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老翁 发表于 2016-3-11 09:56:29

雪花飘落的日子

                                                                                                         雪花飘落的日子

         雪一定是前半夜开始下的,不然窗外不会积恁厚的雪。

   大清早,雪花融化的水珠在窗户上滴答滴答地响着,我躺在炕上睡眼惺忪地望一下窗外,初冬的天空更加辽远,四处飘荡的晶体在空中抖落粼粼银光。

   走在厚厚的积雪上,脚下发出劲道的咯吱声。林场的街巷里一片静谧,家家的房子都戴上了厚厚的雪帽儿,矮墩墩的,好像立刻就要猫到地底下去。这厚厚的积雪将山里人秋天忙碌的喧闹覆盖得严严实实,透不出一点声来,那喧闹只能在这积雪下面度过漫长地冬眠,待到来年开春冰雪融化,它们才像萌芽的小草一样复苏过来,又重新统治着林场的房前屋后。

   雪后初霁的太阳耀得人睁不开眼睛,偶尔走过的行人,都使劲地眯着眼睛,眼皮的周围都夹出放射状的褶儿,让人感觉笑眯眯的,寒暄起来也比往日热情得多。人们好似一夜之间就失去了往日忙碌的匆色,走在雪地上显得悠闲而懒散。

   “小君,啥时回来的?咋不到我那儿坐坐。”

   我抬头看见东院的三丫。“哦,我是昨天才到家的,回来看望我妈,有空儿我会过去坐的。”

   三丫微笑着向我招了招手,像一股撒欢的风从我身边飘过。我回头望了望三丫,她要比以前俊俏得多,欢实得多。咖啡色的薄呢小套裙,外面披着件豆绿色风衣,一点也不显得臃肿,锃亮的过膝皮靴在雪地上闪闪放光,透过皮靴和里面的丝袜,我好似看到她那白皙皙、冒着热气的小脚丫儿,那脚丫儿能将地上的雪融化成晶莹的水珠。

   小时候三丫可不是这个模样。那时,在林场的小学里她窝囊得都出了名,只要一挨欺负,就会眼泪鼻涕一起抹,整个小脸儿都成了花狗腚,男孩子没一个喜欢她。后来中学毕业,她开起了林场唯一的小卖店,日子富裕了,人也漂亮了许多。最能欺负她的二奎后来也喜欢上了她,可三丫偏偏就没看上他,最后嫁给了憨实的小栓。听说一次三丫要和小栓亲嘴,把小栓吓得跑到河边蹲了半宿不敢回家,后来有人问他为啥不敢,他说只要一亲嘴,三丫就会怀上孩子的。

   我确信,这话不是小栓说的,准是那个坏出花儿的二奎瞎编的。

   这次从城里回来除了看望母亲,我也是想见一见小时的伙伴们。人在仕途身不由己,整日在单位忙得焦头烂额,弄得身心疲惫,三年都没休过一次假。这次我跟领导撒了个谎,说是堂弟在省城结婚,我必须和母亲一起去哈尔滨参加婚礼。其实堂弟早结了婚,他的孩子都会叫我伯伯了。

      昨天下午我偷偷搭上回林场的汽车,跑回林场母亲的家里,想着一定要消消停停地度过半个月的假期。我喜欢林场那些质朴的东西:从田野到树木,从木刻楞房子到那散发着草木香味的炊烟,哪怕是西院赵大伯生气时那不南不北的骂腔,听起来都那么亲切。

   掰开揉碎了说,我绝对没有讨厌城里的意思,相反我应该感激城里,当年自己带着一身松树油子味儿混进城里,一个月能揣回一千多大毛的薪水,如要再骂城里,那就成了“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混蛋。只是我的骨子里始终淀积着怀旧的劣根,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林场不是说撂下就能撂得下的。久居城里,我皮袍下的“小”都已经潮湿、发霉,这回我要回到林场把它们一股脑地抖落出来,在林场清新的空气里做一下晾晒。

   一夜的雪花把林场和远处的山峦染成白色,道边的树木披着厚厚的树挂,树枝上的叶子还没有完全飘落,隐隐还能瞧见点点绿色。

   今年的雪来得要比往年早,尽管有些莽撞,但不失风度,它们属于温柔的进犯。林场小学操场上的孩子们在热火朝天地滚雪球,堆雪人,看不出一丝的寒意。红红的小脸,花花绿绿的衣服随着雪球在操场上欢快地滚动。

