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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丈夫捉奸在床,逼第三者付20万元包养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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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 19:3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张洪现年30岁,是高淳县一个普通农民。一年多以前,他察觉到,妻子跟同村的李强关系暧昧,于是暗中调查妻子的行踪,想把二人抓个正着。张洪事后交代,妻子出轨给自己心理上造成伤害,所以一定要想法让自己不吃亏,至少要弄点补偿才行。去年9月的一天,他等待的机会来了。

这天下午,妻子找了个借口出门,张洪悄悄跟踪。没多久,张洪看到,妻子和李强双双进入了一家宾馆。他压住心中的怒火,认为这次肯定能捉奸在床了,便召集了几个本家兄弟准备行动。

张洪等人手到齐后,强行闯入宾馆房间。面对突然出现的丈夫,妻子吓得不敢说话,李强想要解释,却也找不到合适的语言。张洪怕宾馆人多,接下来的行动不方便,就将李强带至一个偏僻的路段,对李强拳打脚踢发泄怒火。李强自知理亏,也打不过对方,只好哀求:“我错了,你放过我,能做到的我一定做。”

张洪拿出纸笔,逼着李强写下两人认识的过程和现在的关系。李强只好如实写下,张洪就把白纸黑字揣进口袋作为日后的“证据”。接着,张洪开始谈条件了。但他一开口,李强顿时傻了。

张洪说:“你拿20万,把我老婆包养了,我就不再追究!”李强连连摇头:“我没钱啊。”张洪抬手就打,说:“没钱也行,让你老婆女儿陪我睡觉,也陪陪我几个兄弟。”李强连说:“不行不行。”张洪怒了:“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给你个面子,马上给我拿10万,这事就了了,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张洪本来就是冲着钱而来,双方于是开始讨价还价。最后终于达成一致,李强答应拿出4万元解决此事。

此后,张洪一伙以暴力威胁李强,先后拿到了3.8万元。

近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和敲诈勒索罪判处张洪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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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 20:05: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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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 20: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张洪比李强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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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4 00:3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搜狐小资于2009-06-03 20:49发表的  :
这个张洪比李强更坏。
不是更坏,简直就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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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5 15:4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想钱想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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