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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 没谱 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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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1 08: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离谱 没谱 不靠谱

文:白马非马

网络时代,我们认知了许多新鲜词汇,也使得一些本来不是新词汇,只是在一些地区小范围使用惯了的词汇变得时尚起来,也算是一种老树新花罢。这几年,类似的词汇轮番上演,你方唱罢我登场,比如冏啦,雷啦,潮啦,给力啦,神马与浮云啦,等等等等,不一而足,让我们见识了网络的巨大影响力。管他谁谁谁,即便从不上网的人,如今也难免一不留神,类似的字眼就顺嘴溜达出来。

据笔者观察,最近的流行词汇是本文标题上的三个词汇,尤其不靠谱,似乎应用十分广泛。那么这三个词汇怎么解释呢,今日闲来无事,姑且顺嘴胡诌一番,对了就对了,不对,也顶多落一个不靠谱而已。

离谱,就是过于怪异,让人感觉一如天方夜谭。比如,近日网络曝光了一件离奇案件。一个被判死刑、并已经被执行了八九年的人,突然被证实根本没死,反而娶妻生子并一直在外地打工。而且,最终证实了,这个人也并不是被徇私枉法而放出来的,确实真的枪毙了一个人,那个人也确实是抢劫伤人罪有应得。只是,那个人从被捕获就一直用着这个人的名字,并且,最终也是顶着这位无辜者的名字被依法执行了死刑。这个案例,足以说明什么叫做离谱。

不靠谱的还是这个案例,公安局抓住罪犯(好像现在都称为犯罪嫌疑人)审问,罪犯冒用自己表哥的身份进行了交代,公安局便认为罪犯俨然已经供认不讳,便不去核实,更不再深究,乃至该犯本来的杀人在逃竟也逃过了公安的火眼金睛。检察院,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信息,对罪犯以错误的身份提起公诉。然后当然是进入司法程序,法院依法判决,最后是以错误的身份对罪犯执行了死刑。这个案件非常富有戏剧性,公检法三家最终都犯下了相同的错误,让人啼笑皆非,可以说,整个就是一个不靠谱,乃至让笔者以为那位曝出此案的记者不是在纪实,而是在编排故事、写小说。

更为离奇的是,罪犯在犯下杀人罪之后,还曾写信检举过他的一位同学,说是两人为了比胆量,酒后共同杀死了一位朋友。并说自己已经无颜生存于世,准备跳江或仰药自尽。警察叔叔居然信以为真,虽然也对这位罪犯发出了通缉令,但也就作罢,大约他们认为罪犯既然主动检举同案犯,肯定会非常诚实地履行自尽的诺言罢。但是,根据罪犯的检举信,他们真的抓住了罪犯的朋友,可能是因为刑讯逼供的缘故,那朋友招了,被判无期。但是,送入监狱后却不再继续配合,而是一直喊冤,甚至把狱方为他争取到的减刑为20年的通知当场撕毁,声称自己的心已经死了,但求改判死刑。而且,他的父亲已经含恨因脑出血辞世,他的母亲也已年迈,他不希望母亲再为他的案子继续奔波。如今,那位杀人抢劫的罪犯早已伏法多年,致使这位疑似杀人的倒霉蛋到底弄了个死无对证,案情无法大白。到底该如何处置,记者采访的时候,官方只好顾左右而言他。放说不清,继续关也似乎道理不够充分,这就是所谓没谱。

正所谓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近年来,冤案、错案层出不穷,我们当然不能质疑执法机构的能力,一是我们没有权利,二是人家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口太多,案件太多,谁能保证不犯错呢?所以,该原谅的时候,还是要原谅。即便太祖曾经把杀人与割韭菜进行过对比,认为头一旦割下去,是不会像韭菜一样再长一茬的。然而,那便如何?控制人口数量,提升人口素质也许才是最重要的罢。所以,笔者只好大声疾呼:基本国策不能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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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1 08: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明公安破案手段、水平不高。检查机关的公诉人员是木头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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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1 08: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淡云孤雁于2011-09-21 08:28发表的  :
  说明公安破案手段、水平不高。检查机关的公诉人员是木头脑袋。
人家可是立马就破案了,迅速就执行了。发生在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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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2 22: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命问题上太不认真了,尤其是乱世时代,没把一条人命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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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8 20:4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秦王政于2011-09-22 22:35发表的 :
人命问题上太不认真了,尤其是乱世时代,没把一条人命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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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9 10:5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秦王政于2011-09-22 22:35发表的  :
人命问题上太不认真了,尤其是乱世时代,没把一条人命当回事
人太多了,真不值钱,物以稀为贵啊,赫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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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9 10:5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宁馨于2011-09-28 20:47发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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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与美女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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