和争吵。
  为我打过一次架。
  有过一个还未成形的孩子。
  出去旅行过一次。
  去KTV唱歌一次。
  买过一对Tiffany的戒指,吵架扔掉了。

  2006年7月19号-------2011年7月29号

  我和你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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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11: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城市总有许多令人难忘的记忆,无论是人或是事,无论是幸福抑或是痛苦。

我们经历过的人生都与坏境分不开,这就是所谓的适者生存法则吧。

白如,好好地爱自已吧,为你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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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16:5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不经历过痛苦,就不是真正的人生,我们都在经历中找到自已的定位。

世上的路千万条,相信有一条是属于自已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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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19:5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动的是作者把自己很坦诚地交给了文字,允许我们大家相信是没有遇到对的那个人是吧?你的幸福会在某个地方与你一样的执着地等待着!  欣赏你的文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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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21:27:03 | 显示全部楼层
缕缕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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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8 15: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楼顶上坐着的人我好担心,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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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8 15:3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楼(雪格格) 的帖子

会的,一直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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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8 15: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楼(楚楚) 的帖子

谢谢楚楚,我在自己的路上踏踏实实地走,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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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8 15:3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楼(老歌牧童) 的帖子

谢谢牧童,每个人都得找到一个出口不是?我想我的出口是文字的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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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8 15:3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4楼(尽唱松劲观水色) 的帖子

哪儿来的阳光,哈哈哈哈,不过我能自己生产点儿阳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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