   我一直在看着,使劲仰头地看着,在林场东头的一棵大树下,我看到几个乌鸦在树上荡着秋千,树枝上大块大块的雪团撒落在我的身上。乌鸦们在树上梳理它们的羽毛,他们知道自己一身的黑色,在洁白的山野里是多么扎眼,于是乌鸦们小心翼翼地打理一下自己的容颜,企图改变一下人们对它的看法。
   其实我是蛮喜欢乌鸦的,它们有什么不好呢!在那风欺雪虐的寒冬里,所有的候鸟都跑到南方享受去了,整个山野都听不到一声鸟鸣,只有乌鸦用顽强的意志,与山里人一道厮守在寒风里。我小的时候烦乌鸦,烦它们一身黑黢黢的身子和呱呱的叫声,叫得让人心寒。后来我上学才知道,乌鸦是很人性的鸟类,它们是自然界很少的反哺动物之一,小乌鸦长大后,衔食喂养它的母亲。我想,即便是高度文明的人类也有很多失却了反哺的天性,老无所依、老无所养的比比皆是,视父母为陌路更不鲜见。与人类相比,乌鸦是坦荡的,而人类有时显得更加小我。打那以后,我便对乌鸦产生了敬意。

   乌鸦们在树上梳妆完毕,纷纷飞到远处的雪野,或者为子女,或者为父母觅食去了,留下我头顶一片乱颤的树枝,晴天里竟又飘下一场雪来。

   快到晌午的时候,林场东头传来清脆的鞭子声,一辆牛车慢慢地走到了我的跟前,原来是二愣两口子,车上装着横七竖八的枝桠。二愣是我小时要好的玩伴,中学没毕业就接了他父亲的班,结婚后的日子也不宽绰,母亲跟我提起过他。他两口子三年前承包了林场东边的荒山,去年开始见了回头钱,日子过得蛮红火。

   二愣赶快跳下牛车,嗔怨道:“大鼻涕(我小时的外号),你回来也不到我家报个到,在这望西洋景呐?”

   还没等我答腔,二愣老婆骂到:“放屁,你个没良心的东西,要不是人家大鼻……,不,是人家小君把五千元钱借给咱买树苗,你他妈的还不得喝西北风去?”
   我和二愣一起笑了起来。

   “大鼻涕就大鼻涕,我愿听,这样叫不隔生。”我乐呵呵地解释道。

   二愣把老婆推到一边不知说了些什么,他老婆便从车里拎出个袋子,乐颠颠地跑回家了。二愣看着疑惑的我,忙小声说:“你小子就是有口福,今天我在林子里套了只山兔,她拿回家炖去了。”

   “好,太好了”我一下蹦了起来:“老子今天就去你家吃兔肉,咱们来个一醉方休。不过你可要小心点儿,可千万别让我把你老婆当兔子吃喽,哈哈。”

   说完,我撒腿就跑。二愣听出我说的不是好话,扬着鞭子开始追赶。我们两人在雪地里一前一后,撒欢儿似的跑着,一下子又回到了从前……

   我和二愣跑累了,坐在雪地里唠起了小时候的往事,他家的小花狗也跑着跟了过来。阳光下,雪地里,小花狗的身后印出一串盛开的梅花。

  

兴安老翁 发表于 2016-3-11 10:03:28

这篇节奏很慢,请大家耐着性子看吧。

雨荷@ 发表于 2016-3-11 17:22:35

不是耐着性子看的,我顺着作者开篇的雪,一路看下去,感受着文字质朴的同时,学习着作者夹叙夹议的叙事风格,文字的热度让我急切地看了下去~~值得学习的文章

方志兰台 发表于 2016-3-12 18:47:54

题目挺有诗意文章也很好。欣赏

龙江书童 发表于 2016-3-12 20:08:05

这样的节奏,自然纯朴,清新典雅,通俗中透出深意,令读者感怀。问候老师,祝春安!
语言的把持度、环境的描摹无不显现作者高超的文字功底,半文半白的表达更接地气,作品的真实、情感的承接、主旨的表达,着实具体,赞!

雪格格 发表于 2016-3-13 16:18:21

雪花飘落的日子,暖暖的故乡情,让人读罢身心皆有满满的暖意。
欣赏老翁扎实的文字功底,问好!

海峡 发表于 2016-3-13 20:45:24

佳作!学习!

兴安老翁 发表于 2016-3-14 07:49:38

谢谢楼上几位朋友的阅读,遥握。

北国红叶 发表于 2016-3-14 10:41:32

雪在作者的笔下,是美丽的衬托,是幸福的回忆。

兴安老翁 发表于 2016-3-15 11:12:05

谢谢红叶的阅读,不知为何,对过去的回忆,总是和雪相关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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